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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倾城小团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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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面的那天,后母孙用蕃事先知道消息,躲在楼上没有露面。
  见面是淡淡的。爱玲“神色冷漠,一无笑容”,简明扼要地谈了自己的问题。
  父亲也没计较她的态度,只叫她先去报名考试,告诉她:“学费我叫你弟弟送去。”
  整个过程不足10分钟,决无旁枝斜蔓。
  两人的这次见面,在凝重的底下,实际是很有戏剧性的。互相再见一面,张廷重显然有“招安”的意思,但张爱玲却决无此念!
  张子静说:“那是姊姊最后一次走进家门,也是最后一次离开。此后,她和父亲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秋日里,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弟弟张子静也考入该校经济系,两人成了校友。不过有一件事令人大跌眼镜:在转学考试时,张爱玲的国文居然不及格!
  校方要求她在入学后,去参加学校的一个国文补习班。
  她倒并不在意,当笑话说给了弟弟听。
  是一时大意了么?现在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是她久不用国文写作,荒疏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她用英文小试锋芒(3)
爱玲的中学老师汪宏声听说之后,“颇为愤愤”。因为他知道,圣约翰近年招生的质量已大不如前,可是入学考试为何还如此苛刻?
  可是转念一想,这恐怕还是张爱玲“我忘啦”的老毛病又犯了,考试过于敷衍,所以也就懒得去为她打抱不平了。
  不过,马失前蹄毕竟属偶然,张爱玲很快就从国文初级班跳到了高级班。
  姐弟俩这一时期,有时候会在一起谈起写作。这是爱玲很愿意谈的话题,在弟弟听来,她在这方面已经足够老到。
  张子静记忆中,姐姐有一段话足可以证明,她早已做好了写小说的一切准备:
  “积累优美的词汇和生动语言的最佳方法就是随时随地留心人们的谈话;不管是在路上,车上,家里,学校里,办公室里,一听到就设法记住,写在本子里,以后就成为你写作时最好的原始材料。”
  圣约翰的校园里,此时又见港大的那一对“姊妹花”——子静常看见姐姐和炎樱在一起,“是个强烈的对比”。
  炎樱矮而黑,爱玲高而白;炎樱开朗,爱玲沉郁。
  有这样一个朋友还是好。她们仍是一起逛街、买零食,有时在姑姑家里聚谈。
  两人醉心于服装,甚至在一家杂志上打出了广告,说:“炎樱姊妹与张爱玲合办时装设计:大衣、旗袍、背心、袄裤、西式衣裙。电约时间:电话三八一三五,下午三时至八时。”不过这桩业务究竟开展过没有,就弄不清了。
  张爱玲的服饰打扮,从香港回来后就有惊人变化,开始喜欢突兀风格。此后很长时间都如此,这成了她的“招牌”之一。
  她从香港回来,弟弟去看她,见她穿着几乎没有领子的布旗袍,大红颜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都没有纽扣,是跟外国衣裳一样钻进去穿的。
  弟弟觉得稀奇,问她是不是最新的旗袍款式,她淡然一笑:“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裳太普通了,我正嫌这样不够特别呢!”
  她在圣约翰校园里,常穿一件鹅黄旗袍,下摆上缀了长四五寸的流苏,走起来,摇摇曳曳!
  这种打扮,怕是只在戏台上才有,即使大学里周六开舞会,也不会有人这么穿;但张爱玲就这样昂然于校园,惹得女生们惊问:“她是谁?是新来的插班生么?”
  张爱玲有奇思,在香港买的广东土布,是玫瑰红的底、淡红大花、嫩黄绿叶,这花色即使在乡下也只有婴儿才穿,她后来却做了衣服,“仿佛穿了博物馆的名画到处走”,完全不顾别人的感观。
  还有一次,她穿着前清样式的绣花袄裤,大摇大摆,去参加同学之兄的喜宴,满座皆为之惊倒!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好。在港大被富家同学压制了三年,她现在需要有自信!
  她在圣约翰只念了两个月,就决意辍学了。弟弟从炎樱那里得到消息,特地到姑姑家去问她。
  爱玲一开始只是说,圣约翰没有几个好教授,引不起她的上学兴趣,想读的课目又都没有开,“还不如到图书馆借几本书回家自己读”。
  谈到后来,她还是兜出了问题的实质——缺钱!
