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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碎之地-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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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没有留下法庭记载,唯一能证明这种偏见确实存在的是移民们寄回英格兰的大量的抱怨信。
  但蔡尔德说,除了证明不同于移民的商人能像男子汉一样接受对自己的惩罚外,这些大量的抱怨信又能〃证明〃什么呢?2.在英格兰的捕鱼船队抵达纽芬兰之前,移民禁止捕鱼,即使等捕鱼船队到达之后也只准许他们在商人看不上的渔场捕鱼,这都是不公平的。
  但蔡尔德反驳说,国王本人不也是热切希望人人机会平等地捕鱼赚钱,不也是早下了敕令,用每年春天竞舟横渡大西洋的办法来解决谁在哪儿捕鱼的纷争吗?如若说谁不公平的话,那应该是移民,他们非但不参与竞舟,反而整个冬天就这么等在终点,因此,他们其实没资格来捕鱼。
  蔡尔德认为,倒不是移民们精于作弊。
  尽管没了资格,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还是我行我素自个儿去捕鱼,声称在纽芬兰忍受一个冬天要比扬帆横跨大洋需要更大的勇气。
  的确,在捕鱼船队到达之前他们总是收起了渔网,但一个冬天过后只要发现死亡的移民要比通常的少,船队队长们就推断他们都干了些什么,然后对他们做出相应的惩罚。
  蔡尔德说,同样一目了然的还有这些移民在船队到达之前最后几周内所耍的禁食的花招,即他所说的脱掉身体内的鱼肉脂肪。
  对他们的惩罚是根据他们禁食时间的长度来决定的,以他们衰弱的程度来确定。
  移民越是濒临死亡,他所挨的鞭挞就越加严厉。
  〃不过,〃蔡尔德说,〃试想,船队队长在实施惩罚的时候,眼里却流着失望的眼泪,因为他知道无论他如何动用皮鞭无法换回被移民吃掉了的鱼。〃〃够了。〃国王查理说,〃够了,诚实的乔赛亚。
  曾经拥有不列颠美德的人在纽芬兰却因生活所迫堕落到这等地步,我再也不忍心听下去了。〃国王坚信,唯一能阻止移民盘剥商人的办法就是减少纽芬兰岛的居住人口。
  

纽芬兰旅馆(1)
菲尔丁的日记1916年10月23日
  亲爱的斯莫尔伍德:
  我在甲板底下本该是〃禁酒〃的休息室里,里面有好大一群人,全都醉醺醺的。
  我也醉了,但没有像他们那样明显。
  乐队正在演奏纽芬兰的乐曲,无论在船上的哪个角落都能听见。
  他们演奏的歌曲大部分我都熟悉,都是关于渔民的、猎豹人的、伐木工的,但关于这些人的生活,我知之甚少,如同对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一样。
  没有为我这样的人写的歌曲,这好像很可惜。
  你也许会觉得我不像个社会主义者,但为了消磨时间,我构思了很多歌唱白领的民歌题目,如:《记者快步舞曲》、《律师挽歌》、《名为乔的建筑师之歌》、《来自勒库港的特许会计师》、《银行家之歌》、《房地产商里尔舞曲》、《跳吧,全体公务员》。
  我记得帕特里克伯父坐在椅子上,头往后仰起,因为喝了酒而满脸通红。
  在大家的邀请下,他唱起了《瑞安与皮特曼》 。
  他闭着眼睛,仿佛他能闻到腥咸的海浪,仿佛他正沉浸在往日航海的快乐中,尽管事实上他最害怕水,在乡下的水塘边,谁也没法把他哄到划艇上去。
  《瑞安与皮特曼》是用的《再见吧,西班牙女郎》 的调子唱的,在合唱的部分,大家齐声唱道:〃我们叫,我们喊,这就是真正的纽芬兰,/我们叫,我们喊,船上船下齐声喊。
  〃我记得在我们家的相片簿上有一张照片。
  1898年,在一次离开圣约翰斯横跨海湾的途中,遇上了中浪,船上几乎所有人都晕船了,包括我父母,他们是去波士顿参加我母亲的一位亲戚的葬礼。
  那一天,甲板上,船舱里,纽芬兰人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呕吐。
  乘务员戴着面罩走来走去,把小小的纸质面罩分发给其他人,这东西是用来不让更多的人因为看见别人呕吐而晕船。
  我父亲虽然一阵阵地呕吐不止,但他觉得这情景回想起来一定很好笑,于是让船上的摄影师给他们照了张相:我的双亲并排坐着,头戴面罩,眼睛流露出呕吐的痛苦,凄惨地注视着照相机。
