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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略商也觉得遗憾,“这样我们也要分开了。”想了想,“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好了。”
“嗯。”孟星魂想,就让他送自己到山脚,也许他还能来找自己。
然后,他们一起走在了铺满雪的洛阳城,崔略商扶着小孟,他觉得他的身体太差,需要这样。
小孟没有拒绝,他需要这人身上的暖,虽然他看起来那么沧桑,眼睛里饱含了风霜。
天冷,连贩夫走卒都不当街了,本该是冷清的街道,不知为何热闹到了吵闹。
崔略商有些担心自己旁边的人,一般来说,生病的人都怕吵吧。他是笃定这人病了,只是自尊心不愿说而已。
小孟却因为听到的话而苦笑不已。
这些人在讨论金枪李的死。
有人振振有词要找“凶手”报仇,有人感激那人是江湖的救星,为民除害,还有人想和他比比看谁的剑更快。只是,所有人都只知道金枪李死了,死在一把很快的剑上,却没人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他。
孟星魂不在乎这些,他甚至一点也不想出名,他更不明白,杀人的人怎么会被人感激?
时间过得太快,快得就像流星划过。
山脚到了,崔略商要去浪迹江湖了,他走的时候,甚至没有回头,太洒脱,只是,走之前,叮嘱了小孟一句注意身体,别再像这次,去那种危险的客栈。
苦笑着看着他的背影,小孟还是没能让这人相信自己没病,哎,看来,是不会再见了。
他们都没猜到,多年后第一次再遇,是个那样的情景。
作者有话要说:
☆、偶遇
“快活林?”撇着嘴,追命无聊的在一堆卷宗里,找着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最近太闲,他又有一双很快的腿,他喜欢动,所以,他自己来找看有什么好玩的没?哎,真是天生的劳碌命。
这时候的崔略商已经成为了天下闻名的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了。追命,那就是管你跑到天涯海角,管你有多大能耐,他都能把你追到!有人说,他是天生的捕快,那天生的快腿啊,真是好命!
好命吗?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不幸。
“啧啧,听说那地方有这世上最好喝的酒,听说那的女的个顶个的漂亮。”追命摸着下巴,一不小心,酒瘾就犯了,酒瘾一犯,人也站不住了,鞋底不停蹭着地面,“算了,还是先去找酒喝了。”追命这个人,不吃饭可以,不喝酒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他错过了一个会非常非常有趣的案子,当然这个案子暂时还只是一个小案子,不过是某个人在那里赔掉了几万两银子,第二天自杀了而已,这种不存在疑点的案子,顶多也就在神侯府备个案,所以连诸葛神侯也不过是对这个地方的圈钱能力表达了一下感慨。
可惜,今天注定不是个喝酒的好日子。
月黑风高,这真是个杀手和盗贼都高兴的日子。
所以,追命在去酒馆的路上,很正常的看见了两个毛贼,听见了护院在喊抓贼。作为一个名捕,如果没有养成看见案子就一定要去解决的习惯,他必然不合格,何况,我们说,追命他是个好人,非常大的好人,看见不平事就得管上一管,是个不论自个有没有那个能耐都要拔腿相助一下的傻瓜。
所以他比那些护院还快的跟上去了。
然而,今夜还真是注定不平。
抉择的时候到了。
不知道是那两个毛贼运气好,还是他们真那么神通广大。
追命现在就得选,是去追两个犯下了事的毛贼,还是把一场暗杀扼杀在摇篮里。
因为在某户人家的屋顶,他眼尖的看到了一抹黑影,一抹藏的非常好,要不是他观察细微是绝对发现不了的黑影。
从这种熟练的隐藏手段来看,这人一定不是普通的贼,再从他藏那么久都不动的耐性来看,他更加可能不是贼,杀手!而且是顶级的杀手!
