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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竞争对手,又被利益捆绑的兀良哈,应该也不会如历史一般,在永乐朝之后摇摆不定,进而脱离大明的掌控,成为北疆的又一隐患。
至于鞑靼和瓦剌,拉不拢,只能打。
现阶段,鞑靼最强,但对明朝由胜转衰起决定作用的却是瓦剌。
别看马哈木在永乐帝跟前趴着,他的儿子孙子都不是善茬。尤其是他的孙子,大名鼎鼎的也先,灭了明军二十万精锐的猛人。
虽说也先他爹还是个小破孩,永乐帝的继任者九成换人,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如果能让也先这个名字从历史上消失,更好。
完成此行任务,孟清和告辞回王府,向永乐帝复命。
到了承运殿前,被守门宦官告知,锦衣卫指挥使杨铎抵达大宁,正向天子呈报京中消息。
“还请伯爷稍待。”
谢过宦官,孟清和信步走到廊下,北风阵阵,零星夹杂着雪花,站久了,不由得手脚发冷。正想到廊庑下的厢房暖暖,暖阁门终于打开,杨铎走了出来。
大红锦衣,黑色幞头,厚底皂靴,只多了一件貂皮斗篷,黑中泛紫,愈发衬得他俊美无双。
俊美归俊美,却仍是不带人气。
白彦回请孟清和入内,两人擦肩而过时,杨铎突然伸臂拦了一下。
“杨指挥可有事?”孟清和疑惑抬头。
话音刚落,杨铎抬手,从他冠顶取下一小片枯叶,不到半个指节大小。
孟清和愣了一下,莫非是刚刚站在廊下挂上的?
“多谢。”
“不必。”杨铎将枯叶碾入掌心,让开半步,“伯爷请。”
孟清和再次道谢,走进了暖阁。
杨铎摊开手指,看着掌心中的枯叶,垂下眼眸。
北风再起,枯叶被风吹走,乍暖的神情重新变得冰冷,斗篷掀起,大红的身影穿过廊下,越过转角,消失无踪。
大宁城外,一队骑兵穿过风雪,飞驰而来。
为首者,锦裘玉带,浓眉墨眸,面色冷凝,正是奉皇命自宣府回转的定国公,沈瑄。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天子赐宫
沈瑄在前宁王府前下马;恰好遇到从府内走出的杨铎。
“国公爷。”
杨铎抱拳;侧身让到一侧,沈瑄将马鞭交给亲卫;单手挥开大氅,回礼道:“杨指挥。”
同样的长身玉立,俊秀挺拔。
也同样的煞气凌人;让人想退避三尺。
定国公的亲卫习惯了,跟随杨铎的锦衣卫也锻炼出来了;只有守卫王府的边军手脚僵硬;头皮发麻;想动一动都困难。
下意识的搓搓胳膊;怎么好像更冷了?
沈瑄奉召前来,杨铎身有要务;见礼之后,未多做寒暄,前者取出腰牌,进了王府,后者接过缰绳,翻身上马。
骏马嘶鸣,马蹄溅起碎雪,向城门飞驰而去。黑色的斗篷随风翻飞,带起彻骨的朔风。
走上石陛,沈瑄突然驻足。
锦衣卫指挥使在此,天子下令大军延缓出塞,又匆匆将他召回,莫非是南边出事了?
承运殿暖阁内,孟清和垂首立在堂下,将同乞列该的谈话一字不漏上报朱棣。瓦剌和女真更是重点提及。
“瓦剌也就罢了,女真?”
朱棣疑惑的看向孟清和,很是不解。
女真骑兵的确善战,可单以女真部落的人数,朵颜福余泰宁三卫,调遣其一,就能彻底压服。需要费这么多的心思和力气?
