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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布拉德利是90年代费城最大的失败。1994年2月,膝伤让他缺席赛季后半段。威瑟斯彭成为了球队核心,联盟年青一代最好的大前锋之一,可是他的场均18分10篮板无法挽救球队。76人以霍纳塞克从爵士队换来了杰夫·马龙——众所周知,爵士就此达成了爵士三老主轴,于1997、1998年达到了巅峰。76人再一次为人做了嫁衣。1993…94季,倒霉的25胜——比前一年的26胜还差了一场。
1995…96季开始后一个月,费城绝望了。病急乱投医,把布拉德利托运去了新泽西,换来了德里克·科尔曼。这位爷可算大大有名:1990年状元,211公分的天才前锋。射程远及三分线,进攻技巧的万花筒。打前场三个位置,无不色香味俱全。在交换到费城前,在网队五季的场均数据:18分10篮板、20分9篮板、21分11篮板、20分11篮板、21分11篮板——而且正当27岁的当打之年。
哪位问了:新泽西网的总经理白送了这么大一个人情,IQ卡被盗了吧?
并非如此。
科尔曼才华横溢止都止不住,灵秀之气顺便转化成了骄奢之气。在新泽西,缺训、无视队规、带着队友肯尼·安德森哼哈二将,晃遍全城所有夜店。老帅查克·戴利管不服他,挂冠而去。新教练布彻·比尔德上任打算整风,先宣布球队的着装法则。一看科尔曼还是穿得花里胡哨,杀鸡儆猴地对他罚款。科尔曼的回答方式是一张空白支票:
“您随意填”。
用温柔却平庸的布拉德利,去换才华出众却骄横懒惰的科尔曼,费城颇有点病急乱投医——哪怕他把费城闹得天翻地覆,至少还有点天分吧,球队太需要天分了,平庸而死并不比混世魔王精彩。至于1993年夏天选择布拉德利时所怀抱的巨人传说,费城已经对之绝望。
在此之前的1995年夏天,76人在选秀大会上以探花选择了杰里·斯塔克豪斯。北卡的天才摇摆人。和所有北卡的摇摆人,例如之前的乔丹和之后的卡特一样,运动能力非凡,技术全面,可以客串2、3号位,一对一能力突出,扣篮怪物。在大学时被认为有乔丹的风骨。他就是1995年率领北卡击败了艾弗森的乔治城的那个家伙。他,加上科尔曼,加上已经崭露头角的威瑟斯彭,外加新签来的1994年随火箭取下总冠军的射手弗农·马斯维尔,猛将如云。复兴之光在天际闪动:费城要卷土重来了!
结果是——德里克·科尔曼因伤只打了11场。斯塔克豪斯场均分领跑当年新
秀,和威瑟斯彭一起苦撑球队。76人频繁伤病、交易,阵容生疏。76人以队史第二差的18胜结束赛季——还好,有那NBA空前绝后的9胜73负垫底。然而,还是有项NBA记录被不由分说安在他们头上。1989…1996年间,76人的战绩是:53胜、44胜、35胜、26胜、25胜、24胜、18胜。逐年下降。他们在重建期获得了1992年届最好的大前锋之一威瑟斯彭,1993年的榜眼布拉德利和1995年的探花斯塔克豪斯。他们已经完成新老交替,可就是赢不了球——重建说是完全失败都不为过。
老板哈罗德·卡茨做够了慈善家,耐着性子看到球队如此挥霍他的投入,心理崩溃了。他把球队卖给了主营电视娱乐业务的康卡斯公司(cast Spectacor)。身兼主帅和总经理的约翰·卢卡斯理所当然地下岗,主教练由约翰尼·戴维斯接任,新总经理则是布拉德·格林伯格。球队主场搬到了新建的中州球馆(Core States)。最后,他们拿到了1996年的状元签。
这次,他们要小心谨慎了。
4。 状元
有了斯塔克豪斯、科尔曼与威瑟斯彭,76人并不缺乏锋线和得分后卫。他们急需中锋和控卫。球队总裁帕特·克罗斯和格林伯格日思夜想,寻找合适的人选。1996届参选的优秀中锋屈指可数,马萨诸塞州的马尔库斯·坎比倒是个合适人选:封盖出色,篮板卓越,个子高挑而且跑动迅疾,就是有一点瘦——一听到“瘦”字,费城人立刻回忆起布拉德利被对手在头顶扣篮时的温柔表情,背后发凉。
算了,我们还是找控卫吧。
阿伦·艾弗森和斯蒂芬·马布里,最后的人选不出这两个。克罗斯和格林伯格左右为难着:艾弗森无与伦比的个人攻击力,马布里才华锦绣的控卫技巧,鱼与熊掌。格林伯格特意去问了约翰·汤普森教练,教练毫不含糊:“阿伦在球场上很听话,斗志旺盛,有感染力,是我见过最有天分的球员。”
