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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那些听我的爱人们-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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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欧或者柳梦梅,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爱单纯的好男人,一种是涉世未深的小女生,还有一种是历经沧桑的大姐大。问题是,单纯善良恰好又喜欢女人的好男人快绝种了。

    对于爱情,我大概应该是个心地不错的坏男人,或者偶尔小坏的好男人,前文写到了,欺骗女性的罪恶行径我绝对不干,我并不花心,有时候单纯得发傻,直来直去,情感博弈中往往冲的迅猛无比,可还是缺少沉稳高明的爱情三十六计,一旦遇到爱情游戏,要么很有自知之明的很快消失,要么就是一败涂地。对兄弟,我从来坦诚真实,不过偶尔也遇到小人,被利用之后才恍然大悟,所幸,我遇到的女子大多真诚可爱,所谓兄弟,终被化为三六九等,真正知己不过二三足已,真心相待也是绝大多数,更多酒足饭饱聚聚就散,再有小小坏心眼儿一看便知,只是不愿大动干戈,从此不相往来罢了。

    三十而立的这两年,我的大脑异常活跃,天使和恶魔内斗不止,他们激烈的争辩和搏斗,争着为我指明人生的方向,我是遵循自由奔放的灵魂,继续率真勇敢的生活,继续善良宽厚待人,继续阳光普照、没心没肺、胸无城府的快乐下去呢?还是改头换面、隐忍腹黑、沉稳成熟,至少装着特高深的去不断往上攀爬呢?也许纠结了很久,也许我根本就不用做出选择,恶魔和天使当然还会同时存在,他们无法不欢而散,只能握手言和。

    本性难移,我根本不可能变成后者那般模样,至少现在不能,就算我熟读《孙子兵法》,也不会变成一个深谋远虑的诸葛亮,我不愿变成腹黑男,因为那不是我,装出来的腹黑会变成腹痛,消磨身体机能,在脑细胞大量战死的同时累死自己,可我也不能在那样纯粹的简单下去,我也要保证自己能存活于这个复杂的世界,不至于刚出场不久就被直接弄死,《甄环传》、《三国演义》等深切的告诉我们:太单纯的家伙大概活不过前五集,不过太邪恶的人最后也不一定有好下场。有时,中庸之道并不是没有个性,而是保证一个人可以更好的生存,然后才能去更好的保护身边的爱人。

    我也不知道我将来会被生活雕刻成什么样子,而我看自己很多年前的文字时突然特别喜欢那时的自己。郑板桥一辈子说得最牛的一句话就是难得糊涂,我佩服他能有这样的觉悟和高情商,我相信自己终会真正领悟这句话,我和朋友说过,即使我有一天潦倒而落魄,我的大黄蜂车子变成了马车里无数大苍蝇,我还是可以快乐,一碗小酒,一碟花生,街边小坐,遛遛小猫什么的,都可以是一种快乐。

    有人问:要是这些也没有,肚子也吃不饱呢?

    我的回答是:你也太损了吧!

    人总是不停地在改变,变的不仅仅是镜子里的模样,而是心里那些与生俱来的灵魂,不断被现实刻画,不断被岁月冲刷,最终变成也许素不相识的自己,我们对现实妥协,对命运屈服,对路人不屑一顾,对屈指可数的几人毫无保留,大多数的人在半路失去自我,最后被加工成几乎一个样子直至终点,唯有大彻大悟之人可以坚持自我,笑看红尘。

    佛曰:八风不动。那对我来说太难,那样的境界要经历多少的痛苦,牺牲多少的快乐才能最终参悟。这尘世也往往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我也许更欣赏杨绛先生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我还是努力做我自己,顺其自然,又不会放弃梦想。我想我不会变成腹黑男,但我也不再会那样裸露着胸膛等待生活刺伤。敏感细腻的双鱼同事准子说我:既坏且二。我认同。他还说,我是个有血有肉的聪明人。我也认同,没错,那就是我。

    微微的幸福

    亲:

    你加我微信了么?

    这是我最近一段时期在社交聚会之中听到最多的对白,然后就是一群人都拿起手机,低头一通滑屏、按键什么的。

    加了微信,也就算认识了,留不留电话都无所谓,反正也没什么事儿,懒得打电话,有事按住按钮说,或者随意写些文字一发—明儿下午三点,后海第一个胡同第一个公厕的镜子边上见,不见不散啊!

