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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梦迷蝶-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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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没能抢回那经。”席云一思及此难免耿耿於怀,毕竟是为了她,那经才会不见的。

“你对我来说比那经重要多了。”胡百酱轻柔的将席云拉入怀中,他的眼底诉说著无限的深倩,对他来说,掌食之天下和席云若两者择一,他会毫不考虑的舍弃前者。

“既然那经丢掉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不过是一本食经,爹爹,你不会再默写一本出来不就好了?”胡蝶双手一摊,水灵灵的大眼疑惑的眨呀眨的。

她过目不忘的本事可是继承自她爹所以.只要胡百酱看过那经,自然能默得出那一本书,不是吗?”

“问题是,没有人看过那一本书。”席云重叹了一口气。

“什麽?怎麽会这样?”胡蝶和她几个哥哥几乎是异口同声问道。

胡调和点点头!“这是先祖留下来的遗言,如果食翳传人没有明白华典奥义之前,是不得观看那经的。”

“那这麽久以来,没有人了解华典的奥义吗?”胡转琥皱起眉头,轻翻著现下在他手中的华典。

“你们有人看出华曲的奥义吗?”胡调和反问。

所有的人是你看我、我看你,这手中的华典,再怎麽看也不过是一本普通的食材之书罢了,这种书在书房里多得可以拿来当柴烧,简直平凡无越到了极点。

“反正看不出华曲的奥义,就不能看那经,那有没有弄丢不是一样,爷爷干嘛这麽紧张?”胡蝶耸耸肩,觉得无趣。

“我怕的是那经会带来的伤害。”胡调和深深的叹一口气。

“不就是一本食经,会有什麽伤害?”

“此言差矣,你们知道那经为什麽叫那经吗?如果你们仔细看,你们会看到华典的卷首题的不是华典而是华初,同样的,那经的卷首题的是那洛迦三个字。那洛迦其实是梵语,它的本意是地狱之众生也可以解为地狱。”

“地狱之众生?”

“地狱?”

胡蝶原本没了的兴致一下子又提了起来,只见她堆起满脸的笑容,心急的缠著胡调和,“爷爷快说嘛!为什麽一本食经会叫这种名字?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我是不明白那经为何叫这名字,只不过,据说不明华典的人,若看了那经心志就会被扭曲一如恶鬼。”其实胡调和也不明白。

“如恶鬼?有这麽可怕?”胡蝶不自觉的吐了吐舌头。

“所以我才担心那经一出现不知道会引起什麽样的轩然大波。”胡调和愈想愈不安,花白的眉毛皱了起来。“我们得把那经拿回来,就算拿不回

来,也得把它给毁了才行以免贻祸苍生。”

“对!对!一定要拿回来,不然要是真出了什麽事,那都是我们的错。”胡蝶用力的点头,脸上的表情兴奋到了极点。

“可要叫谁去拿呢?神厨帖要比的是厨艺——”

胡调和的话还没说完胡蝶已经兴奋的举起手,“我!我啦!”

“蝶儿,既然比的是厨艺,就算要去也该是叫转琥去,在几个孩子中,他的厨艺是最好的,你别跟著凑热闹了。”胡起埚不赞同的说。

“不公平,我也是食翳的传人,为什麽我没有资格去拿回那经?”胡蝶不服气的瞪著她的四个哥哥“更何况我还有饕餮,它也可以帮我。”

“一只猴子能帮你什麽?这谷外的世界没有你想得那麽简单,你还是乖乖的待在谷中别插手管这一件事。”胡结磐端起小哥的架子说道。

“可是——”胡蝶自是不服。

“蝶儿,你年纪也不小了,这事儿就交给你哥哥去做就好,你给我乖乖的多学一些女红,要不等你嫁了人,人家会说是我这个娘没把你教好。”席云也出声反对。

“爷爷!爹!”胡蝶噘起小嘴向她爷爷和爹讨救乓。

“蝶儿,你就听你娘的话!一个姑娘家出外总是不方便。”胡百酱虽宠胡蝶,但对这种管教女儿的事,他还是站在席云这一边的。

胡蝶看所有的人皆露出不表赞同的表情,就连最疼她的爷爷似乎也不打算为她说情,既然如此,她说再多也是没有用不是吗?

为什麽只因为她是女人,所有的人就一致反对她出谷去拿回那经?

