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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不成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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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了。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身下是一个凉席,烂了边儿的。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在哪儿,我怎么这样了。脑子一片空白,我开启记忆系统,记起我是在西安,来找同学玩,昨天喝了酒,先在外面,后来回到宿舍,然后是去上厕所,之后呢?我又回忆了一遍,还是想不起之后干了什么,直接就跳到眼前了。中间一大段时间我干什么了,死活想不起来,难道这就是失忆?环顾四周,发现六张床上都酣睡着人,好像是昨天和我喝酒的那几个人。一股悲凉涌上心头:他们丫的就这样对待客人!
  那时候我头发长,梳了一把头,居然从头发里捋出一条肉丝。起身,发现自己衣服被脱了,当时我深刻体会到电视里看到的女青年醒来后发现自己衣服没了还躺在陌生人床上时的心情。听见动静,我的同学从床上坐起来,问我:你没事儿吧。然后告之我昨天去厕所时的表现:我出了门,没走两步,便一头栽倒。四个人把我抬到床上,我开始呕吐,不仅吐了自己一身,还吐了别人一床,而且是断断续续地吐,于是我便被安置到地上,他们怕我着凉,撤下自己的凉席给我垫上,还替我脱去脏衣服。熄灯前,他们问我还上厕所吗,我说我还喝酒。他们没有满足我的愿望,躺到各自的床上睡去。其中一个人睡落枕了,因为他的枕头被我吐上东西,他睡的时候什么也没枕。
  后来临上回北京的火车前我买了一个枕头给那哥们儿。据说,他还睡不习惯,每当失眠的时候,就很怀念?来的那个,就会想起喝酒的那个夜晚,想起北京过去的人。
  坐在回京的列车上,我又总结出一条喝酒心得:当你不想喝了的时候,迅速把自己灌倒,就能逃避责任了。当然,后面如何被安置,就不是由你决定的了。如果有洁癖的话,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你醒了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躺在什么地方。
  酒后能乱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有一件事情乱不了,写东西(不是领导公款消费后签单的那种写)。因为所有的乱,都是在神志混乱情况下出现的,而写东西,需要清醒和兴奋的头脑。兴奋是灵感的活跃,而非大脑皮层的亢奋。
  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我觉得这不可能。要么酒是无醇的,要么?话落了一个字,应该是:李白斗酒前诗百篇。这样从生理上说得过去,从逻?上也容易理解:李白想到过会儿有酒喝了,便很兴奋,奋笔疾书,一会儿哈喇子飞流直下三千尺(馋酒馋的),一会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连酒后睡哪儿都想好了)。
  在我写的上百万字中,没有一句是酒后写的,因为喝多了我连开机键在哪儿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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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猫的幸福生活(1)
自打搬进这座商住两用的楼,我有了羡慕的对象——门口的流浪猫。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很多男生都喜欢“流浪”这个词,觉得特有诗意。当时我们学校涌现出好几首?创的校园民谣,都跟流浪有关,歌词中频繁出现“流浪”、“理想”、“远方”、“姑娘”等词。那时候无知,不知道远方什么样,就是想去;不知道姑娘好不好,就是想搂一个;不知道理想能不能实现得了,就是得有;不知道当盲流爽不爽,反正得浪着。那时候年轻,热爱自由,有很多向往,认为流浪的人,是幸福的人。十年过去了,估计这些写歌的男生,现在有的也结婚了,做起宅男,搂着老婆,守着孩子,向往不自由。远方甭管最后去没去成,到了还是觉得家好,门窗一关,自成一统,安全、舒适,青春的梦想,都成了笑谈。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偶尔还会想起自己写过的歌,旋律一起来,就被催眠了,以后有了孩子,丫闹着不睡觉的时候,就给他唱这歌,孩子立马跟听了摇篮曲似的,不折腾了,呼吸平稳,进入梦乡。
