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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我爱你-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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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乱。

  ☆、第二十七章  高考

  
  当晚十一点的时候,我就先走了,常轩峰也不想在那儿待,就一起回去了,走了没多远,我跟他说“你家在哪儿?坐个出租车回去吧。”
  他怔了一下。
  看向我的目光有点儿不明所以的忧伤,在酒精的作用下更加明显,我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他缓缓地走了上去,在关车门之前,回头对我说“何肃,好好休息。”
  我笑着点头,目送他离开。
  几天后,闻孟凉和吕强一起回来,当他拿着行李站在门口的时候,我看着他熟悉的脸,竟隐隐约约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陌生。
  我早说过他陌生了。
  “人送到了,我就先走了啊。”
  吕强把人送到后,就这样说了一句,冲我摆摆手,然后就开着车走了。 
  我走上前去把他的行李拿进屋里,然后坐了下来,桌上放着没有做完的英语试卷,还有一桶没吃完的泡面。
  我坐了下来,又吃了一口。
  闻孟凉不知所措地站在我身后,手伸了好几次,像是要抱我的肩膀,最后都缩了回去。
  我叹了口气,站起来,转过身把他抱住,伏在他肩膀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的小哑巴,你回来了。
  舌尖轻触到他的耳廓,他抖了一下,伸手回抱住我,侧过头吻我的唇,眼睛里是看不清楚的色彩,我退回去,静静地说“做饭吧。”
  他点点头,进了厨房,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传过来,我坐在桌旁,看着常轩峰考的一塌糊涂的卷子发呆。
  昨天常轩峰说他想和我考同一所大学,让我帮他补习一下,我觉得这样挺有道理的,能找来一个不讨厌的同类不容易,他人也好,懂分寸,说话都是商量的语气。
  我就点头应了,先从他比较薄弱的英语开始,漫漫把成绩提上去。
  他不笨,就是以前总是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所以才会成绩不好,还有一段时间就高考了,再努力一下,加上以前的基础,成绩提升并不是没有可能。
  我拿出笔帮他划重点,心里那点儿隐隐约约的羞愧感遮挡在内心深处,手里攥了两个人。
  我有点儿神经病。
  “给,你的卷子,你先看看,不懂得再问我。”
  我转过头把弄好的卷子递给他,他正在看书,闻言抬头看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有点儿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
  他扬扬手中的书说“王小波啊,我挺喜欢他的,写的东西很好。”
  他一向不喜欢网络文学,认为真正的作家就应该像那些大家一样,言情小说什么的都太没营养,但是有人看书图的就是一个故事,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他对史书和文学很感兴趣,经常跟我抱怨说后悔没有选文科。
  我便说“选文科你就不能遇见我了。”
  他顿了半晌,才若有所思地回我一句“是啊。”
  爱笑,向上,青春。
  “何肃,星期天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吧,去爬山,我听说灵山的花都开了,很漂亮。”
  我摇摇头,星期天我要在家陪着闻孟凉,他上次跟我说,他快过生日了,我们在一块生活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跟我提他的生日的事情。
  常轩峰闻言挑了一下眉,没有在说话,低下头继续看试卷,睫毛在眼睛下投着淡淡的阴影。
  我伸出手来,摸了一下他的头发,他并没有动。
  “你想考哪个大学?”
  我们两个一起靠墙站着,夕阳在地上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他侧过头看我,影子重合在一起。
  他越凑越近,周围没有一个人,这个地方平常来的人就不多,是老师们停放自行车的地方,离教室比较远。
  我往右边挪了一步,躲过他的吻。
  手放在他的头上揉了揉,说“别这样。”
  他后退两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又低下头去,说“何肃,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我说“没有,你别多想,我只是,不太喜欢跟人亲近,高考过后再说,行不?”
