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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刀子你认识吗?”那警察放下铜锣,拎起了一个塑料袋,里面就是丁逸捅刺小安的那把传说中的刀子。
“靠,这么问得太没水平了,还问我认不认识这把刀?难道还要我跟这刀打个招呼:‘刀兄,你好,好久不见,近来可安好?’”丁逸心里正没好气呢,真想站起身来顶他一句,但一来想想这种做法不够明智,二来因为他被锁在约束椅上,没有办法站起来,于是老老实实地坐在约束椅上,忍住了没有顶撞。
不过这个警察的这个问话确实不好回答。
如果说认识这把刀的话,那自然会招致更多的问话,诸如:你怎么认识它的啊?在什么场合认识的啊?是别人介绍认识的还是你自己认识的?你认识了它以后利用了它的信任,用它干了什么坏事啊?等等等等,这样一环套一环的问话抛出来,丁逸难以招架,那就太不利了。
如果说“不认识”,那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胆敢欺骗,可不是闹着玩的。
丁逸于是低下了头没说话,回避了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警察看着他等了一会,见丁逸没有回答自己问题的意图,于是没有继续追问这个问题,换了个角度发问道:“你为什么要持刀伤人?”
这是丁逸辩解的机会,这时可不能沉默不语了,于是丁逸道:“是他们先动手的,几个人打我一个,我给他们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所以才拿出刀来,想吓唬他们一下,谁知道就捅到人了。”
丁逸在留置室的时候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回答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把他们动手在前的事实表述清楚,这关系到过错的认定,他们有过错在前,自己持刀伤人的举动那是迫于无奈,如果法官也这么认定的话,对今后的定罪量刑来说,当然有好处。
以目前的情况分析,自己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现在的选择就是尽量把自己的过错说得小一些。
警察冷笑了一下。“他们先打你是不错,但是你在他们已经离开后又追上去的吧?捅了那个小安,也是在你追上去后才捅的他吧?”
这才说到了这件事的关键上。
如果当时丁逸在被他们殴打时掏出刀来,捅伤了小安,那对于丁逸来说,就有很大的转圜余地。如果加上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即使他真把小安捅死了,把丁逸辩成无罪释放也不是没有可能。
那是侵害正在进行时,在这种情况下,丁逸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而当他们已经实施完侵害行动后,丁逸再追上去用刀捅伤了小安,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丁逸记得曾经在报纸上的某篇报道上看过,有一个农民(以下简称甲农民)和另一个农民(以下简称乙农民)发生了矛盾,两人均为血性男儿,一言不合,于是在某日发生了激烈的身体冲突。甲农民在和乙农民互殴过程中,将乙农民殴打致伤,伤势还不轻。后经法院判决,甲农民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被判了个缓刑,还赔了些医药费。但因乙农民在互殴过程中吃了亏,心中忿忿不平,某天瞅准机会纠集了几个人去找甲农民算账,在若干粪叉锄头等武器的犀利攻击下,甲农民被打得伤痕累累,抱头鼠窜,乙农民率众人穷追不舍,却忘记了穷寇莫追的道理,结果给己方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甲农民在逃亡过程中返身一锄头,就像回马枪一样,非常精准地击中了某奋勇追击者的头部,该英勇追击者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死了人,此事闹大了,双方均被拘捕,最后法院宣判,甲农民的回身锄头的行为被判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判例说明,在殴斗过程中,防卫的一方如给施害方造成了人身伤害,也可不负刑事责任。但重要的是,必须是殴斗正在进行中。如果用聊天的语法表现出来的话,就是殴斗ing,是正在进行时,这个非常重要。