  ?来我也志在四方,想有多远走多远,外面不仅有风雨,更有未来,但是现在我发现,未来也在家门口,不是非得背着行李出去找。所以,除了出去玩,远方对我已无意义。每次?过地下通道,听弹吉他的青年用外地口音唱着歌,我就想,若干年后,他带着老婆孩子来北京几日游的时候,是否会再到此一游?他曾?坐过的那块地上,可能坐着跟他当时一样年轻的青年,他是否给老婆讲那过去的事情?流浪的,最后回了家,就算不错的归属,有的流着流着就成了流氓。
  就在我快把流浪当成人生的不幸的时候,楼口的几只流浪猫,让我对流浪有了崭新的认识。
  我所在的小区,就一栋楼,我搬进来的时候,这几只猫就已?在这了,不知道它们是从别处流浪至此,还是被曾?住在这楼里的主人抛弃,总之,现在它们无家可归,整天徘徊在楼口。大概有三只,一只纯白的(现在没地方洗澡,变成灰的了),一只黑的(也快变成灰的了),还有一只花的(不知道是先天花,还是后来蹭的)。虽然是流浪猫,但它们过得不但一点儿不比家猫差,甚至比家猫还好。
  首先,从吃上看,它们的碗里可以用丰盛来形容。我没进过别人家,不知道他们吃的好坏,但从这些猫的饭上,可以看出人民的生活水平真的提高了。楼里住着两百多户居民,?家有吃不了的东西,就端到楼口,家家吃的东西不一样,每天还变样儿,于是猫的餐盘里也鸡鸭鱼肉蛋奶齐全。每次从楼口?过,我都惊奇地发现,很多东西我都没吃过。小时候我的理想就是吃百家饭,去同学家,闻到别人父母和我爸妈炒菜的味儿不一样,我就馋,但父母教育我,不要吃别人家的东西,哪怕被盛情邀请,再馋也得忍着,拒绝。如今,这个理想被这几只猫抢在我前头实现了。
  我在这楼里商住,生活设施不是很全,没冰箱,有时候叫朋友来吃火锅,每次都剩下,扔了浪费,搁着怕坏,于是就喂猫。第一次喂的是涮熟了的肉,也剩了点儿料,便把肉蘸了料喂它们,它们吃得挺开心。第二次喂的是生肉片,不吃;便给涮了,还不吃;料没了,现给它们和了点儿,撒上点儿香菜和葱花,这才吃。我估计下次就该给它们准备点儿糖蒜了。 。 想看书来

流浪猫的幸福生活(2)
这楼里应该住了有钱人,这点不是从小区里停的车看出来的,而是从猫的饭碗里。我?常看见这三只猫守着一盆虾或者一塑料袋排骨啃来啃去。虾挺大,剥了皮;排骨肉多,肋骨为主,腔骨为辅,能看出来,人还没嘬过。我担心这种猫食会给这座楼招来贼。猫们吃饱了,就跳到我的窗台上,我住一楼,在厨房煮面,清汤的,鸡蛋没了,就切了点儿白菜,凑合吃一口,猫在窗户外看着,不知道有没有同情我的意思。
  有时候我回来晚,喝了点儿酒,就爱招猫逗狗,猫睡得好好的,被我折腾醒,它们睁开眼,也不叫唤(挺懂事儿,知道夜深了,楼里的人都睡了),无辜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手挺欠的。为表歉意,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会打包点儿饭菜,叫醒它们,吃点儿夜宵。它们也不怕胖,什么时候都能吃能喝,吃饱了接着睡。有这么几次以后,晚上它们看我屋里的灯没亮,知道我还没回来,到了睡觉的点不睡,等我回来给它们带吃的。我一回来,它们便爬起来,仰着脑袋看我,好像在ó接我,我立马觉得深夜不孤独了。从此以后,凡是晚上在外面吃饭剩了菜,包可打可不打的时候,我都打,好让猫们别白等我。有时候我回来得太晚,它们睡着了,我就把吃的留到第二天再喂。喂之前我都先尝尝,没坏才喂,怕它们吃了à肚子,还得给它们买药。
  这几只猫不仅主食丰盛,副食也不错。有一次喝完酒的第二天,我肚子难受,想喝酸奶,去楼口的小卖部买,老板说刚卖完,我只好步行十分钟到外面的超市买。刚一出楼口,看见一个小孩,不知道是懂事还是不懂事,打开一盒酸奶,毫不犹豫地摆在猫的面前,那一瞬间,要不是小孩和他妈在,我差点儿从猫嘴里把这盒酸奶抢走。
  从这几只猫日渐肥硕的身躯,我知道这楼里住了一群善良的邻居。
  有一次吃熏鸡,鸡屁股被我撕下来扔猫盆里了,后来我沉思了许久:这一行为算喂猫,还是虐猫呢。于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标准:这东西你能吃你再喂猫。