  在照片的背后,父亲写道:〃1898年夏。
  '罗伯特·邦德'号上的苦难之旅〃。
  1898年夏。
  那个时候我母亲大概已经怀上我了,不过如果怀上了也看不出来。
  那要看这张照片是夏天的什么时候拍的。
  虽然她戴着那小面罩,但你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在微笑。
  在晕船的时候,也许是在怀孕恶心的时候微笑。
  当我告诉父亲我要去那儿时,他什么话也没说。
  他知道我去那儿并不是为了我母亲。
  但他不知道我去那儿是为了你。
  他会想念我,但他没说。
  如今我走了,这房子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我对他说该把它卖了,可他摇摇头,笑着说:〃再见!〃他说:〃我的DD,再见!〃那是他对我的昵称,意思是:〃我亲爱的女儿。
  〃只要我第一眼看见的陆地不是纽芬兰,我就会突然感到一阵孤独。
  在那刚刚进入视野的整块大陆上,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即使箱子里装有圣约翰斯的十几个人写的推荐信,也起不到什么安慰作用。
  这是陌生人的大陆。
  过了很久很久,我们好像依然没有接近陆地,我有种感觉,好像只要走到船尾,纽芬兰仍旧看得见。
  在北悉尼靠岸后,我走下船,努力装作不是初来乍到、刚踏上陌生土地的样子,装作不要看上去太像真实的我。
  我有意装出一副行若无事的神态走着路,仿佛这样的登陆已经是好多次了。
  在我周围,旅客们都有亲朋好友迎接。
  我站在码头,一直等到船到时那阵喧嚣和嘈杂消失。
  此时正是早上6点,离去哈立法克斯的火车发车还有3小时,太阳还没升起。
  我身处一个以前从未来过的地方,举目无亲。
  我放下提箱,双手掬成杯形放在嘴上,扯开嗓子喊道:〃喂。
  〃在大路上,有个人以为我一定是疯了,也回叫了一声〃喂…〃,像是模仿的回音。
  火车开始穿越布雷顿角时,我注意到哪怕是细微末节的景象看上去都有差别。
  当然,我料到会有差别,但从没想到居然没有一点是相同的,从没想到这里的景象每一个细节都与家乡的不一样。
  在电影中,照片上,我见过其他地方,但都不一样。
  我不知疲倦地想把这一切收入眼底,留意每一处细小的差别和与原来的模样所不同的地方。
  家乡以及家乡的一切都是理想的、典型的,这个概念正在被推翻,仿佛在我的词汇中,所有单词的定义立刻得到了扩展。
  布雷顿角很像纽芬兰,但一切又好像有些差异。
  光线、颜色、外表、空间…像电线杆、栅栏柱、信箱这类东西,你以为这些东西在哪儿都是一样的,但在这儿却比家乡要大,或小,或宽那么一点点。
  我能辨别出它们之间细小的差别,这使我意识到以前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局限,自己见过的世面是多么狭小。
  由于暂时缺少勇气,我在哈立法克斯逗留了一段时间,在《哈立法克斯先驱报》找了份工作,但这里跟在《每晚快报》一样没多大提高,或者说根本就没什么进步,而且哈立法克斯比圣约翰斯也大不了多少,因此,我觉得在这儿学不到多少今后有助于我去波士顿或纽约工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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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芬兰旅馆(2)
我给菲尔丁写信,但她没回。
  烦乱之中我开始抽烟,比以前抽得更加厉害,甚至还冒着在哈立法克斯被逮着的危险多喝酒,每次偷偷摸摸溜回房间时夹克衫的口袋里都塞着一两瓶啤酒。
  几个月之后,我离开了哈立法克斯,搭火车去了雅茅斯,然后登上通宵渡船去波士顿,再一次在夜间乘船横跨那片把陆地分成两边的海域。
  与哈立法克斯一样,波士顿也令人失望,我在那儿呆了两个月,为《旅行先驱报》工作,住在离斯科雷广场不远的阿尔斯顿街上的一座寄宿舍,里面除了我的那张地图,几乎一无所有。
  之后,我定下决心,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去纽约的准备。