丁逸的这种情况却是过去完成时,是丁逸hadbeen扁edvery凶狠lyby那群坏人,即别人已经把你美美地海扁了一顿转身离开了,你气不过,再追上前去,掏出刀子把人捅伤了,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丁逸当然知道其中的道理。刚才那几个人在被讯问的时候,想必已经把这些过程添油加醋地跟这警察说了,在这之前,方然虽然作为证人,也将此事的过程向警方描述过,但最多也只是告诉警察是这些坏人先动的手,这些坏人是如何地坏,打人打得是如此地凶狠,形象是如此地丑陋,动作是如此地不雅,是因为他们太坏太惹人愤慨,所以丁逸才追上去捅伤这个坏人,仅此而已。
她不能改变丁逸追上这些人再持刀捅伤小安的事实。重要的是:不是丁逸在被殴打的过程中捅的小安,而是他事后再追上小安,持刀捅伤了他。
小安一伙殴打丁逸的现场是在那家酒吧门口,而小安被捅伤则是在离那家酒吧大约几十米的地方。殴打时的状态是在原地进行的,是阵地战而非游击战,他们也并没有把丁逸拖着打到离酒吧几十米远的地方,所以第一次战役的发生和结束地点都是在酒吧门口。
除了战事的直接参予者和被殴打一方的亲友团(方然和她的两位女朋友)以外,还有大量的喜欢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他们的证词也会大致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战事情况。
小安被捅伤,则是在第二次战事进行时发生的。那是丁逸主动上前邀斗后,小安返身要对他进行精神和**上的再教育,结果导致反被丁逸教育了,丁逸利用利器将其捅倒。
连丁逸都知道,这是一件很简单的案子,对警察来说,没有丝毫的挑战性。大量的人证物证都可以让警方了解到当时的情况,现如今的情形对丁逸很不利。
凡事都不能靠别人,还是要靠自己。丁逸要想让自己有个好的结果,首先就得要让警察了解到,是对方过错在先,他们的殴打使丁逸不得不进行反击;其次,尽量把自己捅伤小安的行为描绘成小安在殴打他时他做出反击的正义行动。
丁逸在回答警察的讯问时,已经考虑到这一点,他从始至终,都做出的很痛苦的表情。自己受的伤越重,说明小安团伙的过错越大,法院在判案时也会对此进行考虑。
“我承认,”丁逸表情痛苦地说,以向这个警察传递出自己伤情严重的信息:“是我追上他的,我只想追上去向他讨个说法,我只想讨个说法,这难道有错吗?秋菊还会打官司呢。但是他回过身来又想打我,打了我几拳,我没讨到说法,反而挨到他的暴打,一时气急,也没多想,就想用降龙十八掌中的亢龙有悔进行反击,但想起来自己降龙十八掌还没有练成,于是随手从身上拿出个东西,也没想到是刀子,下意识地拿出来就捅,所以拿出刀子捅了他。我也不是故意要伤害他的,他现在怎么样了?伤不重吗?”
第三十七章 讯问
丁逸的叙述断断续续,显得很吃力,只要是正常的人类都可以看出,他因被人殴打,受伤极重,因此连一些简单的语言表述的工作都难以胜任。但他还是竭尽全力把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清楚地表达了出来。
是因为在他追上小安试图和他讲道理以后,小安再度攻击了他,他在情急之下,随手拿出把刀子,捅伤了小安。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是这样。
在他这种表述的情形中,丁逸已经把过去完成时的hadbeen扁edvery凶狠,描述成殴打ing了。
两个警察对望了一眼,笑了一下,似乎早料到丁逸会这么说。谁都会想着把自己的过错说得越轻越好,这种事情警察们看得多了,这个叫丁逸的虽然长得帅,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还是能分辨出来被打肿前依然很帅很拉风,但他和那些其他獐头鼠目的罪犯一样,显然也毫无例外地想方设法把自己撇清。
我以为獐头鼠目的配角才会干这种龌龊的事,没想到丁逸你相貌堂堂的男主角也会有这样的反应。嘿嘿嘿嘿,真让人鄙视。那警察的扮演者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
他并没有回答丁逸关于小安的伤重不重的问题,自顾自地说道:“丁逸,我们这里可是执法机关,不是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滴,这件事除了你在场,打你的几个人在场以外,还有很多旁观者在场。虽然他们打你在先,这是不对滴,但你也应该把事实如实地反映清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这样对你是没有好处滴。”
敢情这警察还经常网络聊天泡MM,说着说着不小心把网络语言都用上了。
