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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摇曳的花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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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世界上最虚伪最无耻、最无情最无聊的不是其它动物,是人。嘴里面叫着善良的,对一只流浪猫痛爱有加像母亲对待婴孩,却看着垂死的流浪汉无动于衷;嘴里面叫着高尚的,衣冠楚楚,人前一本正经,高不可攀,人后不是男盗,就是女娼。手里拿着红旗,口里喊着口号,要保护动物,牙齿却在咀嚼动物的残躯;墙上写着标语,书中写着文字,要爱护自然,机器却在摧残自然的身体。

  7       保护自然的最佳方式:不要钱吧!因为钱造自树木。

  8       什么是歪理?歪理就是歪着脖子说话,说的是鬼话;什么叫真理?真理就是睁着眼睛放屁,放的是狗屁。

  9       男人之于女人,是挣钱机器,管它黑钱白钱;女人之于男人,是泄愤工具,不止公愤私愤。所以,女人要捞钱,就得找男人;男人要“发愤”,就得找女人。

  10    欠钱买房的,叫“房奴”;借钱买车的,叫“车奴”;刷卡“超钱”消费的,叫“卡奴”;贷款结婚的,叫“婚奴”——我看不如叫“昏奴”!

  11    女人赚钱为消费,男人捞钱为消肺——消灭自己的良心善肺。

  12    *,是因为寂寞;裸陪,是因为求财。女人征服男人,往往不是靠她的智慧,而是靠她的肉体。

  13    喊着寂寞的,也许真的很寂寞;说着痛苦的,也许真的很痛苦;吟着浪漫的,也许真的很浪漫;讲着厌世的,也许真的很厌世。叫着无聊的,嘿,你真无聊!

  14    猪朝前拱,鸡往后刨。人呢?哪里有钱哪里拱,何处糜烂何处刨。

  15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还是人家的锅。

  16    树倒猢狲散,人走茶就凉,这是人们在感叹世态炎凉。其实这倒不是一种悲哀。悲哀的是:树未倒,猢狲就散;人未走,茶就已凉。

  17    人生有这几大乐事:上网,聊天,听音乐;唱歌,跳舞,晒太阳;感冒,嗑药,翻虱子!

  18    我很想颓废一把,于是就在木床上叼着烟,吸一口,喷烟圈,嘟唇,眯眼,吸气,拍照,配上文字,于是我很颓废;我很想寂寞一把,于是就在深夜中拿着书,翻一页,嗅墨香,闭嘴,敛目,凝神,静心,放飞思绪,于是我很寂寞;我很想浪漫一把,于是就在农场里种着花,闻一下,摸花瓣,扇鼻,咂嘴,除草,杀虫,收进仓库,于是我很浪漫。

  19    一个人过日子,是月下洞箫独奏,抑扬顿挫,全由自己掌握,自由是自由,但有几分清冷凄迷;两个人过日子,是林中琴瑟和鸣,婉转悠扬,得由两人斟酌,动听是动听,可有几分无奈无聊。

  20    恋爱,我所欲也;闹着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恋爱而取闹着玩者也。老婆,我所欲也;二奶,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老婆而取二奶者也。找情人,我所欲也;不离婚,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不离婚而取找情人者也——某些男人!

  21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这种境界,可称为仙境。既然是仙境,当然就是虚无缥缈的玩艺。现在,仙境也变了味,沾了点人气,有了实质内容:士死,为财;女容,为财!

  22    常在水边走,哪能不湿鞋——贪官污吏如是说。这当然是托词。莲花尚且能出淤泥而不染,你何况只是在水边走走?

  23    艺术这东西,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在这年头,只要你喜欢,什么玩艺都可称为艺术——裤子一脱,床上一躺,把原始*展现在众人面前,这叫电影艺术,也叫表演艺术;要么摆个姿势,露出私密几点,快门一按,把白花花的肉体做成展览品,这叫摄影艺术,又叫人体艺术。

