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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金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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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凤仪





  今夜,金家,金碧辉煌。 
  是一个满城传诵的豪门盛宴之夜。 
  因为金家的长子成亲了。 
  我,跟四十多年前一样,整装以待。 
  我微微转过身来,从妆台的镜子里瞟了自己一眼。 
  是老了。 
  四十多年,不是个短日子。 
  我拿手轻轻托一托绾在脑后的那个发髻,皱一皱眉,有点不满意。 
  那专替我梳头发的上海师傅阿源,手艺真是一等一的,只是,他怕也老了,这近年,也偶有失手,尤其有什么家喻户晓的盛典,他就更慌了手脚。 
  越是紧张成败,越不能从容,于是越发容易落败。 
  这条道理,是日子浸淫出来的,阿源不应该不懂。 
  他跟我大概是差不多岁数了吧! 
  那年头,他在跑马地那间大上海理发店任“洗头仔”时,我也是初到贵境,彼此是年轻人,多谈了几句,交情就额外地好起来。 
  又是近四十年前的往事了。 
  今夜的新郎官、我那宝贝儿子金咏棋,那年头只不过在襁褓之中。 
  今夜,他新婚了。 
  中国最后一个皇朝的祖宗家法规定,守寡的皇太后,含辛茹苦,捱尽悠悠岁月,不知多少夕的孤寂凄苦,以日理万机的劳苦去填塞莫可明言的空虚痛楚,以贪慕权位、爱恋荣华的恶名密密遮掩着诚惶诚恐,怕被取代、瓜分、杀戮、宰割的危机,才能代皇帝儿守住了江山,保得了帝位。之后,皇帝长大了,为他选了后,挑了妃,举行了大婚,就得把皇权皇位正式交还。皇太后就得再被送回深宫内苑,跟一班完全不懂世事、不见外头天日的宫娥太监搓搓麻将、养鱼弄鸟、栽花种树地过掉余下来的日子了。 
  现代人名之为退休。 
  洋鬼子在退休时,还开一个盛大的派对,各人都喝得酪酊大醉,实情有可能是怜己怜人。 
  就在月前,本城的布政司劳启国宣布退休,参加他那个送别酒会的人并不多。可是,我去了。 
  狐假虎威的阶段告终,吃马铃薯的日子重现,有哪些人有这个空、有这个心去跟他握别? 
  我呢,无所谓,单是再一次证实人性的凉薄,已是一场好戏。 
  从小爱看戏的我,何必错过? 
  幸好去了,布政司大官人荣休回国后,还未捞到个上议院议席,摆一摆假威风,就已忽然去世。 
  我的心态似乎是酸溜溜的、虚伪的、凉薄的。 
  对,我不否认。 
  这跟我本性毫不相似。 
  是仇外? 
  从来,仇外与媚外均不可取,然,在于世纪末的今天,外总比仍媚外胜一筹吧,一念到政府内还有些人不遗余力地残害本城的中国人,布下他们自以为是的天罗地网,企图把殖民地势力千秋万世的延伸下去,就怒不可遏,决不认为仇外是不可原宥之事。 
  我的火气,并不因我的年纪而稍减。 
  跟在我身边多年的女佣牛嫂就经常对我说: 
  “你怎么吃了那么多下火的汤水,心火还这么盛?” 
  怎么向她解释呢? 
  慈禧太后当年的偏头痛,成因当然不只是国事凋零,令人烦忧,也有另外一个不便宣诸于口的隐衷,明者自明。 
  我呢,情况也是大同小异。 
  本身有苦衷之外,当然也为了在过渡期内的种种港事,的确令人烦心。 
  话说回来,退休后不久,就与世长辞者为数不少,尤其是曾在本城威风凛凛过一阵子的洋鬼子,更甚。 
  也不是不惊心的。 
  是我功成身退的时候了吧? 
  抑或还应该继续垂帘听政? 
  在沙场上驰骋惯了的老兵,一朝发觉无仗可打,会怅然若失。 
  我是老兵无疑。 
  四十年征战,几许纵横血泪,尽染征袍,要把它卸下,实有千万重舍不得。 
  外头还未闻有喧天的鼓乐。这年代,不流行了。 
  任何人的新婚,再威煌,再架势、再大体,都难及四十多年前的广州上下九丝绸大王金胜祥讨媳妇。 
  我一样是那场折子戏的女主角。 
  风头并不比如今稍逊。 
  现在,我以身分地位取胜。 
  过去,我以年轻貌美压倒全场。 
  谁不瞪大眼睛看我这新娘子是何等相貌风采的一个姑娘? 
