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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沙下的传奇-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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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能够获得不吝什么爵位,然后能获得一份足以维持富足生活的财产。
   这一点,岚烟认为完全可以接受。
   岚烟认为不能接受的是她们这条破船上的搭客,两位公爵、三位侯爵、还有伯爵及武将文臣若干;这些搭客原本是希望跟着凤睿获取更大的利益,如今利益没有了,那么就要努力保住已有的利益,即使两位皇女愿意放弃特权当百姓,恐怕她们也不大干。
   岚烟一面招待凤鼐的信使,尽可能全面了解凤朝的现状,一面送了加急密件到平安。
   陈曦在这一点上与岚烟想法完全一直;实际上,就帝国的官员任命程序上来说,任何担任官职的人,都必须经过严格评估,不光是考量个人能力,更注重个人品质;此外她个人十分讨厌投机者,绝不可能接受任何人保留同样的爵位,或者是统领从前的军队。
   但是不论是蓝荻的情报还是凤鼐的来信或者岚烟的报告都显示,凤鼐是有诚意的。
   她不得不有诚意,因为她姐姐的地位与生命都危如累卵。
   由此看来,对于亲情凤鼐是非常看重的。
   陈曦决定就在这一点上算计她——也不能说是算计她,如果她真的无意权势,自然应该跟着我的指挥棒走,那么轩辕这么做就算是帮助她呢。
   几天后,亲爱的西南战区长官费丝岚烟又一次收到了皇帝的信,责成他先给凤鼐送上一颗糖,再邀请她本人亲到轩辕来议事。皇帝要让凤睿一系扯旗造反,以牵制凤朝军队主力,好让轩辕军队能尽快直插凤朝东南,抢先占领塞渤河地区,阻断天佑进攻凤朝的道路,并且让轩辕得到一个出海口——目前远没到海上争霸阶段,但有了出海口于经济发展实在是有太多好处;此举的潜在目的,就是轩辕得到凤朝,却算不得是从那些人手上得来,所以什么保留官爵的事就通通不用想了,即使真是可用的人才,到那时侯用与不用,如何用,自然也得服从轩辕的安排。
   陛下好阴险!
   岚烟一边腹诽着一边决定他还得好好学学,跟自家那位处处伏笔步步陷阱的皇上比他简直就象云丝一般纯洁嘛。
   不过陛下的另一条命令就太诱人了——命令西南战区加紧备战,在凤朝北方正式造反之后,寻找适当时机展开行动,抢占凤朝王都碧梧城,将凤朝皇帝官员人等,向嘉德方向驱赶,驱赶行动可适当放缓。
   啊!岚烟当天下班回到家兴奋得抱住燕珩一通狂摇,燕珩被他摇得晕头转向忍无可忍一个下蹲把他扛肩膀上教训:“好歹你都封了爵了也快三十的人了你能不能稍微长大一点儿?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你不能好好说么?”
   岚烟自顾自高兴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据说碧梧冬天有雪啊我还没见过呢倒时候咱们俩一起看!”
   他家儿子一推门见此情景急跑过来抱住燕珩的腿踮着脚尖嚷:“妈妈我也要举高高!”
   燕珩一头黑线放下大的抱起小的,忽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俩儿子的妈!
