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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往上一提,弄开一个宽、高大概60公分的洞来,钻了进去。走到第3个房间,看见房门未关,房间里还亮着一盏绿灯,其他房间都是红灯。有两个大概20多岁的女人头西脚东,共一头睡在一个床上,一胖一瘦。胖女人睡北侧,瘦女人睡南侧。我看见房西墙上有电闸刀,就上床站在两个女人中间,先扳下闸刀,再按了一下旁边的一个开关,断掉了房间里的电源。我是不想让她们看见我的模样,怕她们以后会认出我来。
断掉电源时,两个女人突然被惊醒了。其中那个胖女人还按亮手机屏到处乱照,我就右手拿着尺子横着压在胖女人的脖子上,威胁她们不准乱叫,还说外面有我几个兄弟,一边还虚张声势地讲了一句:外面的兄弟们等着。我是制造一种共有好几个人在这里的假象,骗那两个女人,好让她们不敢反抗。我怕她们会报警,抢下胖女人手里的手机并关了机,顺手放床边,说:脱衣服。那两个女人乖乖地把盖着的被子推开,就脱衣服。我背靠着墙坐在她们中间,东一句西一句就跟她们闲聊起来。问她们是哪里人?有没有结婚呀?她们老老实实一一作了回答。我问她们老板在不在店里睡时,她们讲不在,叫我放心好了。我还问她们做爱好不好玩?她们讲好玩。这样我们聊了有半个小时左右,那个胖女人将右腿搭在我的腿上,我就用手摸她们的身体,问她们有没有病(指性病)?有没有避孕套?她们讲没有病的,也没有套子。。。。。。。后来我还是怕那两个女人有性病,就推开了她们,在床边摸了一块枕巾擦了擦,随手一扔。然后用小电筒照了一下,就拿起衣裤下床,并偷偷拿走了胖女人的手机。我到走廊上把手机装进她们的一个手提皮包里,看了看,发现包里面有眉笔、唇笔、唇膏等化妆品,一个充电器,45元现金,然后从门洞里钻了出去。
本来是个不错的学生
从小学到高中,你的学习还好吗?
我家以前在乡下,从小学到高中,我一直都是在市里读的书,学习成绩一般吧,没有被评过“三好学生”,也从来没有受过什么处分的。我比较突出的就是体育,足球、篮球、羽毛球都行,还曾经作为学校足球代表队的一员参加过全市的足球比赛。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比较顺利的,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
一谈到体育你就来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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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的苦味(2)
是的,非常喜欢体育运动,体育运动让人兴奋,对身体锻炼也有很大的好处。
你就读的学校周围的环境还好吧?
市里也就是这么大,网吧、书摊到处都是,听说还有地下网吧,但是我没有进去过。发廊也到处都有。我不喜欢去逛书摊,想看书都是去新华书店看看,书店里的书的质量更好,没有盗版的。我平时还是比较喜欢看书的。家里就专门有一个书房是我的,书不少,不过带有黄色内容的书我可是从来都没有看过。
你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的父亲是高中文化,母亲的文化水平不太高,只有初中水平。父母在外县开了一家小型工厂,很少回家。平时家里就我、弟弟和奶奶三个人在家。奶奶做家务,做饭给我们吃。我的弟弟现在读初三了。爸妈一般每个月给我100元钱作零花,我高考后在学校勤工俭学,赚了有300多元钱了。自己还有一本存折,压岁钱都存在里面了,现在大概有600多元钱。实际上我平时除了买些资料外,很少花钱的。我家里的经济条件应该是比较好的,我爸很早以前就一直在办厂,家里也还算富裕。
你在学校打工?
是,做玩具,给市里的一家公司做,我做了有300多元。实际上我并不缺钱用,打工主要是体验一下生活,我还和我的同学去收过废纸呢。
收废纸不难为情?
这有什么,自食其力。
你和同学在一起会不会谈论性方面的问题?
