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楼雨晴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内容简介:
不是还沉浸在相恋的快乐当中吗?
为何只不过一转眼的时间,
那些令人心醉的、心碎的甜蜜滋味便淡掉了呢?
要写下这封分手的信,梁心影挣扎了许久,
可她的确不能再忍受他的漫不经心及忙碌。
没想到,分手的第一天,她便开始想念──
当她提出分手,任牧禹只觉得自己的心整个被掏空了。
他整夜辗转难眠,无法入睡,简直比死了还难过;
他知道,今后得一个人过了,再也没有让他牵挂的人。
下雨天,不必担心谁会淋湿,感冒;
吃饭时,不必老想着另一个人有没有吃饱;
忙到没时间睡觉,不必要对谁感到愧疚;
什么都不用担心了,什么都不用牵挂了,
他自由了──他真的自由了吗?
还是坠入另一个相思如麻的深渊呢?
缘起
缘起楼雨晴
当各位翻开这本书时,我得先声明一点:我恨造反。
并非刻意,只是近来情绪很不梦幻,要我写很市场的言情故事,很抱歉,谢谢惠顾,我们下次再联络。
自从【四季风情】出版后,相继有读者来信提到,这一系列的故事很“生活化”,易言之,就像是随时会在自己身边发生一样。
关于这一点,坦白说,晴姑娘并没有刻意去划分或营造什么风格,我写东西一向凭感觉,而现在的我,偏好“平易近人”的体裁,也因此,各位不难想像,前一本《宁为卿狂》我写得有多痛苦,简直想死给男女主角看,要不是故事八百年前早设定好,更改不了,再加上支票也老早就开出去,我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莫冷霄和云求悔自生自灭去了。
至于这一本……
如果亲爱的雅惠编编留意到的话,我这本书的建档日期是在八月十五号,也就是农历七夕情人节当天。
问我为什么?说到这个就很让人郁卒了!
为什么别人可以郎情妹意、你侬我侬浪漫到不行,我却得蹲在家里面对冷冰冰的电视机?
于是在极度心理不平衡的状况之下,大受刺激的楼姓怨女--晴某人我,在这个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日子里,开稿写了这本分手日记,没理由我一个人触景伤情,还得负责人家的浓情蜜意,要旷男怨女大家一起来嘛,否则天理何在,对不?
没错,这本书写的就是一对分手的男女,各自去体验分手后的酸甜苦辣。
我说过了,王子与公主结了婚都不能保证一定白头偕老,何况只是凡夫俗子如世间情侣?
爱情,本来就充满了变数,只有感情够真诚、够坚定,才经得起考验。
如果以星座为代表,我会认为,任牧禹和梁心影,是很典型的金牛庭与双鱼座。
情侣之间,交往得太久,过了热恋期,慢慢进入到“自己人”的阶段时,很多恋爱时的梦幻、唯美,早就被现实所取代,当它浪漫不再、美感不再时,你(你)是不是就会开始疲乏,开始觉得淡而无味,甚至开始做许多没必要的自我怀疑?尤以相当凭“感觉”行事的双鱼座为最。
但是,那些融入生活的点点滴滴,早已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呼吸一样,与你共同存在,不可分割,总要到失去时,才顿悟拥有时的可贵。
分手日记,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说到这里,如果有人已经开始打呵欠,那么,二度劝你,可以合上书了。
好,我们继续。
故事开头:文分三话前头的短诗(算诗吗?它充其量只算短文)是我写的,有鉴于《晨恋》一书,读者常问到那三小篇短诗的来源,在此一并回答,除了我,还有谁能帮我写?请别再问这种问题了,ok?
开稿时,曾把第一话的短文念给表妹听,之后,她沉默了三秒,你猜,她回了我什么话?
“你到底和几个男人分手过?写得出这样的东西,我很难相信你是什么纯情玉女……”
哇咧@#$%……
算你狠。
她说,我完全点出了分手时那种酸楚的心情;她说,分手之初,真的会有那种不知道该做什么的茫然与空洞;她说……
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我要去庙口斩鸡头发誓了。
梁心影不是我,打死不承认。
这本分手日记,也不是我的故事。
或者说,它是所有人的故事。
你身边,也有一段这样的故事吗?