  不是我这做娘的到今时今日还要讲酸气话,事不离实,金咏棋的妻在各方面都万万及不上我! 
  当然,坊间士女有多少个能跟我并驾齐驱、等量齐观? 
  不说我本身的条件,单说当年金咏棋父亲,亦即金胜祥儿子金信晖娶妻的场面,就是广州城的一宗使人历久不忘、津津乐道的佳话。 
  我和信晖的婚礼足足筹备了大半年,从过文定到成婚,比拍一部长篇肥皂剧还要花功夫。 
  单是母亲在接受了金家的聘礼之后,要筹划的功夫,就已经多到了不得。 
  其时年方十八岁的我,除了怕事羞涩,还只是怕事和羞涩,一天到晚躲在房内傻想,根本不晓得做任何事。 
  一切的摆布都由人。 
  母亲忙得头昏脑涨,那到底是她第一次嫁女,因着没有经验,益发兴奋。 
  也是为了我的出嫁,是父亲去世后,方家的第一宗大喜事,更要弄得辉煌热闹一点,以驱走家里头的阴森与冷寂。 
  也难得母亲肯关怀,苦苦经营,不论是为了她的寄托与荣耀,抑或纯是为了我,都值得感谢。 
  金家的这头婚事,是母亲给我许下的,若知道信晖会英年早逝,她宁愿我嫁个穷措大,也下会让女儿年纪轻轻就守寡终生。 
  况且,一入豪门,原就深似海。 
  更何况,金家的明争与暗斗,犀利及恐怖超过二十世纪末的任何先进科技与武器,我挨的苦,也非母亲所能预料。 
  老以为嫁到大富之家,会长享富贵,是一个绝不成熟的思想。 
  当年,我们母女俩就不曾想过,富甲广州城,一条上下九,有过半的产业捏在手上的金家长媳,曾有过极端困苦的日子。 
  嫁前,我谨记了金信晖写给我的那情深款款的一句话: 
  “心如,我这一生一世也得好好照顾你了。” 
  我深信他的诚心。 
  我迷恋他的诚意。 
  我认定他一言九鼎,不会反悔。 
  金信晖一向在其父金胜祥的广发绸缎庄任事,跟先父是很早就认识的。 
  这其中的关系有两层。其一是我们合兴行一直在做广发绸缎庄的生意。广州城上下九的绸缎庄闻名全国,不但有极品衣料,且有一流手工,国内怕只有上海一地,才能跟它媲美。 
  裁缝师傅附设于绸缎庄内,其门如市。他们需要的各式精巧花钮、丝线、捆边花样等,都可由我们合兴行供应。 
  从前金信晖未学成归国,一直由金家老伙计冯七跟父亲打交道,及后听说太子爷留学美国回来了,就改由他打点验货了,换言之,一切入货的工作,金老爷还是交回自己亲人手上去。 
  买办几时都是肥缺。 
  金信晖是挟着留学生的名衔与威望出现于上下九商场内而成为城内商界的热门话题。 
  金老爷显然以有一位留过学的儿子而高兴,不但栽培他在店内管要事,且把他引荐入商会内成为年轻而卖力的一员。 
  他们当时的商会是结集各行商人的一个联谊会,不但交通商界中人的情谊,且起守望相助、互惠互利的作用,一方面巩固自己,防范外商的经济侵略;另一方面又打算以现有条件,吸引外资,加强合作。 
  吾父刚好是商会的主席,金胜祥的儿子成为会员之后,就被前辈门委任为义务秘书之职,故此信晖跟父亲更熟谙。 
  诚然,那个时候,父亲并没有想过金信晖会成为他的女婿。 
  我跟信晖的缘分始于父亲殁后。 
  就是因为跟在母亲身边任事,因而跟这位金家大少爷打过招呼。 
  犹已得,我当时穿一件宝蓝色的背心连裤,内罩一件白恤衫,长发分两边用橡筋束起来,拨在脑后,完完全全是一副苦干实干的打扮。 
  事实上,我正紧张地核对着一大叠的账单,看这几天到期的数有多少。 
  “对不起,骚扰你!”金信晖走近来这样说。 
  我猛地抬起头来,说: 
  “没关系,没关系!” 
  “方太太病了?” 
  “是的!” 
