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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程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那么,你说,民主在哪里?民主还又能在哪里?
七 民权政治的“初步”(3)
然而,孙中山的“民权初步”在它出世之初,就有人讥之为“不切近事”,嘲之为“可笑的程序”和“繁琐哲学”,这不奇怪,就是放在今天,我相信,它还是会不入一些人的法眼。今天的知识分子,特别是人文类型的,习惯于把民主作为一种“价值理性”来弘扬,而不惯于注意那种能够把民主落实到程序上的“技术理性”。孙中山的小册子,恰是让“技术理性”给会议编程,它不言“道”,只谈“术”,“术”字当头,“道”在其中。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在某种意义上,“技术理性”远重于“价值理性”,就像“程序正义”更甚于“实质正义”。就民主而言,不言而喻地是,如果没有“技术理性”,“价值理性”永远是空中楼阁。既然吃了一个世纪的亏,那就该醒过来好好打量民主。民主呵民主,让我们就从身边开会这样的小事做起。也许一个班级的会是小会,一个团体的会是小会,可是,一个社区呢,一个区县呢,一个州省呢,一个国家呢?有公共生活就有会,会是不同层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因此,不妨就把身边的会当作民主的“初步”,注意养成程序和尊重程序的习惯,并由此走出去,向外推,“行远自迩,登高自卑”,以渐而进,蓄势而成。相信假以时日,终能走向那个国家民主的大目标。
附:以上胡适和蒋梦麟提到的“Robert’s Rules of Order”,上个世纪80年代末已经翻译,商务印书馆迟至1995年才出第一版,名为《议事规则》。十年后的今天(2005年10月),商务馆第二次印刷,数量五千,价格九元。近日,笔者购得一册。
八 “天赋人权说之沿革”(1)
这是一则很简短的日记,提纲似的,写于1913年1月25日。是年,胡适刚过21岁,在康乃尔,他大三已经把大四的学分都修完了。此时的他,学业超前,都在想些什么呢?
“近来所关心之问题,如下所列:
(一) 泰西之考据学,
(二) 致用哲学,
(三) 天赋人权说之沿革,
皆得其皮毛而止,真可谓肤浅矣。”
第一条,对泰西考据学的兴趣影响了胡适一辈子,学术胡适大抵就是个“拿证据来”的考据胡适。一个《水经注》,一个虚云和尚,抛去他中晚年几多时光。
第二条,此时胡适尚在康乃尔大学读哲学,而他如果喜欢致用之学,就表明他最终要走出康大了。康大的哲学风习是从黑格尔那里流变出来的新唯心主义,而胡适生性不惯“形而上”,也没有谈“玄”的兴致,因此康大哲学系并不适宜他,他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土壤。致用哲学是胡适自己的称谓,它其实就是美国哲学中的“实用主义”,后来又叫“实验主义”,这个主义的掌门人就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杜威。胡适前此日记未曾见过此人,看来是兴致刚移师至此,既然,他拜别康大,也就是个时间了。
令我格外注意的是第三条。在概念意义上,胡适对“天赋人权”的关心似不若他对“民主”的关心。胡适晚年对“民主”有过极为精彩的阐发,比如“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但,同样是晚年,胡适对“人权”概念的看法,却令人感到有其商榷处。阅读胡适,没有发现他这一生中对人权学说的沿革进行探讨,但却发现胡适自己在人权观念上却有一个反转性的变化,这就是从“天赋人权”到“人权非天赋”。请看胡适1953年在台湾新竹的讲演,其中涉及到“天赋人权”的概念,他表明了这样一种态度:
“从前讲天赋人权;我们知道这个话不正确。人权并不是天赋的,
是人造出来的。所谓民主自由平等,都是一个理想,不是天赋的。
如果是天赋的,就没有人投票选举了。在某种社会上,人如果没
有力量保护自由,专制的人可以把你的自由夺去。我们过去经过
很多年的专制社会,那时我们的自由权利一点都没有,所以我们
现在渐渐明白民主自由都不是天赋的人权,是人慢慢觉得自己的
尊严,人是有价值的,人格是宝贵的,慢慢的才自己感觉到某种
权利与他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胡适的话是耶非耶?是非参半。关键在于胡适把一个复杂的人权概念给简单化了。
