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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躺着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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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
诺贝尔文学奖的十四位终身评委,一年一度地,定时定量地,向我们推荐一位上榜明星。某些时候,他们也挑中了一些真正的不朽者。但根本的,他们的工作只是挑选获奖者。经典不是这样子选举出来的,经典的筛选要复杂得多。
  经过无数双眼睛无数双手的拨弄,经过漫长的时光的打量,被挑拣出来的,才是经典。并且被更多的手眼抚摩,绵延更长的时间。
  经典不朽如纪念碑。
  纪念碑让我们望而生畏。这真是悖论。前代的人们挑经典出来,是要我们热爱而不是冷落它们,靠近它们而不是敬而远之。一个手脚冰凉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追求者永远得不到他所爱的。所以经典要躺着读。想怎样读就怎样读,读进去了再生敬爱之心,读不进去,且放一放再说。对待中国经典,尤其需要这种满不在乎。它们被供奉得太久了,满是香熏火燎之迹,非有一些破门而入的放肆,和拍拍打打的随便,才可以读出意思读出兴致来。
  虽然招呼这样的读法,我本人也并不能时时贯彻执行,所以手底下码出的这些文字,有些就比较地疙里疙瘩。好在,我是一个一点点主义者,如某读者读了本书,对其中议论的人和作品,有一点点了解,发生一点点兴趣,我就功德圆满了。
  依照策划者的想法,这书是要有一些导读的意思。这首先是要求介绍。所以但凡能够找到有趣的材料,我就撮要地多交代几句。其次是要求评点,那么,但凡能够翻出个人意见,我就自以为是地议论议论。就这样作出一本小册子出来。如果不令人满意,那不是因为我的个人意见多了,一定是我的意见太少了。经典随便看,今天归我看。我看出好来了,那是经典的成绩;我看不出好,那是我的不是,连带着这书的读者也不是了。这其中,有写得好的部分,有写得不好的部分。好的,是因为我先行把自己的意见整理清楚了,才动手写的,所以好。不好的,是因为汲汲地去交代,我自己还“酱”着呢,所以不好。
  以上是谦虚的大实话,以下是不谦虚的大实话。导读一类书,应该是学者、至少也是老师们做的事。这两行,我都未曾做过。但书,乱七八糟地,确是读了不少。思想立场上便一贯地站在读者这条线上,所以不会也不想写高头讲章。说得出的,才写得出。好读,是这书的特色。对读者,这是个好消息。此其一。
  读者尽可以躺着读,读经典之前先读这书。我却是弯腰屈背,老老实实坐着写的,而且是把自己关在监狱式的孤居房子里,将书本子堆得满坑满谷,昏天黑地一往情深地写它出来的。对我,是无愧的。对读者,这也是个好消息罢。此其二。
  书中每一个单独的题目都是大题小做,但整合全书,却有一部小文学史的规模,从《诗经》到《围城》,跨度有三千年。这是我的一点得意。此其三。
  不过,全书写完了,我才觉得自己有了写它的准备,就如每一单篇写完,我才觉得有资格谈论它。总之,下一回,我会写得更好一些,如果有许多读者抢先来读它,我便有下一回了——再版的机会。
   。 想看书来

第一章 代再版序
“拿起来读”,是有典故的。出自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在米兰的一棵无花果树下痛苦的奥古斯丁,突然听到一个孩子的声音,他不知道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那声音说:拿起来读吧。因为这一神秘声音,异教徒奥古斯丁成了坚定的基督徒和日后的《圣经》专家和著名的教父。我用它来做题目,毫无传教的意思,起意乃是为了讲一个俗理儿。
  读书这等事情,根本不必要谁来指教,拿起来读,也就是了。从你身边第一本书抄起来,读下去就是。书会带着你找到下一本书,下一本书找到再下一本书再下一堆书,子子孙孙,没有穷尽。读得多了,自然有了逻辑,有了次序,有了高下分别。什么是美食家?无非就是多吃多占,吃得多了,品位就差不了。
  话说到这儿了,我添什么乱呐。我无非就是架秧子起哄,凑一个热闹。就像看球,忍不住惊声尖叫、抚掌大笑、跌足捶胸、口沫横飞,看的兴起、说得口滑。读经典说闲话,就如同借刀杀人的勾当,图的是一个快活。