   两个月之后,凤鼐终于在忐忑焦虑中收到秘报,放下了心。她其实也明白,所谓邀请她去轩辕商讨,必定是对自己的要价不能接受,但对方既然答应让凤睿的家眷去轩辕,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接下来,凤睿安排正夫庶女诈死,被轩辕的人带走,随后凤睿的嫡女也被从临丹带走,这位太女没了后顾之忧,按照约定凤鼐应该去轩辕了,只不过出了一个变数,凤鼐在被不闻不问多年后被赐婚,而且她竟然真的喜欢上自己的王相。
   在一切飘摇不定的时候,凤鼐决定,不论去哪儿她都要带上她的王相。她不敢直言相告,只好以游猎为名让他慢慢习惯骑马,习惯露宿,习惯遇险不惊,当然也是同时迷惑众人眼目;但无论如何,当她终于带着他到了轩辕的时候,她的王相多少还是有些惊——只不过一年以后再相逢,吃惊的是凤鼐:那个婚前连大门都不常出的男子竟然有了工作,并且一脸恬淡地告诉她,她没工作不要紧,可以在家做家务,他可以养家——这当然是后话。
   且说凤鼐带了王相到了岚烟的西南战区,以为要就她的出价谈判呢,不想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那漂亮的男人要她造反,并且在造反之后向轩辕发出正式申请,请求并入轩辕。
   凤鼐已经在造反了,已经按照轩辕的要求让自己那唯一的杀手队伍带着不少手下网罗众多的流氓贫民造反了,她原以为这只是为了解救被废的凤睿必须的手段,绝没想到轩辕竟然要她统领着手下全部人马造反。
   他这么做是为了消耗自己一方的军力吧?唉,毕竟姐姐是太女,掌握十几万军队终究让人不放心啊,连神使也一是一样心思。凤鼐紧张思考着得失利弊,担心万一姐姐来了这男人将来会不会暗下毒手?最后发现,她的姐夫与两个甥女还有她爱重非常的王相都在轩辕,她的姐姐虽然还在凤朝,但也在轩辕人手里,所以不管得失利弊她都得认命,但她不甘心。
   雪映璧说的不错,这个叫做费丝岚烟的男人确实容色倾世,也确实手段狠绝黑心肠。凤鼐开始为将来的命运担忧,担心有一日狡兔死走狗烹。
   岚烟却不管她有什么想法,继续按照思路说:我们希望得到的不仅是北方两省,而是凤朝全境,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好理由进入凤朝。”
   但这个理由未必够好吧?毕竟母皇还在哪儿呢。
   不过,也对,反正历史都由胜利者书写。
   凤鼐点点头:“那么贵方军队什么时候进入?我们双方的进攻路线呢?”
   这一点岚烟才不会全说实话呢:“轩辕的军队将在你们起事之后全线展开进攻,你们南面的洛之煦善守,你们如果不能正面进攻就要守住临丹;进攻可以由邺茄向南推进,我们将尽快与你们兵合一处,具体的行动方案我们的大本营正在制订,会在你们起事之后告知你。”
   凤鼐簇眉:“如果在起事之前就知道方案,我认为将领们会更有信心。”
   岚烟直接拒绝:“那是不可能的,我相信阁下的诚意,但我不知道阁下身后是不是所有人都当得信任;墙头草会在行动之后分离出去,投机分子也会暴露出来。”
   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轩辕希望所有不坚定分子都暴露出来,很可能会让己方承担更大压力,那么损失也会巨大;但凤鼐关心的不是这个,以她所受的教育,除非为了拉拢人心,她没有细心为下属考虑的习惯:“我曾经提到过如何安排我们这边的文臣武将,贵方的答复是——”这句话凤鼐问的很轻,她当然明白轩辕不会全盘接受,她此问其实是想知道她姐姐的未来。
   “在轩辕,有能力有德行者才能担任官职,对帝国有巨大贡献者才能被封爵,帝国从不以官爵地位做交易,之所以同意给凤睿阁下保留低阶爵位,是因为她过往行为无大错,且可以使我们征服凤朝的过程中减少杀戮,神使大人,我们的皇帝陛下授权我就此承诺。说到这里,有一点需要提醒阁下,轩辕的军队有铁的纪律,我们不允许任何屠杀俘虏或者平民的行为,我们也绝不允许洗劫财物抢夺人口,违背上述纪律者,杀无赦。请阁下注意约束自己的部众。”
   凤鼐极聪明,立刻明白其实轩辕早做了吞并凤朝的打算,即使没有自己姐妹的投奔,人家也是要动手的;然而她也有收获:对方这个回答,实际上是对凤睿的安全有了进一步保证,同时也明白,她那一方人员有罪大恶极的,恐怕这次不死在战场上也得死在那轩辕皇帝手上。
   那就成了,她姐姐一向小心谨慎,她的外家也同样谨慎,生怕给她姐姐招祸,所以,凤鼐相信她姑姑的军事才能必定要让轩辕的皇帝刮目相看,至于旁人能不能心想事成加官进爵,或者能不能太太平平保一条命,那就各凭本事各看运气吧。