胡蝶噘著嘴,没好气的跳上床愈想愈不甘心,气得连踢了好几下床角的棉被。“真是不公平!饕餮你说对不到?”胡蝶问著床边的大白猿。

大白猿竟似通灵般一脸安慰的拍拍她的肩。

胡蝶看著窗外又圆又大的明月,突然又想起阵阵熏白鱼的香味,她相信那绝对不像大哥说的只是一场梦,世上定有庄晓梦这一号人物。

如果她可以出谷就好了她可以去证明那不是她的梦,那熏白鱼是真的,那晓梦哥哥也是真的。

只是,想这些一点用处也没有她根本就出不了谷——

出谷?!为什麽她不能出谷?像她这麽大的时候她的几个哥哥早就出过谷,不都平平安安的回来?换成是她,当然也没问题。

“如果他们不让我出谷,我可以自己出去嘛!”胡蝶兴奋的击掌。

她是个想到什麽就做什麽的人,当下就起身打理文物,为了她即将而来的出谷之旅做准备。

哼!等她把那经和晓梦哥哥都找回来,到时候,他们就不会再小看她了!

“吱!”饕餮一听瞪大眼,连连摇著头。

“放心,我一定会带你一起去的,外面的世界这麽大,我们总是要去行一下万里路!才不枉我们读了这麽多书是吧?”

虽然在食翳谷中什麽样的美食佳肴都能吃到但总还是差了那麽一点点。因为任凭谷中的人手艺再如何高,就算做得出无锡奇味活烹鲤,也做不出无锡活鲤刚上岸那瞬间的感动和力道,这是没有亲临现场就得不到的体会啊!

“吱!吱”饕餮一把拉住胡蝶正忙著收拾的手,连连摇头,它从小就被胡蝶捡回来,知道胡蝶向来做事像风又似两,这一出谷,不知道会做出什麽事来。

“饕餮,你如果不想跟我一起去也没关系,但是,你可别想阻止我。”胡蝶低声警告。

“吱吱!”饕餮急得跳上跳下,转身像是想去找人来阻止胡蝶。

胡蝶一伸手就把它给拉回来,她恶狠狠的瞪了它一眼,叉腰沉声的说:“你要是敢去通风报信,害我出不了谷,赶明儿个我就要吃清炖菊花猴儿脑,知道吗?”

饕餮这一听只得把嘴巴一闭一脸无奈又可怜至极的坐在胡蝶的床边。它早该知道它这主人根本是听不得劝的,一旦她决定的事,鲜少有人改变得了,它如果不想变成菊花猴儿脑还是乖一点好了。

“吱!”饕餮比比自己,又比比胡蝶,做出一起去的手势。没办法!它这个主人可是个惹麻烦的高手,它不跟紧一点怎麽行?

天!这世上的人儿这麽多为什麽偏偏是她捡到它?别的猴子都可以轻轻松松、快快乐乐的等香蕉吃,而它就注定得为这个不安分的主人操劳烦忧?

“好!就这麽说定,等一二更一到我们就一起去冒险!”胡蝶得意的宣布。

那经也好,晓梦哥哥也罢反正她一定会全都找到的!

“让蝶儿自己一个人去好吗?:席云看著女儿和饕餮奇Qisuu。сom书一人一兽的身影在黑夜间隐没,咬著下唇不让自己出声阻止,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的低声问著身边的相公。

“别担心,爹说蝶儿没问题就一定没问题的。“胡百酱牵起席云的小手,似是要将信心分一点给自己娇弱的娘子,虽然女儿独自出谷让他不舍,但是,妻子眉间的轻愁也让他心疼。

“阿云,你不用担心,蝶丫头是吉人,吉人自有天相,而且她又这么机灵,不会有问题的啦!更何况这一切都是天意,天意已定,蝶丫头只是在应她的命数罢了。”胡调和也安慰的说。

胡调和身为食翳第一二十一代传人,除了拥有一身好厨艺外,他还精於卜筮,能卜算古今、通天晓命。

是以当初那经失踪他虽不安,但却也无过多的、心急,因为他早就算出要有席云这一个媳妇那经便是食翳谷必须付出的代价—

而这个代价将会由席云的女儿来结束。

“命数吗?”席云幽幽的看了众人一眼後,又缓缓叹一口气。“这祸是我闯的,为什麽要蝶儿来替我受罪?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去拿那受了诅咒的东西,谁知道会发生什麽事?”