忆及1990年代后期,人权与主权的概念在大陆讨论,力持主权高于一切的强势力量认为,人权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它是在人类历史过程中发生、形成和发展的。这种说法包含了这样一种用意,我们现在也正处在一个历史过程中,因此人权问题要慢慢来,急不得。这实际上是一种延宕人权的策略,它不能不承认人权在一个全球化时代的合理性,需知,人权这个概念在以往和“人性”“人道”一样是要加上“资产阶级”定语的。现在,这顶帽子终于给摘掉了,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历史又常常被人做借口,在现实生活中立即兑现这个概念,则必须承受其不能承受之重,怎么办?便借助历史的由头——所谓时机还不成熟——把它尽可能推诸历史的以后。
尽管用意不同,但,在知识学上,胡适和上述观点却可以互相支持。那么,这里就有必要厘清人权到底是“天赋”的,还是“历史”的。由于笔者在其他场合言及这个问题,这里不妨抄下来:
权利是复数(rights),它可以包括很多子项。在一级划分的意义上,人的权利有两种,先天的和后天的,即“自然权利”和“契约权利”。前者是根据自然需要所产生的,它具有天赋性,比如人的生命权利、生存权利、人身权利、言论信仰的权利、迁徙权利以及因维持生存而形成的财产权利等,这些都属于“自然权利”,或者是自然权利的直接延伸。所谓“契约权利”是在人类社会中形成的,它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的,不是来自自然,而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契约。比如“民主”,作为民主社会中公民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就不具有自然性,它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公共约定。人类的这两种权利构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复式结构,它由两个领域相衔而成,“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自然权利因应于社会生活中的私人领域,“契约权利”(更准确的说法则应是“政治权利”)则因应于社会生活中的公共领域。在比较的意义上,可以把一个人在“私人领域”中的权利视为“私权”,同样,这个人在“公共领域”中的权利则属于“公权”。
八 “天赋人权说之沿革”(2)
据其上,我们的很多权利都是自然馈赠,胡适的毛病在于“一概而论”。面对人权这样一份“权利菜单”,其中诸多项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锅端”,不能“一刀切。投票的自由固然不是天赋的,但,一个人的说话自由难道不是天赋的吗?否认这一点,将陷入尴尬,权利不是天赋即人赋,这岂不是说“说话”还要人批准?人生来便说话自由,不然,自然给人一张嘴干什么。我们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声音“要让人说话嘛”,一个“让”字好像成了恩典,但前提是,你已经没有了说话的自由,甚至连不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了。因此,要说“人造”的话,胡适先生,说话的权利肯定不是“人造”的,对这种权利的剥夺才是“人造”的。
九“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
1914,胡适在康乃尔大学读满四年,即将举行毕业典礼了。
毕业前夕,胡适于某日晚间去了趟女生宿舍,用胡适自己的话“今夜始往访一女子”,“往访”不奇怪,有点奇怪的是这个“始”。原来,四年康大读下来,胡适“所识大学女生无算”,但却没有去过一次“Sage College(女子宿舍)。对此,胡适平时尚有所自夸,但这次回来之后,却整个改变了看法。当晚,胡适浮想联翩,夜不能寐,拔笔写了篇不算短的日记。日记中没有叙述去女子宿舍的经过原委,也没有青年男女间可能会有的绮丽,有的却是一番冷静的自述与反思:述其自小如何在女性中长大,反省来美后自己身上发生的种种变化。洋洋一篇“静夜思”,时在1914年的6月8日,一个初夏的日子。