   轩辕十四年旱季,轩辕皇帝命令两个山地团——该团的前身就是当年在天佑打游击的几只队伍——陆续潜入天佑南方,摇身一变成为流民,只劫富不济贫地扯旗造了反。此举一是为了加强北方两省造反的决心,二是为了阻止天佑借机瓜分。皇帝同时下令星那拉师与阿飒师做频繁调动,摆出即将攻打天佑的姿势,震慑天佑,使苏颐芙蓉不能西顾,同时麻痹凤朝;但如果苏颐芙蓉打华羽,那就随她——皇帝与总参谋部诸将商讨多日,决定还是先全力占领肥沃的凤朝,同时为将来并吞嘉德做些准备,至于贫瘠的华羽,苏颐芙蓉愿意打就给她。
   半个月之后,凤鼐在凤朝夏收之后起事,领军的乃是先皇相的姐姐凤朝老将纩煜。凤鼐已经告知己方人员,太女决定与轩辕合作,想要官想要爵的就得自己争取,轩辕论功行赏。
   纩煜上来就让过洛之煦的主力,一月之内连下四城。凤飞霄恨死这个女儿,又因为临丹距离碧梧很近,忙一边命令洛之煦拼死守住,一边调成山伯爵进攻邺城。
   一切都在预料之中,早已率部抵达当剑的岚烟大喜,他等待的机会即将到来。
 
   第 211 章
 
   凤睿十三岁那年,她的同胞兄长凤容为了保住妹妹的地位,自愿嫁给人称花花太女的宁疆公世女彷若。宁疆公一系已传承百年,几乎每代都与皇家联姻,地位尊崇又稳固非常,只不过这家一向人丁稀少,到了彷若这一代便只有她一个女儿了。
   彷若出生时,上面有六个哥哥,最小的一个已经八岁,她母亲已经四十有余,原以为即将绝后呢,一听生养人报说是一位小小姐,立刻奔祖祠上香叩拜求祖宗保佑,再奔星宫请做三天大祭为这女儿祈福,回到家就把这女儿的亲爹提了等级,一切待遇比照正夫。
   老来得女,又是唯一的继承人,宁疆公自己虽是武将,却绝舍不得让彷若吃苦,只把她当作宝珠含着,连一句重话都不舍得说;全家上下自然紧看着宁疆公脸色行事,从宁疆公正夫到把门的仆役,都对这位小小姐有求必应,所以彷若的娇纵,实在是有原因的。
   彷若的娇纵,很多时候缘于她的单纯。试想一个人从打出生就被要星星不给月亮地满足一切要求,她自然认为她的任何要求都不是无理的,自然也就养成了想要什么随手拿来的性子,哪怕她想要的是个人,她也会以为那是正常的——没人跟她说过不行。
   彷若很简单,她对一切事物的好恶只有一个判断标准,是否漂亮。她喜欢漂亮的人,漂亮的景致,漂亮的物;如果不好看,再贵重的东西她也不要,再高贵的人她也不搭理。
   皇长子凤容很漂亮。
   其实在凤容嫁来之前,彷若已经拥有过很多漂亮的人。
   宁疆公是邺茄的统兵总御,她的封地也在这个行省,可想而知,彷若在邺茄是可以横着走的。
   彷若倒并没横着走,她第一次出家门是三岁,嫡父搂着坐在马车上穿街过市,她趴在窗户上往外看,看到什么喜欢就叫:“要那个!”车下的侍从就忙去买了送进来。
   下车的时候生父赶过来抱,彷若搂住父亲的脖子,一转脸的工夫见到路边看热闹的人群里站着个极漂亮的小姑娘,便叫:“我要那个!”
   假如有人在此时跟她说,那个不能要,可能彷若也就不要了;可这是在邺茄,那孩子显然是个平民,公爵府花钱自然就买下了。那是彷若第一次把人弄回家。
   那六岁的女童就成了彷若的玩伴,其实是哄着彷若玩。
   此后的两年间,彷若又先后‘拿’家三个孩子,彷若也满了五岁,该开蒙了。
   宁疆公虽然宝贝这个女儿,但该读书还是得读,不然将来如何继承家业?
   然而到拜师的时候出了问题,宁疆公请的那位名士虽然学问极好,奈何长得不够漂亮,不但不漂亮年纪还很大。彷若原是兴高采烈地来了,以为拜师是多么好玩的事,不想竟是让她向这么丑个人物行礼,当下转身就跑,边跑边嚷:“我不要,不要,太难看了,我不要!”
   那名士当时色变,起身拂袖而去。她来宁疆公府任西席本是荣耀之事,亲戚朋友都知道的,结果来了没几天竟被个小小女童嫌弃得当时就走了,再要回头又拉不下脸,等熟人朋友一问便摇头叹息:“唉,顽劣不堪啊,可叹那么个世家门阀,竟出了这么个世女,才五岁的年纪就知道当街抢人,却连礼仪尊卑都不懂,唉!”
   其实一个五岁的女童,哪儿懂得抢强不抢强的,不过是看见喜欢的物事就要,既然没人说不成,那当然就是成啊。
   如此这般,折腾了一年也没找到合适的西席,虽然外面流言蜚语不少,宁疆公府上下倒没觉得小小姐不好,不过就是挑剔容貌嘛,爱美之心谁没有呢?又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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