  24    在咱们中国有这一传统,不论你如何的无能、如何的窝囊、如何的银样蜡枪头,口号一喊,咸鱼翻身,狗熊生翅,王八的绿豆眼戴上镶金眼镜,还能添光彩增气势。

  25    内衣外穿,这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有人把*当做帽子戴,还自吹自擂,说是皮尔·卡丹牌子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是摘,还是偷?
想不到一个小游戏,竟然搅起了大水掀起了波浪——网民们所热衷的“农场”游戏,有人痛批这是“在消磨自己的时间和意志”,也有人大声疾呼“是应该停止的时候了”。网上吵吵嚷嚷,七嘴八舌,热闹之至。对于这种游戏,人人有自己的看法,意见不同,这是很正常的。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是也。兴趣的差异,必然造成态度的不同。情趣有雅俗之分,可什么是雅什么是俗,现在也不好定位。整日吟诗作画的,也不见得为人好到哪里去;整日插科打诨的,为人并不见得就有多低劣。品行的高尚与否,与兴趣爱好的“雅俗”,并无多大的关联。有个哲人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自然有它的道理。“农场游戏”既然能够存在,并且得到众人的追捧,也有它合理的一面——除了能够舒缓一下快节奏的紧张情绪紧张生活,让人在忙碌之时享受“归隐田园”的乐趣,也能让一些处在低层整日做梦的人满足一下虚荣心:玩农场,有成就感,也很容易成为“百万富翁”!既然如此,网民们在网上吵闹一下,叫嚣几句,调侃或是挖苦,也是玩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现在政府站了出来,相关部门站了出来,要对“农场游戏”进行监管——理由无它,只不过是这游戏的一个词汇有点不妥:“偷菜”!政府和相关部门认为一个“偷”字误导人民,很容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必须改“偷”为“摘”,“偷菜”也就成了“摘菜”。这么一改,就不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了。果真如此吗?

  我看未必。

  
  众所周知,“偷”字说明的是这么一个事实:东西是人家的,不是自己的;把人家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没有征得人家同意的情况下就悄悄拿走的行为,称之为“偷”。这种行为不是光明正大的,像老鼠在深更半夜出动,为众人所不齿,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摘”说明的却是:1、东西是自家的,不是人家的;自己喜欢怎么弄就怎么弄,喜欢什么时候弄就什么时候弄;2、东西不是自己的,是人家的;把人家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征得人家同意的情况下大摇大摆拿走的行为,称之为“摘”。3、东西不是自己的,但也不是人家的,是大自然的,或者说是“无主的”,属于自生自灭,人人可吃人人可用人人可“摘”。这种行为光明磊落,自然不会有人说闲话,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偷”与“摘”在行为上的高下品德上的优劣,不言而喻——人人都希望正大光明地干事,有谁愿意背负“偷”的恶名呢?说“偷”,可能会让大家以“偷”为乐,人们的道德观念就会发生问题。政府与相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可谓用心良苦。

  但这么一改,可能会适得其反,一片苦心化为烟云,甚至于纵善为恶,为虎作伥。

  
  人家在“农场”里面种菜种花种水果,除草杀虫浇水,费心劳神,不光熬走了时间,也熬出了皱纹。作物未成熟,主人累了,休息一会,打个一小瞌睡,一觉醒来,自己辛辛苦苦服侍的庄稼作物却所剩无几。这个“摘”了人家农场里东西的人的行为,不管从哪个方面说,不是“偷”又是什么?如果把明明是蹑手蹑脚的“偷”改为光明正大的“摘”,这是不是在赞许这种行为,告诉大家,你不是在“偷”,你是在“摘”,你尽管去做好了?假如一个未成年人在月黑风高之夜,窜入一菜园溜进一果园,大偷特偷,被主人逮住,他振振有词: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说了,这不是偷,这是摘!我看你政府和相关部门怎么办?那些本来就对“偷”情有独衷、以偷为业、以偷为乐的人,岂不是“如鱼得水”,找到了“尚方宝剑”,把本是阴暗的行为变为肆无忌惮的光明行为,因为“偷”既然已经被正名为“摘”,当然也能被正名为“拿”正名为“取”。本是别人的东西,你没有征得别人的同意趁着别人不注意就拿走了“摘”掉了,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偷”。“偷”就是“偷”,硬要改为“摘”,这不但会误导青少年,更是有一种“孔乙已”的狡辩与无赖。是不是也有一种“既要做婊子又要竖牌坊”的自欺欺人!?我看这种牌坊,还是少竖或者不竖的为妙。