  他又重新抬起头,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神采,哈哈笑了两声“我跟你开玩笑呢,走吧。”
  我拉着他的胳膊转了个身,把他压在墙上,夕阳彻底落入地平线之下,只剩下余晕的微光露出晕黄的颜色。
  我的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垂在裤子边,抬着头看我,眼睛没有丝毫躲闪,只有一丝紧张。
  只剩一厘米的时候,胃中翻天覆地的不适感传来,我猛然松开手转身,靠在墙上说“对不起,再等等。”
  他转身走了,背对着我摆手,大声说“走吧。”
  我对跟别人亲近有一种很纯粹很不能改变的抵触,不管是谁,就算只是不小心碰到我,我就会心里堵上半个小时,是一种快要窒息一样的不舒服的感觉,心里特别难受。
  我觉得这样挺对不起常轩峰的,不过他说他对这个表示理解,并没有再说别的什么。
  周末回家,我特意买了一块手表,也不知道闻孟凉学没学过数学。
  想到这儿,我突然笑起来,他这种情况,靠着看书学个语言类的东西还行,但是思维性过强的理科类知识,恐怕他是怎么也弄不懂的。
  怪不得他从来不碰我那几本跟计算机有关的书,我突然明悟过来。
  到家的时候闻孟凉不在,我打开电脑看看情根深种有没有更新,前段时间他说要到北京去办事,请假了十几天,底下的小粉丝都表示理解,也不知道现在回来了没有。
  我看看纹丝未动的章节和字数,有点儿无奈,实在是太无聊了,就顺手搜了一下他的名字,结果出现了一个让我没有想到的资料。
  是一个叫做情根深种的脑残粉的人,也是一个作者,前几次我根本没有看到过有关这个人的资料,没想到现在迅猛地排到了第一页,甚至再往下还有很多关于他的讨论。
  我以为是个男的,结果资料不详,写耽美的,而且自称专注情根深种一百年,只写情根深种文的同人,别的东西一概不碰。
  评论有褒有贬,厌恶同性恋的都是骂的,说她不要脸,拿别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随便YY,也有支持的,说情根深种的文每一篇的男主都有一个体贴到极致的好兄弟,不让人YY都不行。
  看到这儿,我忍不住笑起来,他们说的好像没错,情根深种的文确实有这毛病。
  虽然男主很喜欢女主,很宠爱,但是兄弟放那儿,还写的那么好,总让人觉得别扭。
  我正看着,门打开了,闻孟凉拎着菜进来,我把电脑关了,打算站起来帮帮忙,他把东西放下,冲我摆摆手,拿起笔写:你坐在这儿不要动,我做给你吃。
  我就退了回去,饶有兴致地看他忙活,忙了一会儿他有点儿热,就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露出白净的脖颈和有点儿瘦的身体。
  我走过去,从背后把他抱住,在他的脖子上轻轻亲了一下,他僵住不动,耳朵尖上浮现出红色。
  我让他转过身来,专心致志地与他接吻,我在想,我想让他一直待在这里,永远,一直,待在我身边。
  我说真的。
  那天晚上他做的菜很好吃,还买了酒,整个过程都弄得很周到,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是我过生日呢。
  我喝多了酒,抱住他使劲啃,啃着啃着就啃到了床上。
  三下两下里把衣服扒掉了,燥热感从身体里不断地冲出来,最后集中在弄个地方,我笑着吻过他的眉梢眼角。手指探到了后面,进入得那个瞬间,他发出了一声低不可闻的轻喘,腿被我举的很高,又似羞耻又似高兴的闭着眼睛。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天已大亮,我看看身边熟睡的闻孟凉以及被单上干涸的白色痕迹,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一根烟,坐在床头吞云吐雾,边上睡着劳累过度的男孩,该多么有意境。
  掀开被子下了床,他被触感惊醒,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双手摸上自己的眼睛,泪水从指缝里流出来,我从床头撕了纸扔给他,然后自己去了洗手间。
  距离高考还有两天,我们班没有学习氛围,大家如同疯了一般在校园里疯狂拍照,有钱的同学拿了照相机来狂照,有手机的不管像素行不行,也狂照。
  班主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管这些事情,到了这个时间,事情已经有了定论,在荒唐的行为,也挡不住自己对未来的那点儿明晰的了解。
  谈恋爱的男女生也大胆起来,不再偷偷摸摸地约会,离别分离近在咫尺,没有什么比亲近更重要的。
  常轩峰在座位上念念叨叨,还是说他的南唐李煜,又唱歌,又念词,把生活过得生了花。
  我转过头看他,问“你玩游戏吗。”
  他摇摇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从底下探过去,握住他的手,然后又松开,起身走了出去。
  阳光耀眼,我站在阴影下一本正经地对他说“等以后,你也去玩西游,我娶你,咱俩结婚,再养宝宝。”
  他没反应,片刻后问“你说什么?”
