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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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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这样无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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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 五(1)
我们的学校的建筑是个“工”字形,上面一横是小学部,下面一横是中学部。在这个偏远的小城,小学毕业就是一件大事,需要放鞭炮庆祝,所以中学部简直就是装饰。干部子弟小学毕业后都会被送到省会的一个技校去,因为省会的技校是发射基地投资建设的,必须无条件接收基地的干部子弟。干部子弟毕业后各奔东西,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回到走出的小城;中学部超越时代,很早就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比如今年调来一个重要领导,他的孩子正好初一,中学部就有了初一,全年级就一个学生,每回考试结束,校长还亲自上领导家道喜:您的孩子考了全年级第一!第二年,领导调走,又来一位,新来的领导的孩子要念高二,学校中学部就有了高二,全年级还是只有一个学生,考完试校长依旧登门祝贺:您的孩子考了全年级第一!其实小学部人也很少,虽然六个年级是完整的,但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这让小学部的一横显得很空旷。中学部的一横更加空旷,简直就是一马平川。我们常常在小学部挑起事端,在中学部被追杀,战斗打响时,各种声响交织在一起,回音层层叠叠,无休无止,极有气势,仿佛千军万马厮杀不休。“工”字中间的一竖是老师及校长的办公室,战斗结束后我们都要回到这里接受体育老师周大力的体罚,校长则坐在一旁监督。
  王小书虽然不参加我们的无聊游戏,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被追杀。王小书手无缚鸡之力,奔跑缓慢之极形同蠕动。黄须族少年打人非常公正,不在乎你知识多寡,见到异类就集体围攻,打到自己满意为止。上天偏爱像王小书这样的奇才,不会让他夭折在不识字的黄须族少年的手上。因为常常在历史的这个时刻,注定要出现的人物是练习祖传郭氏长枪的郭强。郭强被他爹暴打之后必须要在学校好好表现,以免被开除。王小书是光荣的少先队员,是未来建设祖国的栋梁,保护王小书就是保护祖国。郭强同学认定此理,于是总是跟随在王小书身后,手拿拖把,随时施展郭氏长枪。枪不一定是真枪,关键要克敌制胜。这是郭强从挨打事件中得到的启示,
  王小书身边的另一位虎将是弱智少年小川。弱智少年小川还没笨到不尊重读书人的程度,相反,因为看不懂书,非常喜欢书不离手的王小书。关键的问题还在于王小书从来不欺负小川,总是耐心给他解答一些众人皆知的道理。小川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平等对待,心存感激,忠心耿耿,誓死保卫王小书。每当战斗在中学部打响,黄须族少年包围王小书的时候,郭强便挥舞拖把杀敌在前,小川则背起王小书边战边撤。因为其他人越跑越快,黄须族少年实在难于追上,王小书三人组便成众矢之的。
  郭强爹看见郭强只败不胜,觉得这样有辱郭氏长枪的威名,按捺不住就会暴打郭强,反复演示郭氏长枪的奥秘。幼小的郭强每天被殴打不止,还要接受体育老师周大力没有人性的体罚,身体日渐衰弱,打架威风大减,难当保护少先队员的重任。弱智少年小川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他皮糙肉厚,抗击打能力强,可反应极慢,早上八点挨过一拳,到晚上十点才有痛觉。而且疼痛难忍,翻来覆去睡不着。长此以往,小川白天总是犯困,有一回竟然在战斗中睡着了,导致王小书连中数拳,双眼乌青,视力模糊,六天不能读书。三人小组的战斗指数直线下滑,非常符合牛顿第一定律。鲁迅先生号召痛打落水狗,我以为只有汉族人才这样不要脸,没想到黄须族少年变本加厉更为嚣张。而汉族兄弟在不能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常常选择视而不见,不会出手相救,惹祸上身,顶多在僻静处低声谩骂两句。

童言 五(2)
