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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师自谓 纳妾在先
章师的自订年谱,由一岁记到五十五岁为止,对家务私事写得非常简略,特别关于他的婚事,最早只写出一行字:
光绪十八年,二十五岁,纳妾王氏。
遍查章师遗著,实在查不到其他记载,起初我的想法:一、他或许有原配某氏。二、或许他所写配偶,将“妻妾”两字通用。三、或许他在乡间由太师母作主,娶过一位夫人。因意见不合,不承认这个妻子,所以在他的笔下从未提及。
后来我在《燕京学报》一九三六年十二月所载章师传记,也查不出,最后有章氏老门生汪旭初所撰《余杭章太炎先生墓志铭》中提到他的最初婚事,有“先置室,生女子三人”,查“室”两字,《左传》“僖子”一条下,有注云:“,副也”,原注“俗称妾曰室”。汪东对章师早期史事知道最多。他写的墓志铭当然不会错的。
章师何以先纳妾呢?我又想起在民国元年前后的许许多多著名人物,如孙中山先生那么伟大的人物,以父母之命,十九岁时与卢氏夫人结婚,革命时期,觉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事,不是出于己愿,后来再行正式结婚。此风不仅是孙先生一人,几乎那个时代大小人物,十之###都是如此。章师也可能是这样,奉母之命,先纳一妾以待将来自由结婚。这是我的一种推想,事实的可能性也很大。何以见得可能性极大呢?今将章师的自订年谱,查明在未与汤国梨师母结婚前的情形如下:
一、光绪十六年(1890),二十三岁,先父浚(轮香)殁。
二、光绪十八年(1892),二十五岁,纳妾王氏。
三、光绪十九年(1893),生女,名(存仁按:音丽)。
四、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十八岁,先妣朱太夫人殁。
五、光绪二十三年(1897),三十岁,生女,名(存仁按:音辍)先兄年四十七无所出,抚此女为己女以归之。
六、光绪二十五年(1899),三十二岁,女(存仁按:音展)生。
七、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十六岁,妾王氏殁。
以上七条,是从章师年谱摘出来的,足见王氏生过三女,而章师母汤国梨女士尚未来归,或许是章师在二十五岁时,尚未结婚,奉母命先纳妾王氏,而后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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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师孤寂 登报征婚
登报征婚,在现时情况,虽常见到,并不稀奇。但是至今登报的人仍是隐名埋姓,转请他人接洽,或租一信箱收信,可见至今还没有人肯抛头露面地自认为征婚者。
章师在王氏过世之时,为光绪二十九年,那时节是清朝末年,民国尚未成立,当时风气极不开通,哪里会有人公开登报征婚呢?因此,这事免不了被目作惊世骇俗,认为是一件旷世奇闻,而章师竟不顾一切,抱着革命精神,要开风气之先河,所以他就在北京《顺天时报》上登出一段广告,这段广告原文,我无法查到(按:我遍阅日本人影印的《顺天时报》的缩印本,有新闻而无广告)。但是日本人武田熙有过一篇文字,叫做“章炳麟的结婚”;又有一个日本人叫做高田淳写的《章炳麟传》中,曾同样提及章师征婚条件的详情,我现在将这两篇文字的原文,复印刊出。
这两段文字,都是日文,我将原文意译出来,大致是说:章师征婚广告,是有史以来登报征婚的滥觞,他的征婚条件有五:
第一条:以湖北籍女子为限。
第二条:要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
第三条:要大家闺秀。
第四条:要出身于学校,双方平等自由,互相尊敬,保持美德。
第五条:反对缠足女子,丈夫死后,可以再嫁,夫妇不和,可以离婚。
以上是我的意译,因为两段原文也有出入。