  火车沿着哈得逊河往南行驶,我意识到自己正在原来读过的许多书籍中描写的环境中旅行。
  我好像不是在往一座城市去,而是去到另一个世界,我读过的书在那儿出版,我读过的文章在那儿写就。
  我父亲的一个亲戚曾经从纽约写信给他:〃亲爱的查利,我公寓楼里住着的人也比我家乡的人多!〃句末那个充满乐观的惊叹号表明,纽约的景象叹为观止。
  在往南穿过波士顿周边各州的旅途中,那些挥之不去的疑问又在我头脑里泛起。
  我生平第一次跨越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之间的州界,在这条人为的地界两侧,景色别无二致,我相信在加拿大的新布伦兹维克省和美国的缅因州之间的国界两侧,景色也是一样的。
  也许,我们这些纽芬兰人被自己的地理位置欺骗了,以为我们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也许我们以为,不实现一国之梦,我们就辜负了这片土地,这广袤之地。
  它是那么的独立,与大陆分开,像是祖先身后留下的岛国。
  也许,激励我们的不是爱国主义精神,而是一种充满负疚的责任感。
  可是,这些想法一冒出来,我就因此而感到自责,赶紧把这些想法赶出头脑,告诉自己我只是在寻找离家的借口,对于后者,我也同样感到自责。
  我记得,傍晚的阳光照在哈得逊河东边的河堤上,火车的速度超过了水流和水上的行船。
  据推算,我们现在超越的水流到明天一大早的什么时候,在我们抵达纽约几个小时之后,也会流到那儿,在黑暗中被曼哈顿岛一分为二。
  我们坐着火车朝纽约城驶去,越来越快,与我们并行不悖的似乎还有一条时间流,正在用远古的行动方式以更迟缓的速度朝前行进,不过,按照空间的概念,我们的目的地是一致的。
  我得承认,在中央火车站,我的第一冲动是趁自己还有钱买票的时候赶紧搭下一列火车回波士顿。
  我至今弄不明白,火车站为什么非得像现在这样,是巨大的拱形圆顶的建筑呢?如果它的目的是对付初来乍到的外来者,让他终身不忘,那我确实受到了感染。
  这地方像座世俗的大教堂,可奇怪的是,抬头仰望那座黄铜色的苍穹,上面却看不见与这么气派的地方相匹配的宗教绘画。
  人们几乎是在朝四面八方奔跑,在车站里发出低沉的共鸣,尽管车站里挤满了人,但整个建筑仿佛是空的,因为在人群的头顶上被拱形圆顶围起来的空间真是宽阔极了。
  这些人果断地迈开大步,灵巧地躲闪着一个接一个的行人,在我看来,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初来乍到,像我初到北悉尼的渡口一样,每个人都努力装出一副知道自己要往哪儿去的样子。
  我不知道自己到纽约正好碰到的是交通高峰时间,平时这地方并非总是这样拥挤。
  夜晚刚刚降临,在车站的周围,在台阶上,在地上,流浪的人们便开始铺床睡觉了,想在半夜12点警察清理这地方之前睡上几个小时。
  其中一些人看上去非常机灵,我觉得不止一个人拿眼睛盯过我和我那口有滑轮的轮船衣箱。
  我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是多么没有搞头,我怀疑这地方虽然挤满了扒手小偷,但他们寻找的是更大的猎物,而非我。
  我穿的是自己唯一的一件西服,是我能买到的最小号的成人服装,一件用深褐色哈利斯呢做的穿破了的衣服,里面套着一件诺福克短外套 ,裤子很大,裤腿堆在双脚下面,皱成一团。
  我保存了一张那个时候的照片,当时我的一只脚踏在一口有我一半高的板条箱上,一只胳膊放在膝盖上,这是我能摆出的唯一姿势,只有此时我的衣服才能绷紧,看起来较为合身。
  可是不幸的是,这个姿势也突出了我那对细长、瘦弱的胳膊和腿。
  我的手里拿着一根像是什么卷筒的东西(是不是一筒卷起的报纸?),眼睛坚定地盯着相机,非常自信地想展示一个良好、感人的形象,一个体重95磅,年龄21岁,不可等闲视之的年轻人的形象。
  我赶紧穿过车站,走到外面。
  在那儿我看见了轿车、的士、路面电车、公共汽车、卖报的小贩、穿流的行人,街对面一家旅馆的门卫正朝着谁挥舞戴着白手套的手。
  我真的不相信在我来到这儿之前,这些东西早已在这儿了。
  如果问起,我当然会说它们早就存在了,但对此我真的不相信。
  我叫了辆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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