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简单的点评完全不能展现《务虚笔记》的艺术魅力与思想深度是显而易见的。我只能说这是一部爱神在以“势”为终极价值的人世间受难乃至死亡的书。正是通过“爱情”与“势”关系的人生化演绎,史铁生揭示了这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之根,同时也显示了自己企图重构民族新文化的意向。
寻根的时代因这部必将具有文学史价值与思想史价值的大书而终结了。一个新的无须反顾的重构民族新文化的时代来临了,然而史铁生已经在他的大作中预言了这个新时代更为本质的痛苦。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秉持这几代寻根人的忧患意识与宗教情怀(尤指史铁生)彻底无悔地走下去。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不生气:读《人有病,天知否》
pigsyme发帖时间:2000120400∶44∶00
古代人脾气大,可以怒发冲冠,可以怨气冲天,可以一哭干云霄,一骂动天下,可以倾长城,六月雪。
很小的时候读岳飞的《满江红》,至怒发冲冠,不解其意。问父亲,他说,意思是人的愤怒难以控制,冲击发根,使头发直立,顶起帽子。我就问:这可能吗?他说当然能,你还没见过真正的愤怒。我就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头,一排头发直直地立着,上面是一个圆形的帽子,但总觉得不像是愤怒。现代人头发短了,要冲冠,应该容易一些。而且我们还有摩丝,可以做形,让头发真的可以竖起来。但我还是没有见过真正的冲冠之怒。
中国人最后的愤怒有历史记载的,大概要算吴三桂那一怒为红颜了吧,我们的脾气、倔强、气节都被古人用光了。到鲁迅的年代,中国人就已经出离愤怒,我们不生气了。
中国人现在不生气,只放屁。据说这是从毛泽东开始的,他说过: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权威把语言和放屁等同看待,从此中国人说话也就像放屁了。语言器官向下位移,我们失去了底线,失去了愤怒升腾的根基。残留的怒火和怨气在下方找到了出口,不再寻求向上冲击的表达方式。偶尔有人由于生理的或心理的原因不能放屁,不习惯放屁,或放不出屁,他的愤怒也无法向上去,因为我们的帽子改了,有一顶又厚又重的大帽子戴在他头上。这样,愤怒不能化成屁下泄,不能转为气上升,这一小撮仍然愤怒的人就在胸中郁结,有人的愤怒郁结成肿瘤,有人的愤怒郁结成溃疡,有人的愤怒郁结成了文字,悄悄地通过手臂、钢笔流出来,细细默默地铺在纸面上,字里行间会有愤怒化成的缕缕烟云缭绕,吹不散,看却无。这是冤魂不散的文字,这是我读陈徒手《人有病,天知否》的感觉。
中国人整体地被愚弄了,被他们所崇拜、畏惧又信赖的权威玩了一把。最惨的是所谓知识分子,一切权威最怀恨在心的人,就是他们。肥头大耳,尖声尖气的如来佛把这一小撮知识分子们抓起来,放到手掌心,笑着告诉他们,可以随便拉屎撒尿,但这些孙悟空没有任何机会,刚作势要翻跟头,只见那如来佛已经解开裤子,掏出家伙,一泡黄尿淹没了所有的声音、感情,甚至愤怒。掐灭烟头,我听到一声奸笑。知识分子没有愤怒,而且据说他们在洗礼之后得到了火眼金睛,还很为此追忆自豪了一阵子。游戏还在继续,规则仍未改变。
如你我跑不掉,躲不开,不生气,不愤怒,只找一把小伞,藏着。
读贾平凹
孟庆德发帖时间:2002102612∶12∶00
《贾平凹散文自选集》,漓江出版社,1987年10月初版,定价:845元。
一
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
一些年来,许多文学作品,从语言到结构直至人物的造型和对话,都似明清小说的翻版,而一些散文随笔,更是把整个古代散文的版都翻了,这其中,尤以贾平凹为厉。正像李天纲在《近代上海文化与市民意识》中所说的:“更奇妙的是,现代作家模仿当时的笔法,写《废都》生活,居然和当时相差无几。”
这似乎不能完全归之于现在的社会和古代的社会有些像。
我以为,贾平凹的许多小说、散文,包括他的那部《废都》,都是闭着眼睛写出来的。
曾以为贾平凹的《笑口常开》是他难得的一篇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品,谁知后来发现,他只不过是把金圣叹的33个“不亦快哉”变成了19个“乐而开笑”,后来竟有人又把这“不亦快哉”的二手货拿去,干脆直接做了题目,又一路模仿了一遍。这可真是让人没有办法。