章师这段广告登出之后,国内各地报纸,纷纷写成新闻,认为一时奇谈,所以他的广告虽只登《顺天时报》一家,而各地报纸改写新闻,成为义务广告,遍及全国。当然有许多迂腐的士大夫阶级,认为夫死之后,不令守节,可以再嫁,是一件极荒唐的事情。
章师征婚广告刊出之后,当时是否有人应征?不得而知,但是章师在此后一段很长时期,并未得到一个合乎条件的配偶。推断起来,可能应征的女性,连一个都没有,而且那时章师奔走革命,已经名震全国,结婚与否,并不急于付诸实现。不过这次的广告,倒成为国人传诵一时的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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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有意 章师懵然
据日本发行于昭和十一年(1936)八月的《中国文学日报》载云:
吴淑卿女士,十九岁,志愿加入革命军,称为革命女志士,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彼愿作章炳麟伴侣,有意示爱。章氏懵然,未曾介意。黎元洪见此情形,愿意做媒。章氏以革命为重,结婚为次,未成事实。
这段文字,在我看来,吴淑卿女士可能并非湖北人,但章师何以第一条条件提出以湖北女子为限,我也百思而不得其解。而且后来与汤国梨女士结婚,汤女士为浙江吴兴(乌镇)人,并不合他的征婚条例的第一条。总之,在那个时候,他志在革命,忙个不了,婚事也就搁置下来。
看来吴淑卿女士对章师却属有意,或许还有些失恋的痛苦,一时激动,写了一篇《吴淑卿投军文》登载在《民立报》,时在辛亥九月十日(即阳历10月31日),也曾有日本文的记载,现意译如下:
……愚生虽学问浅薄,但对国事稍知一二,今不以男女有别为畏事,但愿我国四万万同胞,同心协力,负起振兴中华大汉之人权,发扬黄帝后裔之光辉……
这篇文章,出于吴女士手笔,原文当然极长,措词慷慨激昂,日文只译载其一二而已。这件事的经过,在日本书上一再表示吴淑卿女士爱慕有心,而章师可能毫无所知,这由于章师的个性有异于常人,对男女恋爱之事,是不大起劲的。这段佳话,在许多写述章师遗事的文章中,都未提及,被我考证出来,对本文充实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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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汤联婚 趣事多端(1)
我查到章师与汤国梨女士结婚的年月日和当时的情况,有四种记载,一节口述。
一、《岑村笔记》上的一段记载
该段记载,题为“章太炎婚事”,内云:“朴学大师章炳麟一九一三年六月六日,和汤国梨在上海爱俪园举行结婚礼,介绍人张伯纯,证婚人蔡孑民。章生平论文,盛推魏晋而薄唐宋,故其所作诗文,多古色古香。”
二、陈大络的一段记载
据《艺文志》陈大络云:六月十五日章炳麟在上海爱俪园(哈同花园)与吴兴汤国梨女士结婚,时炳麟年四十六岁,汤女士二十八岁。那一天观礼的,有孙中山先生、黄兴、陈其美,介绍人是蔡元培。炳麟又不知从何处借得一顶其高无比的大礼帽。礼毕在一品香宴客时,即席赋一绝句:“吾生虽米,亦知天地宽;振衣陟高冈,招君云之端。”又谢媒一绝句:“龙蛇兴大陆,云雨致江河。极目龟山峻,于今有斧柯。”
依据上文一九一三年是民国二年,足见汤氏是章师的续弦。《岑村笔记》的按语中说:章师在爱俪园结婚之前,大闹笑话,当然一位国学大师,不喜欢俗礼的束缚,他最不讲究这一套,时人就说他大闹笑话,其实这些笑话,根本微不足道,也可以说是读书人的常事。
以上情况,有两点记载不同,一说介绍人是张伯纯,一说介绍人是蔡元培。但我在冯自由著的《革命逸史》中,查到介绍人是张继,还有一个介绍人是沈和甫。沈氏是汤女士的同乡,相知有素,所以由他推介给张继,因为汤女士认为章师学识渊博,已有许嫁之意。张继也看过汤女士的诗词,所以经过介绍之后,一拍即合。谁知到了结婚那天,张继因有要事不曾到场,而上海爱俪园举行婚礼,孙中山先生和黄兴、陈其美等都到场,门禁森严。沈和甫是吴兴文士,有些土头土脑,见到了爱俪园前门雄伟,已经畏怯非常,况且要求进园参观的人成百成千,司阍的许福,对他以为是陌生的参观者,拒不许入,沈和甫说的是软软糯糯的湖州话,许福一些也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章师的婚礼延耽了一些时间,两个介绍人都不来,在不得已情形之下,就临时拉人,权充介绍人,才完成了这个结婚大典。