  
  “偷”与“摘”是两码事,它们没有交叉点。如果硬要说它们有相似的地方,那也是这么一种状况:都是主动行为,且行为的对象都是“东西”。政府与相关部门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心人们的道德观念,怕人们走向歧途,要“挽大厦之将倾”,无可厚非,也是好事。但把这种明显的不良行为“偷”,硬性改为光明正大的举动“摘”;把那种猥猥琐琐屏气吞声的动作“偷”,变为风度翩翩儒雅潇洒的行动“摘”,这必然会混淆“偷”与“摘”的概念,更容易使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误解——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这正如“小姐”一词——“小姐”本是称呼那些出身高贵的名嫒淑女,也是对未婚女性的一种尊称,但有人嫌“卖*”污了耳朵脏了嘴巴,莫名其妙地把“卖*”冠以“小姐”的称号,现在搞得是一塌糊涂,谁也分不清楚这“小姐”真是名副其实的“小姐”呢,还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小姐”?如果有人对你说“那个女子是个小姐”,我相信你听了,也是如坠五里雾中。再说,“偷”改成了“摘”,粉饰太平,说起来好听顺耳,大家 “摘”得也就心安理得,既没有什么羞耻感,也没有什么负罪感。羞耻感负罪感一没,那还有什么是非之分善恶之别?这不更容易让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偏差?不更容易让人们“明火执仗”地以“偷”为荣以“恶”为“善”?

  
  偷就是偷,摘就是摘。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把恶习贴上个“善”的“好”的标签,改变不了事情的实质。如此,何苦来着?“偷菜”就“偷菜”吧,用个“偷”字,最起码还能提醒人们:

  先生们女士们,请注意你的行为! 。 想看书来

我是驴
我想做一“郎”,叫江郎,但很不幸,我达不到他那高度,他的才尽,让人唏嘘。既然做不了“郎”,我就只好做驴。可做了一段时间的驴,才发现,这驴,也真不好做。不好做,我就有点心灰意懒,既不推磨,也不拉货,开始主人还给我一把草让我填肚子,见我老这样,不免恼火。可他恼火归恼火,又舍不得马上把我宰掉,因为现在这驴肉也不好卖,价格还低到叫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左思右想绞尽脑汁宵衣旰食,人瘦了一圈之后,他把我卖到了黔,于是我就成了“黔驴”。黔本无驴,我到了之后,成了“黔宝”,物以稀为贵嘛。那天我的新主人把我牵到闹市,大家纷纷来看稀奇,指手画脚的,竖眉瞪眼的,给我香蕉的,赏我肯德“鸡”的,搞得是热闹非凡。这新主人头脑灵活,是个做生意的料,他想不到我在中原是备受冷眼的顽主,到了黔地却成了大受欢迎的歌星影星,兴奋地一蹦三尺高,二两马尿一下肚,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给我造了一草庐,美其名曰“爱巢”,还给我搞来了胭脂水粉,涂脂抹粉之后,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人妖”。他一天二十四小时用一根木棍撑着我的嘴,不停地灌“XO”,在我头晕目眩之际,教我唱“咿呀咿哟嗨”。折磨了我十天大半月,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就拉了一大横幅,上书“人妖爱巢呻吟发布会”。消息一出,那可是人山人海,把那小小的“爱巢”围得一丝风都吹不进来。我的主人招聘了几个美女帅哥,不做其它事,专门卖门票,最低票价888块一张,还只能坐在最后一排。能坐在我的脚边,与我一亲芳泽的,那可是天文数字,我数它一千年,也未必能数得过来。钱虽然不少,可观者如潮,贵宾席是人满为患。我的主人赚得是盆满钵满,屁股蛋上都开了两朵花。有一娱记兼星探的,听我的呻吟之声有模有样有韵有律,回去之后对我大捧特捧,我一下子又成了“说唱歌手”,身价倍增。这么一来,时间不长,我声名远播,我的主人成了我的“经纪人”,钱如滔滔之江水,哗啦啦直往我的口袋里流。又没过多久,我就成为名副其实的“歌唱家”。于是,找我签名的,要和我留影的,主动要和我来一夜的,如过江之鲫。我有了钱,也不想坐吃山空,就四处投资,八方敛财,我就有了“银行家”“地产商”“实业家”“金融奇子”“证券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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