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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碎之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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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远处看,要是她身旁没站人,没法比较身材,她看上去就像个完全成熟了的女人,而且举手投足的模样就像是个雍容华贵、傲气凌人的妇人,正昂首挺胸外出散步,呼吸空气,提着完全用来装饰的银头拐杖东指西点。她身穿标准的长套衣裙,皮带紧扎在腰部,袖口绣着荷叶边,花边衣领紧紧地套在脖子上,几乎没有人会相信她仅有13岁。可只要凑近一看,她做作出来的那种优雅却荡然无存,大概是因为她的身材,即便是衣服也无法遮掩她运动健将般的高大身架,或者是因为她那几乎是一成不变的表情,既有自我嘲讽的样子,又有点傲视他人的味道,让人觉得滑稽可笑。只有在很少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种表情会消失,她的脸庞会松弛下来,突然间,她会露出天真的吃惊模样。我总是盼望着看到这突如其来、稍纵即逝的变化,看到另外的一个菲尔丁,顷刻之间,她会撩起那层轻蔑的面纱,露出真我来。
  她留着黑黑的长发,如果不盘起的话可能会垂到腰间,可她用发针把长发卷起,露出长长的后颈沟和白皙的喉部。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秋,从此在我的余生中,只要我们相见,我都会想起那天的情景,空气中弥漫着9月那种伤感却又甜美的气息,西风吹起,海港的水面上漂浮着帽状的东西,大风吹过树林,翻起树叶银色的背面。菲尔丁就像这季节中的一部分,也会随风而去,我从没注意到女孩子会像她这样,胳膊上有鸡皮疙瘩,缕缕黑发被风扬起,有一缕头发由于老是缠在嘴唇之间,因此总是湿的。那是1912年秋天的菲尔丁。
  一天,菲尔丁在场时,普劳斯大声朗读了约翰·邓恩 的一首诗《致床上情人》:
  允许我这驿动的双手,
  上下左右,前前后后,
  随心所欲,自由行走,
  啊,我的亚美尼加,
  你是我新发现的地球。
  〃啊,我的亚美尼加,你是我新发现的地球。〃普劳斯一边念,一边斜视着菲尔丁.她似乎很难堪,使劲眨巴眼睛,左顾右盼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用手把那缕不听话的头发拉到一边。
  〃你在看什么?〃她朝我走上前来,拐杖稳稳地拄在跟前,双手放在上面。
  〃你的名字是不是叫斯莫尔伍德?〃她问道。我点点头。〃身上没多少肉,对吧?〃我摇摇头,突然意识到自己骨瘦如柴的身子披着飘扬的衣服一定很难看。〃因为你这么皮包骨头,从今天起,应该叫你'小木棍',在纽芬兰就是'火柴棍'的意思,而且我觉得跟你那可笑的名字意思刚好相近。〃 
  男孩们都笑了。我想不出什么话可说。真希望她别再说下去。海风吹上岸来,像是外面的世界吹进这与世隔绝的学校里的一声召唤,空气中弥漫着咸咸的味道。
  〃听说是你叔叔资助你的。〃菲尔丁说,〃因为你父亲是个不中用的酒鬼。〃
  我依旧无言以对。
  〃你叔叔是做什么的?〃菲尔丁问。
  我的心在狂跳,我的头因为冲动而眩晕。我在想:无所谓了,无所谓了,总之我不属于这儿。
  〃做靴子的。〃我回答,〃除非你们只穿鞋穿袜。〃
  男孩们笑了。
  〃有意思。〃菲尔丁说完,嘴唇紧闭,一只肩膀很不自在地扭了扭。〃那么你老爸究竟是干啥的?〃她问道,仿佛她想象不出我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人,居然生下了像我这样的小子。
  〃他跟他老婆住一起,就是他孩子的妈。〃我说。
  男孩们发出〃呜呜〃的吆喝声,菲尔丁的脸红了。普劳斯拍着手,笑弯了腰,好像并不是在笑我说的话,而是他所设计的这两个身世完全不同的人的遭遇。
  〃斯莫尔伍德,你知不知道,你是个…是个…〃我,应该说我们,在等着她的最后反击。她的脸更红了,眼睛朝向一边,眨巴得更快。除了我和菲尔丁,大家爆笑得前俯后仰,双手夹在膝盖之间,笑菲尔丁的惨败。普劳斯用手拍着我的背,像是嘲笑加祝贺,仿佛他坚信,尽管我表现不错,菲尔丁很快就会把我干掉。我努力装出一副〃好戏还在后头〃的表情。