  张爱玲想自己去赚钱。
  弟弟建议:“你可以去找个教书的工作。”
  爱玲摇头:“不可能。”
  “你英文、国文都好,怎么不可能呢?”
  爱玲说,教书不仅要求文化程度,还要会表达,“这事我做不来”。性格内向的她,惧于和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打交道。
  那么去报馆做编辑如何?。 最好的txt下载网

她用英文小试锋芒(4)
爱玲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
  这话又缘何而来?
  原来,她回到上海不久,就开始给英文的《泰晤士报》(The Times)写了一些影评和剧评。
  她已经在试探能否卖文为生了,选择的这个突破口,是厚积薄发。
  在学生时代,张爱玲最大的爱好,还不是读小说,而是看电影——上海的电影市场,彼时乃东方之最,连日本的时髦阔人,都要坐飞机周末来上海看好莱坞新片。她在家订阅的杂志,也以电影杂志居多。
  这样看来,张爱玲这个人,也是时代的产物。嘉宝、克劳馥、盖博、邓波儿、费雯?丽的片子,她每部必看。中国演员中,她喜欢阮玲玉、谈瑛、陈燕燕、顾兰君、上官云珠、石挥、蓝马、赵丹,凡他们主演的,也是一部不漏。
  她受父亲影响,对传统戏剧的兴趣也始终很大,京剧、评剧、绍兴戏,无一不好。在后来,她还看过越剧《借红灯》,对剧名把玩了几日,意犹未尽,索性借来作为自己一篇散文的题目,取名《借银灯》。
  上海成为“孤岛”之后,外国电影片来源不畅,国产片胶片不足,电影随之衰落,话剧趁势崛起。张爱玲先后看过《雷雨》、《日出》、《大马戏团》、《秋海棠》和《浮生六记》,感觉都非常好。这是当时上海市民在日伪治下最大的文艺乐趣,张爱玲也并未在潮流之外。
  在英文报上发表了一些剧评后,就有英文杂志来向她约稿了。
  以英文写作、以影剧评论作为突破——张爱玲的卖文之路,就这样走出了成功的一步。
  她选择卖文为生这条路,是对的。以她的内向羞怯性格,做职员、做教师,恐怕都应付不来。
  直到晚年,她也无法适应稍微复杂一点的环境。而在传媒发达条件下的写作,恰恰无须与人周旋,一个人可以清静。
  现在,她出手的这个时机,也很凑巧。
  到1942年,上海沦陷已近5年,文艺刊物上早已不见巴金、茅盾、老舍的大名,就连报纸上连载的张恨水小说,也销声匿迹。文化人绝大多数都爱惜羽毛、鄙弃敌伪,他们或是撤离,或是搁笔,或是被*,留出了一大片空白。
  正如柯灵先生后来所说:“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山高皇帝远,这就给张爱玲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见《遥寄张爱玲》。
  柯灵这段话,还另有文化传承上的一层意思,不大为人注意。那就是“大腕不走,新手难出”——张爱玲恰在这个空档冒了出来。
  发现文坛出了个新手,率先主动向她约稿的,是英文月刊《二十世纪》(The Twentieth Century)。
  这个刊物的主编克劳斯?梅涅特,是德国人,阅历复杂。他曾获柏林大学的博士文凭,在莫斯科做过记者,又在美国做过大学教授,太平洋战争前夕来到上海,1941年创办了这个刊物。那时战火遍及欧洲,欧洲书刊已很难再运到上海,他的意思,是要给战时滞留在上海的欧美人一个“精神家园”。
  机会是不期而遇的。
  张爱玲就此出手了!
