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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 安意如 TXT-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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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有一个人喜欢自己以后就再不喜欢别人。取次花丛懒回顾,他的眼中只有一个人存在。要心如静水,安静得好像青灯古佛渡余生的寂寥。似乎,以一生去殉一个人,才是可贵的。

  可是又如何?写下这首诗的元稹为求取功名,赴长安,渐弃了莺莺,他最初的爱人。

  这莺莺是唐传奇小说《会真记》的女主角,亦是《西厢记》里莺莺的原型。或者我们可以说。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借了《会真记》里莺莺的壳。《会真记》又名《莺莺传》,是一部写实的作品。元稹写出自己的初恋故事,亦可算做他的忏情录,也就是自传。他就是那个张生。

  1200年前,长安东边的那个小郡,小郡里的一座寺庙。春光和煦,一个年轻俊雅的男子在和尚的陪伴下,在庙中四处“随喜”。然后,他遇见了心中的如花美眷。

  爱情,在一瞬间敲击心门,心中烟花绽放。在很久以后,很多人很多事都模糊的时候,我们依然记得爱情,是记得爱着的人,还是那个瞬间的灿若云霞的快感?它们无法磨灭,感慨让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后的再然后,在丫鬟红娘的牵线搭桥下,他共她多情小姐同罗帐,二人同居了。应该感谢唐朝那个伟大的时代,母亲可以姑息,和尚也表同情,爱情是向阳花木早逢春,在门阀相对的大条件下,有相对的自由。

  像《西厢记》的莺莺一样,元稹的莺莺也有过挣扎和困顿,但最终,还是投向了他的怀抱。一定是反抗封建礼教吗?追求恋爱的自由吗?这些都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东西,如同说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一样。其实爱就是爱,是发自本心的东西。世间事,也惟有它能超脱一切束缚。若不得解脱,终至坠灭,多半由人身上起。

  他们也是这样的一对才子佳人。史载元稹十四岁明经及第,是当时少年得志的才子;而她,是佳人。我觉得这个“佳”字不是后来话本小说里用滥的那个“佳”字。莺莺有着独立的人格,或许,她比他还要聪明。即使是义无返顾投奔热情的时候,她也显得冷静从容。对她来说,情爱是一块庄严的圣地,不需要任何猥琐的道理作借口,不需要任何羞惭的表情作掩饰,亦不需要任何患得患失的考虑。当她选择爱以后,她就毫不迟疑地来到他身边。这样的女人,你要得到她,除非交出自己的心。

  他由此可能对她产生敬畏的心。我由此想到张爱玲之与胡兰成,亦是如此。她的冷落从容,反而使得他肃然敬畏。一个女人过于神圣肃静的爱,会是男人沉重的负担。往往在短暂的欢娱之后,陷入莫名的情绪里,有浅浅的懊恼和犯罪感。这时,他宁愿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轻佻的,欢愉的,不知世事、可以逗弄的女人,这样,他只需使出三分力就足够她艳羡雀跃,如同胡兰成对小周。

  男人喜欢女人聪明,亦只要聪明的温婉和顺。他们不需要女子的才气,只需要她们有灵气,能够懂得自己的得意和苦闷就已足够。当一个男人可以用三分力为女人撑住一片天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再要他为那个需要付出十分力的女人留下。

  当莺莺奔向他的怀抱时,元缜却要远上长安,奔向他的前程了。“通塞两不见,波澜各自起。与君相背飞,去去心如此。”爱情的悲哀莫过于此。

  他后来曾经回来过。回来却发现,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他想在她身上得到的,关于需要的例证,她不再给他。

  偶尔她会在深夜里独自操琴。她的琴艺精妙绝伦,琴声愁惨凄绝,但若他尝试请她为他独奏一曲,她立即让红娘把琴收起来,挂在墙上,拒绝再弹。他对这种状况非常绝望,他们之间或许只有一公尺的距离,然而这一公尺,他再也无法靠近。