  突然,菲尔丁眼泪盈眶,脸部肌肉抽搐着,下巴红一块白一块。她二话没说,一转身大步朝斯宾塞中学的方向走去,一只手提着裙子,另一只手提着拐杖,耷拉着头。大家发出一阵欢呼声。几个男孩跟在她身后,发出〃喔…呜〃的声音,像相互壮胆的一群狗,但总是与她保持着一根拐杖的距离。普劳斯和另一个男孩把我举到他们的肩膀上,抬着我在球场里转圈,其他的男孩跟在后面。我万分恐惧,意识到自己把菲尔丁给〃修理〃了,显然,男孩子们早就认为她需要〃修理〃了。以前因为怕她,他们靠拉拢她来解除她的威力,不得不做出欣赏她的模样,或装着对她颇感兴趣的样子。至少这一次,我〃修理〃了她,用她生活中不准提及的事实〃修理〃了她,以前没人胆敢用这些作为弹药来攻击她,害怕她会竭尽机巧才智、尖酸刻薄之能事,疯狂反扑,因为她的一举一动似乎蕴藏着这种威力。然而,她却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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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德主教中学(4)
很快,我因为〃修理〃了菲尔丁而获得的〃好名声〃传遍了全校。有一个男孩不知道我就是斯莫尔伍德,问我:〃你听没听说斯莫尔伍德对菲尔丁说的话?〃到处都有男孩在相互重复着那句话,到处都有人三五成群,爆发出阵阵哄笑。〃他跟他老婆住一起,就是他孩子的妈。〃普劳斯总是说:〃那是所有老爸的好榜样。〃
  自从操场的那次遭遇后,菲尔丁有两天没来费尔德中学,从斯宾塞中学传来的消息说她根本就没去上学,这是她致命的错误。要是她能强装笑脸挺过一两天的取笑,她在〃城里娃〃当中的地位以及我在学校的地位也许不会有多大改变。然而,她这两天的缺席却放大了她的耻辱,更加让人难以忘却。等回学校后,她重新加入到普劳斯的那帮人当中,但她的地位降低了,即使没降到跟班小喽啰的地位,但至少不再是普劳斯的心腹了,而是闷声不吭地跟在他和我们大家后面,好像不敢说话,生怕再招惹谁提起她父母亲,失掉自己仅存的那一点点自尊。
  一个下雨的礼拜天,当我离开学校准备回家时,菲尔丁跟上了我。她肯定了解到我每周必定回家的习惯,于是一直在校门口等我。我没伞,她却拿着把伞,根本没有躲躲藏藏的意思,只是跟在后面几百英尺的地方,我走她走,我停她停。〃菲尔丁,你有什么事?〃我朝她喊道,希望能哄她跟我说话,最好能跟她言归于好。我觉得她对我在妙语对答时的侥幸胜利过于在乎了,觉得我们没有理由不能成为朋友,她从而有可能在那帮人中重塑首席铁嘴的地位,因为我认定她比我更名副其实。我还感到内疚,因为我知道自己说话太不留情了,也许她也是这样,但我的话的确太无情了,当时,她的眼睛不再看我,努力地保持着镇静,我忘不了当时她脸上的表情。她对自己在〃城里娃〃中究竟是什么地位浑然不知。在他们看来,她确实是女中豪杰,但他们并非真正喜欢她,或者说在看见她稍有疏漏就群起而攻之时没有一点点负疚的感觉。她因为蔑视现有的秩序而小有名气,不过也因此舍弃了秩序所给予的庇护和特权。虽然她无缘无故地攻击我,我还是对她心存同情。
  〃你有什么事,菲尔丁?〃我用在音量上尽可能友好、诱人的语气又喊了一声。
  可是,她一声不吭,只是手拄拐杖站在那里,不时地看着我。
  我意识到她想看我住在哪儿。我本来想趁她没注意时把她甩掉,或者漫无目标地走一阵子,等她走烦了,就不再跟着我了。但又一想,她迟早会发现我住的地方,于是我径直朝家走去。菲尔丁跟着我穿过街道,看见我浑身湿透的模样好像很幸灾乐祸。10月,雨很冷,被风吹得斜打在人的身上。马匹挣扎着爬上城里的坡路,马蹄从烂泥中提起,发出一连串〃嘬嘬〃吮吸的声音,马的下腹和屁股上溅满了污泥。黄黄的泥水全都从山坡上流淌下来,汇积在达克沃斯街、沃特大街和海港街上,然后流进港口,使港口的周边变成浑浊不清的泥塘颜色。整个世界似乎变幻无常、水波汹涌,因此致使菲尔丁干下这等蠢事。