王小书入队后第十天,新发的红领巾就被黄须族少年的魔爪撕得粉碎,每天披着红色破布条上学,一路上被人认定成伪装少先队员的败类。王小书书包里的课本也难逃厄运,每翻几页,一个硕大的脚印就会跃入眼帘,触目惊心。王小书在第十天决定去领新的红领巾和书本,带上了伤痕累累的郭强和哈欠连天的小川。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王小书三人组还是被黄须族少年撞见,包围在中学部一个死角里。死角左边的墙上是毛主席画像,右边的墙上是大胡子*的石膏雕塑,正前方的墙上则挂着一幅硕大的标语——强身健体,保卫祖国。王小书还没来得及看房顶的内容,黄须族少年已经蜂拥而上,开始强身健体,老拳相向,围攻好汉郭强。郭强徒劳地挥舞拖把,很快就被打翻在地。郭强双手护头,两脚乱踹,依旧徒劳。后来郭强回忆,当时墙上的毛主席一直微笑着看着他被打。他想到自己的爷爷被枪毙那天,高高在上的人似乎也在微笑?而弱智少年小川则被黄须族少年拿*雕像砸破了脑袋!好在小川已经笨到谷底了,除了流了一地鲜血,大脑状况没有改变。小川蹲在角落抱头痛哭,不是他反应变*到疼痛,而是看到了地上的红色血液。小川从小到大鼻血都没流过,顶多流鼻涕流口水流眼泪,见到那么多的红色液体,除了哭泣毫无办法。王小书被快速打翻在地,这倒让他看清了屋顶上的内容:高高的屋顶布满水迹,巨大的吊灯摇摇晃晃。王小书感觉总有一天这吊灯会从天而降,砸倒一个人,就像自己现在一样不幸的人。王小书很委屈,自己没有骂过一句人,对黄须族少年总是彬彬有礼,即使是被追杀时,自己还会耐心地劝他们不要犯了嗔戒。可世界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像我这样的躲在远处暗语伤人的鼠辈,只要会伺机逃跑,就永远毫发无损;而像王小书这样问心无愧、坦然面对恶势力的人,反而伤得很重——即便躺在地上痛苦地看着天花板的时候,王小书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弱智少年小川还像影子一般跟随在王小书的身旁,甚至上厕所也紧随其后。王小书看书,小川就入定一般坐在一旁发呆,让人以为这两人是一体的——王小书负责看,小川负责专心思考。十五年后,王小书坐在一堆减价批发的破书中间想念小川,觉得小川当年一定想到一些了不起的东西,可惜他太笨了,说不出来。每一个人的脑子里都在想很多东西,有的人知道自己在想,有的人不知道;知道的人不一定能把想的说出来,说出来的东西不一定牛。世界太混乱,我们既不知道谁比我们强或者谁比我们弱,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是好还是坏。一个东西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每个人都有许多人云亦云的理由支撑着自己自以为是的认识,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整件事情的本质就是狡辩。是非其次,关键要压人一头。压人一头社会地位就高人一筹,说出来的话自己觉得牛逼,狡辩起来就可以颠倒是非,继续压人一头。当你压所有人至少一头之后,你脑子里想的垃圾也会被你自己认为是金子。于是人就开始创造是非,说出的话言不由衷,假装更牛。读书就是为了把各种歪理当做装修材料,用以修饰装点自己的大脑,企图富丽堂皇。其实很可能是漏水漏电的豆腐渣工程。在街上吵架是遭人唾骂的泼妇地痞,在法庭吵架就是维护公平的律师。按理说书读得越多,就可以去越高级的地方狡辩,狡辩得越好越是受人尊敬。可惜书读得多未必可以去高级场所骂街,一字不识的杀人犯不仅不会是被告,也不屑于去当颠倒是非的律师,而直接成为创造是非的法官。至于杀人犯是如何变成法官的,读书人是想不明白的。书读得越多越是糊涂,倒不如和小川一样,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就不会和人狡辩,满脑子自娱自乐,不用自恃清高,到最后也不用去和当了法官的文盲杀人犯置气。
  王小书当时太小,不会像十五年后的我一样无聊,去想这些无聊的东西。读书是他单纯的兴趣,是好是坏都要读。我从小不爱读书,为了考上大学被迫读了一些书,觉得自己变坏了,以前只是唾骂不喜欢我的黄须族少年,顶多下楼梯的时候趁着人多,悄悄踹某位黄须族少年一脚。现在即使有人与我无冤无仇,本着损人不利己的原则,我也会用书上的各种坏招害得他有苦难言——因为我也这样不断被读书人折磨着。读书让我和周围的许多人变得不再单纯,只会狡辩,这让我很苦恼,觉得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在学校。如果从一开始就去专心当一个纯粹的坏人,不用读书这件事来装饰我的狡辩,而是直接叉腰骂街,现在的我也许过得很幸福,说不定还是一个骄傲地创造是非的法官,每天枪毙无数可恶的读书人。可惜我不是,自从读了几年书之后开始讨厌自己,死皮赖脸地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好比有人告诉我吃大便可以长生不老,青春永驻,于是和我一样的许多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抢着去吃大便,臭气熏天还说好吃。读书就像找姑娘,要讲缘分和天分,许多的人都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从小到大往死里读书,以为一定能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到头来还是被创造是非的文盲们一刀废掉!