和盘托出历史上曾发生的一切,实不可行。一个不好,更会被当做妖孽收拾掉。孟清和只能尝试冒险,让永乐帝意识到,来自辽东的威胁未必下于草原。
“自残元分—裂,瓦剌鞑靼居于草原,兀良哈游牧辽东,洪武朝归附,为我大明守卫门户。陛下圣明,武功盖世,威远弗界,兀良哈自俯首顺服。”顿了顿,话锋一转,“然事无绝对,若有如安南黎氏者,天生反骨,虽不能撼我朝基石,终将埋下祸患。”
朱棣陷入了沉思,孟清和再接再厉,“女真生于白山黑水,勇悍凶蛮,为壮大部落,常掳掠人口,或奴役,或以为战力。长此以往,其所害不下鞑靼。朝廷虽在辽东设立军民指挥使司,授归附部落头目官职,终人心不满,如建州卫指挥使呵哈出,正为野心之辈。当加以防备,不可放松。”
严格来讲,这番话已有些过界,更有危言耸听,扰乱社会安定嫌疑。换个人,碰上永乐帝心情不好,百分百会拖出去,不砍头也要下锦衣狱。
一顶顶大帽子扣下来,别说孟清和只是个小小的一等伯,换做国公,照样吃不了兜着走。
幸运的是,孟清和早被朱棣划入自己人范畴,又爱惜其才,对他的宽容度,远非一般朝臣能比。
思及同道衍的几番长谈,永乐帝没有被惹恼,而是凝眉深思,思考孟清和话中提及的“隐患”。
良久,朱棣才道:“卿所言确有道理。”
永乐帝不是莽夫,否则也不会有“燕王善谋”一说。
他十分清楚,北边的邻居始终是明朝的心腹大患,没想到的是,不起眼的女真,也会大明造成威胁。
鞑靼瓦剌,拉一个打一个,不打不服,打到服为止。
兀良哈,一直是大棒甜枣并用,效果始终不错。
若非考虑到兀良哈在边界起到的作用,朱棣会允许壮汉们走私?想想都不可能。
至于女真,该如何处置?
打?现阶段还不值得。
拉?该拉拢哪一个?
“依卿之见,可以兀良哈压制女真?”
“此其一。”孟清和道,“臣以为,辽东都司距女真各部尚远,不易管理。可于极北之地再设都司,朝廷遣掌印官,其他军官,边军女真各半。并许女真各部遣头领之子入北京国子监,或入儒学。教导其为大明属臣之荣,仿照哈密忠顺王脱脱之例……”
话没说完,殿外有宦官通禀,定国公请见。
“瑄儿回来了?”朱棣神情一振。
孟清和有些吃惊,他当真不知道沈瑄被召回大宁。
距离天子越近,掌握消息的渠道越少。锦衣卫和伺候朱棣的宦官,都要保持一定距离。
小心些总没大错。
没人想惹来天子的猜忌。
即使永乐帝不产生疑心,随扈的胡广等人一样让孟清和提心。
不过,若真有情况,汉王和赵王当不会坐视不理。现如今,他可是天子盖了戳的汉王派,此事有好有坏,总体而言,利大于弊。至少生命安全有了更多保障。
没背景,和沈瑄的关系不能公开,汉王拥趸的头衔摆出来,多少也能唬人。
暖阁门推开,夹着碎雪的冷风卷入。
冷风之后,是锦裘玉带,仍不掩煞气的定国公。
“臣沈瑄,拜见陛下!”
大氅留在暖阁外,黑纱幞头上落了雪花。
敕令送达宣府,沈瑄立即率亲卫启程,沿途之上,非大雪阻路,几乎未曾休息。
“起来。”
朱棣面上带笑,语气都温和了几分。
“宣府几地,可有鞑子犯边迹象?”
“回陛下,月前游骑发现鞑子踪迹,魏国公下令全军戒备,派遣骑兵日夜巡视。后经克鲁伦河一战,鞑靼退往极北之地,中途遇瓦剌顺宁王及哈密忠顺王阻截,溃散部骑不知凡几。仅阿鲁台,马儿哈咱两部未受太大损失,得以保全。若此时发兵,达其本部,不敢言毕其功于一役,边境之地,临鞑靼处,五年可保太平。”
沈瑄话落,孟清和十分激动,都想亲自抄刀子跟国公爷上战场。
自靖难之后,再难有跟着国公爷捡漏的机会。征讨安南,他也是和成国公一起留在凭祥养病,收获虽然不少,却也留下不小的遗憾。
身为武将,哪怕只是个半吊子,有事没事也该到战场上溜达一圈。进不了中心,在外围走一走,给三头身授课时,也多了资本和素材。否则,十万个为什么压下来,他八成会和汉王一样,见到朱瞻壑开口就想跑。
“朕知你所言非虚,但,”永乐帝皱眉,叹了口气,将杨铎呈上的条子递出,“看看吧。”
“是。”
沈瑄接过条子,看完上面的内容,瞬间脸色一沉。
孟清和凑头瞄一眼,也皱起了眉头。
交趾简定叛乱,交趾都司平叛不利。叛贼盘踞山中,拥立伪陈氏王族,散布谣言,袭扰官军。至九月,已有葱康、上洪两地响应。
简定是谁,孟清和听都没听说过。
征讨大军班师前,黎氏叛军十不存一。侥幸未死,或被官军吸收,或是被商人雇佣种田。拿着朝廷俸禄,又有赚钱的门路,吃饱了撑的从贼叛乱。
就算要叛乱,也不该是现在。
交趾新设,永乐帝接连下旨,对当地庶人以抚绥为主。为安定地方,广播恩德,先后两次从交趾选贤才,到中原就学做官。当地土人多以归入明朝为荣。
综合种种,明朝堪称“仁义”。
比起安南对占城和邻邦所为,永乐帝都能拿个十五世纪的XXX□。
这种情况下,叛贼十有八九是群乌合之众,被拥立的陈氏王族也未必可信。
真想做国王,当初明朝大张旗鼓的找人时怎么不出来?