  我跨过大桥,上了山,朝眉脊山走去。每次我回过头,便看见她在后面,举着雨伞吃力地爬坡,在水坑之间寻找着可以行走的道路,直到看见我停下,这时她也停下来休息,露出感激的表情。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我还是能看见她因为吃力而上气不接下气,尽管天在下雨但脸色依然绯红,她不像我已经爬惯了眉脊山。我登上一幢房子的台阶,然后尽可能轻地把手放在门把上,这房子虽说算不上豪宅,但远比我们家的房子气派。我回头往山下看去,菲尔丁还在那儿,毫无表情,正阴沉地注视着我,没有受骗上当,依旧等着。我满脸羞愧地走下台阶,继续往回家的路上走。菲尔丁跟在后面,保持着原来的距离。这一次,我径直朝自家的房子走去,走进屋,隔着窗帘往外窥视。菲尔丁似乎以为我还在蒙骗她,她盯了更长一段时间,这才转身下山,为自己发现了我的住处而心满意足。
  第二天在操场,菲尔丁在〃城里娃〃当中说我是〃山上娃〃。〃他不住在城里。
  他住在眉脊山上的一幢破房子里。〃菲尔丁轻蔑地说,〃他走到别人家的房门前想骗我。我的天,普劳斯,你该去看看他住的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
  大家都看着普劳斯,而他却盯着菲尔丁。
  〃你干了什么,菲尔丁?跟踪斯莫尔伍德回家?〃普劳斯怀疑地问。
  〃没有,我……我只是…〃菲尔丁看着普劳斯说,蓝蓝的眼睛被泪水模糊了。接着,她转过身,又像上次逃走时的那副滑稽情景一样,飞舞着裙子,朝着道路大步走去。
  对于其他的〃城里娃〃来说,与其说他们喜欢我,倒不如说他们害怕我。菲尔丁的败北始终在警示他们得罪我的后果会是什么,因此,在菲尔丁之后,我得到了这样一个本不该有的、未经证实的名声:我是个精于反唇相讥的铁嘴,虽说不会主动去惹别人,但一旦被人惹了,定会全力反击。
  我属于少数几个真正愿意住在费尔德的孩子。公然蔑视这地方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几乎每个人都对被迫来这儿很不以为然。对于家境殷实的孩子来说,被送到费尔德意味着他们的父母并不富裕,不能送他们去海外的公学,或者意味着这些孩子学业上并无前途,因此没必要送他们去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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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德主教中学(5)
很多男孩还编了许多有关上公学的说法。有个叫汤姆森的男孩声称在伊顿公学有条规定:任何家庭上伊顿的孩子不能超过两个,既然他的两个哥哥已经在那儿了,因此他被学校拒之门外。〃当然还有其他学校,〃汤姆森装腔作势地说,〃但归根结底,其实它们也不比费尔德中学好到哪儿去,既然如此,我父亲干吗还浪费钱呢?〃这故事遭到众人的嘲笑,但汤姆森却从不改口。
  有的声称他们不会在费尔德中学呆多久,很快就会转学去罗格比学校、桑霍斯特学校、哈罗中学、圣乌尔弗雷克中学、格登斯顿中学的。〃在任何优秀的学校中,真正重要的是五、六年级。〃一个名叫波特的男孩说,〃再在费尔德呆一年,然后就谢天谢地,去哈罗上学去。再也不跟你们这帮人见面了。〃
  当然,学校的老师也没一个愿意呆在这儿,他们大多数都是四处游历的英国人,几乎无一例外全是在英国或比纽芬兰更好的殖民地的学校寻找教职没有成功的人,或者是曾经拥有教职,但出于某种原因被撵了出来的人。费尔德中学像是什么圣地似的,吸引了许多姓名稀奇古怪的老师,比如比德尔·瓦格斯塔夫、艾可·桑姆森、坡拉·伯纳德、阿斯库·普理德莫、塔斯克·麦克本、亚瑟·奥宁昂斯,还有一个总把自己介绍成〃阿道夫·E.伯纳德〃的法国人,总是重读字母E,好像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阿道夫·伯纳德,因此担心自己会被人认错。他们好像因为自己的名字而注定会变得古里古怪,屡遭失败,不过,也许是古怪在先,失败在后。他们虽然在伊顿和牛津接受过教育,但还是丢掉了原来的教职,最终沦落到了纽芬兰,关于他们并不清白的过去以及丢掉原来教职的原因,传言和推测可不少。
  多数老师都看不起纽芬兰,讥笑它,数落它与英格兰相比之下的诸多不是,老是拿当地的风俗、传统开涮。他们发现这里的冬天压抑得难以忍受,因此,只要一开始下雪,学生挨鞭子的次数就陡然增加。像学生们一样,他们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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