  1943年1月,她在《二十世纪》首发一篇长文,多达8页,还附有她手绘的12幅女子发式、服饰插图,文章题为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直译为《中国的生活与服饰》。当年底,她又将此文改写成中文,发表在《古今》半月刊,即著名的散文《更衣记》。

她用英文小试锋芒(5)
这篇英文文章,文字流畅,略带维多利亚末期文风;插图线条简洁,勾勒传神。文章不单是谈了中国人的服饰沿革,还发掘了服饰所包含的文化心理,说中国服饰在细节上的繁复与变化,是“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而这,“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她的长文,出手不凡,主编梅涅特惊为天人,特在“编者例言”中隆重推荐,声言“她有能力向外国人诠释中国人”。他不吝赞美之词,夸张爱玲是“极有前途的青年天才”。
  ——别人的“天才”赞词,与她自己的“天才”自许,在这里暗合了!这给了她极大鼓舞。
  此后,她一发不可收拾,一年内共在该刊上发表9篇文章,其中6篇是影评。
  《二十世纪》的封面上,曾经登过一些撰稿人照片。张爱玲也有一张,长发及肩,描了眉、涂了口红,模样相当之时尚,应是她照得最漂亮的一张。
  还有,她写的关于中国文化的文章,即中文译名为《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和《中国人的宗教》这两篇,也极受读者欢迎。
  这几篇文章,都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视点,就是“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中国的一切”,找出那锣鼓喧天背后“凄寂的况味”。
  一般为她作传的人,都不大深谈这几篇文章。实际上,她此后文学创作的要窍和视角,在此都已基本成型——有如旁观似地冷眼审视,细细密密地摹写,其骨子里是在描画凄凉。
  在《二十世纪》上一炮打响的时候,她还在圣约翰边读书边写作,名气在校内和文化圈内已经很大。那时英文系有个女生刘金川,也是课余撰稿人,经同学介绍,曾见过她。
  她们俩见面是在女生休息室,介绍人因为有课先走了,仅余两人面面相对。可是,刘同学立刻就面临了尴尬:“张既不说话,仿佛连眼睛也不看我。由于很窘,我只好打开书本看书,直到快到下一节课时,我才向张打招呼走出休息室。”刘金川《我所知道的张爱玲》。
  傲慢乎?羞怯乎?还是兼而有之?
  在刘金川的记忆里,张爱玲的形象,是“戴很厚的眼镜片”、“长脸”、“身材高大”、“动作斯文”,再有就是“笑眯眯地不发一言”。这是张爱玲成年后一贯的形象和风格。
  她写文章,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如果再继续上学,就感到很累。考虑到几方面因素,不久她便辍学了,连毕业证也没拿到。
  从这时候起,写文章就成了她的职业。后来她在《童言无忌》里说:“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当然,她不可能就此固守在这里。她的心中,也有一种“穷年忧黎元”之思。张爱玲对于人间世,有比谈论文化更深邃的认识。
  后来在《烬余录》里的一句话,可以体现她对世事多艰的认识:“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
  那光明的一刹那,她要写。
  那黑暗又拥上来的无语之痛,她也要写。
  这都不是散文所能表达的。
  张爱玲自言“生来就是写小说的”——她的降生于世,怕只是为此!
  这样很好。就在爱丁顿公寓里写作。
  不写的时候,她就读母亲留在姑姑这里的西洋小说。欧洲作家里,她特别钟情毛姆。毛姆的叙事是平和、细腻的,很会讲故事。张爱玲喜欢这个,因为这和她的审美兴趣相契合。 txt小说上传分享

她用英文小试锋芒(6)
她不喜欢情节上的大喜大悲,只愿意看不动声色的刻划。
  当然,与姑姑同住,也是一件令人惬意的事。
  姑姑在爱玲心目中,一直就处于“代母”的位置。
  这一年姑姑年已四十,但因没有家庭拖累,看起来还相当年轻。也许是当年越洋轮船上的惊鸿一瞥,给了她足够的心理力量,她完全没有嫁个人过日子的念头,倒是对这种自足的单身生活习以为常。
  姑姑后来在德国人办的广播电台找了个事,做国语新闻播音员。每天晚上都要拿着一盏小油灯,徒步走过灯火管制的街道去上班。
  那油灯的灯罩,是紫红色玻璃的,上面有累累的颗粒防滑。可是上海沦陷后马路失修,到处坑坑洼洼的,姑姑有一晚看不清踩进了水坑,还是把灯给摔碎了。
  摸黑回来后,她摇摇头,只叹了一声:“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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