他们也许分了手,从此背道而驰,我只能说,很可惜他们的情缘没任牧禹和梁心影纠缠得深。
也或许,分了手后再复合,如此深厚的缘分,晴姑娘只能深深祝福,但愿你们也能像故事中的男女主角,珍惜这一生的情缘,恩爱甜蜜地牵手走完这一生。
本书中,关于男女主角从分手到复合的点滴心路历程,晴姑娘花了相当、相当多的心血在刻划,整个分手的阶段,淆楚地划分了男女主角的情绪变化,几乎可以用第一人称的“我”来代替了。继《季秋情漫舞》的牛刀小试之后,又一次明显的尝试了这种写法。
成功吗?
还喜欢吗?
等你来告诉我。
感谢撑到现在还没睡着的善心人士,第三次机会,你(你)还来得及选择要不要放回书架,若不,晴某人叩首铭谢,翻开下一页吧!
第一章
第一话──我们分手吧今后,得一个人过了,再也没有牵挂的人,下雨天,不必再担心谁会淋湿、感冒;吃饭时,不必老想着另一个人食欲好不好,有没有挑食;忙到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时,不必还要满心歉疚冷落了谁;出门买东西时,不必再计量谁需要什么……
什么都不必做了,少了牵绊,多了自由。只是-…
心好空。
之一窗前的雨淅沥沥地下着,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已经持续了一整天。
梁心影数着窗边滑落的水滴,指尖无意识的轻划泛着薄雾的玻璃,直到玻璃窗上,满满、满满地重叠着同一个名字──
任牧禹。
她怔怔然停手,唇畔泛起一抹带点苦、带点涩的浅笑。
心底,仍清楚地烙着这个名字。
相恋七年,感情不是说收就收。
重叠的长短针,指在十的数字上,外头也同时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
“吃过饭了吗?”任牧禹停在玄关处,脱下身上微湿的外套,回头问她。
“没。”她懒懒道,没动一下。
养了两年的小博美狗Luck在他进门的同时飞扑过去,显然比她这个当女友的还要热情。
任牧禹准确无误地将狗抱了个满怀,看了她一下,先到浴室找毛巾擦拭湿发,再到房里拿了条薄被出来,覆在栖卧在沙发的慵懒娇躯身上。
“最近天气不太稳定,出门记得多穿点衣服,小心别感冒了。”
“嗯。”同样的话听了太多遍,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想不想吃点什么?”
“随便。”事实上,她现在根本什么都不想吃。
将狗塞到她怀中时,狗儿还依依难舍,抗议地咿咿呜呜。
打开冰箱,里头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
任牧禹利用冰箱仅剩的食物,煮了碗营养与美味兼具的海鲜粥,一面暗自计量,明天该抽空去添购些什么。
“趁热吃了。”
梁心影撑起身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透过氤氲缭绕的烟雾,看他清理好厨房,顺手整理起客厅,并低声交代:“别有一餐没一餐的,会坏了胃。”
这是她的家,他却比她更像主人。
他总是这样,生活琐事都替她打点得好好的,从来都不需她烦心。
但是他知道吗?她要的,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全能管家,而是他多一点点的温存,让她感觉自己是个恋爱中的女人……
只是,他却连一句情话都吝于出口。
她已经记不起,他上一次说爱她是什么时候……
“没胃口?”见她端着碗神游太虚,任牧禹很自然地接收碗中剩余的食物,也让Luck分杯羹,两人一狗共同分食了一碗粥。
“禹──”
“嗯?”他轻应,放Luck到角落去品尝美食。
“爱我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股冲动,好想问。
他拉回视线,笑了笑,没说话。
又来了!
每回只要一谈到这个,他就只会温柔她笑看着她,一句话都不说。
“你,爱我吗?”她专注地凝视他,又重复了一次。
他仍是笑,轻抚她柔软的长发。“孩子气!”
他的眼神太包容,语气太宠溺,就好像--她只是个闹别扭的小孩。
“我问,你爱不爱我!”她扬高音量,情绪的堤防几欲溃决。
察觉她今天的态度异于往常,他收起笑,关切地蹙眉看她。“怎么了?”