若有文体家,贾平凹不是。贾平凹的语言和形式都是从古人那里偷来的。可以这样说,贾平凹的每一篇散文背后,几乎都藏着一篇古人的作品,至少是一篇。
旧瓶装新酒,结果现代人都穿着古人的衣服,说古代的话,走在古时的街上。
贾平凹在小说界远离时代搞仿古建筑,贾平凹在20世纪80年代写古代的白话小说。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贾平凹的作品中经常散发出一种陈腐的气息。贾平凹是中国古老的城墙伸出的一道阴影。
这阴影也有后续,比如那个贾平凹“最要好的朋友之一”孙见喜,整个又一贾平凹的翻版。而水平不如孙见喜的贾平凹的膜拜者,却又更多。
“草原部落”的主编贺雄飞在一本书的序里说:“梁晓声、贾平凹们是文人,钱钟书、季羡林们是学者,鲁迅、顾准是思想家。”这个评价在贾平凹们看来有可能会认为是一种贬低,但依我看,实在是有些拔高了。
好在贺雄飞在另一处又有了更高的认识,他指出,贾平凹的作品,就是一种贾平凹式的腐朽。
贾平凹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他用一种时期内的人们认为不错的东西蒙骗了一些人的眼睛。
我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贾平凹是故意在骗。贾平凹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他并不知道。
二
只要拿来,文章还是有的可写的。
把现代汉语,拧去现代成分,到古汉语里浸一浸,这就是贾平凹的语言。
以天干地支标记年份,或孤身一人,或呼朋引类,于山水园林之间,街衢里弄之中,行仿古之事,运仿古之思,发仿古之感慨,而在人情世态上,也多作仿古的描述,这就是贾平凹的文章。比如,白霜染地,邀友携酒,走廊穿亭,绕池越台,乘船泛湖,游园访菊,酒未三巡,墨菊大开,湖上归来,有清洁工半文半白地笑而曰:“噫,这花是等待你们开呢。”这让人想起张岱。再比如,旅游某地,入店沽酒,人要两毛,却给一元四,还理论说:“清静值一角,山明值一角,水秀值一角,空气新鲜值八角,余下一角,买得吾之高兴也。”整个让人想起明清时代的封建文人。而把清人刘熙载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拿来,编个故事,扩而大之,这就又是贾平凹的《丑石》。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贾平凹的《笑口常开》,文章由19个小故事组成了19个“乐而开笑”,其中有些个故事让人看着眼熟。比如,以京广大铁路为界,把中国划为东西两大部分,有一个故事在东半区内是这样讲的:两人入厕,全忘带纸,见地上脏纸一块,都想拿来用,又都不好意思,就都蹲着,牛犟起来,其中一位,家人见他久久不归,便打发孩子来看,那人冲孩子喊:“去,回家拿块大饼子来,我跟他靠!”这故事越过京广铁路,到了贾平凹那里,孩子被删去了,变成了一个拾废纸的,铁条一点,将废纸扔到垃圾筐里,背走了。
林语堂口口声声赞美晚明性灵派,写起文章来却老实,他喜欢金圣叹的33个“不亦快哉”,就老老实实说出来,并老老实实地仿作了几条。林语堂不如贾平凹机灵。
以古人的思想为思想,以古人的形式为形式,以古人的语言为语言,贾平凹的许多文章都是“集大成”之作。在“集”的过程中,贾平凹被他“集”的对象所同化,变成了其中的一部分。我总觉得,贾平凹就像古老城墙伸出的一道阴影。
贾平凹出生在丹凤,丹凤属秦,秦那个地方,多的是秦砖汉瓦。
周作人曾说:“我恐怕也是明末什么社里的一个人。”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读《平凡的世界》想到的(1)
无聊斋主人发帖时间:2002103112∶49∶00
对古典文学的沉迷和对当代文学的忽视,使我错过了不少当代文学的优秀作品,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出生于陕北农村,中学毕业后在乡下当过老师,后又成为一名工农兵大学生。这样的出身和经历使他对陕北的农村生活有着深切的体会,写起农村题材小说来可谓得心应手。农村、农民、农民的生活,这正是吸引我一气读下去的主要原因。小说勾起我对小时候艰难生活的回忆,使我头脑中那日渐模糊的农村生活开始鲜活起来。
