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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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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丁逸脖子里插着写着“薛”字的小旗招摇过市,如果他知道这小旗竟然还是花自己的钱做的,不得把鼻子都气歪了?这样我就彻底胜利了。这种胜利要比那天在云岭山掐得他鬼喊鬼叫的胜利要大得多了。薛宝钗得意地想。
    “但这都是后话,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让丁逸主动要求我做她的女朋友。或者,我来要求他做我的男朋友让他来点头认可。最好今晚就能搞定,否则夜长梦多。”薛宝钗想,这么多虎视眈眈的女人环绕在侧,让她没有一点安全感。
    她已经注意到酒吧里有不少女人的眼光都已经在围着丁逸在转了。似乎丁逸已经成为她们捕食的一个目标。这些都市女猎人是很危险的。
    女色狼、不矜持、狂鄙视。薛宝钗在心里给了她们一句评语。但这种氛围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感觉:很危险。
    自己就在丁逸身边,捕食者的目光就已经在丁逸身上来回逡巡了,如果自己不在的话,这些捕食者岂不是要扑上前来将丁逸生吞活吃了?不行,丁逸这种人显然也不是能守得住的有志青年,遇到这种诱惑岂有不动心之理?今天要先把话挑明了,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以后只属于我薛宝钗一个人,这样,以后就算他遇到了诱惑,至少也有个约束,不能再想三想四了。
    今晚拿下。
    薛宝钗给自己制订了作战目标。虽然她的目标和丁逸的目标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完全一样的,但从实质上分析,达成的效果却天差地别。
    她想要得到的是丁逸的灵魂,而丁逸却想得到她的**。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男人和女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这个问题让社会学家来回答吧。作者大人继续向各位观众讲故事。
    话说薛宝钗见丁逸将高脚凳移到了自己的身边,心中暗喜。这样就可以和他亲密接触了,到火候到时,就让他主动提出来,要自己做他的女朋友。
    因此当丁逸的手揽向她的腰时,她身体动了动,却没有避开。
    她注意到四周个别女猎人失望妒忌的眼神,心中微微有些高兴还有些得意。
    “哼哼,和我抢猎物,真是不自量力。今天这猎物注定要姓薛,要属于薛姑娘我了。”她心里想。
    服务生已将酒水端了上来,将洋酒打开,又在里面兑了很多绿茶。这种国人发明的饮酒方式虽然遭到了西人的鄙夷,但却很适合国人的口味,略有些甜,就像喝饮料一样,很容易下口。
    但喝多了后劲也很大。
    丁逸心想:酒助淫/兴。薛宝钗要是喝多了,那今晚把她一鼓拿下就应该容易多了。
    薛宝钗心想:酒后吐真言,丁逸如果喝多了,说不定会主动和自己说起,要自己当他的女朋友,这样的话,今天也就将他一鼓拿下了。
    两人都心怀鬼胎,都想将对方灌醉,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对饮了半天,都发现了同样的一个问题:对手还是蛮能喝的嘛。
    洋酒喝了大半瓶下去了,丁逸只是略微有一点点感觉而薛宝钗看起来也只是略有醉意。离她醉后忘形失态还差得远呢。
    丁逸的酒量本身就不错,后来因为在监狱大学里严格禁酒,虽然丁逸和侯大拿等人在监狱大学里属于特权阶层,虽然能想唱就唱但绝不可能做到想喝就喝的这种优质生活状态,因此丁逸在监狱里少喝了不少酒,造成了他出狱后的严重胃缺酒状态。所以他在出狱后他暗下决心,决定把失去的一切都补回来。
    出狱后,丁逸头悬梁锥刺股地苦练酒量,终于在刺断十数根铁锥、屁股被刺出数千个血点以后,酒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过如果他知道所谓锥刺股是刺大腿而不是刺屁股的话,或许他会对出版成语辞典的出版社提起民事诉讼,以警示他们不得误导读者。作为一个严肃的出版社,应该在头悬梁锥刺股这个成语的后面打上个括号注明股指大腿嘛,这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对读者负责嘛。