王国维说南唐后主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这是他为人君之所短,而为词人之所长。胡适呢,有类李煜处,虽无深宫所生,却长妇人之手。日记中的胡适回顾了自己幼时所受的母教,“每日黎明,吾母即令起坐,每为余道吾父行实,勉以毋忝所生。”不独母亲关切,胡适的兄弟姊妹中大姊不仅贤惠多才,也很喜欢胡适,胡适上海读书回家时,去见大姊,经常能谈到半夜。另外,除了胡适的外祖母也喜欢胡适,他母亲的两个妹妹亦视胡适为己出。胡适被妇人包围了,因此,他说自己“少时不与诸儿伍”,结果呢,“吾久处妇人社会,故十三岁出门乃怯恇如妇人女子,见人则面红耳赤,一揖而外不敢出一言,有问则答一二言而已。”这种情况直至胡适到上海读书后才有改观,到澄衷学堂第二年,已经能结会演说,是为投身社会之始。等到进入中国公学,同学中都是比胡适大的人,经历思想都远较胡适成熟,和他们相处,于世故人情都有所得。至此,胡适认为自己前时受妇人影响才“脱除几尽”。自1904年离家读书,到今天1914年康乃尔即将毕业,十年之间,胡适不曾与贤妇人交际,即使在美国,认识的也多是些中年以上的妇人,于青年女子社会,“乃几裹足不敢入也”。对此,胡适有所自反:“其结果遂令余成一社会中人,深于世故,思想颇锐,而未尝不用权术,天真未全漓,而无高尚纯洁之思想,亦无灵敏之感情。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Intellect)一方面,而于感情(Emotions)一方面几全行忘却,清夜自思,几成一冷血世故中人……”
“智识一方面”,“感情一方面”,这两方面的不平衡,纵观胡适一生,还真给人这样的表象。你看,十年未结交年轻女子,又才去了一趟女孩子的宿舍,“三年不窥园”,哪怕自我兴奋一阵也好。可是,回来后的清夜长思,不是思凡,而是有关精神人格的自我反思。这倒不是叫人扫兴,而是以这通日记、且又以这样的题目,在阅读的预期中,会遇上什么样的感性内容。可是,展现在我面前的,却是这个23岁的年轻人,于夜深人静之时,拿着一把闪着冷光的刀在切腹。他把自己切开了,这本身就表明胡适“智识一方面”和“感情一方面”的分裂,表明在胡适那里“智识一方面”是远大于“感情一方面”的。胡适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也在想办法救治,“拟今后当注重吾感情一方面的发达。吾在此邦,处男女共同教育之校,宜利用此时机,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减吾孤冷之性,庶吾未全漓之天真,犹有古井作波之一日。”文字老气横秋,少小年纪就谈什么“古井作波”?到得以下,“吾自顾但有机警之才,而无温和之气,更无论温柔儿女之情矣。此实一大病,不可不药。”(同上)
何以药之,当然是女生了,即胡适自己说的“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如果开个也许未必合适的玩笑,这不妨就是以女子为药了。于是便想到了鲁迅,想到了鲁迅的一篇文章《新药》,其中这一段:
“旧书里有过这么一个寓言,某朝某帝的时候,宫女们多数生了病,
总是医不好。最后来了个名医,开出神方道:壮汉若干名。皇帝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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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一次访女生宿舍”(2)
办法,只得照他办。若干天之后,自去察看时,宫女们果然个个神
采焕发了,却另有许多瘦得不像人样的男人,拜伏在地上。皇帝吃
了一惊,问这是什么呢?宫女们就嗫嚅的答道:是药渣。”
那些宫女以男生为药,是治自己的思春;胡适呢,药以女子,仿佛采补,可是,他补的不是“温柔儿女之情”,而是要疗治自己“智识一方面”和“感情一方面”的偏差。
检点胡适日记,不过十来天,6月20日,胡适应一个朋友之邀,去城里教堂参加一个美国人的婚礼。邀请他去的人知道他未曾见过西方人的婚俗,故征得新妇之父的同意,特地陪同。这个人,胡适称之为“吾友维廉斯女士”,和以后那个“韦莲司女士”疑似一人而音译不同。如是,这当是胡适情感生涯中一个重要女子的第一次出现。她一出现,很难不令我想到胡适上述的话,毕竟时间距离太近了。“宜利用此时机,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