他们和艾弗森约见了一次。他们确认这是个坦率利落的青年,确认了他确实和毒品无关,还从他不断谈论球队细节上,发现艾弗森是个热爱赢球的青年——对一支连续六年胜率下跌的队伍来说,一个迫切想赢球的青年比一个只想打出好看数据的孩子,意义大得多。在之后与马布里见面时,格林伯格的印象则相当不好——马布里总是在“我”、“我的球队”上找话题,这可并不像是个无私的家伙。
于是,76人小心翼翼地做出了决定,但还有最后一个程序。克罗斯带着80年代费城超级闪电手后卫莫里斯·奇克斯,又约见了艾弗森一次:这次是为了做个心理测试。奇克斯问:“联盟中的控卫,你最欣赏谁?”“加里·佩顿。”“为什么?”“他很顽强。如果有人敢在他的防守下得分,他立刻会还以颜色。他还拥有卓越的背身单打能力。”奇克斯沉默了一会儿。“作为控卫,你觉得,被对手得分后立刻费尽心思回敬一球,是最明智的办法吗?”艾弗森没回答,只是反问:“那么,您最欣赏谁?”“约翰·斯托克顿。”奇克斯说。他说出的是连续9届助攻王、NBA史上总助攻、总抢断次数最多的、NBA历史上最老奸巨猾、最标准、最冷峻、最教科书的白人指挥官。“他比任何人都理解比赛。”艾弗森望着奇克斯,琢磨着他的答案,思索自己是否答错了。但奇克斯却转身对格林伯格说:“就是他吧。”很多年后,奇克斯如此解释:“阿伦·艾弗森的选择证明,他是个痛恨失败的斗士。这就够了。”同一个夏天,费城人民却在谈论另一个选择。1996年5月28日,洛马里昂高中在宾夕法尼亚州总决赛中,以47比43打败了埃里天主教中学队,队史五十三年来首次夺得州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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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宣言
1996年是NBA的时代交错点。之前一年的夏季,迈克尔·乔丹退役、复出,王者归来。芝加哥公牛打出前无古人的常规赛72胜,乔丹得到划时代的第八次得分王、第四尊常规赛MVP,公牛重归巅峰。之后的秋天,NBA第50周年即将来临。联盟未雨绸缪,正忙于寻找乔丹接班人。
那是个批量流水线生产乔丹接班人的时代。要重新找一个198公分、技术全面而优美、能够飞翔、能够得分如探囊取物、星球上最杰出的一对一选手、伟大的团队球员、无所不能的技巧,而且还能用一眨眼或一微笑来醉倒媒体的人物,实在过于困难。因此,标准大为放宽。203公分、走全面组织者路线的翩翩书生格兰特·希尔;以及201公分,风格更类似魔术师的轻盈后卫“便士”哈达维,是乔丹接班人流水线的模板。除此而外,NBA敞开大门,欢迎一切能够接替乔丹,成为NBA头牌的人物。媒体在鼓噪金州勇士的斯普雷维尔、76人的斯塔克豪斯,甚至小牛队的杰森·基德。
1996年6月26日,新泽西大陆航空球馆,NBA选秀大会。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念出了那个名字。“拥有第一轮第一顺位选秀权的费城76人队选择的是——乔治城大学的阿伦·艾弗森”
马布里第四位被明尼苏达森林狼选走,雷·阿伦第五位落到密尔沃基雄鹿。而那个被费城人民垂爱的本地少年,第13位被黄蜂选中,然后被换去了西海岸的洛杉矶:费城为之叹惋。毕竟,这个叫做科比·布莱恩特的孩子,被认为是费城之子。
现在,阿伦·艾弗森是状元了,是1979年魔术师之后,第一个后卫状元,NBA历史上最矮的状元。当然,如你所知,NBA状元是一个具有无限风险的刀尖。你可以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而你所面对的世界会与众不同。世界从此会对你无比苛刻。伟大的状元们成就霸业,世界觉得理所当然。而哪怕你的表现有一点点逊色于同届生——例如,1994年的状元“大狗”罗宾逊之于榜眼的杰森·基德和探花的格兰特·希尔——即便你的成就再大,也会一世被阴影笼罩和嘲笑。
