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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阗隔士-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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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紀》:

  “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满清的性暴行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满清暴行例举至此无复多言。可以说,这场历时尽半个世纪的大屠杀,比起蒙元倭寇屠华,诚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场二次悲剧中,我也不得不承认,狗娘养的满清政权是牛B的。他和蒙元一熊样,干了太多太多“非人能所为”的勾当,做了许许多多理论上讲要断子绝孙、但却没断成的阴事。

  “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俨然一幅战后写照……真实残酷地让人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因为这就是曾经的历史,一部已成为事实和过去的历史。

  至于日后所谓的康乾雍三朝盛世亦不作详细辩驳。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正如当年的英国使臣马戛尔尼所言:“遍地都是惊人的贫困”“人们衣善褴褛甚至裸体”“象叫花子一样破破烂烂的军队”“我们扔掉的垃圾都被人抢着吃”,这哪里是幅盛世景象?更何况,纵然真的存在那个能与文景贞观开元相披敌的盛世,对我们汉族也毫无意义可言……因为我们是亡国者。

  一页页历史翻过,冬去春来草木又蓬勃。显然,翻着历史找满蒙算帐已经没有了必要。看看今天的满蒙:一个亡国、一个苟延残喘穷得吊儿郎当……都这熊样了还咋报仇?报个哪门子仇?何况冤有头债也有主,干阴事的又是他们前N代祖宗。

  明人不说暗话。扯了这么多,还是老老实实搬出本章的两个主旨观点:

  1 当年的蒙元满清如同当年日本一般罪恶(蒙元满清除了没搞化学战细菌战,可以说,能干上的坏事都干绝了),需要区别对待(所以拿它们当正统王朝歌功颂德的二百五思想绝对要不得)。

  2 做人要有民族立场。举凡对这些政权侵华损华上作出过贡献的人,都是我们的民族敌人,都应遭受我们的唾弃与辱骂。

  总之,一切从民族利益出发,一切向民族利益看齐。

  最后,献上鲁迅先生的一段经典语录作为本章结尾:

  “中国人对异族历史上只有两种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初读时甚感困惑。中国人的是非标准,何以有如此大的反差?后来才明白,原来当异族还没能征服中国人时,就是侵略者,是禽兽;而一旦战胜了中国人就是圣上,是英明君主。元朝、清朝是再典型不过的范例。如同那个女子,当别人欲施暴而不成时她就义愤填膺,怒斥其流氓行径;而一旦被人家强暴得逞,就立刻成为其合法之丈夫,美满之姻缘,且情深意长也。元、清的的确确是异族统治汉人的时代,我不明白这算不算亡国,算不算被奴役,被侮辱。我只知道它是中国堂堂的正史,是文人墨客大书歌颂的开明盛世。我仿佛听到那个女子说,我何曾被强暴过?他们都是我合法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呢。”

3 民族文化
尽管首章篇幅已阐明中国人=汉人的公式。但有一个现实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今天的中国境内生存着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这可以说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是坏消息。

  好在,这意味着中国正处于一个边幅辽阔的大一统时代。坏在,中国存在着民族分裂的苗头。

  剖析这个问题前还得申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单民族国家不存在分裂苗头。只是显然会比多民族国家分裂概率要小得多。

  通常,单民族国家只要保证中央高度集权、保证国内两地沟通方便而不致产生地理隔绝乃至军事割据(这点上,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中国大陆政府与中国台湾政府给了最好的证明)、保证社会矛盾不至于激化到官逼民反,便可高枕无忧吻别分裂。

  而多民族国家就不一样了。他也许能做到前两点的保证,但他永远都完成不了第三点(就像那个y=x^(…1)的函数一样,它可以不断地向0点靠近,但就是永远到不了0点)……除非他有法子把多民族国家改造成单民族国家。