  这几只猫的居住条件也不错,物业的人好,晚上或者下雨的时候,猫就趴在一楼大厅,没人轰。做卫生的外地小姑娘还给它们准备个盆,时不时往里蓄点儿水,怕它们睡醒了要喝水。有时候小孩捣乱,往里倒可乐和鲜橙多。凡是人享受过的东西,我估计这几只猫也没落下。
  我小时候养过猫,那时候住平房,老得给它预备个盆,里面装点土,供它à屎撒尿,完了事儿它会用土把屎尿掩埋,两三天给它换回土,要不有味儿。现在不知道楼前的这几只猫在哪方便,反正楼里没看见过它们的秽物。小区里有草坪,草长得挺茁壮,不知道是否得益于猫们。
  猫们也懂得精神享受。有时候我在客厅放片子,内容健康,懒得à窗帘,它们便趴在窗台上和我一起看。碰到大师的片子,伯格曼、塔尔科夫斯基等人的,太闷,我看不下去,但它们还津津有味地盯着墙上的投影,似乎读懂了大师。
  跟我宿舍门口的流浪猫比起来,这三只猫算找对了地方。学校宿舍楼前也有三只流浪猫,我光看见它们流浪了,就没见过它们吃东西。也难怪,宿舍里住的是一群连自己都吃不太饱的学生,怎么可能把大鱼大肉拿来喂猫呢,顶多剩点儿方便面汤,但肯定轮不到猫那,可能刚要倒,同学就给喝了。我估计这几只猫能活下来,靠的是自力更生,抓个耗子逮个麻雀,它们这辈子享受不到饭送到嘴边的幸福了。冷了的时候,它们也没地儿待,看宿舍门的阿姨一不让女生进,二不让猫进,它们只能在门外喵喵地叫着,试图唤醒人类的同情心。看门阿姨也有同情心,夜里猫在外面叫的时候,我估计她也睡不踏实。唉,同样是流浪猫,生活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有时候我想把宿舍那几只猫用塑料袋拎到我住的那地方,但是一想,猫自己有腿,它们不去自然有它们的道理,人有人道,猫有猫道,可能猫们也讲主权和领土完整。
  人活得再自在,没有家,内心也是空的。一个安稳的归宿,这东西对人很重要,对猫,我不知道。但是,我似乎能从这三只猫的眼中看出忧郁,当然,这种忧郁,可能是我强加给它们的,也许它们幸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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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啤酒不得不说的事儿(1)
2007年的夏天过去了。在我的时间观念里,夏天的结束,不是挂历上立秋那一天,而是从穿着背心裤衩坐在街边大排档喝冰镇啤酒有了寒意这一刻结束的。一叶知秋,有风的误差,而一±冰啤下肚,寒意穿肠而过,才足以让人知秋。当然,夏天的到来,也是从对冰镇啤酒的渴望开始的,一±冰啤下肚,让你对ó接夏天有了足够信心。一年在对啤酒两次不同的体味中过去,生命也在N个两次对啤酒的回味中走完。
  狗子写过一本小说,叫《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把喝啤酒写得有声有色,让人觉得如果不喝啤酒,人生便少了一种莫大的乐趣。可惜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没有啤酒厂投广告,这正是展现企业文化的地方,如果投了,读者们再喝该啤酒的时候,必然会产生与其他品牌不同的口感,这和麦芽浓度无关,完全得益于狗子的文笔。这本书虽然没有鼓吹喝酒对身体多么有益,但看完此书的人,都备受鼓舞,上了饭桌比吃了海王金尊的还敢喝,都想体验一下啤酒的内o,或者将啤酒文化发扬光大。
  我第一次喝啤酒(这里说的第一次是指不在家长监视下的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肯定是跟我爸或哪个不着调的叔叔大爷或舅舅喝的,浅尝辄止),应该是在1995前后,当时我正上高中,某个同学的生日,好像还是女生——要么就是男生的生日,带了几个女生——反正在我记忆中,当我喝完一瓶啤酒后,眼神飘忽起来,觉得桌上的女生,?来天天看也没觉得漂亮,此刻竟然异常美丽动人。这瓶啤酒,让我有了一个发现:酒能改变事物的性质。日后,在?历了更多次酒局,接触了更多喝酒的人后,我更加坚信这个发现。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酒后吹牛逼,都是对这一发现的注释。
  我第一次酗酒,是1998年,上大二。晚上下了课,有点儿饿,和同学去宿舍楼后面吃烤串,最后俩人喝了不是十五瓶就是十七瓶或者十九瓶,肯定是奇数,因为钱不够了,最后一瓶是两人你一口我一口那么喝完的。那天晚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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