  王小书读书有天赋,不是说他聪明,而是他真的爱读书。他的不幸,在于这个时代的人都在用读书这件事装修自己苍白劣质的大脑,真真假假,是非难辨,就像一粒小小的珍珠掉进太平洋那么大的粪池里,再光彩夺目也是徒劳。王小书对我影响深远,让我敢于承认自己是一个不喜欢读书而不得不读的读书人,这就让我有资格比讨厌我自己更加讨厌那些自认为爱书如命的读书人。王小书读书读到痴傻,不能像我一样分辩这些败类,还以为周围都是志同道合的兄弟,用真心对待他们,劝大家不要犯了嗔戒,结果是自己伤痕累累,比被黄须族少年打过一顿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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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 六(1)
王小书最近读书愈加刻苦,他想研制一种让儿童不长大的神药。我家养了很多鸡——小鸡、母鸡和大公鸡,王小书想用这些鸡做实验。我不太想帮王小书这个忙,毕竟我的作文因为他从一流变成末流,就像很多年后的中国足球。王小书说他可以投票选我当第二批入队的少先队员。尽管烈士的鲜血有限,能染的红领巾数量不多,保质期也不会比美味的牛肉罐头长多少,我还是同意用我家最高大威猛的两只大公鸡试药。白色的大公鸡外敷,用糊状神药包裹住鸡脑袋;红色的大公鸡内服,鸡粮混着神药一起吞食。反正这两只公鸡每天都在为一只美丽的母鸡争风吃醋,明争暗斗,有事没事就在院子里比划过招,搞得鸡圈里治安极差。
  一天之后,鸡圈变得像田园诗歌般宁静,美丽的老母鸡伤心不已。白色大公鸡脑袋上糊状的神药凝结成褐色固体,看起来十分恐怖。这只白色大公鸡走路不断打偏儿,摇摇晃晃,不停地用头撞墙,十分渴望甩掉鸡头上的异物。我和王小书也试图帮助它解除痛苦,可没想到神药已经神奇地嫁接到大公鸡的头上,简直比原装的器官还要结实牢靠。红色大公鸡也已直接瘫痪在鸡窝,任我和王小书如何扶持,也于事无补。我很难过,一下失去两只高大强壮的大公鸡。王小书也很难过,虽然两只大公鸡都相继致残,可是个头一点都没变小,看来应该换一个脑袋大一点的生物。于是我们决定去寻找一只狗。
  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地方,野狗成群,找狗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难度在于找到一只脑袋最大的狗!我们四人思索良久,决定避其锋芒,用渔网将其擒获。但是我们生活的小城农业比较发达,不太产鱼,所以渔网这种高档的凶器并不普及,十分难找。王小书提议去体育老师周大力的体育组办公室,偷出一些装篮球的网兜,用来降伏野狗。但周老师除了洗澡上厕所和外出进行体罚事业,连晚上都睡在办公室。王小书想出的计策是调虎离山,派跑得最快的我在外面用石头砸周大力办公室的玻璃,周大力一出来我就狂奔。郭强一身武艺,轻功不赖,借机进入屋内快速偷出网兜。小川放哨,王小书策应。但我的臂力很差,担心石头扔不过去,所以只能改为小川扔石头,我来放哨。
  周大力这个晚上靠在窗户打盹。第一块石头小川扔得不够远,扑通一声落进大水沟里。小川再全力扔出第二块,重重砸在墙角,震得玻璃嗡嗡作响。肩负放哨任务的我立刻拔腿就跑,可周大力毫无反应。王小书站在走廊的玻璃前远远地给小川打手势,小川看王小书的手势抡得很圆很大,以为是要他找块大石头用力砸,立刻直接脱鞋下到水沟,抱起一块西瓜大的石头砸向周大力的窗户。随着一声巨响,石块准确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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