在这一点上可不能松口,性命攸关,所以丁逸坚持道:“我是冲上去了,就想问问他为什么打我,因为他又开始打我,所以我才捅了他。”
不知道方然会不会想到这一点,要把小安再次动手殴打他的情况向警察反映清楚,如果警方有了这样的印象,对丁逸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他记得自己冲向小安时,小安的确是出拳打向他的。但被丁逸避开了,然后就拿刀捅了他。
因为小安要打他,所以他拿刀捅小安,这样的因果关系,不知道能不能说得过去。但至少给自己捅人找出点理论依据。
警察已经表现出不耐烦的神色出来。他觉得这丁逸是摆明了要狡辩到底。
“对这事的处理我们会在调查清楚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听他们的一面之辞,当然也不会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希望你能把情况讲清楚,这样对你来说,是一个机会。这是你的态度问题。你态度的正确与否,对你今后的量刑多少起到一定的作用。希望你能搞清楚。”
丁逸心里犹豫了一下。
自己一个人的证词毕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目击者这么多,自己想抵赖估计也很难。如果顺着这警察的话去说,是否能得个好印象呢?至少算是一个好态度。
这个念头只在丁逸的心里转了一下,立刻就被他否定了。
如果连你自己都认为自己做错了,那么别人就算想帮你,可能都帮不上忙了。这一次,决不能松口。
“我冲上去是不对,但他要打我,我忍无可忍才还的手。”丁逸又重复了一遍。他看到那在旁边做记录的小警察随着他说的话,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我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要小心了。丁逸的脑海里,忽然冒出了呈堂证供这个名词,充分说明他平时港台的电视剧看得太多了。
那警察摆了摆手,制止了他的继续表述,他换了一个话题。
“他们为什么要打你?你和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是不是要和他们说起谢薇的事呢?看起来这是回避不过去的,就算丁逸不说,打他的人也会说。
但丁逸却不想这么轻易说出来,或许这是自我保证的本能反应。“我不知道。”丁逸说。
那警察笑了。“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是不是你撬了人家墙角?睡了人家的女朋友,所以人家找人来修理你?”
丁逸低头不语。这确实是事实,但他却不想这么败下阵来。“不是。”他说。
“看来你还是不老实。这里你可能没有进来过,还以为这是在外面?讲话还要跟你摆事实、讲道理?你不承认就有用了吗?就算你零口供,只要我们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定你罪。何况今天这么多人都亲眼看到你动手捅了人,这你总不能抵赖吧?这把刀上就有你的指纹,刀上的血迹,就是被害者留下的。你还有什么话说?”
丁逸强忍疼痛,抬起头来,看着这警察:“是我捅了他,没错,这我一直都没否认过。但这是因为他们先打我,我是正当防卫。”他终于说出了“正当防卫”这四个字。
对他来说,这是他的唯一救命稻草。
“正当防卫不是由你来认定的。你是传说中的大学生,我想不应该是法盲吧?正当防卫有几个要素你知道吧?你觉得你的做法是正当防卫吗?”
“当然是。他们这么多人满山遍野地依靠人海战术来打我,我脸上、身上的伤痕你们都看得很清楚吧。他们动手在先,我动手在后,这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他们是满山遍野、人山人海啊!”丁逸激动地说。
丁逸一激动,牵动了身上的伤痕,他感到胸口一阵疼痛,不禁呻吟了一声。
警察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脸上的表情很明白,意思是说:装什么蒜啊?刚说到受伤你就呻吟,是不是配合你说话的意境,要搞个形神兼备啊?这孩子,演戏能力确是不差,要不然怎么会混上男主角这个位置呢?
但丁逸这伤痛的表情却不是装出来的,确是真情实感,有痛而发。他看到警察这种不屑嘲笑的表情,知道他在怀疑自己在演戏,不由得心中气愤。他说:“我要验伤,肋骨这里很痛,可能被他们踢断了,头现在还晕晕的,你的讲话都听不太清楚。”
这些话倒也是实情,并没有太多夸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