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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我爱你-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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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一下,抱着他的腰跟他接吻,他如同往常一样环住我的脖子,吻得专心致志。
  我从他的衣服伸进去,冰凉的手直接贴住他的皮肤,太凉了,他不舒服地挣扎了一下,嘴唇从我嘴上离开,吻我的脖子,努力让自己的身体适应我的温度。
  次日开学,我睁开眼睛看着身旁熟睡的人,起身穿衣服,雪还没有化净,在阳光下有着晶莹的光芒。
  我收拾好东西,看到桌子上摆的饭菜,诧异了一下,又看到地上他跟昨天晚上摆向不一样的鞋子,才明白过来,他应该是给我做过饭之后才又去睡了的。
  看看时间,还够,我就坐下来吃饭,味道不错,是他一贯的风格。
  上了两天课之后,班主任说要按去年期末考试的成绩重新分一下组,孙晗已经跟李妍在一起了,李妍本来是收了闻孟凉的钱来玩玩,没想到自己也是一头栽了进去,两人就出双入对起来。
  分过组之后,没想到,我又跟孙哲坐到了一块儿,上初中的时候我是万年老二,却也没有抱怨过他,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学习方式很呆板,却正好适应着一部分人,如果他们突然放松,就会直线下降。
  孙哲大概就是,他从重点班跑到我们这普通班,成绩却还是一次比一次差,脸上都没有过笑容。
  我撞撞他的肘部,问“你知道刘苹在哪个班吗?”
  他摇摇头,厚厚的眼镜片反着光,我的眼睛看向侧前方的孙晗,看他睡觉时头一栽一栽的样子,有点儿回不过神。
  他昨天晚上又去通宵了,今天早上扫地的时候我看他没去吃饭,就问了一句,回来时给他买了吃的,也不知道他吃了没有。
  孙哲回答说“不知道。怎么了?”
  我突然生了恶趣味,低声说“刘苹以前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孙哲撇过头“别胡说八道。”
  他这样的书呆子,玩起来真是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我的余光看到他桌子上放了一本不像是课本的书,忍不住伸出手把它拿了过来,他也并没有拦。
  是一本古代诗词集,已经有些旧了,我翻开封面,第二页写着三个字。
  常轩峰。
  这个人字不好,写出来歪歪扭扭的,一点儿也没有工整的样子,我没见过叫这个名字的人,兴许是孙哲以前的朋友,不是我们班的。
  最近我们学了一点儿宋词,其实我对这个也挺感兴趣,不过闻孟凉对这个的兴趣肯定比我大。
  我比较喜欢他们写的词,很有味道,跟现代人的语言有很大的不同,这也许就是老师说的意蕴吧,我不太懂这些。
  正准备往后翻,我看到了他的名字下面,书页右下角的地方,有一行小字。
  南唐李煜,V587,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这个V587应该就是威武霸气的意思。
  忍不住笑起来,看来,这个书的主人很喜欢李煜的样子。
  我也挺欣赏他写的词的,头一次接触比较早了,还是小学的时候,开学没课本,语文老师就写了李煜的相见欢在黑板上,给我们讲,那时候小,什么也不懂。
  后来高中又学了一遍,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小时候那点儿记忆。有一种时空错乱的荒谬感。
  我翻开来看了几页,老师从另一边走下来。
  我把书收起来,轻声跟孙哲说“把这书借给我看看。”
  他皱起眉头,说“这不是我的书,他不喜欢把书借给别人。”
  我有点儿愣,话说不就是一本书吗,至于?孙哲看我脸色不对,挣扎了一下,又点点头。
  说道“行,不过你别把书弄烂了就行,到时候我不好交待。”
  下课后我又问了一下,得知这个常轩峰是他原先没分班的时候认识的同学,人挺好,就是有个怪癖,不爱借书给别人看,他总觉得别人不珍惜书。
  我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书带回去,也可以让闻孟凉看看,他比我喜欢这些东西,我记得他的书架上也没有这个,兴许带回去了他会很高兴也说不定。
