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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的门开着,他轻轻将门推开些。
“皮特?”他叫了声。
借着街灯透进室内的灯光,他看见沙发的一端伸出一双交叠着的鹿皮皮鞋。
“如果我是你就不脱外套了,老伙伴,”一个友善的声音说:“我们有一段长路要赶呢。”
五分钟后,穿着安妮送他的一件棕色风衣,同时也是他仅有的一件干外套,乔治·斯迈利交腿坐在古皮特那辆异常通风的跑车里,这辆跑车原先停在附近的一个广场上。他们的目的地是亚斯科,一个以女人及马匹闻名的地方;较不闻名的是,那里也是欧莱肯先生所住的城市。他身兼许多委员会的资深顾问,也是监督情报局的大员。或者,照古皮特的说法,是几个政府机构的班长。
同样的时刻,在翟氏预校中,罗比尔正了无睡意地躺在床上,想着最近他每日照顾杰岷时所观察到的几件奇事:昨天杰岷把雷兹吓了一跳,星期四他偷了游小姐的信。游小姐教授小提琴和素描,温柔可人,所以比尔很喜欢她。雷兹是园丁,舍监说他是欧洲难民,难民不会说英语,即使会也非常有限。但昨天杰岷却和雷兹说话,请他帮他找根汽车的撬棍,而且是用难民的语言说出来的,雷兹当场吓了一大跳。
游小姐信件被窃这回事更要复杂得多。星期四早上比尔从教堂回来,到教职员办公室去拿班上的作业簿时,办公室的餐具架上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杰岷的,另一封则是寄给游小姐。杰岷的那封信是打字的,而游小姐的那封却是用手写的,字迹歪扭,与杰岷的字颇为相似。这时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他拿了作业簿静静地想要离开,却碰见刚跑完晨跑,脸红气喘,由另一扇门走进来的杰岷。
“该走了,大象,上课钟响过了。”他弯身看着餐具架。
“是的,老师。”
“天气不太好,嗯,大象?”
“是的,老师。”
“那么,快去吧。”
走到门口时,比尔回过头来。杰岷已站直了身子,背靠着墙翻阅《每日电讯报》,餐具架上空空如也,两封信都不见了。
是不是杰岷写信给游小姐却又改变心意将信收回了?求婚,也许?比尔心中又浮起另一个想法。最近,杰岷弄来了一架老旧的瑞明顿牌打字机,还亲自动手将它修理好。他那封信会不会是自己用那架打字机打的?他是不是因为太寂寞,所以写信给自己,而且还偷别人的信件?比尔朦胧睡去。
第四章
古皮特虽懒懒地开着车,但车行速度却极快。秋天的气息充塞在车中、一轮满月流泄着皎洁的银光,开阔的四野上笼罩着蒙蒙雾气,还有冻人心骨的寒冷。乔治不知道皮特有多大年纪,他猜大约四十,但在这样的亮度中,他看起来倒象个在河上摇桨的大学生;他以大幅度的动作操纵变速杆时就象是划船过河一样。无论如何,乔治急躁地想,这车子对我来说嫌太年轻了。车子已经飞驰过兰尼米德(译注:位于伦敦之西,泰晤士河南岸的一处田野),往艾格翰山奔去。他们上路已二十分钟,乔治问过一大堆问题,却只得到无关痛痒的回答,此刻他心中有种不可名状却令人厌烦的恐惧。
“我真奇怪他们竟没有把你和我们其它人一样给撵了出去。”他使劲将风衣裹紧些,不太愉快地说:“你具备被撵走的各种资格:称职、忠实、谨慎。”
“他们让我主管行动组。”
“哦,上帝。”乔治说着打了个冷颤,拉高衣领环绕着他肥厚的下巴,为了避免思及其它更扰人之事,他陷入回忆中:布列斯顿,以及被行动组当作总部的那间阴森森的校舍。行动组是冷战的先锋时期在韩彼尔的的建议下,由老总下令组成的。那个时代谋杀、绑架及恐怖勒索都是司空见惯的手段,而其首任队长即是韩彼尔所任命的。他们是个小组,约莫十二人,负责代海外分部做他们认为太卑鄙也太冒险的“打了就跑”的工作。老总常说良好的情报工作,是平缓且温和的,然而行动组却是例外,既不平缓也不温和,故而倒能反映出韩彼尔的脾气。却不具有老总的气质。他们单独工作,因此总是躲在一堵顶上插有碎玻璃及倒钩铁丝的硬墙后,从不暴露身分。
“我问你‘横向主义’这个名词,对你有没有什么特殊意义?”
