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越想就越气,她索性向前走一步,踮起脚尖在封予灏的肩膀上张嘴就咬下去,那凶狠的程度,就跟咬着杀父仇人似的。
吃痛的感觉让封予灏忍不住轻蹙起眉头,却生怕自己的挣扎会伤到她,只能乖乖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她发泄。
没办法,谁让他理亏呢?要是他能事先跟老婆说一声,征求她的意见,至少她有所准备的情况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这会儿要打要骂都是自己活该,话说老婆被呛到他还是挺心疼的,瞧瞧这小脸,咳得都一片通红了。让人看了真想亲一口……
脑海中才有想法,行动就立马跟上了。手臂有力地环住她的纤腰,让两具火热的身体在池水中紧紧地贴在一起,另一只手已经等不及地绕到她的身后,摸索后腰处的拉链。
被他的热情所感染,南宫暮雪也毫不示弱地寻找着他短裤的绑绳,两人就连在这种时候都不肯让对方占上风,卯足了劲要让彼此先缴械投降。
很快的,那一汪池水泛出的不再是一圈圈的涟漪,而是激起了不小的水花,夹杂在其中的,还有着明显的粗喘和娇吟……
当水面平静下来的时候,两人已经进入屋子里,泳池中只剩下那湿透的衣物还在上头漂浮,等着主人来打捞。
舒服地仰躺在大木桶里,南宫暮雪正闭目养神,安然地享受着老公的专有伺候。那双有力的手指正轻轻用指腹给她按摩头皮,顺便把那头乌黑的长发洗干净,从动作的熟练程度不难看出,某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个事了。
每次他总是很细致地先用梳子把头发梳理好,确定没有任何的死结后才开始洗头,而且从来都不会用指甲去给她抓头皮,生怕会弄伤她。
在他的眼里,南宫暮雪就像是一尊易碎的瓷娃娃,吹弹可破的雪凝肌肤很嫩,经不起任何一点点的力道。因为平时偶尔欢爱的时候他会太激动,失控之下没有注意控制力度,第二天就会看到那娇躯上满布着属于他的印记。
温柔地揉搓着长发,直到确认每一寸每一缕都已经用洗发水洗干净后,封予灏才凑到她耳边柔声说:“宝贝儿,我要冲水咯!你继续歇一会儿,我会小心一点尽量不吵到你。”
不记得是在哪个网站上无意中看到过,说女人用冷水洗头会对身体不好,大概是说女人天生就体寒什么的。这个消息让他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因此每次都坚持要用热水来给她洗头,一点都不怕麻烦。
打开淋浴的热水开关,等到水温稳定下来,他还特地伸手过去试了一下,确定不会很烫,又不会很凉,这才将花洒移到木桶旁边。
而南宫暮雪从此至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就一直闭着眼睛躺在那里,似乎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白皙的小脸上还残留着方才激情过后带来的红潮,就连唇角也微微上扬着,眼角眉梢也都带着几许春情。
这娇媚的样子又让封予灏的一颗心变得柔软了几分,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在她光洁的额头印下一枚轻吻,轻声说了一句:“爱你。”
往往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要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感情。曾经他以为自己很强大,强大到不惧怕失去任何东西,因为总觉得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内。直到爱上了这个女人,才开始患得患失,害怕她会离开自己,害怕自己爱得不够深。
在爱情面前,他就像个孩子似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一直都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她。他的霸道和专横,无非就是太爱了,所以不能接受有任何男人靠近她。
但是内心里,他还是疼她的,甚至宠溺得想要让她和自己融为一体,那样就可以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在一起,不必分开。
这次来度蜜月,集团里有很多公事都被他晾在一边了,损失大客户他不在乎,他只在乎能不能给老婆一个难忘的美好记忆。
一只大手轻轻贴着她的额头,另一只手将花洒移过来,调节成最柔和的档位,缓缓地替她冲着头发上的丰富泡沫。神情专注得像是在雕琢一件工艺品般,一丝不苟,平日里冰冷的那双蓝眸,此时盈满了幸福和宠溺。
号称“花丛中老手”的大卫曾经给他指点迷津:如果你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叫爱她,那你就千方百计地对她好,把她宠坏,让她觉得自己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全世界的女人都没有她幸福。
这似乎并不难做到,哪怕没有人教,封予灏也是会把她捧在掌心,给她无限疼宠的。老婆娶来就是要疼的,不是要来做女佣,更不是做老妈子。
即使有了儿子,他也还是会主动承担比较多的儿子教育问题,不让老婆操心——实际上他老婆是个典型的甩手掌柜,凡是他挺身而出揽下的活儿,她就会从此不管不顾,还美其名曰“人家相信你的能力嘛!”