    不常联系的旧圈子里,在对方的照片下面偶尔问候一句—女生版:哎呀,亲爱的,你最近又漂亮了!答曰:漂亮什么啊,胖死了,不像你,身材一直那么好!再说:你懂的了,这衣服显瘦!有时间一起去玩啊!再答曰:好啊好啊,人家也好久没出去玩了!

    然后,此约绵绵无日期,然后,某人再发照片,场景如上不变。

    男生版就更简单,同样一张照片,问候一句A:兄弟,剪头发了啊?

    B:对啊。

    A:真傻。

    B:我去,滚。

    没了。然后,下次场景不变。

    网络时代的特征,快速、便捷,但不必太认真。

    话说回来了,微信之类的确实很方便,随便一摇一搜,千里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成好友,按键一说,对方回复,朋友沟通,工作联系,亦可做红娘月老,寥寥数语,就可传情达意,甚好!真是极好!就是移动公司直摇头,省太多电话费、短信费了!

    这个世界还真是变化快,关键我们还老得追着它跑。怀旧的人会说:“变化拉近的只是距离,拉远的却是内心。”

    而追着时尚跑的人会说:“矫情!您倒是别用电话啊!直接梦回唐朝,千里快马扬鞭送信,或者飞鸽传书吧!”

    我设想了一下,千里马估计刚从建国门开跑,在国贸就被交警直接拿下了,没有参加摇号,而且排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飞鸽传书,估计飞到通州就算不错,然后直接变成了桌上美味。唯一可行的是—开着宝马送信,或者骑着飞鸽牌自行车传书。

    现在大概很少有人会写信了,以至于每次有信件出现在我的收件箱或者办公桌上的时候,我都下意识的觉得应该是信用卡账单之类的。所以,当真的收到有人写信给我,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幸福感,大致物以稀为贵吧,曾几何时,桌上永远有没有看完的一摞摞信件,那些青春期的美好和忧愁被装进信封寄到了那个在收音机里的快乐男人手里,然后被他变成了旧时光的印记。

    再回首,曾经懵懂少年,也曾有过盼着在学校传达室能看到自己的信,笔友或者学校某个暗恋自己的女生,当然,还有一直没有盼到的,那个自己暗恋的女生的回信。认真的一字一句斟酌写好的信件,认真贴好邮票,塞进离学校不远的邮筒,被邮递员拿进邮局,绕了一圈再回到原点,在阳光下静静的摆放在传达室窗口。
第5页 :
    我曾经很得意自己是个时髦的人,在每一次通信极速发展时,都幸运地走在了前面,我拿着属于自己的传呼机,那种数字的或者汉显的,然后自己打电话到寻呼台去,听那个甜美的女声报自己的姓名(闲的没事),我在大学的宿舍里拿着当时最高端的手机玩贪食蛇游戏,发短信,然后在BBS灌水,在某快餐店约见QQ认识的网友,然后被吓的抱头鼠窜。

    很熟悉,不陌生,因为我们一样,在时代发展下被不自觉连带着前进成长,轨迹类似,甚至故事雷同,如果你也这般感受的话—亲,加我微信吧!(微信号码是xtwk974)

    微信有了新的功能:实时对讲。很久以前,男女生宿舍楼,两个相爱的人,电话卡被打爆,因为手机费太贵,于是,他们曾幻想买个对讲机,想不到数年之后的孩子们可以在某个通信软件里随意交流。〖米〖花〖书〖库〖 ;http://__

    可他们依旧不羡慕,这时的自己和那些不用再绞尽脑汁去想如何联络彼此的孩子们,曾经可以牢牢记住的那些电话号码,现在也许都不会忘记,而那些无数的微信留言都变得无足轻重,当然,也远比不上收到那些在灯光下努力写出的信件带来的巨大期待和快乐。

    矫情就矫情吧!如果矫情可以带来美好。

    时光匆匆流过,阳光依旧灿烂,在节目后的某个上午,我在办公室读着那样一封一字一句用钢笔写出的信,以及信里那些美好或感伤,心里是微微的幸福。

    我想起,从前在上海一个叫微微的听友,以及很多和她一样曾经那样喜爱我的人,她们给我写过很多的信,不知她们现在可好,我突然很想感谢在人生的前30年里那些给我写过信的人,爱人、笔友,或是暗恋我的女生。

    谢谢!那些无可替代的回忆,谢谢!那些无可替代的人!