  这之后,他看着我,我看着他,话题接不下去了。 
  当然是尴尬的。 
  于是又一齐张口讲话,说话彼此叠着了,纠缠不清,更添狼狈。 
  我只知道自己问: 
  “你找娘有事吗?” 
  金信晖回一回气,答我: 
  “没紧要事,我可以改天再来。” 
  “好。”我说。 
  “或者,你认为我方便代表家父到府上去问病吗?” 
  “不敢当。” 
  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连自己都弄不清楚,心却怦怦开始乱跳。 
  真怪! 
  “我明天黄昏来,请转告方太太。”他这样说。 
  那一天时间怎样度过,不知道。 
  总之,翌日黄昏,方家果真来了客人。 
  无法不由我招待。 
  我把金信晖带到母亲的房间去,让他在小偏厅坐。 
  我的两个妹妹方健如与方惜如,正好都围在母亲床前,陪着她说话。 
  那是金信晖跟健如和惜如的第一次见面。 
  健如比我小两岁,惜如更小,才十三岁,她们中间还有小弟方康如。 
  记得金信晖礼貌地伸出手来跟健如和惜如打招呼,两个小丫头还不晓得回应。 
  惜如有点怕生,慌忙扯住了我的手,躲到我身后去,可又舍不得那份好奇的感觉,仍探头偷望这位好看的稀客。 
  至于健如,年纪较长,不至于对陌生客人害怕,却也因为世面见得少,不晓得作得体的反应,她只瞪圆了眼睛,瞪着金信晖。 
  在日后,我曾问过信晖,他当时对两位妹妹的印象,信晖想了想,答我: 
  “健如那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最像你了。惜如呢,样子很精灵,将来长大了,怕是个绝顶聪明、有城府的人!” 
  信晖他,倒真留意她们俩。 
  缘与分,都是前生订的。 
  甚至冤与孽,亦复如是。 
  完全的无奈。 
  从见到健如的第一眼,信晖就已上了心,这也真是命了吧! 
  表面上,日子是正常地过,听母亲说,婚期最快也得在六个月之后,金家娶媳,方家嫁女,都不是一头半个月能弄妥的事。 
  各人都在忙于备办这次想是全城轰动的喜筵。 
  我仍到店上去做工,倒是母亲说: 
  “心如,你别分心到店上来了,让他们金家人看到也不好,活像我把个女儿用到最后一分一秒再送出门去。好好地休息,候着做新娘就好。” 
  母亲一点都不明白,干坐着等的滋味其实不好受,但,母命难违,奈何。 
  如果金信晖可以来探望我,彼此出去走走,那日子就过得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没有。竟一直没见过金信晖出现,听三婆讲: 
  “既是订了亲了,按老规矩就不要见面了。从前清朝的大户人家,女儿一受聘礼,除家眷以外,所有异性亲朋都不得见面,专心一致地成为夫家的媳妇,不再属于任何人。” 
  大抵是为了这个风俗,金家又是诗礼传家,故而金信晖不曾露脸。 
  我当然不好意思问。 
  这样牵挂了三个月左右,有一天,吃过中午饭,我正要跑回房去,在回廊上碰到健如和惜如在玩小小沙包的游戏,我刚驻足,健如就忽然抬起头望我一眼,道: 
  “知不知道你的金信晖到香港去了?” 
  听到健如这么一说,我呆住了。 
  我的表情,泄露了秘密。 
  对于金信晖的行踪,真的一无所知。 
  他到了香港去吗? 
  几时?为什么? 
  又何以连健如都知道一清二楚的事,我会懵然不知。 
  健如于是又对我说: 
  “你知道香港是个什么地方?” 
  她的语气相当权威,这使我更焦躁为难。 
  唯一的反应是摇摇头。 
  “香港是繁华至极的都市,比上海更甚。繁华即是堕落,那个城镇是魔鬼住的。” 
  健如这样兴奋地述说着,竟然还拿两只手放在嘴角边,扯动唇旁的肌肉,伸出了舌头来,装了个难看的鬼脸,虚张声势。 
  “还有,”健如把脸俯过来,幽幽地又说,“香港那鬼地方有很多很多漂亮女人,她们样子像天仙、身材像魔鬼,把男人迷惑个透。你的金信晖也许会难逃劫数。”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然后才晓得站直身子,以不悦而坚强的语调,跟妹子说: 
  “你别胡乱搬是弄非,小小年纪一张嘴,好的不说,偏要说人家的不产,这样要折福的。” 
  “我以为你会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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