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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多克的隐秘世界:一个人的帝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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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迪丝?里根曾是默多克手下的干将,也是默多克式工作方法和价值观的践行者,她于2007年秋天起诉她所遭遇的各种暗算。尽管朱迪丝?里根也赞成小报理念,但是反对默多克的记者马上就开始重视她了。事实上,你只要成为默多克的敌人,那么马上就能成为其他受人尊敬的记者的朋友。
  把默多克刻画成恶魔的人很多,但如果你要想了解他的下属是如何看待他的,却并非易事。在一次采访中,我逼问《纽约邮报》的编辑科尔?艾伦对默多克的看法,他的回答是:“默多克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记者,他能完成世上所有记者需要干的活。”伦敦《太阳报》主编丽贝卡?韦德兴致高昂地告诉我说,她翻来覆去一个晚上,从多个角度思考到底是什么成就了默多克的丰功伟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默多克是个“天才”!
  随着对道琼斯的收购大战如火如荼地进行,记者也逐渐分化成两派阵营:很多报纸的头版都对默多克大张挞伐(《纽约邮报》就对默多克展开了敌意调查);而很多报纸的商业版又怀揣极大的好奇心,目不转睛地盯着默多克的一举一动。
  在收购道琼斯的过程中,《华尔街日报》的记者不仅担任着班氏家族喜怒哀乐的记录者,也成了这些情绪的散布者。《华尔街日报》的记者其实代表道琼斯的股东向默多克发起了一场战争。
  随着收购道琼斯交易的完成,各大媒体都忙着息事宁人、阿谀奉承,甚至去挖掘这位买主身上的闪光点。《纽约时报》长期关注媒体动向的记者戴维?卡尔在收购过程中评价默多克时说:“他向世人展示了他的一贯做派,他擅长用自己掌握的媒体资源来为自己的组织谋取更多利益。”在收购成功后,戴维?卡尔则话锋一转,称赞默多克是他最欣赏的新媒体领军人物之一,因为默多克把所有的媒体业务整合到了一起。《纽约杂志》把默多克从纽约最佳名流的地位抬高到了纽约最佳福祉的榜单中。《华尔街日报》的“跛脚鸭”总编马库斯?布劳克利身处冷宫得不到大老板的垂青,但他对别人说默多克丰富的从业经验将给业界带来福音。不过,默多克的行事方法还是会四处树敌,因为有些人会屈尊俯就、低声下气地讨好他,但默多克对待这些人就像拂去身上的灰尘一样不屑,这种傲慢态度让这些人很受伤。 txt小说上传分享

前言   变革先锋?(5)
默多克愿意坐下来接受我采访的请求,不排除是因为出于自身的关切或是自省的原因,他过去很少愿意坐下来和传记作者详聊。
  默多克愿意接受采访,在一定程度上,或许也是因为我和他“志同道合”的缘故,对于他的一些竞争对手我同样也看不上。默多克在聊起自己的时候显得有些别扭,但是在谈起自己的竞争对手时就变得口若悬河了。我曾经指出攻击默多克的记者的一个致命弊端(他们写出来的东西越来越苍白了,愿意去读这些东西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或许默多克因此而把我当成“自己人”了。
  也许,默多克也把我看成了一个和他有家族渊源的人。人们常说,新闻集团就是一个家族企业。人们之所以这么评价既是因为新闻集团的家业代代相传,也是出于内外有别的感情因素。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曾经在新闻集团任职过,那么你会更容易得到信任;反之,你一下子就进入了一个局内人的圈子。
  30年前,我太太从法学院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Squadron,Ellenoff,Plesent and Lehrer律师事务所担任助理律师。从默多克初来美国打拼,该律所就担任着他的代理人。尽管我太太只是30年前在这家律所工作了两年而已,但她当年的多位同事现在都在新闻集团担任要职。在一般的企业中,人际关系往往是人走茶凉的,但在新闻集团里,人际关系往往会延续好几代人。如果你曾经踏上过默多克的疆土,那么这辈子都可以算是默多克的人了,这种身份你想甩都甩不掉。