“当然没有。”
“那是当今‘马戏团’内的信条,我们以前的联系是上下,现在则是并行。”
“这是什么意思?”
“在你那个时代,‘马戏团’的行动是以地区为单位:非洲、东欧附庸国、苏联、中国、东南亚等等区域;每个区域都由其领导人自行指挥,老总高高在上,控制大局。记得吗?”
“这可是陈年往事了。”
“但是今天每件工作都直接听命于一个机关,就是伦敦总部。各分处没有权,‘横向主义’登场。韩彼尔负责伦敦总部,白洛伊是他的右手,艾德比则象只狮子狗般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奔跑。他们是情报局中的情报局,共享不和其它低阶层人员混淆的秘密,那样我们也比较安全。”
“听起来颇为合理。”乔治说、故意不去注意他话中的讽刺之意。
记忆再度在他脑海中翻腾时,突然涌起一阵不寻常的感觉:他这一天似乎过了两次,先是在惧乐部里和莫鲁迪度过,现在又和古皮特在梦中度过。他们通过栽植松树的林地,月光透过树枝一道道地横洒在他们身上。
乔治开口说道:“有没有什么消息……”而后他又以试探性的声调问:“易金明有没有什么消息?”
“他被隔离了。”古皮特简短地说。
“哦,这是一定的,当然。我无意刺探,只是想知道他能动了吗?他应该康复了,对不对?他能走吗?背部受伤可能很麻烦的,我知道。”
“听说他还蛮好的。安妮近况如何?我还没问起。”
“还好,不错。”
车里一片漆黑。他们已驶离公路,开上一段碎石路,道路两旁是暗黑的树篱,灯光出现了,而后是高高的门廓,以及耸立在树梢之上一幢宽大房屋陡峭的轮廓。雨已经停了,但乔治跨下车时,仍听见由潮湿的叶子上不停落下的水滴声。
对了,他想,上回我到这里时也正下着大雨,当时易金明这个名字是报纸上的头条新闻。
他们在那间天花板很高的盥洗室内略事梳洗,室内的薛里顿式柜橱上散置着欧莱肯的登山装备,气味不佳。现在他们则面对着一张空椅子围成半圆圈而坐。这幢房子是方圆数公里内最最丑陋的一栋,但是因为价格便宜,莱肯便将它买了下来。“波克夏的佳美乐宫。”他自己如此称呼,并对乔治加以解释:“是位真正的百万富翁所建。”客厅颇为宽大,彩色玻璃高达六公尺,入口处还有松木画廊。乔治将熟悉的对象逐一数过:一架上面散乱摆着乐谱的直立式钢琴;一些穿着长袍的老传教士的画像;一叠已经印好的请帖。他寻找着刻有剑桥大学标志的船桨,发现它被放置在壁炉的上面。壁炉里的火还是燃着,但因为炉架巨大而显得格外地微弱,四周透着一股寒酸。
“你喜欢退休后的生活吗,乔治?”莱肯的声音大得足以震醒一个聋耳的老太婆。“你不想念人与人接触的温暖吗?我想我就会,我会想念工作、想念老伙伴。”
他是个瘦高个儿,既粗野又稚气,韩彼尔说他天生具有教士及情报员的本质,是“马戏团”里的智多星。他的父亲是苏格兰教会的资深教士,母亲则是个什么贵族。某些爱耍嘴皮子的周报偶尔提到他,称他为“新潮派”,因为他相当年轻。他脸部的皮肤因为剃须时太过匆促而落得伤痕累累。
“哦,我想我过得还不错,真的,谢谢你。”乔治礼貌地回答,而后提出了问题:“真的,我过得还不错。你呢?你的一切都还好吗?”
“没有什么大改变,没有。一切都还顺利。莎蒂在洛田学院得到了学位,不错吧?”
“哦,很好。”
“你太太呢,她还是很健康快乐吧?”
他连措辞都很孩子气。
“快活得很,谢谢你。”乔治说着,竭力以同样的语气回答。
他们一起抬头望向双扇门,门的那一端传来踏在瓷砖地板上刺耳的脚步声,乔治听得出一共有两个人。门开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随之出现。一会儿之后。乔治瞥见跟在后面的第二个人,黝黑、瘦小、警觉;不过只有前一个人跨进室内,而后门便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给关上了。
“请把房门锁起来。”莱肯叫唤之后,他们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你认识乔治·斯迈利吧?”