三、日本人的记载
我又找到的资料,是日本人高田淳著的《章炳麟传》。他写出章师结婚时,是在章师四十六岁,汤国梨是三十二岁,介绍人是张伯纯。章师放弃以湖北省女性为限的条件。
汤国梨女士是上海务本女塾第三班师范毕业生,曾经在神州女学执教鞭,结婚那天,孙文、黄兴、胡瑛都穿礼服入席,陈其美则穿常服,来宾二百多人,男女双方介绍人为张伯纯及沈和甫二人,蔡元培(孑民)做证婚人,下午三时婚礼,哈同夫人罗迦陵在场照料一切,仪式进行中,章师与汤国梨女士交换金指环。由礼乐队奏乐,相对行三鞠躬礼。而且自撰结婚证书的文辞,请证婚人宣读。这些记载全是日文,我摘要意译,原文影印刊出如后。
关于下列这段日本文字,年龄与前说不同,唯一揭出汤国梨女士是务本女塾毕业班高材生。查务本女塾是早年上海数一数二的朴素女学,创办人是吴怀玖,校址在南市小西门外黄家阙路,后来改名为“务本女子中学”,凡是上海世家的女孩子,很多到这间女学读书,我的太太也在这间女学毕业,所以我对务本女学相当熟悉。(按:汤国梨女士的年龄与前文不同,而沈和甫准时到场做介绍人,又与前文不同,姑录之,两说并存。)
四 、《民立报》记载
还有一段资料,是《民立报》的记载,《民立报》与章师有密切关系,当然它的记载格外准确,可惜原文我没有,又是从一本日本书中找到日文的记载,我又摘要意译如下:
《民立报》六月十六日登载,题目是“唱随新诗”。
文前又以“名园微雨燕双飞”为次题,当时结婚宴会上新郎新娘即席赋诗,六月二十日北京《顺天时报》详细记载,题为“章太炎君结婚记盛”,述及当日六时之后在一品香大厅宴客情况,来宾一百数十人,座位排定左边为新娘及女宾席,右边为新郎及男宾席(按:足见那时还是男女分坐)。席上男女两方举行余兴,请新郎即席赋诗。否则罚酒十觥,章太炎在二十分钟内即席成诗四首,而且亲自朗诵。新娘只写了一首旧作《隐居》,新郎章太炎也抢来朗诵,可惜章氏是近视眼,看错了八个字,那八个字是“章童汤妇,国圆炳柄”,章太炎读时,他的门生某某对旁人作耳语说这八个字,章师看错了。女宾席上大起骚动,要章氏罚酒八觥,但是饮到一半,他的门生黄季刚(黄侃)和汪旭初抢着代饮。这个笑话闹出,令到笑声震天。有三人以上笑得过分,罚酒八觥;五人以上,举杯高歌。而太炎先生却面目严谨,毫无笑容,反而令到满场大笑,于是又闹罚酒,新娘表示踌躇,大家又轰动了。但为了尊重女权起见,男宾方面表示反对向新娘罚酒,新娘席上有四个女生唱歌助兴云云。我自知对日本文并无根底,能看不能读,也不会译。所以译出来的文字,不但不够信、达、雅,而且错误难免,所以将原文影印如下,请识者指正。
章汤联婚 趣事多端(2)
五 、许福的老实话
我在民国二十年(1931)期间,曾为爱俪园女主人罗迦陵女士的长子罗友兰诊病,日久之后,成为他家的常客,所以对司阍的许福也熟得很,我每次到爱俪园时,常和他立谈片刻,我曾经问起过他,关于章师结婚是怎样的情形?洽借场地是否姬觉弥所介绍?他说那时姬觉弥尚未当权,是由一个叫做乌目山僧和园主洽商的。我对乌目山僧,初时不知其为何许人,只知道他是一个多才多艺民国开国时期的革命伟人(按:后来查出乌目山僧又称乌目山人,原名黄宗仰,一名中央)。民国成立之后,他不愿为官,改称山僧,云游四方,他和黎元洪总统熟得很,有一个时候黎元洪大总统的玉玺,就由他作主寄在爱俪园中。还有一个时期南北议和,借爱俪园“戬寿堂”为会场,也是乌目山僧说合的。
章师在乌目山人故世后,作铭为传,其辞甚长,节录如下:
……余与邹容同下狱,禅师百方为营解,卒不得。又八岁,武昌倡议,余自日本归,舍吴淞都督李燮和所,禅师来,知其尝为燮和馈饷,顾时方重刻日本宏教书院佛藏,又综时事,兼关道俗,未尝得休舍。民国兴,佛藏就,诸与游者皆骤贵显,则禅师廓然归矣。民国三年,复充江天寺首座,明年,闭关遍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