所以说,现在的追命是位很合格的名捕,也难怪天下都知道“追命”。可惜,没几人记得崔略商这个名字了。
却不包括那位藏在暗处的杀手——孟星魂。
他知道追命已经发现了他,所以他不动,因为一动就会有破绽,他不想伤他,亦不想被他伤。只是忍不住的,会想起当年他默默为这人做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
他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可是他曾经是那么的希望,能让一个人替他记得“小孟”,记得他的存在。然而,把自己的存在依托在别人的记得,本身就是一种赌,一种输面更大的赌,所以,他输过,输得一败涂地。
那时候,几天几夜没睡的他,完美的交了第一次任务,从那个有资格掌控自己性命的人手里,拿到了第一次的报酬,白花花的银子。看着那刺眼的银子,他却只想吐。
高大姐说:“买家很满意,我给你放一段时间假,好好休息。但记住,不要让人认得你。”
冷冷地笑了,他甚至没有精神去反驳她的话,没有朋友,没有感情,一个人的假期算是什么?脑子里有个疯狂的决定,追上那个人,和他一起浪迹江湖好不好?
不得不说,那时候的孟星魂还很年轻,年轻就会冲动,冲动就会做一些不明智的事。
比如,他真的追上了那个人,可是,他却只能默默跟着他,甚至,不能上前,他不能有朋友,他也不能让“普通人”小孟有能耐跟上那个轻功很高的人。
不过,这段时间,他也不是白跟着,他为那人做了两件事,两件让那人名声震动了天下,也让他自己还没冰冷的心碎裂的事。
那时候的崔略商却只以为这都是他无意间,或者是老天爷让他破的案,却不知,此中还有一人的真心。
第一个案子,是一个女人的死,这不是大案,却是一个“因”。
孟星魂赶了几天的路,很累,很困,终于寻到了那人的踪迹,他很开心,他好想拜托他,帮我记住小孟好不好。笑脸凝结成冰,因为有了一个自己都害怕的发现,他吃醋了,吃一个女人的醋,还是一个死去的女人的醋。
为什么会吃醋?如果只是想要一个朋友怎么会吃醋?孟星魂不敢想,因为答案已经昭然若揭,所以他只能,把指甲深深嵌在了树皮,看着那个人在一个女人的坟前泪落伤心。那人的温柔,原来并不属于自己。
跟了一段时间,眼看着高大姐施舍的时间所剩无几,那个人却完全失掉了自己初见他时候的意气。他还是喝酒,嗜酒如命,他还是能让人轻易从他的表情里读懂酒的滋味,只是那双眼里,写满了伤情,写满了对一个叫小透的姑娘的伤情。
他不想看到这种没了追求,一味怀念追悼的崔略商,于是,他竟然做了一个捕快该做的事。现在想来,是有多么可笑!杀手查案,怎么看,怎么讽刺。所以后来石群会哭着说他是自作自受,可不是?崔略商会成为追命,这里面他可是有大功劳哩!孟星魂却是摇头苦笑:“以他的性子,怎么着不是捕快,也是个侠客。”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当然,他也没做什么,不过是染红了几朵花,染红了一井的水,如是而已。
崔略商果然想到了,小透的死有隐情!
看到崔略商耷拉的眼角终于上翘,看到他的神色终于又一次飞扬的时候,孟星魂也跟着勾起了嘴角,悄悄跟着,看他那飘逸的轻功,还有高绝的腿法,眼睛都挪不开了,当他看到他从飞天蜈蚣手里抢到玉如意之后又刻意放了他一马时候,眼里更是写满笑意,是不是,有一天他也愿意接纳身不由己的自己?当朋友,当朋友就好!