  我还有不到半年就高三了,班主任整天在说高二时多么多么的重要,是高中最重要的一年,要好好学习什么的。
  这话我上高一的时候也听过,八成他到了高三又要说高三是最重要的一年,反正每时每刻都得好好学习。
  四月份,又到了我的生日,这天正好是周六,我们也过星期,我妈打了电话说让我回家,好好庆祝一番。
  她说的庆祝大概就是买只鸡买点儿肉做顿好的,我长这么大也没吃过一块属于自己的生日蛋糕,我们那儿的人没有这个意识,蛋糕在生日的时候是可有可无的。
  我本来想着,上次刚回去过,这次就不回去了,我妈提出来,我也不想让她失望,就答应了,临走时跟闻孟凉说让他好好呆着,不要乱跑,就走了。
  上次他一个人出去,被一群小孩儿欺负,偷偷在他背后骂他,若不是让我撞见了,骂他们一顿,闻孟凉也不知道得受多大的委屈。
  哎,其实也不是,小孩儿跟在他身后骂他哑巴,他根本就不知道的。
  周五那天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看小说,手机看着虽然方便,但是有点儿伤眼,兴许是我初中时候发育那段保护的好,眼睛也没近视,要是现在折腾坏了,可划不来。
  去年我看“情根深种”的小说的时候,他的粉丝还不太多,我那时候突然就不想看了,就把文扔在了一边儿,现在心血来潮翻出来,才发现我去年看的那篇已经写完了。
  他的粉丝因为这本书增加了不少,更多的好像是女孩子,他的文风不错,也不像其他书一样男主角后宫千千万万,所以女生喜欢也挺正常。
  我有点儿累,就喊了一声,想让闻孟凉给我倒杯茶。
  他听不见,我竟然又忘了。
  就拿出手机发短信,他设的是震动,一般情况下放在裤子口袋里,有短信就能及时看到。给他发短信的也就我一个人而已。
  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回我,我起身去看,没想到他已经睡着了,衣服也没脱,就在床上躺着,眼睛底下是大大的黑眼圈,好像是因为刚才翻身的缘故,露出了一小片肚皮。
  我替他把被子拉拉,自己倒了一杯茶,又坐在了电脑前,小说也不想看了,什么都不想做,坐着怔怔发呆,有时候我就觉得,一天我什么也不干,就坐那儿发呆发个二十四小时,我也是能做到的。
  回家过了次生日,就又投到了慌张的学习中去。
  上次班主任搞得那个小测验,我语文才考了九十多分,一百五十分满分,一般班里学习最差的语文也能考个一百往上,我这真得补补。
  孙哲是英语不好,整天抱着一本单词本背单词,我想跟他说,背单词没用,好好做几套题才对,张了好几次嘴也没说出来,他这种人,最要面子。
  要是由我告诉他,他的学习方式不对,他心里不定得有多别扭。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天长夜短的迹象又展现了出来,我们早早地起来跑步,然后再上早自习,然后吃饭,再上课,再吃饭,再上课,再吃饭,一天到晚过的就像是一个上了发条的机器。
  五月份的天气,太阳毒辣地照在地面上,让一地的紫色小花蔫儿蔫儿的打不起精神来。
  班里的人都在上课,风扇在头顶呜呜地转着,除此之外就是同学们写字的沙沙声,这是自习课,老师就在讲台上坐着看顾,并不讲课。
  前面的女生突然低声说了一句“你别晃桌子。”
  晃桌子……
  我也发现了,桌子在不规则地震动,没有人碰它,上面放着的笔滑来滑去,“嘭”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老师抬头看了一眼左右晃动的电扇,大声喊了一句“地震了,走,快出去。”
  我们除了看到东西物品诡异的晃动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感觉,所以从教学楼下去的时候也没有太慌张。
  过了几分钟,几乎全校的人都集中在了露天的操场上,我抬头看我刚才呆的教学楼。
  在充满燥热感觉的空气里,它轻微地震动着,就在我的面前。
  我们所有人被勒令待在操场上不准动,等到快放学的时候,几乎已经恢复了原状。
  网上也有了消息,是很远的一座城市发生了强烈的地震,震感传到我们这里,已经弱小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老师说需要拿东西的可以快速回去拿东西,不拿的就可以回家了。
  我确实得拿东西,就快步走上了楼梯,在转角处碰到了一个男孩子。
  穿着蓝色的短袖,眼睛亮晶晶的,整个人都充满着一种阳光机灵的感觉,头发很翘,嘴唇薄,不羁而躁动。
  注意到我看他,他回过头问“你也去拿东西?高几的?”
