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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碎之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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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士树碑立传于史,绝不步人后尘,拾人牙慧,而别开生面者,我等当以之为师也。
  我等以为,荐女士之佳作以飨读者,诚笃之甚者,莫过于其下两份奢望:其一,我等之苦劳,能于日后改版修订时赢得只言片语;其二,望我等有幸成为女士惠以出版许可之寡者。
  我等唯恐耽于申谢,损及女士《简史》凝练与万全并存不悖之完美品质,故就此休矣,并荐此书于读者,因我等深知,此书最终将为其作者及其国度获得应有之美誉。
  理查德·斯夸尔斯  
  纽芬兰省总理  
  枢密院顾问,高级圣迈克尔和乔治勋爵,王室顾问律师  
  1923年3月书于圣约翰斯  
  

费尔德主教中学(1)
12岁那年,我从父亲的深渊里得以拯救。祖父退休后,父亲的兄弟弗雷德当上了家庭鞋靴作坊的经理,成了他的新克星。我敢肯定是在祖父的敦促下,弗雷德提出要送我去费尔德主教中学上学,那是一所私立学校,圣约翰斯城里家境稍好一点的家庭都送孩子去那儿。之所以有这想法,是因为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有朝一日我或许会凭费尔德中学的文凭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将我们斯莫尔伍德一家拖出贫困。父亲不同意,说他不愿让人认为他是穷光蛋,说在他看来卫理公会学校一直蛮不错的,说费尔德中学是〃培养势利小人的地方〃,不值得去。他声称他认识的一个人把自己的儿子送去费尔德,结果有一天这小子跟同学一起在街上遇见老子,居然对面而过,好像不认识他。
  〃我才不愿像那个可怜的贝克那样,当众丢脸。〃这句话他喋喋不休说了好几周,也成了他夜半三更自言自语的话题。
  〃儿子,不要离我而去。〃他一边在平台上跺着脚,一边高声吼道,〃求求你,别在我耄耋之年弃我而去。〃
  〃你还不到40岁呢!〃母亲说道。
  〃求求你,别抛弃我。〃他吼道,〃你忍心留下我吗,孩子?忍心抛弃你可怜的老父于这般境地?〃
  我竭力向他解释,费尔德中学离我们住的地方还不到两英里。〃你不会几年见不到我。〃我说,〃每个礼拜天我都会回家,圣诞节和暑假也会回来的。〃可他的悲伤丝毫不肯减少。
  〃你不会回来的。〃他说,〃你一旦跟那帮人混上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会比我能干,比我查利·斯莫尔伍德能干,你会像贝克的儿子,当众奚落我。现在这才刚刚开始,用不了多久他们都会走的,玛丽亚、戴维、艾达、伊莎贝尔、赛迪。〃
  〃赛迪才6个月大呢!〃我母亲说。
  〃都会走的,我的天,把我一个人留下,孤零零地守在这鬼地方,这凄凉的岩石,身边就只有一个名叫明妮·梅的胡格诺派教徒。〃
  不过,还是我妈占了上风,9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手提衣箱,走出房子,跟叔叔弗雷德·斯莫尔伍德一道出发去费尔德中学,母亲和兄弟姐妹们站在台阶上,挥舞着手,高喊着道别,母亲泪涌如泉,可父亲一开始没有踪影,紧接着楼上的窗户打开了。他睡过了头,被楼下的道别声吵醒了。他穿着汗衫,身子探出窗外,手指捋着头发。猛然间,在父亲的注视下,我觉得自己真像个花花公子,穿着短裤、长袜、还有伊顿式衣领 ,看上去像是被漂得净白发亮,但实际上是抹了明胶,用湿布擦一擦就能干净,不需洗涤。在此之前,我跟眉脊山上所有男孩一样,穿得像个小大人,头戴尖顶的斜纹软呢破帽,身穿半截长的大衣和羊毛裤子,没有分开的黑发从额头一直梳到脑后。我戴着眼镜,像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苦读了20载似的,在两片几乎是不透明的镜片背后,我的眼睛成了一对蓝色的小珠子。
  〃儿子,你要去费尔德中学了吗?〃他说,不安地咧开嘴。
