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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黑社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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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美望了望萧勇,又望了望王森,最后终于鼓起勇气,怯怯的朝着王森叫了声:“爸爸……” 
  话音未落,小小的身子一轻,已经被一只大手拎起来,小美吓得连哭都忘记了,只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横眉冷对:“你再叫一声试试!” 
  林云翌扑上去:“别吓着孩子!” 
  他将小美往她怀里一扔:“跟你一样笨!” 
  母女两个都睁着惊怯的眼睛看着他,他只觉得火大:“上车!” 

  小美第一次坐这么大的车,坐在里面平稳极了,根本没有车在开动的感觉。车厢内宽敞得跟她以前坐过的的士都不一样,甚至还配有冰箱。 
  “妈妈……”她有点怯意地扯了扯母亲,指了指冰箱,“我想喝可乐……” 
  女孩的声音小得简直像文字在哼哼,可是萧勇还是听到了,冷着脸说:“没可乐!” 
  他的车上只有酒,哪里会有那种小孩子喝的东西? 
  林云翌低声对小美说:“怪,听话,过会儿妈妈去给你买。” 
  萧勇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去超市!” 
  司机没有多华,在下一个路口立刻转弯,直奔附近最大的超市。 
  在超市里,萧勇只觉得很滑稽,他几乎没有任何超市购物的经验,所以只管在货架间大步流星地穿梭,身后跟着林云翌。小美非常开心,因为那个铁塔似的王叔叔把她搁在手推车商,一路推着亦步亦趋地仅仅跟着爸爸喝妈妈。 
  多好! 
  跟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以前每次跟妈妈来超市买东西,她总是羡慕别的小朋友可以跟着他们的爸爸妈妈一起,但妈妈说爸爸在国外工作,好忙,一直没有时间回来看她们。 
  可是今天爸爸终于回来了,虽然他样子凶凶的,跟她想的不太一样,不过她还是很高兴。 
  更让她高兴的还在后头,只见爸爸两只手从货架上拿了六大瓶可乐放进手推车里。整整六大瓶啊!放进推车像一座小山,她数了两遍才数清楚,她可以喝好久好久了。本来爸爸还要拿,妈妈在后头笑声说:“够了!” 
  路过玩具区的时候,她又看到了那只好大好大的绒毛熊,好久好久以前她曾经在离家不远的超市里看到过。可是她从来没有跟妈妈吵着要过,因为她知道这样大的绒毛熊好贵,妈妈会觉得为难。妈妈的工资要买菜、替她交学费,还要给她买新衣服,因为她长得快,衣服老师得买新的,而妈妈自己都很少穿新衣服的……所以她现在看到那只绒绒的大熊,也只是扭着小脑袋,一路眼巴巴地看着,其实她真的不用妈妈给她买的,她只是要多看一眼就很高兴了。 
  没想到爸爸竟然注意到了,他弯下腰,问:“你想要?” 
  她吓了一跳,因为爸爸弯腰下来后有好大一片黑影罩住自己,仿佛一座山要倒下来。 
  她切切地看着他,他会不会像刚刚一样突然生气,又把她拎起来? 
  结果他竟然说:“叫我一声爸爸,马上卖给你。” 
  她偷偷看看妈妈,妈妈轻轻点头。 
  于是她嘴角一翘,非常高兴地叫:“爸爸!” 
  她小小的身子一轻,果然又被他拎起来了,她吓得差点要闭上眼睛,结果他单手抱着她,大步走到放着那只大熊的玩具架前,伸出另一只手把它拿下来,塞给她。 
  那只熊比她还要大,她抱不住,咯咯笑道:“妈妈,妈妈,大熊!” 
  爸爸伸出一只手来帮她拿熊,问她:“还想要什么?” 
  她乌黑的眼珠滴溜溜乱转,只觉得满架子玩具都那么漂亮,不知道选哪样才好。最后爸爸问她:“这架子上你不喜欢什么?” 