就像现在,有他在旁边伺候,这女人还心安理得地睡着了,唉!不过看到她一脸疲惫的样子,心知自己刚才索取得太猛烈,所以才让她这么累,也就尽量放轻动作,不去吵她。
直到将头发上所有的泡沫都冲洗干净后,他才将水都挤干,然后用超大号的吸水毛巾将那头长发包起来,把剩下的水分吸干。确认头发不再有水滴下来后,才把睡得一塌糊涂的女人从大木桶里捞起来。
双手架在她的腋下,撑住她软绵绵的身子,快速从旁边的架子上一把扯下浴巾,将她的身子包住后,才走出浴室。
南宫暮雪迷迷糊糊地醒来,是听到耳边有吹风筒的声音——虽然他们带来的已经是质量很好的品牌,但还是会有细微的声响,让她想忽略都不行。而且头发上热热的感觉,实在不太舒服,所以她吃力地睁开了眼睛。
伸长手臂触摸那张近在咫尺的俊脸,睡意朦胧地哑声唤道:“老公……”这种时候就充分体会到有老公的好处了,至少在倦极困极的时候还有个人伺候自己。
迷离的星眸中有着一层薄薄的水汽,瞧她这副模样,似乎都没有完全清醒。封予灏不由得莞尔一笑,贴着她的小手,顺势侧过脸在那柔软的掌心里留下一枚湿吻。
疼宠地一边轻挑起她的一小缕秀发,一边小心地将吹风筒保持距离吹着,嘴里还是柔声安抚道:“接着睡吧,头发一会儿就干了,乖!”说完大手轻轻抚上她柔嫩的眼皮,迫使她再度进入梦中。
不知道是该责怪他自己的体力太好,还是这女人的持久性不行,每次一做完激烈运动后,她总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还有两次甚至直接昏厥过去。
看来他在做这事的时候还是要稍微克制一点,不然把老婆累坏了,心疼的还是自己。瞧瞧眼皮下那淡淡的青印,他就一阵不舍。每次都说要注意要注意,可是每次一到了激情的时刻就把这个想法忘得一干二净了。
朦胧间似乎听到了他的话,南宫暮雪侧过身子,舒服地枕着自己的手背,模糊地说了一句:“等会儿你要陪我睡,我自己睡不踏实……”
已经习惯了身边有个人,如果是自己在空荡荡的大床上躺着,她还真的睡不安稳,经常就会突然惊醒过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腰间出现熟悉的重量,被那温热的气息所包围时,她才弯起唇角,安心地依偎进那温暖的怀抱中。这才是她的专属男人,光是闻到属于他的气息和身上那淡淡的香皂味,就足以让她心满意足。
相濡以沫,其实是个挺美的词。两个人唇齿相依,携手走过一生,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美的承诺。哪怕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也没有生离死别的壮烈,就这样每天能相伴相依,也很不错。
幸福的最高境界,就是能有一个相知相爱的人,陪着自己度过每一天,分享生命中的点点滴滴。无论是欢笑,还是泪水,都能有人牢牢牵着你的手,始终陪伴在你左右。
正所谓“几家欢乐几家愁”,他们在小岛上甜蜜温馨的时候,有人却因为借酒浇愁最终引发胃出血被送进了医院。
封予馨知道安舜禹出事,已经是在他住院抢救后的第三天了,这天也是闲来无聊,给他打了个电话。起初安舜禹还遮遮掩掩不肯说,后来封予馨听到电话那头有护士叫他输液的声音,追问之下才了解实情。
好歹人家还是在B国,在自己的家门口,总要尽一下地主之谊。况且两人也算是有一定的渊源,不去看看真的说不过去。
换了一身衣服后,封予馨就出门了,还特地到进口水果店去买了一个大大的果篮,提着营养品才去医院。
这天的天气有些阴沉,甚至瞟着绵绵细雨,老实说,B国这样的天气并不多。阴霾的天空让人的心情也随之有些低沉,总觉得很压抑,提不起劲来。
当封予馨走进病房的时候,就看到安舜禹静静地站在窗边,头朝着某个方向,似乎是在遥望着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除了一片灰蒙蒙之外,能见度很低,天空中没有其他的景物。也许他只是有意识地看着那个方向,心思也是飘到了某处吧?