  读书这事,是个好玩的事情。世界上好玩的事情多了去了,但是性价比最高的还真是莫如读书。读的时候高兴;读过了,回头想想,还高兴,觉得自己赚了;越赚越想赚,越赚越贪,没完没了。
  可读的书里头,性价比最高的莫如经典。经典怎么来的,票选出来的,千百年来,你一票他一票,有些书就排到前头居高不下了。有些书,一度挤到前头,你一刷他一刷,终于又跌到看不见了。时间是最伟大的修正主义者。
  这本书是十年前说出来的。十年后再看,该修正的意思很有一些。只是读书可以躺着来,说书却要站着说,说一遍是乘兴而来,说两遍就需要勇敢了。我是无拳无勇。做了十年闲慢差事,没有精力来改正过去的轻薄之谈,只好随它去吧。偷懒的办法就是,在书页的边上添一些意思,小意思。虽然东拉西扯,用心却是要株连九族,为读它的人多一点界面的贡献。
  这书最初约定是给青少年看的,出来之后,却有青少年的老爸老妈喜欢看,添的一点意思还是有讨好他们的成分。这书最初说起来也是半推半就,东边一嘴,西边一舌,有的认真,有的来不及认真,所以添的意思也有亡羊补羊的成分。
  这一册读书笔记因为要貌似公共,所以没有充满我的偏见。这是一个遗憾。我的遗憾还包括,没有时间坐下来,把鲁迅通体再读几遍,把红楼通体再读几遍,一一加上自私的批点。如果可以,是多么好玩的事情啊。作为调剂,把三国水浒也一一批他一遍,也很好玩。
  拿起来读是一大快乐;拿起来批,也是一大快乐。
  现在是网络时代,却也是有字时代以来最繁华的时代,活在视频音频里的人固然前所未有的多,活在文字世界的人也是前所未有的多。从逻辑上说,写字的人多,读书的人必然也多。但是看网络上无知无畏的字那么多,又觉得真理未必是公理。但是读书的人多了,写得体面的人一定是多的。这道理用世故人情世道人心来推究,一定是说得通,行得了的。
  依照出版者的意思这书应该叫“一生必读”书目。我以为可以叫“不必不读”书目。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非他不可的事情,但是也没有一定不可以做的事情。读漫画固然很时尚,但是读经典也不那么恐怖。不是必须,却是应该和值得。经典到底是好看的书,不读白不读,读了不吃亏。
  

第二章 文学王族 曹操 曹丕 曹植(1)
在政治上,曹丕赢了兄弟曹植,由太子而皇帝;在文学上,就整体水平而言,曹丕要输给曹植。但是,在一些单项上,曹丕创造了纪录。他是中国第一篇专业文学论文的作者,又是中国第一首完整形态的七言诗的作者,而且,还是将书信引入文学领域的先锋作家。曹丕无可置疑地同时拥有文学批评家、诗人和散文作家三重身份。
  曹丕原本有理由得到一个文学博士的学位,他的《典论》是一部学术专著,可惜,全书已经佚失,保留的只有一篇《论文》。这大概只够领取一个学士学位。《论文》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列文学与传统经典相等同,是文学的高举派。
  曹丕的书信《与吴质书》共两札,是两篇率先将抒情写景笔墨引入书信的散文杰作,文字清丽动人,又很简约,颇有日后东坡小品的风味。打他这里起始,开文人将书信作文学来写的风气。曹丕的《燕歌行》亦有两篇,其一,写一位秋夜思妇的口吻,用笔委婉细腻,又摇曳多姿。“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最精美的两句是“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东汉张衡的《四愁诗》是最早的七言诗,但首句有“兮”字,尚留有骚体的痕迹。因此曹丕的《燕歌行》是最早的完整的七言诗。《燕歌行》是汉代乐府民歌的古题,但已经没有相应的古作保存下来,所以曹丕的《燕歌行》便是这一古题的第一作。
  文学王族曹丕的诗多写游子思乡、妇人思夫,颇能设身处地体察入微,有清新流丽的风格。在题材的宽度和气魄的大度方面,比较弱,与他的父亲比,就更是不堪了。
  曹操在现代中国,所受到的热爱比敌视要多得多。在曹操成为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之前,有一度,他的理想是“归乡里,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即使在他卷入政治中心之初,最高理想也只是死后有一块“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野心并不很大。不过,他终究挟天子以令诸侯,统一北中国,封魏王,并网罗诸多文人,开创一个相对繁荣的文学时代,集武功文略于一身。建安时期,北方中国的文学复兴,确系曹氏父子之功。后人说:“曹氏父子笃好斯文”,所以造就文坛的“彬彬之盛”。