  〃是的。〃我答道,声音发颤。
  〃他们会关照他吗,弗雷德?〃父亲问。
  〃当然会的,查利。〃弗雷德叔叔说,〃他们会照顾好他的,你就放宽心好嘞。
  〃弗雷德的口气中有一种味道使我感到愧对父亲,不满弗雷德,我觉得他不该当着我的面用这种轻蔑的口气。我觉得自己像个叛徒,抛开父亲,加入了弗雷德的阵营,而且心里非常清楚,与他的兄弟相比,我父亲是多么的相形见绌。这一天,弗雷德穿着西装三件套,包括裤子、上衣和背心,头戴发亮的大礼帽,穿得甚至比平常还要好。我觉得很惭愧,没有叫醒父亲向他道别。我从弗雷德身边走开了几步,抬起头望着父亲。
  〃好的。〃我说,决意不要哭。〃礼拜天我会回来看你的。〃
  我跟着弗雷德朝他那辆两匹马拉的马车走去,我们爬上车,坐在套着长毛绒的皮垫上。
  〃弗雷德,山坡上要小心那两匹马。〃父亲说。弗雷德笑了笑,点点头。
  我们离开眉脊山,朝山下的城市驶去。就在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砾石坡路往山下去的时候,父亲喋喋不休地向我许诺自己从今往后要洗心革面,向弗雷德唠叨要小心驾车。即使早已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但我依然能听见他在大声地喊着,直到最后他停了下来,或者是我们已经驶出了听力所及的范围。
  费尔德主教中学是一位英国国教主教用他自己的名字命名的一所学校,是建在国王路和移民街街角的一幢都铎式建筑。学校是按英国公学的模式办的,学生分年级但不分班级。家住外地的商人、医生、地方长官的儿子住在学校宿舍,圣约翰斯城里的学生放学后则回家住。
  几级石头台阶通向学校主楼的大门,大门上面耸立着塔楼。石阶两边矗立着一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成年橡树,两棵在纽芬兰东海岸长得最大的橡树。掠过峡口,你能看见海港和大海,能感到掠过海水扑面而来的气味和海风,那风好像总是从那儿吹来的。
  我是唯一住校的城里人,这从一开始就让我与众不同。家人决定让我住校,一是为了减少母亲需要照看的孩子数量,二是不让我这个费尔德中学的学生在家里老是刺激父亲。我不打算把自己的处境解释给其他同室的学生听,因为他们说住在学校他们失去了很多,因为他们家境很好,对他们来说,费尔德中学的生活似乎难以忍受,巴不得赶紧回家。可相对于我,费尔德中学斯巴达式 的艰苦生活似乎是一种奢华,我甚至感到罪过,因为我生活得如此优厚,而我的家人却依旧困在眉脊山上,过着凄凉的日子。
  

费尔德主教中学(2)
宿舍里的三座壁炉整夜燃烧,这样的奢侈前所未闻。我们轮流半夜起来给炉子添煤。大约每隔三个礼拜就轮到我当〃煤斗〃了,我们都这样称呼自己,但即便这样,我也不在乎。我一边添煤烧火,一边望着那排床铺上几十个男孩温暖而舒适地盖着被子,心里在感叹:这里并不寒冷,我看不见他们呼出的白气,要是在眉脊山上的那幢房子里,一年中有十个月都是夜夜寒冷。
  至于伙食,我发誓决不能告诉父亲。每个月他偶尔设法在我们家背后的树林里捕几只野兔,好让我们能吃上一顿正经大餐…炖兔肉,我们家唯一吃得起的鲜肉大餐。有时,母亲把白菜、土豆和咸牛肉煮在一起,做成〃烂船餐〃或杂烩餐,还有用布袋子包着煮出来的豆粉布丁。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吃咸鳕鱼和土豆。父亲回家时腋下经常夹着一块硬如木板的咸鳕鱼。即使浸泡了几天,这鳕鱼依然很咸,我最多只能吃几叉子。为了省煤,土豆跟鳕鱼一起煮,也煮成跟鳕鱼一样黄黄的颜色,味道更差。家里有面粉的时候,母亲就做硬面饼,放在煮锅里用猪油炸成的面团,父亲称作〃头疼饼〃。春天,父亲总是去码头买来海豹的鳍足,母亲用水泡上一周,每天早晨倒掉油水,然后做成鳍足馅饼。
  在费尔德中学,我第一次尝到了没有用盐泡过或腌过的食物,没有跟用盐泡过或腌过的东西煮在一起的食物,没有需要煮上几天才能吃的食物。在这儿,我们吃的都是新鲜肉,没有鱼,只要是肉就都是新鲜的,尽管许多家长都是咸鱼商人,但他们讨厌学校让他们的儿子吃咸鱼。我们吃的都是牛肉、菜汤、牛排和腰子馅饼,在特别的日子里,还有烤牛肉、肉汁黄焖土豆,最后的甜点还有糖浸板油或酒浸果酱布丁。