“是的,我想我认识。”那个人说着,由幽暗的远方朝他们走来。“我记得他曾经给过我一件工作,是不是,乔治先生?”
他的声音有南方人懒洋洋的柔和腔调,不过那口殖民地的发音是错不了的。“我姓陶,乔治先生,来自槟榔屿的陶瑞基。”
微弱的火光照出了右半脸的笑容及一只凹陷的眼睛。“律师的儿子,记得吗?喛,乔治先生,我的第一块尿布还是你换的呢!”
而后,很可笑的,他们四个人都站立着,皮特和莱肯就象教父母一般看着瑞基去握着乔治的手,一次又一次,甚而还有为了摄影留念的第三次。
“你好吗,乔治先生?见到你实在令人高兴,先生。”
最后他终于松开乔治的手,转身往他的座椅走去,而乔治心里想着,是的,有了陶瑞基,这是可能发生的。陶瑞基一出现,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我的上帝,他想着,才两个钟头前我还告诉自己可以借缅怀过去而得到安慰,如今他只觉得口渴,并认为这八成是因恐惧而引起的。
十年?还是十二年以前?今晚他对时间实在毫无概念。那时候乔治·斯迈利的工作之一便是甄选新进人员,除非他点头,否则不可能有新人被录用。只有他在计划表签下名字后,某人才开始接受训练。冷战正值巅峰,行动组的人员颇为缺乏,韩彼尔下令“马戏团”的海外驻地搜寻这一类人才。雅加达的麦士荻便提出了陶瑞基。麦士荻是一个当时以海运商身分作掩护的老官员,他初见瑞基时,瑞基喝得烂醉,气冲冲地在码头上乱踢乱逛,寻找一个弃他而去、名叫作露丝的女孩。
根据瑞基的说法,当时他和一群在岛屿及海岸间走私军火的比利时人混在一起,他不喜欢比利时人,而且对军火走私已经感到厌倦,更因为他们夺去了露丝而觉得愤恨。麦士荻觉得他经得起锻炼,而且年轻地足以接受在布列斯顿校舍的训练,从事武力的工作。在例行的观察之后,瑞基被送往新加坡去接受二度考核,而后再到位于沙瑞特的训练所接受三度考核。在一连串并不友善的面谈中,乔治皆担任主席之职。沙瑞特固然是用来训练的场所,但亦有其它用途。
瑞基的父亲是住在槟榔屿的一个澳洲律师,母亲是布拉福特人,当过小演员,在战前跟随一个英国的剧团来到东方。乔治记得他父亲喜欢传播福音,在当地的基督教会布道,母亲曾在英国留有一项前科,但是瑞基的父亲不是毫不知情就是毫不在乎。战争开始时,这对夫妇为了他们的儿子搬到新加坡避难。几个月后,新加坡沦陷,陶瑞基在日本人的监督下,开始在长基监狱中接受教育。在长基监狱内,他父亲对触目所见的每个人传布上帝的福音,如果不是日本鬼子迫害他的话,监狱里的难友也会替日本人来迫害他的。他们被释放之后,一家三口回到了槟榔屿。瑞基想好好念法律,但却反而时常犯法,他父亲转而对他布道,以驱逐他心灵中的罪恶。瑞基越狱,逃到了婆罗洲。十八岁时,他已是一个报酬极高的军火走私者,在东印度群岛中部的七个港口活动,这便是麦士荻初见他时的情景。
他自训练所毕业后,马来亚陷入紧急情况,于是瑞基被派回军火走私队中,作为掩护。他所碰见的第一群人便是他昔日那些比利时朋友。他们忙着转运枪械和赚钱,所以没有追究他都到哪儿去了,况且他们也人手不足。瑞基为他们运了几次货,阻断他们对外的联系。而后有一天晚上,他把他们灌醉,一举枪杀了四个人——包括露丝在内,并放火烧掉他们的船。他在马来亚逗留了一阵子,又完成几项任务后,被召回布列斯顿,接受特殊训练,然后调到肯亚去从事一项特别的任务——简言之,是追捕有赏格的人。
肯亚之行后,乔治便极少见到这个人,但他还记得几件事情,因为这些事很可能会发展成丑闻,不得不让老总知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