但对阿伦·艾弗森来说,那是以后的事。他展示了费城的3号球衣,拿到了大合同,可以腰缠万贯带着妈妈和妹妹们逃离街区。这是最为现实的事情。
1996年夏天,阿伦·艾弗森21岁。NBA的状元荣耀落在了他的头顶。这远不只是篮球场上的胜利。他不是贵公子,没有人为他铺设鲜花小径。他在陷没了无数少年——包括他最好的朋友——的沼泽里撑起了身子,一路攀爬,在淤泥之中摸爬滚打出了一个黎明。一个虽然暗藏杀机,但望去至少很灿烂的黎明。一个对天之骄子来说理所当然,但对他这个命运的抗争者来说,足以令人宽慰的,黎明。
1996年6月26日,费城76人队在选秀大会上用状元签选中艾弗森,NBA总裁大卫·斯特恩亲自将费城的3号球衣交给他。
1996年秋天,艾弗森对媒体说:
“我知道媒体不会看好我。许多人不信赖我。但是,我能成为NBA的伟大球员。我正在努力,我必须证明给你们看。”
他并不想改换他的风格。他强调说,他会给斯塔克豪斯与科尔曼传球,但是,“我也不会放过任何得分机会。”他的理论很简洁:76人摘他,并不是为了找一个指挥官。既然76人正在重建,让其他球员来适应他的风格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切在费城76人的意料之中。球队依然没有像样的中锋,威瑟斯彭和德里克·科尔曼都是机动快速的内线,斯塔克豪斯也是开放场合的奔袭能手。因此,为一个高速控卫制造一个奔跑的集体,显然比较上算。在艾弗森之前,76人已经尝到了达纳·巴罗斯的甜头。反正,费城不想再回到布拉德利那拖沓缓慢的时代了。
艾弗森代表费城参加了夏季联赛。那里的竞争氛围与NCAA相似。年轻人跑动、失误、展示技艺,只攻不守。他如鱼入大海。在开放体系下,进攻是无数简化的一对一。在这方面,他从无敌手。最后一战,费城击败了此前七连胜的湖人。对面的领衔者是费城少年科比·布莱恩特。
确切地说,也许那才是他们——多年后领衔联盟最强外围攻击手的、费城的两个儿子——第一次交手。
6。 首战
1996年11月1日,费城中州球馆里卷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巨大毛线球。全场球迷都被惊到了。他们发现这个毛线球在场子里到处转悠,这里喊几嗓子,那里蹦两下,喝几口饮料后,又开始指挥拉拉队。这一天的比赛,是1996…97赛季费城76人的开幕战。全场球迷,包括那些身穿阿伦·艾弗森3号球衣的球迷,都满怀热望,希望看到点新东西。可是球赛还没开始,他们就已经被灌了满眼的五彩颜料。最后,这个毛线球发现了帕特·克罗斯,于是以一只狗熊发现蜂蜜的架势冲了过去,蒙头盖脸把他拥抱住了。
“帕特,可以给我儿子加点薪水吗?”这个毛线球咧开被抹到宝石红的嘴唇问。
安·艾弗森,终于被克罗斯劝到了她的座位上,脱掉奢华的皮草外套,露出了牛仔裤和3号球衣,外加背后“艾弗森妈妈”的字样。球迷们纷纷朝她鼓掌、伸大拇指致意,而她一派得意洋洋。她是这一个夜晚,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儿子买的皮草外套,儿子买的唇膏,儿子买的佩饰挂到全身珠光宝气。儿子马上就要打第一场职业比赛了。嘿,看到那边那个3号了吗?全场都穿着他的球衣!我的儿子!
而在场地中央,阿伦·艾弗森在热身。这个球馆多年以后是他的领地,但在这晚,他却要熟悉这个篮筐,习惯有两万人居高临下俯瞰他打球的感觉。对面是密尔沃基雄鹿,雷·阿伦身披34号看着他。
在他们各自的第一场职业比赛中,两个阿伦相遇了。
与艾弗森的第一场大学比赛——与阿肯色的大战——类似,比赛节奏飞快。费城球迷觉得他们身处一场缤纷的舞台剧中。来往过于繁密,华丽场景太过迅疾,目不暇接。他们刚来得及品味第二节斯塔克豪斯的空中接力背扣,艾弗森立刻接奉了一个传球假动作后的扣篮——更爽脆利落地一击,让人犹如大口喝下一杯冰果汁。
这是一场地道的狂奔之战。艾弗森在木地板上飞行。晃人、切入、分球、投中。科尔曼和斯塔克豪斯,和当初的乔治城队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