  如果第一次,他在这场爱情里先下一城,但,这最后的一座孤城,她死死地闭了城门。

  忧伤美好的初恋像春光一样无法羁留,他亦不过是陌上观花者,所以心怀眷恋而不哀戚,天明之后,淡淡走上他的长安古道。

  所有的诗人都是一样,他们年年伤春复悲秋,却年年伤春再悲秋,是爱恋春光秋色,还是爱恋年年岁岁不期而至的情绪,谁也说不清。或许只是习惯了,在某一个时刻去做某件事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爱,有时只是某个时刻的某种需要。

  三年后,二十四岁的元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三十岁上遇到薛涛;同年韦丛卒,元稹写下“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诗句。两年后,元稹在江陵贬所,纳妾安仙嫔;三十六岁时续娶裴淑,亦为大家闺秀。

  他并不负情。“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不是负情之人可以写出的诗句。他也会如他所写的那样:“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他会在她的坟头,潸然落泪,手抚墓碑,无处话凄凉。

  只是爱情,更像是邂逅一场盛景后,摆出的美丽苍凉的手势。


人生若只如初见  正文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自从知道李益和霍小玉之间的情事以后,我每次读到这首《写情》,都会觉得这是一双可怜人的写照。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你也许曾经遇上一个人,你与他相爱,以为他是你全部的需要和存在的意义。你爱他,如生如死如火如荼缠绵如呼吸;然而有一天你们分手了,得已不得已情愿不情愿,伤筋动骨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愤怒悲伤安静压抑,而那个人就那样消失于你的世界了。同时,他静默地关闭了你通向他世界的门。

  天国的阶梯,消失在云间,你仰头瞻望思念的余光,只看见蓝天上白云轻轻流动,天上圣门已阖。在安静的甜黑的夜晚你想念他,思念若水滴,还没落泪,就干了。

  如果你为一个人切骨般痛过,你就会明白李益在说什么。他说,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失去了那个人以后,他再也没有千金一刻的春宵,也没有了风清月白花下相偎相诉的良辰美景。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有时越是情深意切,表达出来的情感就越淡越正。越好的茶,越不会以苦涩凌人。像元稹花样文章悼亡也归平静,千言万语只是一句“贫贱夫妻百事哀”;苏轼文中仙豪,十年夫妻情深似海,也只能说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李益的《写情》也是如此,心底有百般忏悔,也只能化做一句“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的叹息。

  李益的诗是那样好,边塞诗雄浑有力,闺情诗清雅有致。“大历十才子”中他是翘楚。说他好,那是说得出,拿得出根据。曾读他的诗,精彩处叫人忍不住扬眉动目,意态飞扬。他的“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 白云天”(《盐州过胡儿饮马泉》)有太白的豪放高迈气,“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喜见外弟又言别》)又得杜甫的沧桑沉郁之味。李益还有一首诗,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边塞诗之一。诗云: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

  这首诗是李益边塞诗的代表作,气势雄浑,苍劲幽远。我觉得气势意境都不像经历过“安史之乱”的离乱,反而很有盛唐恢宏之色,可以和王昌龄的边塞诗比肩。

  李益生长的陇西,曾是汉唐历年的征战之地。当年西汉名将霍去病就曾在那里驰骋拼杀,因而留下了很多战争遗迹。其中最著名的要算“受降城”,它是汉将军霍去病在河西走廊接受匈奴投降的遗址。李益幼年时就经常在这些战争遗迹上凭吊那些曾叱咤疆场的英雄,长大后又曾亲身经历“安史之乱”。他有才情,又有丰富的经历和广博的见闻,是得天独厚的才子。如果他不是遇上霍小玉的话,也许他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轩敞明亮。

