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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 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 old double 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第十四章
那是八月里的一个雾气朦胧的黎明。夜间产生的浓厚的雾气,在温暖阳光的照射下,正在分散开来,缩小成一堆一簇的雾团,掩藏在洼地里,树林中,它们就聚集在那儿,直到最后消失得一干二净。
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也变得奇怪起来,有了人的面孔,有了人的感觉,要想把它准确地表达清楚,得使用阳性代词才行。他现在的面目,再加上景物中看不见一个人影,这立刻就对古代的太阳崇拜作出了解释。你能够感觉到,普天之下还没有一种宗教比他更合乎情理的了。这个发光的物体就是一个生灵,长着金色的头发,目光柔和,神采飞扬,好像上帝一样,身上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地,仿佛大地上满是他感到有趣的事物。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穿过农家小屋百叶窗的缝隙,好像一根根烧红了的通条,照射在屋内的碗橱、五斗橱和其它的家具上;唤醒了还处在睡梦中的收获庄稼的农工们。
不过那天早晨,在所有的红色物体中,最红的物体要算两根被漆成红色的宽木头支架,它们都被竖在紧靠着马洛特村的一块金黄色麦地边上。加上下面的两根木头支架,它们就构成了收割机上可以转动的马尔他十字架①,收割机是在昨天被搬运到地头上的,准备在今天使用。十字架上漆的红色油漆,让太阳的光线一照,它的色彩就显得更加艳丽,让人看上去觉得十字架好像是被浸泡在红色的液体火焰里一样。
①马尔他十字架(Maltese cros),十字架的样式多种多样,主要的有拉丁式、希腊式、马尔他式。马尔他式十字架外部较宽,根部较窄。
那片麦地已经被“割过了”;也就是说,在这块麦地的四周,已经有人用手工把麦子割去了一圈,开辟出了一条几尺宽的小路,好让开始割麦时马匹和机器能够通过。
麦地里被割出来的小路上已经来了两拨人,一拨人是男子和男孩子,另一拨人是妇女,他们来的时候,东边树篱顶端的影子正好投射到西边树篱的腰部,所以两拨割麦人的脑袋沐浴着朝霞的时候,他们的脚却还处在黎明里。在附近麦地的栅栏门两边,有两根石头柱子,割麦子的人就从它们中间走进去不见了。
不久,麦地里传来一种“嚓嚓”声,好像是蚂蚱情说爱的声音。机器开始割麦了,从栅栏门这边看过去,只见三匹马并排拉着前面说过的摇摇晃晃的长方形机器向前走着,有一匹拉机器的马上骑着一个赶马的,机器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看机器的。机器战车沿着麦地的一边向前开动,机器割麦子的手臂慢慢转动着,一直开过了山坡,完全从眼前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它又以同样均匀的速度出现在麦地的另一边;割麦子的机器在麦茬地上出现时,最先看见的是前面那匹马额上闪闪发光的铜星,然后看见的是机器割麦子的鲜红色手臂,最后看见的才是整部机器。
割麦子的机器每走一圈,麦地周围狭长的麦茬长带就加宽一层,随着早晨的时光慢慢过去,还长有麦子的麦地就只剩下不大的一块了。大野兔、小野兔、长虫、大老鼠、小耗子,都一起向麦田的内地退去,好像要躲进堡垒里,却没有意识到它们避难的地方也只能是暂时的,没有意识到它们毁灭的命运正在后面等着它们,当今天它们躲避的地方越缩越小,最后变成可怕的一小块时,它们无论是朋友还是仇敌,都要拥挤着躲藏在一块儿了,等到收割机把地上最后剩下的几百码麦子割倒后,收庄稼的人就会拿起棍子和石头,把它们一个个打死。
割麦子的机器割倒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留在机器后面,每一堆刚好可以捆作一捆;捆麦子的人在有麦堆的地方忙着,正在用手把麦子捆起来——捆麦子的人主要是妇女,但也有些人是男人,他们上穿印花布衬衣,下穿长裤,长裤用皮带系在腰间,这样后面的两颗扣子也就失去了用处,他们每动一下,扣子就在阳光下一闪,仿佛是他们后腰上长的一双眼睛。
但是在这一群捆麦子的人中间,还是那些女子们最能引起人的兴致,因为女人一旦在户外变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不再和平时那样,仅仅只是摆放在那儿的一件物品,那时候她们就特别具有魅力。一个男人在地里只是地里的一个人;一个女人在地里却是田地的组成部分;她在某些方面同田地失去了界限,吸收了周围环境的精华,使自己同周围的环境融成了一体。
妇女们——不如说是女孩子们,因为她们大多青春年少——都戴着打着皱折的女帽,帽子上宽大的帽檐可以遮挡太阳,她们的手上戴的手套可以保护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