然而冷水总是泼得那么快,那么准又那么狠。
那是高老大第二封催他回去的信到后的第二天,他知道他没有等第三封信的机会。所以他必须做一件事再离开——杀雷家的两兄弟。
这是他第一次自己想杀人,不为任务,只为那个人,因为他知道,雷大虾要回来了,他一定会对付崔略商,因为崔略商的不识时务。
可是,他却失手了,还受了重伤。
这世上能伤到孟星魂的人很少,却一定有一个人的存在,那就是——崔略商。
那晚,崔略商去牢里给一个伤病的犯人送药,那人也算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吧,却正巧让他看到了差点杀死雷大少的孟星魂。
那个时候非常惊险,剑的寒光已经贴上了雷大少的颈动脉,然而,追命来了,孟星魂只能逃。
被这人追赶,孟星魂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做犹如附骨,甩不掉,无论他选多隐蔽的地方,无论他逃到哪里,和那人的距离都只在拉近。“怎么办?”额上冷汗滑落,脚下不敢有一丝停顿,孟星魂心却慌了,就算是快死的时候,也从没这么紧张过,他不怕被那人杀了,他只怕被那人发现自己黑巾下的脸,怕看到那人不可置信的眼神。
终于,还是被追上,甫一交锋,长剑便被他的腿震得颤抖,当然,这并非孟星魂的功夫多么不济,只是,他会的全是杀人的功夫,他不能……所以,只能承受。
孟星魂早已呕了红,黑巾被血染却看不出颜色,只能嗅到锈味。
崔略商居高临下,满目醉意看着捂住胸口倒在地上的他,“你是什么人?”突然觉得这人单薄的身形有些熟悉。
“杀手。”孟星魂哑着声音回道。
“我要逮捕你。”
“为什么放过飞天蜈蚣却不放过我?”
没想到他会问,更没想到他会知道这件事,追命眼里的醉意变得更加浓重,皱着眉头,“他是盗贼,不随便杀人。你是杀手,只为一已之私就不择手段剥夺他人生存权利的人,我瞧不起。”
孟星魂哭了,无声的,他想解释,想说他不是,只是,杀什么人他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又怎能说不是?他的心碎了,因为那人瞧不起他,因为他杀手的身份,所以注定要被他抹杀,他甚至还想看着他,醉意的认真,像罂粟一样叫人着迷。
最后,他就这么楞楞的被高老大叫来找他的叶翔救了回去,回去之后,高老大的惩罚对他来说都已经不值一提,那个时候,就算是被杀他也觉得没什么关系吧?
真是活得已经百无聊赖了,如今,好不容易让自己不去想这个人了,为什么又要让他以相同的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呢?屋顶,风冷;对望的眼,亦冷。
作者有话要说:
☆、杀手
追命决定先抓杀手!盗贼能做什么?偷得是死物,总能追回来,但是杀手不一样,他们偷得是人命,那东西一被偷了,便再也拉不回来了!除非你认识阎王,还能叫玉帝给你招魂。
追命立在屋顶,冷风吹动着他的衣袍,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一脸的沧桑,一脸的醉意。
恍惚中,孟星魂看到曾经的他,也是这般模样,吸引着自己。缓缓从屋顶上爬起来,他的动作真的很慢,慢到毫无破绽,慢到每动一下,全身都跟着戒备,还是跟着动作不停变换的戒备。
追命的眉头拧在了一起,眼中划过一道精光,这杀手是个高手!甚至可以说是顶级的杀手!脑中飞转,为什么他要杀这个宅子的主人?这个宅子的主人又是谁?又是何人买凶?
孟星魂的脑子也在转,这次的任务他不能失败,因为失败就等于死亡,这个人的存在对于高大姐是威胁,所以他必须在追命的眼皮底下把那人杀了,可是想到了追命的轻功,他只有一次机会,趁着追命还不知道他的目标,趁着追命以为没人敢在他眼皮底下杀人的时候——就是现在!
石破天惊!
那一剑,追命不得不承认他被惊艳了!寒芒穿透瓦片,那一瞬的摩擦闪出的光就像天上的星辰,他不知道如何形容,只是这一刻,他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杀手!
剑是从瓦缝中穿过的,就算因为摩擦而减缓了速度,那剑速却还像流星一样快!太快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快的剑,快到他的寒毛都跟着竖了起来,他在计算,计算如果这剑是冲他来,他能不能逃掉!能!但是一定会受伤!受伤的话在这个杀手面前,就等于死。他又想到,是什么样的组织能培养出这种杀手?又得杀多少人能磨练出这种剑,这种手段?!怒火,痛恨,使命感告诉他,这个杀手,他如何也不能放过!
孟星魂的双眼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所以清晰的看着他变换表情,从不置信,到下定决心,感受到他身上的杀意和怒气,右眼角跳了跳,这是如今的他能表达悲伤的唯一方式,这些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遇到他在杀金枪李之前,自己是不是能改变命运?想着想着,他却只能叫泪流干,叫自己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