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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 双生珏-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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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游笑抚佳人颈上的大项坠,这个项坠是他送给猫儿的订婚礼物,也是母亲陪嫁的宝物之一,正面一颗直径近四公分的祖母绿,背面一颗等大的摩谷鸽血红宝石。猫儿不喜欢戴首饰,觉得累赘,所以当伊丽莎白捧着一对儿耀眼的红宝石订婚戒指和这条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的项链出现时,她并没有像一般的女人一样为珠宝的华贵赞叹,而是细不可微的皱了皱眉头,因为她认为这些外在的东西没什么用。她的衣服首饰全都出自老四之手,不止因为老四有出色的设计能力,更因为只有老四知道他的底线在哪儿。为此猫儿的衣橱之中没有一条低腰裤,没有一件露背装,就连她夏天穿的旗袍都不许露出膝盖以上的肌肤。猫儿曾经反抗过,但自从她自劫匪手中逃回来后,就再也不提衣服的事儿了,因为那个杂碎看她的眼神令她觉得恶心。刚才负责头等舱的空少不断的过来转悠,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瞧,连挡了电视屏幕都不知道。作为在美女堆儿里工作的空少,身边自然不缺美人儿,但猫儿这张脸还是硬把那些弱水给比了下去,这对儿双色水眸活像要把男人的魂儿吸走,虽然她不是故意的。
  在他们订婚之前死了不少人,苏氏一门自不必说,还有一个年轻有为的政客爬到大厦上以命相胁,要求猫儿取消订婚宴,下嫁与他。猫儿连他们之间的情感都没理清,哪有心思去管一个外人的死活?那政客也是个死心眼儿的,说了些猫儿金家胁迫之类的话,便纵身而下,以死相谏了。所有人都以为猫儿一定会内疚,可她说是那政客自己不爱惜生命,怨不得别人,一个连拒绝和失败都无法承受的男人,不配得到她的尊重和内疚。这次美国的媒体一点儿都不客气,什么“小公主摇身一变极道妻”、招财猫原系童养媳“的刺目标题抢占了各种杂志新闻的头版头条,甚至还有人把猫儿在夏威夷与伊丽莎白共舞的照片登出来,说她原本有情人,因为受胁迫才订婚。猫儿应对的计策是让伊丽莎白当捧订婚戒指的伴娘,让她公开露脸,谣言不攻自破。最近猫儿时常在有人的情况下与他拥吻,向他撒娇,甚至还报名要参加秋季的铁人三项赛。

  轮回(上)

  为了金家的名声,为了我的形象和熙游的清白,我报名参加了男女混合的铁人三项赛,熙游自然不会放我一个人去战斗,也报了名来凑热闹 。我在比赛中疯狂的发泄着自己的体力,仿佛只有那样才能让我从心中的阴影中走出来。熙游跟我抱的目的不同,也可能是他存心让我,总之 他在游泳那一项略有落后,但仍紧跟在我身后,得了个第四。我前面两位选手都是专业的男运动员,所以我这个第三拿的一点儿也不丢人,虽 然我从未拿过第一以外的名次。
  比赛的过程异常辛苦,我站在领奖台上时,疲劳和委屈向我袭来,所以当熙游站在台下向我张开双臂,我再也 无法压抑自己的负面情绪,扑到他怀里大哭特哭。自那之后,美国的媒体就厚道些了,只说什么“金家肥水不流外人田”、“黑道二少源氏计 划成功”之类不疼不痒的话。
  在我成年前的一年半里,我成功的将中药搬到了世界舞台上,因为之前的打底工作已经做足了。我们选择了中国国内最有实力的同仁堂作为 合伙人,他们出药方、药材和技术人员,我们则出钱、出人脉在美国建厂。中西医混合疗法得到了认可,因为在这期间,金氏的医院治好了被 美国医学权威判了死刑的病人,尤其是癌症患者。
  中医里的很多东西都无法在解剖学中找到理论依据,比如说针灸和推拿的穴位和看不见的气 血。但美国人是很现实的,如果有人把死马医活了,他们是不会在意那个方法是否与现有的科学理论相抵触,毕竟没有什么比人命更值钱。
  我借着那几个癌症痊愈患者所造成的舆论,扩大了药厂和医院的规模,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中医,并开始相信中医,因为他们尝到了甜头。我和熙游在铁人三项赛中的出色表现也成为美国民众相信中医的动力之一,因为众所周知,金家的御用律师、御用厨师,甚至连按摩师都是中式的。我们用事实证明中医和中餐的神奇,所以馋猫吧和金氏医院的买卖变得异常火暴。
  在这一年半中,熙游对我千依百顺,活脱脱一副妻奴样,看得詹姆斯大摇其头,熙游也不在意,只是每天扳着指头数日子,盼望我早日成年 。原本一切都应该很好,可我在一次宴会上看到一个向他示好的女人,我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连一丝嫉妒都没有。这个事件引爆了我心中的炸弹,我猛然发现自己不爱熙游,至少我没有拿他当未婚夫来爱,不然我怎么可能对其他女人前来分享我男人的行为无动于衷呢?