  我说“高二的,去拿几本书,我叫何肃。你呢?”
  他的声音很清澈,听着很舒服,他笑了一下,露出脸颊浅浅的酒窝,说“我叫常轩峰,也是高二的。”
  然后他就走了,消失在楼梯上,渐渐地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拼了,我要奖励。

  ☆、第二十四章  结婚

  晚上回去以后,闻孟凉还没回来,他现在除了在超市干活之外也不知道又做了什么事情,总是回来的比我还晚。
  我把书包扔在电脑椅上,拿出手机给我妈打电话,我妈很快就接了,听的出来很高兴,似乎正在逗弄着何颜玩。
  我把腿放在柜子上的横梁上,半靠在床头,问“妈,今天中午没怎么样吧?”
  我妈说“没事啊,今天中午我们一直在睡觉,怎么了?”
  我放下心来,何颜细细的声音传过来。
  我直起身子,说“让我妹妹跟我说两句。”
  听到一阵晃动声,之后,何颜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喊“哥。”
  我妈在一边儿笑,我能听见,这声哥还是她教何颜喊的。
  “今天中午吃的什么啊?”
  我想象着何颜穿着小裙子的嫩嫩的脸,软软的声音,心里不由得开心了几分。
  “面,面面,次的面面……”
  我忍不住笑出来,又问“好吃吗?”
  她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半晌不说话,忽然又很开心的笑。
  我妈把手机拿过去,说“好了,没事了,她也不会说,等你回来再说吧,电话费挺贵的,等你回来再说。”
  我应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把书包里的英语书拿出来坐在那儿发呆,笔拿在手里不停转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闻孟凉回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进屋的时候表情没来得及换,瞧着冷冷淡淡的,我一时竟觉得陌生了许多。
  他看到我,立马变成了笑着的样子,去厨房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收拾床铺。
  我走过去抱住他,轻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今天中午没事吧?”
  他转过头来,疑惑地望着我,我看着他的眼睛又重复了“今天中午没事吧?”
  他摇摇头,从我怀抱里退出去,走到书架上把我上次给他的那本诗词集给我,坐在那儿刷刷写了两句话:我看完了,你还回去吧,我又买了一本新的,你看到了吗?
  他指指书架上一本崭新的书,跟这本并不很一样,但是从名字来看,内容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点点头,静静地退了回去,这种气氛让我感到压抑,只有我一个人说话,空荡的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太诡异,又太不舒服,这么久了,我竟然还没有习惯。
  我把书本还给孙哲的时候,他来来去去翻了好几遍,生怕我有哪个地方给他弄破了或者是弄脏了还是怎样。
  门外传来一声清澈的呼喊“孙哲!”
  我抬起来来,又看到了那个叫常轩峰的男生,他换了衣服,在前门站着,头微微探进来,不耐烦地喊人,看到我的时候,诧异了一下,又看看我身边的孙哲,露出了一个笑容。
  孙哲站起来,跟我说“书就是他的,还好你还的及时,要是让他知道我把他的书借给别人的话,就得跟我绝交了。”
  我站起来让他出去,没有说话,这太夸张了吧,不就是一本书而已,不至于。
  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他真的对他的书看重到了一定地步,跟自己最宝贝的东西似的,若非亲近的人,谁也不给看。
  高三再次分班。
  好巧不巧,我跟常轩峰分到了一个班,搬东西的时候他看见了我,兴奋地跑过来,问“你也在这个班啊?”
  我把书放在桌子上,点点头,刚来,老师还没有排座位,东西都是自己先找个座位放着,他四周看了一下,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我旁边,看我看他,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酒窝很明显,他说“我就先坐这儿吧,等老师排座位了再换,也没有认识的人。”
  我点点头,帮他把书放好,看他又回自己原来的班级去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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