她还能怎么了?一个连爱她都不肖说的情人,还能让她怎么样?
“没什么。”地无力地垂下眼睑,分不清是失望,还是其他。
“今年情人节──”
“我有门诊。”他歉然地望住她。
“无所谓。”她笑得有些恍惚。“不需要你陪了。”再也不需要了……
任牧禹张了张口,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你在电话中说有事跟我说”
“嗯。”抽出镇压在电话机下的信,默默递出。
任牧禹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正要抽出信纸,她按住他的手。“回去再看。”
“好。”没问为什么,他依言收起了信,起身。“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影?”他低下头,她缠握的五指并没放开。
“吻我。”她抬眸要求。
任牧禹轻笑,俯身碰了碰她的唇,本想给个蜻蜓点水的柔吻,没料到她异于寻常的热切,勾缠住他的颈子,吻得既狂且烈。
他浅浅喘息,被她深切撩吮的唇舌扰乱了神智,启唇与她缠绵。
狂了呼吸,乱了心跳,体温因热吻而急遽升高,双手本能地探索薄衫底下玲珑细致的曲线,顺势覆上了胸前的柔软……
“别!”他及时清醒,意志力惊人地出狂热情缠中抽离,连连喘了几口气。
再任情势发展下去,要想在今晚走出这道门简直是痴人说梦。
“我真的该回去了,明早有个重要手术,得养足精神。”
“信,记得看。”
“嗯。”
“路上小心。”
“嗯。”
“记得常把伞。”
“嗯。”
他一向寡言。
已经无话可说,她终于松了手,看着他走到门口──
“禹!”她坐直身子,脱口喊。
任牧禹侧身回眸,等待着。
“再见。”真的……再见了……
任牧禹稍稍一怔,心影从不对他说再见的。
若有所思地深深看了她一眼,垂眸点头。
看着他再一次走出她家门,梁心影隐忍许久的泪终于滑落。
她知道她会伤心,在决定这么做时,就预料到免不了的心痛,毕竟,他是她这辈子第一个爱过的男人。
但,却没料到泪水会这么排山倒海地决堤……
对他的依恋,比预料中的还要深。
大学时代就认识他,一路相伴相随到现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这么多的共有回忆,足够让他在心中刻画下深沉的痕迹,不论是笑,是泪。
还记得──当初,他们是怎么认识,继而交往的呢?
他是医学系的高材生,打从她考进这所学校开始,“任牧禹”大名便如雷贯耳。
据说,他高中时期的成绩,亮眼到师长们争相为他写推荐函,但他依然坚持参加联考,并且不负众望地以榜首之姿上榜。
在校期间,凡他选修的课程,教授无不赞誉有加,大呼:“得意门生若此,夫复何求。”
七年医科,他只用了四年便修完所有的学分。
听多了关于他的传奇事迹,不免对这号人物感兴趣起来。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的跨年舞会上。
很奇怪,他来参加舞会,却不跳舞。
当然不是缺舞伴,正所谓才子佳人,是才子,就会有爱慕他的佳人,何况他名气响亮到被誉为近年来的医学系传奇,仰慕他的美女又岂在话下?
但他真的是一个人静静地来,又一个人默默地走,婉拒所有主动邀舞的女孩。
这和姜太公钓鱼有什么两样?让大伙儿看得到,吃不到,徒留满地口水,有够可恶的!
他第一眼给她的感觉是──孤僻,高傲。
因为不爽,也就随着一群瞎起哄的同学打起赌来,看谁有本事约到他。
真正与他相识,是在他最后一年临床实习的生涯中。
室友半夜腹痛如绞,把她给吓坏了,急忙将人送往就近的医院,就在她六神无主,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时,是耶阵低沉柔和的嗓音解救了她。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仿佛见到救星,她抬起头,急急地抓住他。“我室友……她、她肚子痛……”
“别急,有带身分证或健保卡吗?”
呃?说实在的,当时太慌,也不确定有没有,幸好老天有保佑,两样都在室友的皮包内找到。
“好,你先去柜台填资料,其他交给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