  那是在唐大历年间。那一年,霍小玉初初长成一个明艳无伦的少女,承母亲的旧技,做歌舞姬待客。清丽可人的她恰似一夜芙蕖迎风涉水而来,艳名动长安。而李益赴长安参加会试,中进士及第,少年登科,更是春风得意。他的诗每每是墨迹未干,长安的教坊乐工就千方百计地求来,谱上曲子让歌姬吟唱。长安无数豪门贵族请画工将他所写的《征人歌》、《早行将》等诗,绘在屏帏上,视为珍品。大历年间的长安城,无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诗名。

  《唐宋传奇集·霍小玉传》里说他:“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要知道知李益在笔记小说中形象并不好,和绝色佳人霍小玉的这段生死畸恋,几乎使他的诗名丧荆很多人只记得他是那“才子佳人”故事里始乱终弃的负心人,因此小说里对他这样的评价应该算是比较真实可信的。

  日渐地,霍小玉也听闻了他的才名。她在饮宴间时常会唱到他的诗词,李益的《江南曲》听她唱来,格外悠然婉转。

  每每当霍小玉慢转明眸,轻舒玉腕,按弦调歌,唱“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时,她神色幽怨,就好似兰花瓣落玉露,一咏三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与她同席的人不免难过忧伤,却更被小玉的清新雅饬所袭倒,流连忘返。从一开始霍小玉和李益之间就有一种明明暗暗的牵扯,生生死死纠缠不休。久了,大家都知道长安名妓霍小玉唱李十郎的诗词是尽得其中三昧;再后来,连母亲也看出她对这个李益有些意意思思。霍小玉能体会到李益诗中怨妇那种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是因为她心里始终摇晃着的悲凉,她本身也是这样无可奈何的一个人。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母亲郑净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在她身怀六甲的时候,“安史之乱”起,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王府中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长大后,困于生计,霍小玉做了卖笑陪欢的歌舞姬。

  有时候她或许会想,如果没有“安史之乱”的话,自己会有怎样的人生?然而人生是没有那么多回寰的余地的,开始了就不能回头。如果知道结果,母亲郑氏是不会请求街坊十一娘引着李益来见霍小玉的。

  结果他们见了面。和所有花好月圆的故事的开始一样,他们一见钟情情投意合情意绵绵难舍难分。才子生在这世上本来就是要配佳人的,就好像天上浮云,水里游鱼,是天造地设的一场安排。

  不久朝廷派李益外任为官。李益打算先回陇西故乡祭祖探亲,来年走马上任,一切安排停当之后,再派人前来迎接霍小玉完婚。

  她疑心忡忡,半是惊喜半是忧,说起来,好像还是忧多一点。她霍小玉阅历过无数男人,男人如风筝,好放不好收这点警觉还是有的。李益为了安抚她,取过笔墨把婚约写在一方素绫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我觉得,李益对霍小玉也是真心的。他写婚约时是真心要娶她,没有负心的意思。只是做人往往都输在太天真,以为说出的话,写下的约就成了不可动尧坚如金石的东西;我们都太一厢情愿,忘了人事无常,要留有一线余地。他和她这边山盟海誓,那边父母忙着和人家海誓山盟,帮他跟豪门卢氏之女定下了亲事。

  卢姓、韦姓、裴姓,一直都是唐朝很有权势的豪门世家。李益可能看到卢家有权有势,卢家女温柔贤良,心里也活动了,就和卢氏结为夫妻。

  于是整整一年过去了,霍小玉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任她望穿秋水,仍然不见李益的踪影。霍小玉气得精神恍惚,病倒于床。写到这里,大约人都会以为霍小玉会痴情重病而死。这是没错的,然而霍小玉要仅仅是这样千篇一律的柔弱,我想也不用在这儿细细地描摹细节了。大不了又是一个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这么多年也着实看够了。

  后来李益来见她了,可惜是被长安城中一位黄衫侠客绑架来的。见了李益,霍小玉又爱又恨,心知两人已经是覆水难收。小玉的决绝是女子中罕见的。在临终前,她紧握李益的手臂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话够狠够绝。她再不说“今生已过也,愿结来生缘”的话,只是一路谅绝到底。极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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