谷外可不比食翳谷内,谷内的人因为无欲无求而对任何事都毫不在意,可一出了谷在那滚滚红尘的俗世中,人多沾染了一身的功利气息,常为了一点点的好处,就可以争得你死我活,更别说像那经这种人人都想要的宝物,这一番取回的过程绝不可能轻松。

“娘!您就别担心了我们会随时注意的。”

胡起埚一起了头,其他三个人像是保证似的同时点头。虽然卦象指出蝶儿是取那经的最好人选,但要让蝶儿自己一个人去闯荡江湖他们这做哥哥的说什麽也放不下心。

“你们去保护蝶丫头是可以,但是,千万不要让蝶丫头察觉,不然可能会坏了大事。”胡调和提醒他四个孙子。

“为什麽?”胡承畹知道爷爷这话定另有含义,不然他不会非要众人演一场戏,让胡蝶自己离谷又不要他们陪她一起去。

“因为蝶丫头或许就是可以解开华典这三百年来未解的奥义的唯一人选。”

第三章迷梦·蝶会

一连数日,胡蝶和大白猿饕餮一路向北而行。

反正神厨赛是在京城比赛,时间又不急迫,她就一路吃吃喝喝,印证她在书中看到的一切。

像是桂林千万桂花精酿的三花美酒、杭州近郊香浓辣鲜的小林老姜、无锡肉酥味浓已远近皆知的肉骨头、安徽广德色黄味香的锅巴饭——只要是她在书上看过的各式名食佳肴,她只要经过总会去尝上个一两口。

就这样,她入了山阳县的城门。

这一进城胡蝶直奔城中最热闹的酒楼,反正像山阳这种此较大一点的县要吃当地最道地的口味,就从当地最多人的客栈下手,准没错。

循著路人的指示她沿著城东的大街走到底端,一间偌大的客栈矗立在街旁!而川流不停的客人说明了它受欢迎的程度。

她抬头看一下匾额上偌大的‘百味轩’三个大字。这一路上她在许多的大城镇中都看到这个名字,看来百味轩还真是成功的占有了极大的饮食市场。

这一路上的几家百味轩她都吃过,就当地特有的料理来说它们的菜色可以说是相当的道地,也难怪百味轩不论是在何地总是高朋满座。

“姑娘,你来用饭还是打尖的?”门口的店小二一看客人上门,忙不迭打招呼。

“用饭也打尖。”胡蝶看一下夭色,今天是不可能再赶路了,当下便决定住了下来。

她领著愁眉苦脸的饕餮正要入门,这才发现店小二是一脸的为难。

“怎麽了?”胡蝶停下脚步。

“我们这百味轩里是不许牲畜入内的。”店小二指著她身旁的大白猿。

“小二哥,这你放心,它乖得很不会给你惹麻烦的。”胡蝶拍拍店小二的肩,由怀中拿了块小碎银塞入他的手中。

“姑娘这不是银子问题,而是我们主事的非常讨厌牲畜,他不会允许这样的白猿入内的,请你原谅。”店小二还是一脸为难。

胡蝶微微皱起眉头她是个调皮的姑娘但倒不是不能讲理,店小二也是吃人一口饭,她也就不好再说些什麽。

“算了,那我还是——等等!这算什麽?”胡蝶原本要离去,却突然停下脚步还噘起红唇,清丽的小脸也因为不平而皱成一团。

因为竟然有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提著一只红嘴鹦哥,打她面前进入百味轩,而店小二却没有拦下那个人。

她是可以忍受客栈不让牲畜进入的规定,毕竟人家是开店做生意,主人可以自订规矩,但她可不打算接受明显的不公平待遇。

既然她家的饕餮入不了客栈那那只红嘴鹦哥为什么可以?

“姑娘你有所不知,他叫叶大福,城里的人都称人都称他一声叶二爷,是城中数一数二的料理师傅的儿子!我们百味轩在这儿卖的就是他爹的名气,就算他包下整个百味轩不做生意,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店小二连忙解释。

“不过是个厨师的儿子,看他的样子就像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败家子,有什麽好神气的!”胡蝶冷哼一声,她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种没本事,只会靠关系,耍老大的人。

“姑娘,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一间酒楼食馆最重要的就是大厨,大厨的好坏决定了这间酒楼的兴衰所以,在这儿大厨最大,就连主事的也得罪不起,这也只能说人家这胎投得好。”店小二叹了口气下评语。

“我管他是什麽大厨的儿子既然他能带鸟进去我家的大白猿凭什么不能进去?你如果要赶我走,就得连那小子一起赶出门。”胡蝶才不管这麽多,硬是走进去。她不会刻意刁难人家,可她也不是个能忍受不公平待遇的人。

“姑娘请别这样?”店小二急急的追在胡蝶的身边。

“要我出去可以但他的鸟也一样得出去!”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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