  我说“游戏里结婚有好处,但是女生的话结了婚总爱要东西,到时候你注册个女号,我俩结婚,你可以取名叫南唐李煜,嗯,为了配合你,我把名字改成小周后,怎么样?”
  他抿着唇不说话,又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说“何肃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想到了这件事情,这个游戏我玩很久了,之前也有女生找我结婚,我没答应,脑子一热就跟常轩峰说了,看着他的笑容,我又伸手摸摸他的头发。
  心里絮絮叨叨告诉自己不对,却挡不住一腔热血,傻逼兮兮。
  可惜的是,我不能去约跟常轩峰读同一所大学了,高考前的那个晚上,也就是6月6号晚。
  六六大顺,这么吉利的数字,他在从教学楼回宿舍的路上被一群人拖到角落里打了一顿,连走路都成了问题。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这件事情,考完前两场我去医院看他,他怔怔地望着我,说“何肃,我是不是破坏了你跟别人的感情?”
  我替他掖好被角,说“没有的事。”
  他明亮的眼睛依旧明亮,盯着我看的时候有星星点点的光芒,他说“我在之前看到你跟别人接吻。”                        
作者有话要说:  中二过后,我变成了一个安静的神经病

  ☆、第二十八章  小浣熊

  
  我从来没让他去过我住的地方,他看到?或许,就是上次那唯一一次跟闻孟凉在学校里接吻吧。
  真是不巧。
  我伸手爱怜地揉揉他的头发,凑到他耳边说“小李煜,睡一会,你得好好休息。”
  他闭上眼睛,睫毛轻颤,手握成拳,片刻又松了开来。
  我正准备起身离开,他又坐了起来,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何肃,你毁了我的高考,我本来可以跟你读同一所大学的,在这之前,我每天都在很努力的学习,就算不能跟你上同一所,我至少也能考上一所一本学校,被你毁了。”
  他脸上还带着笑,一如既往温柔阳光的模样,我的手伸下去想碰他的头发,他躲了过去,靠在床头不说话,胳膊上打了绷带,脸上也有伤,狼狈不堪,却没有抱怨太多,我知道,他只是说了一个事实。
  走之前,我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我转身离开,却突然想到自己的东西忘在了床头的桌子上,又转了回去。
  他仰面靠在床头,眼睛中凝聚了泪水,然后滑到眼角,从脸侧落下来,看到我回头,还是没有动,反而露出了一个笑容,酒窝还是很明显。
  帅气又好看。
  我没说什么,拿了东西后转身离开。
  6月7号考完,我收拾书包回了出租屋,班里对常轩峰的受伤表示难以理解,他从来不惹别人,但是这一次却被打了,而且还是在这种节骨眼之下,我没有什么可说,只能神色平淡地听他们讨论。
  那个躺在病床上的人突然又想几天前一样立体起来,人缘不好也不坏,爱读书,喜欢古诗词,崇拜南唐李煜,自己买的书上都写着李煜的名字,几乎从不外借。
  物理后来学的很棒,老师讲课的时候会在下面应和,思考问题的时候嘴唇紧紧抿着,笔喜欢拿在右手中转圈。
  我走在路上,看着蓝色的天空,感觉着微风轻轻刮在脸颊上,一瞬间又笑了起来。
  我又想起了几年前闻孟凉的样子,乖巧安静什么都怕,认真努力没有那么多想法,他变了,不可理喻,随意伤人。
  我已经没有办法掌控他了,虽然他见我的时候还是怯懦欢喜的样子,但是却越来越远。
  我推开门,他正在厨房做饭,饭菜的香味入了鼻尖,我深吸了一口气。
  把书包扔在沙发上,走进了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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