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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展望-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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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更何况他们一直是战争人力消耗的一大来源。

三 社会的层级(2)
第二,就作为一个动员系统来看 ,政司的发动是由皇帝透过儒士官吏制度而下及于百官以至庶民。这是一个单行道。这也就是说,只许皇帝管老百姓的事,不许老百姓管皇帝的事——除非造反。
  第三,可是,就爬“成功的梯阶”来说,走向刚好与前者相反。爬成功的梯阶的人,无论他的起点是农民层级或士绅层级,一旦爬上了较他原来的层级高的层级,他不愿回头往下爬。从官吏层级退回到士绅层级或做地主,这是“告老还乡”的退步。这种退步,对有志于仕途的人而言,已经构成“不得志于有司”的挫折。因为,中国的传统不是学而优则商则工,而是学而优则仕。如果要一个做过官的儒士退回成功的梯子而脱下长衫与劳工为伍,同农人一样生活,那末他所受的难堪和挫折只比自杀好一点点。所以,“贬”成为一种对有身分和地位者的处分。“退隐林泉”是保全地位的一种远隔方式。安全!
  第四,从儒士官吏到皇族皇帝是“此路不通,行人止步”。至少在制度的理论上,每个男人可以做官,而且可以做到宰相。至于做“君临万方”的皇帝,不用说在制度上根本无路可通,而且想都不可以这样想。这种想法,老早在儒门“君君”、“臣臣”的观念之教育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消弭于无形。“彼可取而代也”的念头只有特别出格的人才会灵光一闪的。这样出格的人似乎百年难得一见。儒门的“忠君”制度在堵防“篡夺”行为上确曾收到相当的实效。所以,无论什么商标和行号的天之子,为了维护现状,一律接纳儒学。
  然而,还有一大缺口儒士始终未曾堵塞起来。这一大缺口就是前图所示的“不务正业之徒”的社会流动。这些人物流动的通路是“做土匪”,“做流寇”,或者“当兵去”。这条通路是中国历代*之一源,而且弄得不好也是“江山易姓”之一源。这些人物本来是些生活不安的“不逞之徒”。万一他们之中出了个把作“彼可取而代也”之想的人物,而且机会凑巧 ,他们就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跑到金銮宝殿里坐起来。只要他坐稳了,就不愁没有儒士来替他搬道具,正名位,奉正朔,行人臣礼。几千年来,这样的政治戏剧不止重复上演多少次!儒门的政治哲学竟完全是政治的现状主义!我们看上面的图解,可知武装群体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它有时固然可被安抚,但是有时却“行不由径”,坐直升飞机来“窥窃神器”。这时,参加的人面临“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决定关头。在这种情形之下,坐在宫殿里的人也面临“存在”或“覆灭”的考验。中国社会文化的价值取向是拒变,视变为不可欲,因此,长期没有发展出一套适应变的机能,尤其是价值观念。可是,人类的生活不能完全不变。在许多情形之下,大幅度的变是无可避免的。在这两种力量相激之下,于是在中国“变”与“乱”常酿成一回子事。这是大值得研究的一个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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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族中心主义(1)