担心被明朝咔嚓掉?脑子正常的都该清楚,造反丢命的可能性更高。
此时的明军,并未如历史上一般,在交趾全境引起不满。贸然扯旗叛乱,除了找死,还能有何种下场?
这等“聪明才智”“特立独行”,该和鞑靼的新可汗本雅失里很有共同语言。
“交趾生乱,苏浙沿海发现倭寇踪迹,此时对沙漠用兵,绝非良机。”
“陛下召臣前来,即为交趾株之事?”
“然。尔领兵征安南,当熟知当地实情。”朱棣道,“交趾都司不堪用,朕欲从广西云南贵州三地调卫所官军平叛,以尔观,可命谁为总兵官?”
沈瑄沉吟片刻,道:“回陛下,臣以为黔国公沐晟善谋略,老成持重,多年镇守西南,可为统帅。”
“何不用韩观?”
“臣斗胆,不敢瞒陛下,以臣观,韩都督守境可,出征平叛恐力有未及。”
“如此,既从尔言。”朱棣道,“调兵四万入交趾,沐晟为征夷大将军,谁可为副?”
“臣举荐新城侯张辅。”
“可还有他人?”
“都督柳升统领水军,于征讨安南立有大功,也可为副。”
考虑半晌,朱棣采纳了沈瑄的建议。
“从卿所言。”
“陛下圣明!”
孟清和做了半天布景板,以为不会有自己什么事。不料永乐帝和沈瑄三两句定下平叛将领,突然视线一转,落到了他的身上。
“简定诸贼着实可恨,不杀不足以平愤。大军出征当有檄文,朕意卿来书就。”
平叛檄文,他来写?
确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孟清和只能领旨,道:“臣一定竭尽全力,不负圣意。”
潜台词是,不把参与叛乱的人刺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后悔来到这个世间,他的名字倒过来写!
朱棣很是满意。
沈瑄没说什么,只是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饱含深意。
孟清和先是以后,两秒之后,顿悟,恨不能抓着脑袋撞墙。
他干嘛这么聪明?!
该领会国公爷心思的时候,脑袋成了葫芦。不该自找罪受的时候,不点就通。
随扈这么多文官,光翰林院就来了五六个,檄文交给他一个武官来写,让文臣们的脸往哪搁?明显是立起靶子,狂拉仇恨值。
圣意如此,他又能怎么办?
走出承运殿暖阁,孟伯爷第一时间蹲到墙角画圈圈。
给老朱家人打工,太不易了!
抬头望天,他是第几次发出这样的感慨了?
正郁闷着,一只大手罩上他的脸颊。
“国公爷?”
下一刻,拢在袖子里的手被握住了,力道并不大,熟悉的热度却让人不想挣开。
“怎么这么凉?为何不多穿些?”
“入冬之后,我一向这样,穿再多也没用。”孟清和咧咧嘴,“国公爷不是知道?”
沈瑄挑眉,不见表情变化,孟清和却敏锐察觉到,国公爷生气了。
“那个……”开了口,却不晓得怎么补救。
宦官送来大氅,沈瑄接过,单臂抖开,直接披到了孟清和身上。
国公爷身高腿长,孟伯爷高度不够,大氅拖到了地上。
“国公爷,我带了斗篷。”
“恩?”
沈瑄挑眉,黑眸微眯,孟伯爷立刻消音。
闭嘴,万事大吉。
国公爷满意了,修长的手指拉起大氅领口,黑色的皮绳,衬着一抹润玉般的白,让人移不开眼。
该说侯二代得天独厚?
不看虎口和掌心的茧子,这实在不像是武将的手。
沈瑄俯身时,孟清和的视线又落到他的脸上。
乌发,剑眉,深眸。
执刀时,通身的煞气,安静时,却如谪仙般出尘。
看得再多,仍会不由得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