  她指了指几把玩具枪,还有“奥特曼”她也不喜欢。 
  结果爸爸叫来了超市的售货员阿姨,告诉她:“这几样不要,其他的统统打包,我都要了。” 
  售货员阿姨微张着嘴,愣了好一会儿,才跑去叫来几个阿姨,用纸箱把这些玩具一样样地装起来。 
  他们走VIP通道付款,两个收银员一起扫描,然后把装满了玩具的纸箱装到平板推车上,替他们送到停车场。 
  后背箱装不下了,四季立刻打电话回去叫了一辆面包车来。 
  小美搂着大熊,心满意足:“妈妈,晚上你做鱼香肉丝吧,我觉得今天好幸福。” 
  林云翌眼眶发热,急忙转过脸去。买玩具的时候她本来想阻止,可是看到小美欣喜的笑容,她终于没能开口。 
  孩子已经快要失去她了,那她为什么不在这仅有的日子里,让孩子高兴一点儿呢? 
  司机把车一直开到东郊湖畔,这里是高级别墅区,坐落着一栋栋漂亮的花园别墅,背山面湖。 
  没想到他这里也有房子。 
  白色的三层建筑,掩映在数十颗樱花树中,那样魅力的情景仿佛风景明信片上的图画一样。 
  樱花…… 
  她下车的时候正好有风,风吹过乱红如雨,有几片花瓣落在她脸颊上,似曾相识的清凉触感,几乎令她微微觉得眩晕。 
  诺大的三层别墅装修得很奢华,里面还有三个穿白衫黑裤的女佣,好像拍电视剧一样。而楼上竟然还有婴儿室,一共六间,走廊尽头才是主卧室。 
  她有点无力地靠在走廊墙壁上,小美只顾欢天喜地:“爸爸,你给卧准备的房间全是粉红色的!好漂亮!巴比比娃娃的房间还要漂亮!” 
  当年她曾经说过,要生五个儿子,正好组成一支篮球队。 
  明明知道是饮鸠止渴,她偏偏还要笑:“要生的是女孩儿呢?” 
  他嗤之以鼻:“怎么可能?我这么能干,一定全生儿子。”过了一会儿,他才说,“生完一支篮球队你再生个女儿吧,长得像你一样漂亮,然后等她长大了,迷倒一大票丑小子,可是他们只敢看不敢动。我的女儿!眼馋死他们!” 
  这是什么古怪的想法? 
  当年—— 
  当年那样的话,明明知道是痴人说梦。 
  可是她一句句听到耳中去,听到心中去。 
  他没有再说话,站在楼梯口点上一根烟,大半个身子背对着她。走廊那段的窗子开着,窗外是云霞一般的樱花,走廊里回旋着放,吹得他衣袖微鼓,露出他手腕上的表,还是她送的那块。 
  走的时候他明明把这表砸了——摔在地上砸碎了,细小的零件飞溅,就像她的一颗心,她以为再也补不起来了。 
  她不敢动,怕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流下来。 
  她曾经那样痛苦地割舍过,没有办法,走到绝境,精疲力尽,只得把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割舍了。 
  明明那样爱过,她才敢正眼看他。 
  整整五年,他并不显老,可是却比从前更森冷,仿佛浑身上下都透着寒气。 
  其实他的怀抱是很温暖的,只有她知道,因为半夜她会本能地偎向更温暖的地方。第二天早上他总是说:“烦死了!下次你再挤我就把你扔下床去。”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臂却紧紧搂着她,那样熟稔,那样契合,就像生生世世他们都是一对。 
  她抬起模糊的泪眼,终于叫了一声:“萧勇。” 
  他没有回过头来看她。这样也好,因为她将要说出的话,她根本没有勇气面对着他说。如果没有看到这一切,她也没有勇气说。 
  可是眼前的这一切都给了她奢望,是的,奢望…… 
  “重新再爱我一次好不好?只在这三个月,可以吗?” 

  他的身子一动没有动,明明是她的声音,很轻微,就像在梦里常常梦见的那样——只要自己一动,就会醒来。然后她就会消失在冥冥黑暗中,剩了他一个人,独自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重新再爱她一次? 