这里所说的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是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题材之一。在通常的情形之下,一般民族或文化单位对于自己的风俗、习惯、制度、文物、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理想,当其继续发挥功能时,总是有意无意持爱护的态度。笼统地说,如果一个国度就是一个文化单位而且这个文化单位就是这个国度,那末一国的国人之爱护其国的文化毋乃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因为从文化的观点来说,这个人是其国文化对他涵化之产品。所以,就这一意义来说,任一文化的文化分子多少都是我族中心主义者。但是,从这一基础上出发,碰到不同的——顺利的或不顺利的——情境,我族中心主义有不同的发展:一种发展是良性的;另一种发展是恶性的。良性的我族中心主义是肯定并且爱护自己文化的风俗、习惯、制度、文物、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理想,但是同时也欣赏并且尊重其他文化里的这些东西。恶性的我族中心主义首先未自觉地肯定有些绝对的价值,而且这些价值就是存在于我族中的,并且真是优于一切文化者,因此对别的文化特征都看不顺眼,而有意无意存一种鄙夷甚至排斥的态度。
  同是我族中心主义,又有程度强弱之分。我族中心主义的强度与文化之濡化成反比。因此,愈是通都大邑或交通辐辏之地,我族中心主义愈淡薄。反之,愈是闭塞之地,我族中心主义的色彩愈浓厚。依此,在文前社会里,我族中心主义成为伦范规律或价值观念的根源。在文前社会中,本乡人如果违犯了该一社会视为神圣的规律,那末将会受到种种严重的处罚;异乡人如果违犯了这些规律,那末将会遭受极端的厌恶和反击。之所以如此,是因在这种社会的分子之间有意无意流行一种观念,即是把己群的意索(ethos)视为一切价值的中心,而且比任何别的东西更较重要,一切他人的行为必须以之为标准来评价。例如,梁启超的“笔锋常带感情”常为中国文人所称道。之所以如此,因为中国社会文化在基本上的意索是重感情,而厌读“枯燥的文章”。其实,说理的文章而又不枯燥,是易蹈歪曲之险的。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表示文前社会在一切情形之下都是不可取的。在事实上,文前社会有许多令人愉快的地方。在许多情形之下,所谓“野蛮人”并不比“文明人”更野蛮。时至今日,“文明人”之间的欺哄、诈骗、残害、压榨、利用、威胁,一点也不比“野蛮人”更文明。所谓的“野蛮人”,在他们自己的社群里面往往并不太野蛮。他们爱用“咱们”这个观念来思想。对于亲近的人,他们较少用惩罚来治罪。同一件事,外人犯了可能惩罚,自己人犯了则常宽免。所以,在这种人里非人身的法治很难建立起来。他们的“野蛮”之发挥,多向着社群以外的人。他们对于社群以外的人缺少怜悯,并且轻视外方人。他们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于是,俘虏、屠戮、火烧,或用毒箭射杀,都不是稀奇事。纳粹党人之大规模地消灭犹太人则是耸人听闻的现代活报。在许多语言中,“人”的意思就是“我们的人”,而“那些人”意即“敌人”。这些字眼,并不是单纯地用来指谓人身或团体,而是带有强烈感情作用的价值判断并且暗示一严格不可逾越的彼此之分。这种念头又是建立在狭隘的世界观和社会观之上。维斯特马克(Edward Westermarck)所记述的实例颇饶兴味; 。 想看书来

四 我族中心主义(2)
像别种利他情绪一样,爱国之情往往使人过分高估他所感触到的事物之品质;而一个人爱他自己的国邦之情则较此尤甚。一个人爱他自己的国邦之情,和爱他自己之情,几乎不可分地搀合在一块。一般典型的爱国者具有一种强烈意志来相信他的国邦是世上最好的。像今日许多人所想的一样,如果这种硬是把一件事固执地信以为真的意志是真正爱国心的特征,那末野蛮民族和任何人一样是好的爱国者。当野蛮人和白种人打交道时,他们常常特别对于白种人那股优越自大的气氛感到惊奇。照他们自己看来,他们远比白种人优越。照爱斯基摩人的信仰,第一个人虽然是上天所造,但造得不成功,终于抛到一边去了。这个被抛到一边的人叫做苦农纳(kobluna)。苦农纳的意思就是“白种人”。但是,上天第二次造的人成功了。上天第二次造的人是一个完人。这个完人叫做英绿( in…nu)。英绿是爱斯基摩人自称之名。澳洲的土著,当着有人叫他工作时,往往回答说:“白人在工作,不是黑人工作。黑人是绅士。”奇帕瓦斯人( Chipewas)在做错了任何事时就说:“像白种人一样笨。”当一个南太平洋岛民看见一个极其愚笨的人时,他便说:“你多么蠢,也许你是一个英国佬。”威廉士先生()告诉我们,有一个费基岛人( Fijian)到过美国。他的首领问他白人的国是否比费基岛( Fiji)好些,而且如果是好些的话,好在哪些方面。