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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性情之数(5)
第三,“为情”者高尚,“为文”者卑下。因为“为情”者是出于自己对社会生活的真情实感,因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的。他们有感而发,有为而作,以自己的作品干预社会生活,维系伦常道德,希望借助文艺这种手段,使政治清明,社会安定,这在极为注重文艺的社会功利性的刘勰看来,当然是高尚的。然而“为文”者却只是“苟驰夸饰,鬻声钓世”,纯属沽名钓誉之徒,当然要被刘勰视为卑下。
第四,“为情”者“要约”,“为文”者“烦滥”。因为前者以“述志为本”,也就但求“辞达而已”;后者情感矫伪,内容空虚,只好装腔作势,玩弄技巧,堆砌辞藻,苟驰夸饰。这就叫“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情采》)。
因此,第五,“为情”者“逸”,“为文”者“劳”。因为前者既但求“辞达而已”,自然“适分胸臆”,决不会“牵课才外”,态度也就从容自然,写作也就胜任愉快;后者既“苟驰夸饰”,势必矫揉造作,强己所难,因而“虑亦竭矣”。所以刘勰说:“淳言以比浇辞,文质悬乎千载;率志以方竭情,劳逸差于万里:古人所以余裕,后进所以莫遑也”(《养气》)。
第六,刘勰认为,正因为“为情”者“真实”、“高雅”、“要约”,所以真正具有审美价值;相反,“为文”者尽管在外在形式上颇费心力,却反而不能给人以审美愉快。用刘勰的话来说,就叫做“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情采》)。“味”的本义是品尝(动词)和滋味(名词),先秦时常与“声”、“色”并举,用以标示某种给人以快感的享受。自陆机始,“味”开始用来表示文学作品的艺术趣味和审美感受。此处“味之必厌”的“味”,即从“品尝”一义引申而来的艺术欣赏和审美感受的意思。所谓“味之必厌”,也就是在艺术欣赏中因生反感(厌)而不能获得审美愉快。刘勰认为,内容空虚、情感矫饰,而又雕琢形式、堆砌辞藻的作品,只能使人产生反感,这正是他对当时文坛不良风气的有力抨击,也正是对“诗言志”开创的中国美学传统的高扬。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谈到。
总之,正是通过“为情而造文”这个命题,刘勰把艺术真实、作品格调、社会功利、风格趣味、创作态度、审美感受等一系列文学创作中的重大美学问题,都有机地统一起来了。其中一以贯之的,仍是“自然之道”。也就是说,“为情而造文”所强调的,正是“情性”自然“发而为辞章”。正因其“自然”,所以真实;也正因其真实,所以自然。同样地,正因其真实而自然,所以格调高雅,文风简约,创作轻松自如,读来兴味无穷。所有这一切,都合乎“情文”的表现特质,也合乎文学的“自然之道”。纪昀说:“齐梁文藻,日竞雕华,标自然以为宗,是彦和吃紧为人处”①,诚为笃论。
因此,贯穿于文学创作活动中的“自然之道”,也就是“率志委和”的“性情之数”。“率志”即“率情”,亦即“为情而造文”,也就是称情而作,有感而发,情动言形,毫不勉强,所以《神思》篇说:“秉心养术,无务苦虑;含章司契,不必劳情”。也就是说,正因为“率志”,所以“委和”;正因为“委和”,所以“入兴贵闲”而“析辞尚简”(《物色》);正因为“贵闲”、“尚简”,所以“体要”而“雅丽”(《征圣》);正因为“体要”而“雅丽”,所以“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物色尽而情有余”(《物色》),味之不厌,兴趣无穷。这便是刘勰总结出来的一条极其重要的创作规律。
第五章 性情之数(6)
四
如果说“率志”主要强调了“为文而造情”的情感表现规律,那么“委和”则更多地强调了“因内而符外”的个性表现规律。
前已说过,所谓“委和”,是指文学创作过程中的直接抒写的自然态度,亦即认为文学创作有一种“直接性”或者说“非自觉性”。这种“直接性”或“非自觉性”,是指作家在创作情绪极为亢奋的情况下,文思泉涌,妙句天成,仿佛不假思索,便文不加点,一蹴而就。正如一位著名作家所形象地表述的,说这时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想也不用想就生下来了。这确实是文学创作中一种相当普遍的心理现象,别林斯基甚至认为这种“非自觉性”是“任何诗的创作的主要特征和必要条件”②。刘勰则注意到创作中的这种情况:某些作家苦思冥想、呕心沥血的作品并不成功,而某些即兴之文、无意之作却名垂千古。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或率尔造极,或精思愈疏”(《物色》)。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率尔造极”,什么样的情况下“精思愈疏”呢?当然首先要看是“为情”还是“为文”。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只有“为情”者才可能“率尔造极”,“为文”者一定是“精思愈疏”。但即便是“为情而造文”,也会出现那种“精思愈疏”的现象,因为“人之禀才,迟速异分;文之制体,大小殊功”(《神思》)。也就是说,如果是大手笔写小文章,自然容易做到“率尔造极”,如果是才力有限又要创作鸿篇巨制,也就难免“精思愈疏”。所以在谈到创作的“迟速”问题时,刘勰说:
若夫骏发之士,心总要术,敏在虑前,应机立断;覃思之人,情饶歧路,鉴在疑后,研虑方定。机敏故造次而成功,虑疑故愈久而致绩。难易虽殊,并资博练。若学浅而空迟,才疏而徒速,以斯成器,未之前闻。(《神思》)
很显然,在这里,刘勰已经认识到,文学创作的成败,固然首先关系到情感是否真实,创作准备是否充分,艺术构思是否成熟,即所谓“率志以方竭情,劳逸差于万里”(《养气》),但也关系到作家的气质才华、艺术修养、品格情操、学识阅历等多方面心理因素,这些心理因素,刘勰统称之为“性”。