  我很在乎熙游,希望他能幸福,可我发现自己无法给他幸福,面对着一脸兴奋的熙游,我说不出取消婚礼或是婚礼延期的话,所以越到婚期 我就越焦躁,偏偏连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那片失落的拼图到底还是破坏了整幅图画的美丽,心中茫然的活像原子弹爆炸后的广岛,一无所 有外加千疮百孔。
  我知道自己患上了婚前恐惧症,可我无法抑制自己想逃的欲望,在离我生日还有半个多月的时候,我在全家的饮用水里加了适量的安眠药, 驾着直升机逃离了金家。我这次谁也不敢找,跑到中国大陆一个十分落后的村子躲了起来,那里的人只看新闻联播和电视剧,不看财经报道和 富家八卦,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只知道村子里来了一个挺漂亮但戴着墨镜见人的女孩子。
  这里大多是少数民族,民风很是淳朴,因为族人少, 所以更加团结,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但比外面的花花世界多了份难得的安宁,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慢慢不再焦躁。我本以为自己可以在这个世外桃源多躲一阵子,没想到熙游第二天便带着手下出现在我目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只知道他这次真的 很生气,眼中充满了对我的失望与谴责。
  我再次化为惊弓之鸟,吓得拔腿就跑,因为我害怕回去面对他的感情和金家人,一个不爱他的妻子会 毁了他的,他在我背后焦急的呼唤,声音越来越近,我跑的也越快了。我跑出村子,上了盘山公路,快要穿过去的时候,被追上来的熙游一把抓住,我发了疯的挣扎,但他的手活像铁钳一样,连道缝儿都不带有的。
  我正挣扎着,从他身后的山坡上闪出一辆卡车来,那是这村里往外运水果的车,听我租住的那家人家的老阿妈说,那车的刹车不太好用,因为她的小儿子开那车,所以她很是担心。我脑中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要把熙游推离马路,因为那辆车子丝毫没有要减速的意思。
  我狠狠的咬了死抓我不放的熙游一口,趁他吃痛手劲儿略松的那一刻把他用力推开,当我再回过身来时,那辆卡车已在我的安全范围之内了。凭着过人的运动神经,我还是避开了车子的走向,可人躲车车躲人,那司机为了不撞人,猛打方向盘,好死不死偏就向我这个方向来了。
  这次我是无论如何也躲不开了,只觉左臂剧痛,身子便像破布娃娃一样飞了起来,后脑重重的磕在了公路面上。在我失去意识之前,见到了惊泪满面的熙游,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他落泪,我甚至连句对不起都来不及说,黑暗就彻底包围了我。
  我闻到了很浓的血腥味儿,当我再见到光明时,发现自己举起的居然不是裹着绷带的左手,而是一只沾满鲜血的小爪子。之所以说是爪子, 是因为那只小的可怜的手上充满了褶皱,我不能接受如此残酷的打击,十分爽快的昏了过去,耳边一阵嘈杂。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 身上已经没有了血污,但依旧皱巴巴的,我要强惯了,不允许自己逃避生活的磨难,强迫自己接受一个令我心寒的现实——我失去了熙游和金 家人,再度轮回成了婴儿。
  我开始打量起自己所在的这个屋子,完了完了,这算什么?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十八岁少女,变成古代的初生婴儿,这到底该算什么灵魂穿越 ,还是该算转世投胎?这个身体里只有我一个灵魂,而且是从出生就有,应该不算灵魂穿越,可转世投胎有往前投的吗?老天啊老天,你既然让我重入轮回,干嘛还要留着我前世的记忆呢?
  不管我是不是爱熙游,至少我信任他,而且依赖他,在这个不拿女人当人的时代,我能找到一个让我全心信任的人吗?我不知道。至此我才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不能再自私一点儿,就算我无法给熙游爱情,至少我可以给他婚姻,我怎么会拒绝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呢?