  他办不到。 
  手里的烟慢慢地燃,仿佛时光一寸一寸地悄无声息地被蚀尽。 
  他跟她的时光,总是这样短,短得他觉得好像只是一个恍惚。 
  十五岁的少女穿着一条淡蓝色的圈子,其实裙子洗得泛白,又短,并不合身,每次在街坊公用的水龙头那儿遇上,她总让他想起栀子花,幽幽若有香气。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却知道她是孤儿,跟着姑姑姑夫住。 
  她姑姑有病,几乎起不来床,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是她干。他每次路过公用的水龙头,总看到她在那里洗衣服,包括她姑夫又厚又重的帆布工作服。 
  她认真地搓洗着,那样专注的样子,总使他想起她的蓝裙子,也是这样被她一点点洗到泛白吧,仿佛月光,在厚重的云层后渐渐透出皎洁。 
  她成绩很好,街坊们都知道,后来她果然考上了重点高中。有天晚上他有事出去,正好遇到她下晚自习走回来,被两个小流氓逼着。 
  她很倔强,没有哭,他与他们擦身而过又回头看了她一眼,只看到她明明泪光盈盈,却偏偏咬着嘴角,硬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 
  她的眼睛很漂亮,明明是单眼皮,可是水汪汪的,那样美。后来他一直喜欢单眼皮的姑娘,手下一帮人全都知道。 
  他把那两个小流氓赶跑了,还是没有跟她说话,她也么一欧跟他说话,只拎着书包,默默地低头往前走而他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头,一直看着她进了家门,才又掉转头出去。 
  就着亚差不多一年,刮风下雨,风雨无阻,一到固定时间他总咬远远迎出几条街去,然后再跟着她走回来。 
  直到她姑姑去世,她开始住校。 
  他连着两天到了固定时间,仍旧打开门下楼,往往走到楼梯口,才想起来,她已经住校了。 
  星期天她回来一次,他最后一次看到她在水龙头那儿洗东西,是洗床单,她赤着脚踩在盆子里,很白很秀气的足踝仿佛玉一般,五个小小的脚趾就像是花骨朵,他简直不敢看。而她抵着头,只是踩洗着,专心致志,根本没有留意到他。 
  后来,他离开了那个狭小嘈杂的大杂院,跟着麦哥去了广东。 
  当他们再见时已经过了快十年。那时他回到这城市已经又四五年了,半个城的娱乐事业几乎都归他照应,手下还有着大队人马,声势浩大。 
  他从没有想过会再见到她。当时她正过马路,他的奔驰车正巧等在斑马线外第一排,开车的彪子吹着口哨不耐烦的用手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脚踩在油门上,使得引擎声蠢蠢欲动,仿佛随时会闯红灯。 
  如果他的车闯过那次红灯,他鸠见不到她了;如果他不是正好一抬头,他鸠见不到她了。 
  可是美欧早一步,没有迟一步,那时,她从车前走过,他正好抬起头来。 
  只一眼,他便认出来,那时他的那朵栀子花,隔了近十年,依旧绽开在天涯。 
  他没有多想,打开车门就下去了,把彪子跟王森惊得脸色都变了,那时候风头正紧,很多人想要他的命,他们都以为他见着了什么不寻常的事。 
  滚滚红尘,慢慢众生,而只有他是他的不寻常。 
  他追上她:“林云翌!” 
  他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但他知道她的名字。他没想到脱扣交出她名字的那一刹那,竟如此顺畅,就像他已经唤过她千遍万遍,而他自己不知。 
  她转过身来,很多年后他仍记得那一刹那的情景。十年光影流转,她的脸庞依旧清晰皎洁,岁月重的那朵栀子花,竟然没有丝毫改变。 
  她十分震惊:“萧勇?” 
  他没有想到她也记得自己的名字,两个人就那样站在街头,仿佛在那一瞬就已经天荒地老。 
  他只要她从此喝自己在一起,所以不管不顾,没有去考虑人社事情。 
  他这次问到她的收集号码,然后一次次约她出来,最开始她不肯,后来终于答应他的约会。 
  他约她去餐馆吃饭,与她看电影,陪她逛街……他像毛头小伙子一样谈恋爱,但他只觉得欣喜。他只要有她在一旁就觉得万事足矣,再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别的。 
  他没想过她念的是警校,他没想过她会是警察,他没想过她当时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其实是因为她管理的刚好是重案组档案,而他榜上有名。 
  发觉他师徒约会她后,整个重案组行动起来,把她的警察身份抹除得干干净净,给她安排假的工作,给她假的住所,甚至安排假的朋友、同事。 
  他们布好了天罗地网,等着他一头扎下去。 
  他本来以为兜兜转转十年,他遇上的会是一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换来的确实撕心裂肺般的背叛。 
  再没有一种痛楚,比那样的结局更令人绝望。 
  最后她绝望了,一直说:“萧勇,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有多痛,像把一颗心生生剜出来,只有他知道,那到底有多痛。 
  而他竟然思念她,哪怕再痛,他却一直思念她。 
  他把砸坏的表送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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