  当我女儿伊丽莎白2006年从大学毕业后,我在《名利场》杂志的同事维奇?沃德(曾在《纽约邮报》担任编辑),把她的简历推荐到了《纽约邮报》。伊丽莎白受雇担任助理记者,但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她便辞职了(在这一方面,我的看法和默多克一样:只要世上还有报社招聘员工,那么去报社当记者就是世上最好的工作)。
  在纽约的新闻界工作了30多年,毫无疑问,我自然也是一个反默多克主义者。
  在网络经济繁荣的日子里,我和默多克的儿子詹姆斯还有过公开的争执。当时,詹姆斯负责运营新闻集团内并不十分成功的网络业务,我嘲笑他作报告的时候总是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嘴脸,詹姆斯(在接受《男人装》杂志采访时)说我是个“招人烦的白痴”,我8岁的儿子听了这个说法很是开心。(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和詹姆斯提起了这段往事,他对我坚称肯定是当时的记者听错了,他只说过我是个“怪人”而已。)
  1998年,在我成为《纽约杂志》负责媒体新闻的专栏记者后,我写的第一篇新闻就是关于默多克马上要和共同生活了32年的安娜离婚。我当时颇为欣喜地发现,婚姻波折或许会使整个新闻集团帝国的根基发生动摇(尤其是默多克当时居住的加利福尼亚州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但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错误的。之后不久,我写了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不仅抨击了《纽约邮报》,而且分析了它在商业运作上的种种失败之举,因此得出结论默多克应该关闭这家报社(我的判断又错了)。这篇文章引来了《纽约邮报》的报复,不过攻击的对象不是我个人,而是升级为攻讦《纽约杂志》当时的母公司Primedia媒体集团。
  在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我在鸡尾酒会上同一些坚定的左翼分子闲谈,他们在商谈如何通过攻击默多克的方法来对付福克斯新闻网。在这些人眼中,默多克不仅仅是邪恶媒体大鳄的代名词,也是一个结了三次婚的外国人(默多克的澳大利亚口音很重,在这个歧视外来者的大本营,每个人都能认出他是个外国佬),没有谁比他更适合当靶子了。

前言   变革先锋?(6)
因为我负责报道的是媒体界动态,因此我对这个行业中谁成功、谁失败日益关注。不仅如此,我对一个能够如此自得其乐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因别人的指点而或东或西的人很感兴趣。如果我们说得比较严苛一些,可以说因为默多克的首创,当代的几乎每家媒体公司都变成了多元化的经营实体。也许你不喜欢默多克,但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势不可当,而且自己也乐在其中(很多骗子和暴君也有这样的性格特点)。
  我也突然间想到,或许默多克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可怕。他毕竟已经年过古稀了。这个世上,很少有近80岁的老人还在掌管这么大的上市公司。夕阳总有落山的那一刻吧?
  1992年,曾写过默多克传记的作者威廉?肖克罗斯作出了默多克“廉颇老矣”的判断。现在来看,这一判断并没有错。(默多克的第二任太太安娜也这么认为,她经常对人说,默多克已经向她承诺马上就要退休,默多克和第一任太太所生的孩子普鲁登斯说道:“安娜对此深信不疑。”)不过,新闻集团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迈入最波澜壮阔的上升期的。尽管如此,人终有定数,事事皆有尽头。不管默多克多努力,他还能再打拼多少年呢?