听到身后有细微的脚步声,安舜禹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那里应该是阳光遍地,天气晴好吧?”
一如他们度蜜月的心情般,灿烂得不得了,充满了甜蜜和欢声笑语。哪里像他?还在这里形单影只的,每天都不能让自己静下来,一旦闲了,就会不由自主地去想。
想得厉害的时候,就只能用酒精来麻痹自己,似乎只有喝醉了,不省人事的时候才不会去想。可是醉生梦死之际,脑海中还是有那抹倩影挥之不去,这又该怎么办?难道真要去找什么孟婆汤吗?
如果谁有那个本事能让他失忆,那他一定会千恩万谢!但是他又舍不得就这样忘掉,这毕竟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进驻他心底的女人。哪怕她的心中没有他,哪怕她已经嫁做他人妇,他还是不能轻易割舍。
就像是心中有一根刺,你越是想挣扎,越是用力,刺就会扎得越深。等到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把它拔出来,却发现竟还是一根倒刺,硬生生要剥离体内时,它还连着肉带着血。
这种刺痛的感觉刻骨铭心,他都不敢去想,稍稍一想起,就会心痛。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她过得很幸福,只有那个男人才能给她想要的一切。感情的世界里没有对错,只有爱与不爱。
他也知道自己不该这么执着,但是爱上以后就不能轻易放下这段感情了。这不是一件杂物,说丢就能丢掉。
因着他的话,封予馨只觉得鼻头一酸,几乎就要掉下眼泪来,连带的,她都觉得那个高大的背影有着淡淡的哀愁。
过了半响都没听到她的声音,安舜禹这才纳闷地转过头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你就打算拎着这么重的果篮,在那里当门神吗?”试图用这样的轻松幽默来打破沉寂,虽然没有镜子,他也知道自己此时的笑容有多难看。
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眨了眨眼睛,封予馨才漾起一抹灿烂的笑容,提着果篮和营养品走进来。把东西放到一边的柜子上,这才走过来和他打招呼。
“脸色还是不太好,不过精神状态还不错。怎么,是哪个大客户让你这么拼命,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弄到了这样的地步啊?”明知道他是为情所伤,却故意把话题扯开,也顺便替他找了一个台阶。
“情”这一个字最伤人,她自己也是深受其害,这样的经历总是让人觉得像是来到了世界末日,好像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远离自己而去。
她曾经也消沉过一段时间,不愿意见到任何人,更害怕听到某个名字,每天就像一只蜗牛一样,缩在自己的壳里。总是会很贪婪地一遍一遍在脑海中重放着和某人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他的一颦一笑,他不经意间的小动作。
似乎只有沉浸在回忆里,就会觉得在黑暗中有了一丝光线,人生中还有能让她眷恋的东西在里头。
聪明如安舜禹,又岂能不了解她的良苦用心?见到她煞费苦心地替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他也就顺着话茬说:“是啊,对方太厉害,我喝不过他,可是又想尽力去争取这份合约,最后就搞成这样了。呵呵!”
对手的确很厉害,厉害到他只能完败。他不得不承认,论起霸气和那不顾一切的宠溺,他的确没有封予灏那样的境界。即使自问对南宫暮雪的感情不会比他少半分,可是从那表达的方式和追求的疯狂程度上,他就已经输了。输得心服口服。
不是没有幻想过,如果南宫暮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