    幸亏丁逸的房间里没有横梁,所以他并没有“头悬梁”。要不然他在练酒量的过程中,真的用绳把头悬起来,在酒多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发生严重的人身意外,第二天被人发现他自缢身亡的话,还以为他因痛恨自己没被改造好而自绝于人民呢。
    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甚至知识就是生命。因为丁逸不知道锥刺股是用锥子刺大腿,所以就造成了误伤自己臀部的后果;因为丁逸不知道头悬梁是把头发悬在梁上而不是把头悬在梁上,所以丁逸就有自缢身亡的潜在危险。因此作者大人在此奉献众位读者多读些书,多学点知识,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以上那一段话是公益广告。
    有人会问作者大人,公益广告有用吗?作者大人会告诉他们,公益广告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你心灵中的黑暗角落。要是还有人问,什么样的灯能够照亮我们心中的黑暗角落呢?作者大人会向他们推荐黑灯瞎火公司生产的点不着牌白炽灯。点不着牌白炽灯,如果点不着,那是因为没有电,只要有了电,那一定还是点不着。因为白炽灯是用开关打开的,而不是用火柴来点的。如果点着了,那样的产品是蜡烛而不是白炽灯。说到蜡烛,作者大人还代言一种……
    对不起跑题了。作者大人向大家苦笑了一下,心说现在广告约太多,虽然每条广告费用不多,才三毛多一条,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是能聚少成多的嘛。但占用公益广告时间做商业广告那就不对了。
    为了挽回影响,作者大人打住了继续向大家推销“暗无光”牌蜡烛的想法,继续跟大家讲故事:
    丁逸苦练出来的酒量,今日有了用武之地,本该大显身手,但薛宝钗却是天生好酒量,这么看来,如果分出个高下出来,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就算用不了一整天的时间,至少也要到酒吧打烊以后了。
    但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却不是在酒量上战胜薛宝钗,而是要拿下她。拿下她的方式有很多种,把她灌醉了之后再拿下,那是一种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方式,作为一个玉树临风的男主角,这种方式使丁逸给各位女粉丝的印象大打折扣,丁逸决定换另外一种方式。
    恰好此时音乐换成慢摇了,跳“黑灯贴面穿透你的衣物的我的手”的舞的时间到了。
    丁逸看了一眼薛宝钗,似乎她也正有此意。
    他揽起了薛宝钗的腰,两人一起向舞池走去。
    音乐声比刚才的斯科音乐要小得多,这种音乐很适合谈话,但这幽暗的灯光,却更适合干一些其他的更容易激发**的事情。
    丁逸用手揽着薛宝钗的腰,脸轻轻地贴在薛宝钗的脸上,两人轻轻地摇着。
    现在这样已经很像情侣了。薛宝钗想。现在只差一个名份。
    她觉得丁逸对她虽然感觉不错,但他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或许有些偏差。
    丁逸是个超级大花心,或许他对自己只是逢场作戏。离开自己以后,很可能和另外的女人做出同样的事——和她们在一起喝酒,和她们在一起跳舞,和她们在一起拥抱,和她们在一起接吻……接吻?什么?接……吻?
    嗯,有一件事不对,应该等一等再做。薛宝钗心知不妙。本来想趁和丁逸跳舞的机会和他好好说说话的,把他对自己的真实想法套出来,如果让他说出愿意做自己的男朋友的话,那就Bingo了,但现在怎么两人突然间就不知不觉地接起吻来了呢?而且还吻得很自然很投入很和谐。
第一百章 两人身体的激烈交锋
    但既然上次已经和他接过吻了,这次又正在接,就是在接ing,如果接到一半忽然不接忽然stop,那这个吻接得不流畅不舒爽,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接。既然已经开始接了,那就接下去吧,我薛宝钗做人做事都要专一嘛,大不了等一下等接完了以后再问他。也不在意这片刻的时间。
    何况这个吻接得确实很是舒服。丁逸的接吻功力已经达到了专业九段的水平,这个吻接得如鱼得水如胶似漆如痴如醉如梦初醒如假包换“如”地一声就接了进去。(丁逸心想:靠,这个象声词用的,还“如”地一声,真是有思想有创意,就跟讲相声一样,可见作者大人的功力非凡啊。佩服佩服。作者大人,今晚能否把薛宝钗搞定,那就全看你了,希望你好好写,拜托拜托。)
    作者大人鄙视地想:“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现在想搞定薛宝钗了,就开始拍马屁了,平时你到哪里去了?也不见你有称赞作者大人的话嘛。就凭这个态度,也要让你没那么轻易就搞定薛宝钗,先吃点苦头先。”