  而这里头的原因,2500年前的孔老夫子已经给出了现成答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是的,无论你采用哪种手段、如何努力地调和民族矛盾来维护这个多民族国家,只要多民族现状未变,国家还是会存在一股像不倒翁一样的分裂势力……用不着官逼民就反了(即使是像加拿大这样经济发达、福利制度蹦棒的国度,仍然存在分裂势力)

  某些自作聪明的同胞满以为中华民族论能麻痹少数民族,但历史实践已无数次证明,这根本是在自我陶醉着做春秋大梦。旧的不说看新的,发生在今年3月9日的新疆劫机事件,以及3月14日的西藏打砸抢事件足以戳破那些做梦者的口水泡泡。

  毕竟,那些持有中国国籍的少数民族者们不全是傻B,他们也没那么容易给中华民族论全盘忽悠掉。而且,一旦他们揭下这套论断的虚伪面纱、迎来民族意识的觉醒,那么蜕变成单边民族主义者只是时间问题。

  还好,因为我是个有血性的汉人,自然不会像某些来自台湾的败类同胞一般,打着歪脑筋分裂正由汉族主宰的中国政权。但其他少数民族就不一样了。正常情况下,他们的民族立场不可能是汉族(如果是,他们就是民族败类。当然了,我们很欢迎这样的败类。对手越败类我们越高兴,对手越懦弱我们越福气),所以,分裂复国思想将是必然产物。

  这时候呢也不妨设身处,站在他们立场上替他们想一想,为什么要闹独立?如果我是那些少数民族,我也会跟着起讧闹独立吗?

  我的答案是:百分之百的会!

  所谓民族主义,自然是要为自己的民族谋求利益。如果连民族最基本的独立主权都不争取,还有何脸面高谈为民族谋利?

  但我这么说并不表明我支持他们独立。我的意思是,在###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立场。大家都是各为其主。根本上讲,也无所谓正邪之分对错之别。但又因为大家立场对立,所以注定要作敌人……我是汉族,所以我要维护汉族统治下的多民族国家;我是某某汉族统治下的少数民族,所以我挣脱汉族政权的束缚建立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国家。

  既然要站在自己的民族立场看问题,既然要消除分裂隐患,那么作为汉人的我们又应该怎么对待那些个同床异梦的少数民族?

  显然,我们不能和民族分裂势力妥协。虽然这么干以后,双方的矛盾可以得到治标性化解,但代价是分裂。民族分裂不是最要命的,要命得是领土分裂!

  显然,我们用不着再指望那套狗屎般的中华民族论……它不仅帮不上忙,而且越帮越忙。

  所以,照我的意思,想要连标带本的根治分裂,只剩最后一路可走:即塑造单民族国家。

  走上这条路以后,前边又将冒出三条小道通关目的地:1 种族灭绝  2 驱逐出境  3 民族同化

  毫无疑问,第一条是最近、也是做得最干净(尽)的小道:一次解决,斩草除根。但这绝不会、也绝不能成为我们的选择(这简直在继承阿道夫·希特勒未尽的种族事业)。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价值观属于魔鬼,而不属于人类。如果我们做了,那么上一章的蒙元满清就会有今天的翻版。今天的我又将有明天的翻版来骂今天的中国。 

  划上第一个大红叉后,再看看第二条道:驱逐出境。走这条道谈不上啥子灭绝人性,但却是一条招人臭骂、诱发暴动、亏损道德的黑道。黑虽黑不过第一条,可也不是什么好鸟。就算真要施行,也只能针对那些个已经掀下脸来闹独立的分裂者,而不是全体少数民族。

  接下来只剩最后一条怀柔政策的道了。并且,我主张的正是这条道……不带血腥、而且又能遏制血腥的道。

  这条道上又可以分出两个阶段:1 败类化阶段 2 汉化阶段

  所谓败类化,顾名思义,就是把现阶段的少数民族改造成为拥护汉族政权的败类。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来得直接点过渡到汉化阶段呢?这是由首章篇幅中“语言思维决定民族籍别”的标准决定的。

  按着我那颇具创新精神的标准,一个人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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