前已说过,当刘勰把文学看作是“情性”的自然流露与表现时,他已经看到这种表现既是情感的表现,又是个性的表现,即既是“情”的直接抒写,又是“性”的直接呈现。如果说“情”的真实与否,决定了“文”是否具有审美价值和艺术魅力;那么,“性”的差异就决定了它将具有什么样的审美风格和艺术魅力。在刘勰看来,所谓“风格”(“体”),无非是“人格”(“性”)在作品中的体现罢了。因此,在专论风格与人格关系,亦即专论作家的个性表现的《体性》篇,刘勰就提出了著名的“因内符外”说——
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隽,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故辞理庸隽,莫能翻其才;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各师成心,其异如面。
在这里,刘勰首先从文学的表现特质立论,指出文学的创作,是“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的表现过程,因此也就是“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亦即将无形变为有形,将内在变为外在的过程。这个无形的、内在的东西,就是“情性”。但是,刘勰笔锋一转,又进而指出,人的“情性”即人的内在心理结构是各不相同的。既然文学创作是“因内而符外”,那么,不同的内在心理结构也就势必形成不同的外在艺术风格,这就叫“各师成心,其异如面”。那么,人的内在心理结构如何呢?刘勰认为,作家的内在心理结构和作品的艺术风格结构,都分别由四个因素组成,并分别形成一定的对应关系,它们是:
第五章 性情之数(7)
才——辞理
气——风趣
学——事义
习——体式
“才”是作家的才华、才干、才能。“才”有平庸与杰出之分(才有庸俊),驾驭语言的能力手法也就有高下之别。例如,《丽辞》篇说:“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这里的难易优劣,也就表现了“辞理”的“庸俊”,刘勰认为,这取决于“才”的高下,谓之“辞理庸俊,莫能翻其才”。
“气”是作家的气质、禀赋。“气”有刚健与柔和之分(气有刚柔),作品的美学风貌和趣味也就有阳刚与阴柔之别。中国美学没有“壮美”、“优美”,“崇高”、“滑稽”,“悲剧”、“喜剧”这类范畴,而以“阳刚”与“阴柔”为美的形态。“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的概念,虽然直到清代姚鼐才正式提出,但这种审美观念却早已见之于《周易》。《周易》以“阴阳变化”、“刚柔相推”为世界始基和自然规律,则万物之美,无非“阳刚”与“阴柔”。《易·系辞下》称:“刚柔者,立本也;变通者,趋时也”,“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文心雕龙·镕裁》称:“刚柔以立本,变通以趋时”,便正是从上引《易·系辞下》基本观点化出。既然文学创作是“刚柔以立本”,则文学作品之风格,当然也就或刚或柔。所以专论文学作品审美风貌趣味的《定势》篇就说:“文之任势,势有刚柔,不必壮言慷慨,乃称势也。”这里的“势”,也就是《体性》篇的“风趣”,亦即文学作品所表现出来的“自然之趣”。《定势》篇的“势有刚柔”也就是《体性》篇的“风趣刚柔”,刘勰认为,它取决于作家的气质、禀赋。“故魏文称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风骨》)如“相如赋仙,气号凌云,蔚为辞宗,乃其风力遒也”,这大概近于“阳刚之气”;又如“论徐干,则云时有齐气”,齐气徐缓,大概可归入“阴柔之美”。总之,文章的“风趣”,实取决于作家天赋的气质。
“学”是作家的学识。“学”有浅薄与渊深之分,作品中的用事述义也就有肤浅与深刻之别。刘勰认为,“事”与“义”都是文学作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事类》);“若夫立文之道,唯字与义,字以训正,义以理宜”(《指瑕》)。事类的广博、精核,义理的深刻、宜正,都取决于“学”,谓之“事义浅深,未闻乖其学”。
“习”是作家的习染。“习”有高雅与邪俗之分,作品的艺术式样、审美趣味也就有典雅与淫靡之别。“是以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效骚命篇者,必归艳逸之华。”(《定势》)作品的“体”(艺术风格)与“势”(审美趣味)都与习染相关,谓之“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
很显然,在刘勰看来,构成作品艺术风格和审美特征的“风趣”(或阳刚或阴柔的美学风貌)、“辞理”(或平庸或卓杰的修辞艺术)、“事义”(或肤浅或深刻的事类义理)、“体式”(或典雅或淫靡的式样趣味),都直接地由作为作家心理结构的气质、才华、学识、习染所决定,这正是文学创作直接性的心理学根据。“才”、“气”、“学”、“习”这四个因素,共同构成作家的心理结构——“性”,其中又有内外之别,大略是才气为内,学习为外。才与气是“情性所铄”的素质禀赋,即在生理基础之上生成的社会性心理素质与功能;学与习则是“陶染所凝”的艺术修养,即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人类精神文明通过教育在个体心理结构中的体现。也就是说,才气主要是先天禀赋,学习主要是后天熏陶。所以刘勰说:“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有学饱而才馁,有才富而学贫。学贫者,迍邅于事义;才馁者,劬劳于辞情:此内外之殊分也。是以属意立文,心与笔谋,才为盟主,学为辅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学偏狭,虽美少功。”(《事类》)这就是在强调才、气、学、习缺一不可、应构成完整心理结构的前提下,更强调才气的重要性。“才为盟主,学为辅佐”,是因为“才自内发,学以外成”,也就是说,因为才气比学习更内在,所以也就更重要。之所以更内在而更重要,则是因为文学创作是一种“因内而符外”的表现过程。因此刘勰说:“若夫八体屡迁,功以学成;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