    还好这些想法只是作者大人的心理活动,丁逸并不知情。
    他一边在心里向作者大人拍着马屁,一边手脚开始不安分起来。揽着薛宝钗的腰的他的手,就像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一样,顺着薛宝钗的腰部开始摸索起来。
    薛宝钗今天穿的T裇略短,腰部是裸露在外面的。丁逸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纤腰,她有些微痒又有些兴奋,再加上丁逸如鱼得水的投入亲吻,薛宝钗的情/欲一下就被撩了起来。
    该死,不对啊,程序不应该是这样的。这过程和她原来的设想一点都不一样。
    按照薛宝钗原来的想法,正常的过程应该是她和丁逸在舞池中慢慢摇摆,两人轻轻地相拥在一起,丁逸深情地看着她的眼睛,她也深情地回望着他。这样温柔对视良久,噼哩啪啦的爱火花在两人眼睛之间不停闪烁。两人都不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此情可堪成追忆,此地无银三百两。最终丁逸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爱意,轻轻地对她表明心迹道:“做我女朋友吧?”薛宝钗温柔地看着他,没有说话,抬起头来,含羞亲吻了丁逸一下,所谓“爱就一个字,用不着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丁逸回吻了她,两人先是轻吻、再是小吻、然后是中吻、中到大吻、大吻、最终演变成热吻,直至热吻良久。围观观众无不动容,自发地将他们围在了中心,鼓掌,欢呼,四周彩带飘扬,酒吧外鞭炮齐鸣,烟花绽放。大幕缓缓落下。导演喊:“Cut!”然后是本剧终,全体演职人员聚在一起去吃宵夜、庆功宴,然后再和丁逸开个房间,等等等等。
    但理想和现实总是有些差距的。还没开始煽情呢,两人竟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热吻在一起了。丁逸这个坏蛋的手已经开始不老实了。看来男色这个东西就是害人啊,使薛宝钗情不自禁地沉迷其中,完全丧失了策略,被动地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计划。
    不过人不能过于拘泥于原先的计划,不能刻舟求剑,要随着事态的变化而随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新的环境。薛宝钗在内心里又恰如其分地找出了一个理由说服了自己。
    虽然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像薛宝钗原先的计划一样,两人先说说话再煽煽情,但即使没在说话,两人的嘴却没闲着。她也热情地迎合着丁逸,紧紧地拥着他。两人舌战良久,不分胜负。
    黑漆漆的环境里,虽然看不到,但薛宝钗却用身体感受到了丁逸的兴奋,似乎这个吻也撩动起丁逸的情/欲。他紧紧地拥着他,用自己的身体挤压着薛宝钗,用自己的身体感受着她的身体,动作很具侵略性。
    他的吻也逐渐地变得粗鲁起来。
    这么粗鲁的吻使得丁逸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个侵略者。他的舌头不停地向薛宝钗邀战,一次次地挑动着新的战事。
    薛宝钗以柔克刚,兵来将当水来土掩,在自己的阵地内化解了丁逸一波又一波的如潮水般的进攻。虽然敌军的“舌”字小分队已经深入了薛宝钗的“口”字战区的战略腹地,但却是进得去,出不来,哦不不不,也出得来,但是它自己不愿意出来。
    薛宝钗的“舌”字小分队在抵抗了丁逸侵略的同时,也抽出精力来,不时地袭扰着丁逸的“口”字战区的战线。
    两人交火,拚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丁逸见在这一阵地的战事中未能占到任何便宜,于是将战略重点进行了转移,工作重心由攻坚战转变为游击战。
    当然游击战这一光荣任务目前不能由丁逸的“舌”字小分队来进行了——或许以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由它来完成——是在敌人的阵地完全无防御的情况下,敌人的防线被彻底解除了武装以后,敌人的腹地无阻碍地袒露在丁逸的面前时,游击战的任务可以由“舌”字小分队来完成,并且更具杀伤力,但以现在还未攻破敌人外围工事的情况下,最恰当的任务执行者,应该是丁逸的左右手小分队。
    丁逸的左手小分队接到了这个光荣的任务以后,立即向薛宝钗的战略大后方发起了进攻。丁逸的左手——就是夺去了丁逸自己贞操的那只手——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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