  由于过去吃得很少,我这身体几乎完全丧失了吸取营养的能力。因此,刚进学校的时候,我瘦骨嶙峋,简直无法用营养不良来形容,前臂从手腕到肘部一般细,腿从踝关节到膝盖也是一样粗细。我的后臂和大腿只增粗了一点点,但不明显,因此,即使在夏天,我总是穿着汗衫和长裤。
  费尔德中学的学生分成三个帮:最精英的那一帮自称〃城里娃〃,不过,并非只要是城里人就有资格成为其中的成员。〃城里娃〃是由普劳斯挑选的,他最终成了学生当中的头儿。他的祖父是普劳斯法官,写过800页的鸿篇巨制《纽芬兰史》。普劳斯经常好像是武断地随意地挑选成员,对此,他从没觉得有必要解释,也没人要求他加以解释。许多城里的学生根据自家的社会地位自以为能成为〃城里娃〃中的一员,却被普劳斯凉在一边。
  第二帮人被〃城里娃〃称作〃港湾仔〃,由于住在学校,因此他们自称〃住校帮〃。〃住校帮〃比〃城里娃〃更加民主。要加入〃住校帮〃,你得住校,这是唯一的必备条件,但我这种情况除外。这个帮的头儿棒球很厉害,因此叫〃棒球杀手安德森〃,他宣布说尽管我也住校,但不能加入他们的帮,因为我家住在城里。不过,我不在乎。在我看来他们好像是一帮怪物,口音重得几乎听不懂,名字叫什么〃阿扎赖亚〃、〃奥巴代亚〃、〃伊莱基姆〃,像是他们的父母翻遍了《旧约》才从里面找到似的。
  在费尔德,那些被遗弃的、不合群的学生最终只得相互将就着组成第三帮,被大家无情地称作〃麻风病〃。他们相互裹得很紧,与外人格格不入,其他男孩一方面避开他们,另一方面又带着一种屈尊俯就的感情关注他们。有一阵子,好像我命中注定只能属于这那一帮,可普劳斯运用他上帝般的说一不二的权力邀请我加入他们一帮。毫无疑问,他知道这会使那些被他随心所欲凉在一边的男孩大为苦恼。当然,我接受了这一邀请。
  普劳斯虽然还在读三年级,却是学校最棒的运动员之一,可能是因为打败了六年级的一个名叫克罗克的全校拳击冠军,他赢得了目前的地位。在学业上,他也名列全年级之首,因此深得老师的喜爱。他们似乎觉得,费尔德中学有他这样素质的男孩从某种程度上改善了大家的生存环境。他的眼睛长得像普劳斯法官,跟《纽芬兰史》卷首的那幅像片上的一样,墨黑的头发和黝黑的肌肤使那双眼睛更显得惊人。他比我们大多数人都高,行为举止潇洒自信,仿佛他知道你会认为他说的任何话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经常看见他站在那帮〃城里娃〃当中,双脚叉开,双手背在后面,面带笑容地听着其他孩子在努力讨好他。一天,他正这样站着,环顾球场,此时他看见了我,两眼注视着我。我正害怕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可当他突然告诉我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加入他那一帮时,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有这般运气。
  费尔德中学有一所姊妹学校叫斯宾塞主教中学,是一所女子学校,在费尔德中学的背后,在操场尽头用铁栅栏与费尔德中学隔开。午饭和放学的时候,费尔德的男孩们和斯宾塞的女孩们总会在栅栏的地方相会,交谈,逗乐。可有个女孩总是走到街道外面,绕到费尔德中学的栅栏这边来。这是不允许的,但她总能躲开斯宾塞和费尔德两校校长的监视。
  她好像成了普劳斯那一帮的成员,一位来访的才女,斯宾塞中学的〃普劳斯〃,或者说当着她的面他似乎是这样认为的,但她一离开,他就拿她开涮,称她〃扁头鱼〃 ,这使我怀疑他究竟见没见过扁头鱼,因为我觉得她非常惹眼。普劳斯还叫她〃棒女子菲尔丁〃,当问及他何以知道她在哪方面很棒时,他总是咧开嘴,心照不宣地笑笑。
  

费尔德主教中学(3)
因为父母不和,在别人眼里,菲尔丁有些异乎寻常。她母亲住在纽约,父亲是个有名的医生,住在圣约翰斯。这些事即使她不在场时也几乎没人提及,但大家心里都知道。她的全名叫希拉·菲尔丁,但大家都叫她菲尔丁,即使是斯宾塞的女生也这样叫。只要她一出现在操场,普劳斯的那帮人就会围拢过去。
  〃你们上课好玩不,菲尔丁?〃一天,普劳斯问。
  〃我想,差不多都一个样吧。〃她说,〃不过,当然除了刺绣和缝纫课,我们都希望快点上。〃大家都笑了。
  从远处看,要是她身旁没站人,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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