  作为文坛领袖,曹操本人的文章也写得好。鲁迅称他为改造文章的祖师爷。魏晋文章尚清峻通脱,以他为代表。清峻,就是简约严明,通脱就是随便不拘束。实际上,这是所有优秀政治家的文章风格。他们关心的是说什么,而不是怎么说,总是把意思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才不会迂回绕腾。有什么说什么,越是如此这般,越有力量。比方曹操敢于在文章里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听起来无耻无畏,在他,不过是大实话而已。
  曹操名下的文章,一向不被文学史认真看待,是认为不够文学吧。被善待的是他的诗。曹操诗至今尚存的不过二十三篇,也并不都是好诗。游仙诗和部分政治诗,简直可以说是拙劣、枯涩、沉闷。可是那些能够称为好诗的作品,的确太杰出了,沉郁苍凉,令人难忘。《蒿里行》记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卓那段史实,其中的名句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短歌行》、《步出夏门行》都是普及中学语文课本的名作。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文学王族 曹操 曹丕 曹植(2)
曹操以四言诗见长,一反汉代诗坛不脱《诗经》旧习陈套的风气,独领*。但自他而后,四言诗还是衰微了,此后,是五、七言(诗)的时代了。
  如曹氏父子这般,在政治与文学两界都有大成就的,几千年中国史中,再无他例。
  一部《三国》为曹氏父子造像塑型。毫无疑问,它比较简化比较漫画,但都勾画得有来历有些道理。著名的七步成诗的故事是关于曹植与曹丕弟兄相逼的故事。这故事戏剧性太强,正史没有记载,视之为传说罢。“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的句子,形象生动,立意沉痛,很感人的。同是五言诗,同样相关的主题,曹植真正的杰作是《赠白马王彪》。
  黄初四年,曹丕做皇帝的第四年,各诸侯王奉旨进京,算得上家族大聚会,但任城王曹彰却在京城突然暴毙。曹彰被曹操爱称为“黄须儿”,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猛将,竟然这般不明不白地死了。曹植等黯然离京。曹植欲同白马王曹彪结伴同行,监督的使者却勒令他们分道而行。曹植愤而作诗,并把这缘由写在诗序里。《赠白马王彪》共七章,全篇八十句一气呵成。章与章之间,末句与首句呼应相连。比方第二章末句为“我马玄以黄”,第三章首句为“玄黄犹能进”;第三章末句为“揽辔止踟蹰”,第四章首句则是“踟蹰亦何留”。环环相连,又层层不同,写旅途的艰辛,写分离的悲伤,有诅咒,“苍蝇间黑白,谗巧会亲疏”;有太息:“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有强作的壮语:“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有无奈的赠别:“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虽然满怀着悲愤,写出来却并不一泄无余,而于顿挫中放射感人的力量。是一篇伟大之作。
  曹植的写作,分明地以曹操之死曹丕即位为一个界线。此前是*自赏的翩翩贵公子,此后虽贵而封王,却形同囚徒。此前是激情的少年,此后一落为苍凉的中年。他最杰出的作品多写于后期。前期的杰作《白马篇》有一个少年形象,是白马游侠,是征战沙场的英雄。后期的佳作《野田黄雀行》,亦有一个少年形象,却只能“拔剑捎罗网”,救一只误入网中的黄雀,“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曹植长于文学,却志不在此,追求的是“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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