平时开玩笑会讲讲,仅此而已,我自己从来没有看过黄碟和黄色书画。
你的同学谈恋爱的多吗?
我们学校谈恋爱的很多,双方发生过性关系的也不少,堕胎的听说也有。
你有女朋友吗?
只有一个。我在学校里谈的那个女朋友,是别个班的,我们相处已经有两年多了。我们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有点像是红颜知己,两个人都比较谈得来,经常会到广场一些地方散散步,主要是谈谈学习。她的学习也不错,家也在市里。我们平时就是拉拉手,考试考得好时会相互之间抱抱,接吻不多,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今年高考完以后,有的男同学跟我打赌,赌谁的女朋友乳房大、下身宽,我没有答应。
发廊,就开在我家的楼下
你家住在什么地方?
我家住在一家大酒店的附近,靠街,在二楼,那个地方很热闹的。那天我去的发廊就是在我家楼下一楼开的,全称叫“红玫瑰”美容美发厅。去之前我就知道那里面的发廊女会卖淫,先是听人家说的,平时也经常看得到有不三不四的男人在那里进进出出,有些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开着车去的。我去学校都要从发廊旁边经过,看到发廊里面是红色的,一种很神秘的样子,不过我一直都没有进去看过。有时晚上我晚自习回家放自行车的时候,听得到里面的男男女女发出的很露骨的笑声和喊叫声,经常让人想入非非。
执法部门不会管她们吗?
不晓得。今年春天好像关了一段时间的门,后来不久又开始营业了。
你对性知识了解多少?
了解很少,学校里不会讲,父母也没有给我讲过,关于这方面的书也没有看过,主要是靠听人家说了解了一些。
你以前了解性病知识吗?
听说过。我在报纸上也看过性病方面的知识,感到性病十分可怕。当时我和那个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时,我总问那个女的有没有病,那个女的讲没有病,得了病可以去找她们,她们长期在这里。
你对性病怎么看?
我感到很震撼,性病十分可怕,我从心底瞧不起得这类病的人。
你作案时造成有几个人在外面的假象,很老练的,是从哪里学来的?
(沉默)电影电视里经常看得到这样的情节,其实后来她们肯定知道就是我一个人,她们没有这么傻。
学校开了法治课吗?
没有,通过看电视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主要也是一些案例什么的。学校一天到晚围着高考转,很少讲一些与高考无关的知识。
你知道什么是正常的性行为吗?
我觉得不违背女方的意志的就是正常的性行为,如果违背了就是非法的。
你知道嫖娼和强奸有什么不同吗?
我想,拿着钱去嫖就是嫖娼。第一个女的骚扰我的时候,我就推开了她。我说我是童男,她们就骚扰我,想和我发生性关系。我不认为我耍弄她们是犯罪,我和她们发生性关系前,还和她们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事后,打了自己一巴掌
你那天去美容厅到底是想干什么?
考完后,想放松放松一下,我是想去玩玩。
指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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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的苦味(3)
绝对不是的。我用不锈钢尺是想让她们以为是刀,好威胁店里面的“鸡”不敢乱动,然后调戏、摸摸这些卖淫女。本来我怕她们有病,不想和她们发生性行为。可是她们告诉我没有性病,还保证说,骗我是小狗。听到这里,我也忍不住了,就先和那个瘦女人,发现她很瘦,怕她有性病,就把她推开了。我又叫那胖女人,后来还是怕她们有性病,就又推开了她。整个过程让人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好腻味的。出来后我相当后悔,打了自己一巴掌,晚上也睡不着觉,现在想起来都作呕。
以前有没有产生过要和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我以前没有产生过这样的念头。我那天去发廊的目的是想了解发廊里面的情况,挺好奇的,想去探探险。我看不惯那些男的一叫,她们就得背上包跟着走的样子,想去耍弄耍弄她们一下。
你以前接触过避孕套吗?