  我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我生在一个富贵人家,因为这小床上方悬的逗孩子的风铃是玛瑙做的。看着头顶上那红红的玩意儿,我下意识的伸 手摸上眉间,这块胭脂玉也跟着来了,这家人不会也把我当成妖怪了吧?怎么这么半天都不见个人影儿?上次有妈咪和熙游他们护着我,这次 我失去了遮风避雨的大树,该如何在视人命如草芥的封建社会活下去?
  我感到肚子有些饿,又不能叫人来,否则真会被当成妖怪干掉的,只好装哭了,而且是很大声的那种。不一会儿一个奶妈模样的女人冲进来 ,后面还跟了一个年轻男子、一个很慈祥的老头儿和一大堆的男男女女。
  我一见男人的发型便知道自己混到清朝来了,只有那个末代王朝才不 怕受风的剃个葫芦瓢。至于是哪一代就不好说了,希望不是最后那几代,毕竟那会儿不太平,会更难生存,我在心中把所有能想到的神灵全拜了一通,一定要保佑我生在旗人家里,我可不想缠足变残废。
  奶妈上来看了看,没尿,便知定是饿了,抱着我转了身便解了前襟的盘扣,露出白皙的胸脯来。我一见便大惊,如果我没有记忆定会扑上去 吃个痛快,但让拥有十八年记忆的我去碰一个女人的身体,我实在无法接受,便哭得更狠了。那奶妈也愣了,也该饿了呀,怎么还不肯吃?
  我指向博古架上的一个白玉碗,只听那老头笑道:“用碗喂她点儿东西,看她喝不喝。”
  他身边的人忙去取了一个干净的小碗,盛了些热乎乎的牛奶,递给了扣好扣子的奶妈,那奶妈拿小勺漂了些牛奶,吹了吹送到我嘴边,这回 我乖乖的喝了下去,毕竟生在富贵人家再被饿死,是见很丢人的事情。
  我吃饱之后,那老头儿把我抱了过去。“这小东西想是喜洁,不愿直接接触人,她倒聪明,还知道指指碗。”说完便转向一个年轻男子。“ 你说的那玉呢?”
  那年轻男子连忙递了上来,我一见那玉便十分激动——那不是、那不是熙游脖子上挂的那块观音佩吗?只听那男子笑道:“这便是她降生时握在手里的,洗净了一瞧,竟是一块成色绝佳的翡翠观音呢。”
  那老头儿接过来细瞧。“嗯,是块绝品,一点儿瑕疵都不带,观音的佛身也是天然的,比人雕的还带几分灵气。这孩子的名字起了吗?太医说她和她额娘的病怎么样?”
  我一听这句额娘便暗松一口气,不管是不是满人,总归是旗人,这就意味着我不必为了汉族男人那变态的审美观去折断自己的脚丫子了。
  那男子笑得有些苦了。“我肚里没多少墨水儿,看她眉心生玉,手握观音而降,她额娘房里又刚好有副观音像,就起了个‘观音图’的名字 。太医说这孩子患有心疾和哮喘,这夏天还好些,到了冬天才难熬,而且病情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重,决计活不过五十去。她额娘这次早产伤了身子,又担心孩子的病,也极是凶险。”
  我一听只差没再昏过去,开什么玩笑,重活一会我认了,可干嘛让我当林黛玉?自己身子不计,老妈朝不保夕,老天爷你就这么喜欢捉弄我吗?

  轮回(中)

  屋里的人倒抽一口凉气,我自己也在心中苦笑,在这个医疗条件如此落后的时代,先天性心脏病外加哮喘,活的过五十才有鬼。
  抱我的老头儿也皱起了眉头。“这孩子的名儿不好,看再冲了菩萨,越发折她的寿。她眉心的胭脂玉中隐有祥云纹饰,又手握美玉而生,双玉为珏,索性就叫云珏吧。她娘俩都病的不轻,你照顾她额娘还顾不过来,哪有精神再照顾孩子?她额娘虽说是个郡主,但也不好整日让太医上门,没得落人口舌。不如让这孩子跟我这老头子做个伴儿,横竖我这张老脸太医院还认些,也省得你们夫妻操心,你意下如何?”
  那男子忙得谢过。“岳父你肯疼这孩子,我这做父亲的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只是郡主那边……她才刚拼了命生下孩子,只怕舍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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