小说从1975年写到1985年,这正是中国农村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小说以陕北一个普通的农村——双水村——为中心,展开对这十年间农民生活的细致描写。作家细致的笔触让我叹为观止,没有长时间的亲身体验,是根本写不出这样一部小说的。在阅读过程中,我总有一种误觉,以为小说写的就是我的故乡岩丰村的情形;孙家的故事就是我家的故事。我的家乡岩丰村地处山清水秀的湖南湘东革命老区,小说写的却是北方,确切地说是陕北的延安地区。书中不时出现的“窑”字,总是提醒我,这是在讲陕北,而不是我的家乡,否则,我一定会混在一块了。
一个村就是一个地区的缩影,而一个地区也是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年轻一点的读者或出身城市的读者,可以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来了解这一时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我养我的岩丰村同属红色革命老区,与小说中的双水村并无二致,只是,较之双水村,岩丰村的糟糕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
“文革”时期,中国农村经济处在崩溃的边缘,多数农民吃不饱穿不暖,很大一部分农民处于赤贫状态。双水村的孙玉厚一家,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一点,我个人有深刻体会。我们一家人尽管起早摸黑赚取工分,但还是吃不饱饭,有时竟到了以麦子皮(喂牛的食物)或野菜充饥的境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活有所改观,但直到80年代初,由安徽省委书记万里首倡的生产责任制在很多地区仍未实行。我所在的湖南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改革也来得迟缓。我高中毕业的那学年(1982—1983年),我们班有的同学(包括我)仍吃不饱饭;至于菜,一年到头都是吃三分钱一份的南瓜汤。小说写到,1975年孙少平上高中时,吃的是最差的丙菜,这一幕与我的遭遇何其相似呵!
小说还写到,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最大功绩是使八亿农民吃饱了饭,但是,仅仅吃饱了饭远远不够,农民还需要钱,如买肥料、缴农业税、供孩子上学等都需要钱。好不容易填饱了肚皮的农民兄弟们又遇到了新难题。
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个都那么真实,如同我小时候所熟悉的亲人或父老乡亲。
孙家老大孙少安13岁小学毕业,回家帮父亲做农活,能干、坚毅的他逐渐代替父亲成了全家人的依靠,18岁便当了生产队长。他婉拒了自幼青梅竹马而后在城市当老师的姑娘的追求,很实在地娶了个农村女孩子。改革开放后,当事业遭受挫折时,他没有气馁,逐渐成了整个公社闻名的富户。正当全家人春风得意之时,与他相濡以沫的妻子却患下绝症……我的二哥隐隐然有少安的影子,12岁就回家务农,没有二哥,我就没有希望上大学。少安的不幸是妻子患上癌症,而我二哥的不幸是自己患上癌症。通过做手术,刚38岁的二哥保住了一条性命,但身体永远残疾。让二哥感到高兴的是,他自己的孩子也上了大学。现在上大学的费用是农村人感到头痛的一难题,我听说一些考上大学的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不得不放弃上学的机会。我侄儿每年近万元费用都由我全部承担,不用二哥操心了,算是对他的一点报答。
小说中另一角色——少安的叔叔、大队支委孙玉亭给我印象极深。这位农村“革命家”在农村社队集体中,虽然生活艰难,但革命热情饱满。后来,虽经历了农村改革的洗礼,却仍旧沉湎在过去的集体生活中,有时甚至梦想复辟,再搞集体。他常年衣衫破旧,尤其是那双破鞋,成了他孙玉亭的代号。这个人令我想起我们大队(那时的村叫大队,乡叫公社,有时简称社队)的那位支委“老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