没有,只是听说过。避孕套有哪些功能其实我也不清楚。我是这次看过以后,才知道避孕套是什么样子。
为什么还拿人家的东西
走的时候,我偷偷拿走了一个女人的包,还有一个烂手机,主要是想看包里有什么东西。我拿她们的东西时她们不知道,当时有两个手机,我只拿了一个。后来我打开包看了看,里面有化妆品、避孕套、避孕药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记账的本子。以前我从未看过避孕套这些东西,看过之后,我才知道避孕套是橡皮做的。我拿她们的手机是想和她们聊聊天,我当时估计她们不会去报警。我并没有想到去抢她们的东西,我并不缺钱花,只是好奇,想看包里有些什么东西。以前我没有拿过人家的东西。
你对那天发生的事后悔吗?
十分后悔,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按摩女,好耻辱,同学都不相信我会做这种事。我当时主要是出于好奇,想去了解按摩女这个职业,但想不出更好的方法去做。
大学,依然是不放弃的梦
你想过上大学以后的生活吗?
我觉得大学生活是很完美的,充满理想。不过我现在不能想了。我报的是体育专业,想毕业后去当国防生,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当时主要是心存侥幸,以为这两个发廊女不会去报警,没想到第二天她们就去报了警。
你这次高考考了多少分?
考了300多分,报了很多学校,有北京的、上海的、南昌的,都是体育专业。听公安人员说,已经来了录取通知书。高考复习很紧张、很辛苦的。我每天早上五点钟就要起床,中午只有半小时休息,晚上10点半回家后还要看看书,一直到十一二点钟才睡觉,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了。后悔死了,唉!
你对学校、家长和社会有什么建议?
我觉得“扫黄打非”一定要彻底,否则还会害了更多的年轻人。
还有什么其他要求?
我希望政府给我一次上大学的机会,让我读完书以后再判我的刑。
听公安人员说,从你家里带你走的时候,你还带了些书进来?
是的,带了几本英语书,其他的书不让带,现在我有时间也会看看书。
◎采访手记:
夜幕降临,都市里又是灯红酒绿。浓雾蒙蒙,给人一种暧昧的感觉,让人不甚舒服,心事重重。
听公安人员说,发廊两个外地来的卖淫女报案后,因为害怕会被罚款已经逃离,不知踪影。出于职业的习惯,我还是根据对君默的访谈,对他的行为在理论上作了一次辩护。
如果君默是像他那样说的出于好奇,持“刀”夜闯“红玫瑰”发廊,没有强奸的意图,那么君默可能只构成侵犯他人住宅罪,而不构成强奸罪。君默后来和两个卖淫女的性行为,虽然是与前面持“刀”的行为处于一种持续状态,但是在双方平和的状态下,在卖淫女的配合下完成的,不排除卖淫女有自愿的成分在里面。
这对研究青少年性犯罪的原因也许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我们可以看到青少年犯罪情感性、随意性强的特点。
社会环境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犯罪学理论有定论的,而我国刑法却没有因为社会环境的影响,可以对犯罪行为人从轻、减轻的规定,这是不是一个空白呢?
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就君默的这个案件说,发廊卖淫女的存在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应该取缔。但是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他们是不是应该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呢?君默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玩忽职守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只有把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联系起来,才会使我们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有的放矢,不至于是空喊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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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果的苦味(4)
我想通过互联网搜索执法机关查处发廊等色情场所的情况,在一家省级报刊的网站键入诸如“发廊”、“色情”、“卖淫”等关键词,但是检索的大都是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性违法案例,极少执法机关取缔色情场所的报道。我担心的是,色情场所已经成为一种产业,有人以此为生,有执法机关甚至以此创收。这样的话,这个“染缸”就会愈来愈大,掉进去的人就会越多。
假如君默的家不是住在那个发廊的楼上,也许现在君默已经坐在大学里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了。
君默那懊悔、期望的目光,像是在茫茫黑夜里呼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