    对了,亲,你不会还没加我微信吧?

    此致

    敬礼

    自来卷先生

    “不是,我是自来卷。”“对,我头发不是烫的。”“真的!”“哦,谢谢。”以上是我无数次,或者说是每次在剪头发、洗头发、上台上镜前,做造型等一系列和头发相关活动时一定会说的对白。

    这些对白相对应的问句:“帅哥,你头发烫的吧?!”“自来卷?!真的假的?”“真不错,跟烫过似的,特自然!”“挺好看,省的烫了。”

    我是自来卷,谢谢。我并不是自来熟,再见。

    这么说吧,其实我也曾经不是自来卷,在我还没长头发的时候。据我妈妈说,我很晚才开始长头发,所以他们一度认为我是一休哥或者三毛之类的孩子,还好,后来头发开始正常生长,小时候发质柔软偏黄,一度被人认为是混血孩子,问题是,看过了很多小时候的照片,发现那时的我并不是自来卷啊,难道我被外星人劫持过、掉包过?或者我患了什么病?我妹妹坚持我是在初中一次去上海玩的时候把头发烫了,实际上我并没有,那次去上海时我刚刚开始发育没多久,注意力全在快餐店遇到的漂亮女生身上。至少记忆没留下任何有关烫发的印记,当我拿着这样的委屈和疑问找到我妈之后,她一句话就把我打发走了:“你爸就有自来卷,你这是遗传!”我仔细观察了我爸的头发后发现我妈说的是真的,不错,至少我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最多算是个基因突变吧!

    在我曾经特别讨厌自己的头发是自来卷的那段时间,我甚至会因此变得自卑。青春期的男生没有像流川枫一样的直发,打完球以后,汗水不能顺着垂直的发梢滴到胸口,一定是不帅的。剪短之后,头发会在头顶有一个奇怪的弧度,留长之后,会像帽子一样蓬松而零乱,索性剪成寸头,可却因为那时过于干瘪,看着像一只大马猴儿,以至于我觉得自己因为这头奇怪的卷发少收了很多女生的情书,并因此遭到了暗恋女生的拒绝。不久之后,这个女生和一个长得像流川枫一样的狐狸哥们儿在一起时似乎更印证了我的推断。

    在离子烫发明以前,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哀怨不已,一个在青春期的男生,是会默默地去在意自己帅不帅这个问题的,尽管嘴上不承认。

    所以,我感谢那些在我觉得自己很丑的时候还说我很帅的人(除了我妈妈,她是无论何时都会觉得我很帅的),就算他们是违心的或者只是为了讽刺我。

    头发这东西,有时就像是爱情,需要修剪经营,可经不起过度折腾,问题是人们总是喜欢去折腾,原生态纯天然不够时尚,于是各种吹剪烫染,发质坏了,开始拼命修补,什么胶原蛋白、精华霜、护发素、营养油一起往脑袋上倒,不管用就大剪子咔嚓咔嚓,全剔光等着重新长,新长出来的说不定就是好的,折腾半天,发现还是最初的状态好,单纯、简单、美好。其实这就是人类典型的没事找抽型的心理特质,所以你想想,在这点上,爱情是不是和头发一样一样的。

    弄头发和谈恋爱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很费钱,但即使费再多钱也并不能保证质量。因为很多事情是要看缘分的,一款发型虽然时尚帅气或者美丽飘逸,但关键是你是否有和它相匹配的发质和脸型,否则,就只能带来罗圈腿穿紧身裤的效果,失败退场。你可以找到一个伟大的发型师,也可以花大把的金钱去造型,甚至可以去韩国修正自己的外貌,但还有一些事情注定无法改变,那就是自己的气质和灵魂。这就是为什么有富可敌国的大款一身名牌加时尚造型,可却总让人觉得不伦不类的原因。

    好了,还是说回到我自己,我也曾经在有限的条件下追求过用发型来增加自己的魅力,比如在郭富城或者林志颖大红大紫的时候,我就曾数次跑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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