在他开口尚未说太多的真话时,一个人就喊道“他是一个饶舌的家伙”,另一个人喊“他是一个老脸皮的人”,又有人说“宰掉他”。柯瑞克斯人(Koriaks)则比较善于辩论。当他们听到别国的人说别国怎样怎样好时,他们为要证明这些话是谎言,便对这位异乡客说:“如果你在家乡有那末多好处,那末为什么费这么多的事来到我们这里?”可是,柯瑞克斯人又被他们的邻人楚克齐( Chukchi)看不起。楚克齐人管居住在附近的人叫做老妇人。老妇人只会喂鸡养鸭,此外别无用处,因此只配做他们的仆人。艾奴人( Ainu)瞧不起日本人。日本人也瞧不起艾奴人。他们都相信“他们自己的血统及后代比世界上一切别的民族都优秀”。甚至锡兰地方倒霉的维达人( Veddah)也把自己看得很高,而看不起他的文明邻人。正像文明人一样,野蛮人把一切美德都归于他们自己。……莫顿桑的爱斯基摩人(Eskimo of Norton Sound)自命为优皮客(yupik),意即优秀和完美的民族。可是他们却管印第安人叫做英加里克( inkilik),这个名字是从“跳蚤蛋”一词转出的。当格陵兰人看见一个外国人谦和而且彬彬有礼时,他往往说“那个人几乎和咱们一样的教养好”,或者说“他开始像个人样子了”,这也就是说,他像个格陵兰人了。野蛮人把他们自己的人当人,把他们视作一切其他民族的根源,并且是占据大地的中央。霍顿图人( Hottentots)喜欢将他们自己叫做“人上人”。美国赫德逊湾( Hudson Bay)乌格瓦区( Ung*a Bay)的印第安人自称为尼尼奈( nenenot)。这个名词的意思是真正的或理想的红色人种。伊利诺州印第安人的语言里“伊利诺( illinois)”意即“人” ——好像他们将所有其他的印第安人都看做野兽似的。海第( Hayti)岛上的番人相信他们的岛是天下第一的岛,日月是从岛上的一个岩洞里出来的,而人是从另一个岩洞里出来的。照蔻尔先生( Mr。 Curr)说,每个澳洲部落的人都把他们的家乡看做大地的中心。而且他们大都认为这个中心在任何方向的面积都只有几百英里。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四 我族中心主义(3)
一个费基岛人开口尚未说太多的真话报告他在美国所见所闻的事实时,就被同乡嚷着要“宰掉他”,可见“是什么就说什么”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原因之一是岛民传统地认为他们的岛是世界上最好的。他们不愿意听说世界上有更好的地方来打破了他们心中的完美图像。“月是故乡圆”。善辩的柯瑞克斯人当听到别国的人说别国怎样怎样好时,便反问人家说,既然你们的地方那末好,为什么还要往我们这里跑。现在你们往我们这里跑,足证你们那里不好。在这一论证中柯瑞克斯人假定了一个前提,就是凡自己的故乡好的人一定不会往外面跑。显然得很,柯瑞克斯人需要学习一点初等逻辑。他们的这个前提是不能成立的。当一个人的故乡好的时候,他可以因恋乡之故不往外跑;也可以因别的缘故往外跑。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藉他往外跑这一事实来证明他的家乡不好。美国人觉得美国好,但是他们有些人还是要深入非洲蛮荒。这些人都自命优秀民族,但同时又被别人不承认所抵消。这倒是很有趣的现象。
  但是,这种我族中心的念头,并不限于未开化的部族才有。许多文化古老的民族,或文化复杂的社区,甚至有文字的文化之早期,也有这类窄狭的世界观。维斯特马克接着说:
  在有古老文化的民族中,我们可以碰到类似的感情和观念。中国人一出生便被灌输一种观念,说他们比一切其他民族都优秀。在中国人的著作里,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近代的,“外国人”一词与鄙夷之词绞在一起,意即无知、粗野、顽固不化、低级的异邦,并且得依中国而活。照孔子自己看来,中国是“中朝”,乃“合诸大邦而成者”,“此诸大邦都在天之下”;在中国以外,只有未开化的和野蛮的部族。照日本人的观念看来,日本是上天创造的第一个国邦,并且是世界的中心。古代埃及人自认为一特别的民族,特别为上帝所宠爱。只有他们才可叫做“人”(romet),至于别的民族,则是黑人、亚细亚人、利比亚人,而不是“人”。依据迷执(myth)说来,这些民族都是从上帝的仇敌传衍下来的。希伯来的先知们常常提到亚叙人的民族骄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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