  2002年,我在加利福尼亚州参加一次科技会议的时候和默多克偶遇。他看起来有些落寞,手提包里放着一个像是买给小女儿的玩偶,也有可能是买给自己爱妻的。包括我在内的几位与会者见缝插针地问默多克要不要去喝一杯,默多克竟然爽快地答应了。到了加利福尼亚州蒙特利当地的一家酒吧,在这个懒散成性的城市,酒吧的服务生在工作时没有请假就离开了,默多克只好自己招呼起自己。他穿着一件从沃尔玛超市买的普通法兰绒衬衣,非常引人注目,他喜欢开玩笑,随和亲切,没有什么架子。他看起来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邻家祖父,让我奇怪的是,他和我的祖父真有几分相似之处。最后,我们在一起共进晚餐,畅谈了几个小时。当我在《纽约杂志》上撰文谈起这段往事的时候,默多克唯一的反应就是抱怨我把他和我的祖父相比。
  这就是在写作这本书之前我和默多克相识以及他出人意料地接受我采访的背景。我认为,这本书在默多克看来或许是一个品牌宣传或是遗产分配的策略。倘若如我所想的话,那么在采访的过程中新闻集团的公关部门并没有对我有什么限制。新闻集团并没有要求我出版前把稿子给他们先审定,对我采访时要提什么问题也没有任何限制。
  延续9个月之久的采访在多个地点进行,有时候是在他位于曼哈顿第六大道1211号新闻集团总部的办公室,有时候是和他在新闻集团的高管餐厅共进午餐时边吃边聊(也分享了他的健康饮料),或是在他位于曼哈顿公园大道的临时寓所里聊天(他在第五大道的新居正在装修)。当他太太不在家的时候,他还要照顾家中的孩子(默多克的孩子们过着典型的曼哈顿式的童年生活,享受着保姆、宠物狗、玩伴和上学由父亲接送的各种惬意)。
  有几次是我单独采访默多克,大多数时候都是我的研究助理莉拉?德?克雷斯特陪我一同前往的。莉拉?德?克雷斯特曾是《纽约邮报》的记者,更久以前,在她的出生地澳大利亚墨尔本,她在默多克旗下的《先驱太阳报》(周日版)工作。采访的时候,金斯伯格也经常在场,偶尔也会参与讨论,不过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旁听。
  默多克是一位风云人物,采访起来并不容易。他往往一句话还没说完就中断了,说话的时候含混不清,他的澳大利亚口音很重,有时候还会警惕地陷入沉思,既像是在斟酌用词,又像是在打盹儿。
  默多克并不善于替自己圆场,如果别人要求他这样做的话,他会恼羞成怒。此外,他对谈论过去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他记忆力惊人,连几十年前的日子都能记得一清二楚。当谈起自己的愿望和性格时,默多克就显得不善言辞了。不过,如果正聊到兴头上时,他倒是愿意长聊一番。他的想法从来都像一湾湖水那样清澈、不加任何掩饰。他在和我描述起当天是怎样过的时候,总是说得详细而具体、趣味盎然。我很期待对他进行下一次的采访,我希望他也能享受采访的过程。
  只要我提出采访新闻集团高管和他家人的要求,默多克都会尽量满足我。不过,我约见的新闻集团的高管都沉默寡言,对于谈论大老板默多克也没什么经验。默多克还帮我在纽约、伦敦、墨尔本和悉尼约见了他的母亲、姐妹、太太和孩子。默多克对自己在悉尼的女儿普鲁登斯说:“采访的时候有什么就说什么,说得多难听都没关系。”后来的情况表明,普鲁登斯还真的很听父亲的话。
  遇到默多克家的每个人,我都会问他们:“你觉得默多克为什么会像现在这样?”
  但没人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
   。。

蝴蝶效应(1)
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
  孤军奋战
  42岁的澳大利亚报纸发行商默多克当年还没有完全想好何去何从,身上揣着几个亲戚的联系方式就搬到了英国,这其实并不是他的最佳选择。关于他在伦敦报纸登载三版女郎照片的报道,早在他来英国之前就已经家喻户晓了①。默多克1973年时会定期出差去纽约寻找商机。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典型的20世纪60年代人,给人一种聪明绝顶的媒体行业高管的印象。他穿着双排扣西服,偏长的黑发已经开始变得稀疏了(这是他70多岁梳大背头发型的前兆),烟不离手(他在当年想戒烟),雍容大度,有些发福。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纽约或是伦敦上流社会人士,身上透露出一种缺乏自信和争强好胜的综合特质,而不像一个举止随便、衣着邋遢的伦敦新闻界人士。
  鲁珀特·默多克的父亲基思·默多克(Keith Murdoch)是澳大利亚最富声望的报纸发行商。在基思·默多克去世20年之后,他的儿子鲁珀特·默多克在澳大利亚也已经功成名就了,目前他在澳大利亚的知名度和父亲已经不相上下了,而他在英国的知名度更是扶摇直上,可以说是名噪英伦了,名气早就已经盖过他父亲了。但是,如果要说默多克在美国因什么事而出名的话,那就是他卷入过一起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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