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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月”计划(5)
谷歌想出了一个借助交际手段的办法——从西方国家中比较领先的研究型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依靠已经制定好的快速扫描技术采集书页上的数字图像,并雇佣低工资的临时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翻转书页的工作。有些图片的确可以看到人和图书在扫描过程中的接触 ——经常会有握着书的手指出现在图片的某个位置上。
谷歌没有透露怎样才能够成功地压缩数字化的成本。但是谷歌图书搜索的项目经理丹尼尔·克兰西(Daniel Clancy)2006年在斯坦福大学作演讲时曾说过,15亿美元是“一个不可以接受的成本”。当时有些公司宣称将一页图书数字化的成本是10美分。假设谷歌花费的成本与这些公司相似,那么将一本300页的图书数字化所需要的费用就是30美元,如果要完成3000万册书的数字化则要耗费9亿美元,很显然这个数字也是令人震惊的。谷歌实际的费用情况可能不会比这个数字低很多,因为作为一项劳动力密集型的工作,该项目已经使用了市场所能提供的最廉价劳动力。按照摩尔定律的算法,放置在一个芯片上的晶体管数量会在一定的间隔期内成倍增加,运算速度的增加导致运算成本的降低,其结果就是谷歌的数据中心每18个月左右就能节省一半的费用。但是很显然,摩尔定律并不适用于人工手翻页码的速度和成本测算。同样地,图书数字化也不可能受益于规模效应,因为扫描一页书或一张照片所需要的时间,绝对不会因为存放在仓库中的图书数量而发生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没有采用看似最简单的办法来降低费用:只对一部分最有可能被证明是对其使用者来说有价值的现有图书进行数字化。从一开始,谷歌就打定了主意将所有的图书数字化,因而非常巧妙地避免了在选择哪些图书来进行数字化的问题上引起的有关政治倾向###的麻烦。出于对谷歌一贯秉持的不将任何书籍排除在数字化目标之外的看似“激进”的做法的不理解,有法国评论家认为应该专门成立一个小组,以确保筛选出最好的法语文学作品进行数字化。对此种舆论,谷歌的克兰西(Clancy)回应说:“我们不应该把‘这本书比那本书更有价值’这种观点强加给公众。最好还是不要白费力气。”
谷歌下决心实施它的“登月”计划,这就意味着它必须走好每一步,每一次选择都必须考虑周全,以免招来批评。但是“登月”计划不仅使公司要面对来自各界的批评之声,更令公司官司缠身,原因就是许多正在进行数字化的图书仍处在版权保护期内或者是图书的版权持有人没有许可谷歌复制其作品。而这样的问题在古老的亚历山大图书馆搜集世界信息那会儿是没有人关心的。
正像这部法律的名字所体现的那样——美国的《版权法》要求——必须确保版权持有人的拷贝权利。同时,在没有侵犯版权持有人原有商业价值的前提下,也可通过某种“变通”的方式来实现受版权保护材料的免费“公平使用”。谷歌的数字化项目似乎并不符合所谓的“公平使用”原则,甚至可以说是完全超越了这一原则。谷歌所从事的整体拷贝工作,完全与版权法的“公平使用”原则背道而驰。再说,谷歌的本意并非是向读者提供这些现成的作品,谷歌之所以对这些作品进行拷贝,目的是要为这些作品建立索引目录。谷歌甚至可以辩称,为这些作品编辑索引正是“变通”方式的一种,而以建立索引为目的的作品拷贝恰好符合了“公平使用”的原则。尽管谷歌在这场争辩中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但是,谷歌的用户很快就会发现,当他们想要找到一本书时,最有效的办法不是去购买这本书,而是要使用Google的检索。 。。
“登月”计划(6)
如果谷歌能够说服出版商们相信在版权法范围内使用Google索引能使他们出版的图书销售额上升,并争取到他们对图书数字化项目的支持,谷歌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将它的计划向前推进而不用担心诉讼。2003年8月,就在谷歌准备同出版商进行接触的时候,有报道称亚马逊书店(Amazon)已经抢在谷歌的前面就非小说类图书的在线搜索事宜同出版商展开谈判。在不清楚亚马逊计划详细内容的情况下,谷歌邀请出版商把他们所有的书籍——无论是数字形式的或是实物形式的——都列入其索引。如果出版商对此项举动感觉不太放心,他可以选择只放几本书;如果没有准备好全文发送,那么简短摘录,或者图书介绍,甚至是作者的传记都是可以的。谷歌图书搜索结果页上设置一个“购买此书”的链接,将其链接到亚马逊书店(Amazon)、巴诺书店(Barnes & Noble)和百万书店(Books…A…Million)这样的在线图书零售商的网页上。即使用户通过这个链接在网上书店进行了购买,谷歌也只提供免费的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亚马逊书店显然不会让谷歌轻而易举地打好这副如意算盘。他们安抚那些对谷歌的提议跃跃欲试的出版商们——如果在亚马逊书店的服务器上出现大量的数字拷贝会导致盗版的风险###提高。他们坚持认为,如果用户可以随意浏览诸如菜谱、旅游指南以及参考书之类书籍的话,而且这类书籍多半也不会涉及到数字化的问题,图书销售量的减少是显而易见的。随后在2003年10月,亚马逊书店公开推出了它的新服务。它夸耀说,已招募了190名出版商加盟它的在线书店,其中包括西蒙和舒斯特集团(Simon&Schuster)和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并提供多达12万册书的全文检索,这个数目大致相当于一个大型书店的规模。
在亚马逊书店实施“搜索图书内容”项目一年后,谷歌终于公开推出了进军图书检索的奇兵——谷歌出版(Google Print)。即使有更多的时间,谷歌也无法像亚马逊那样赢得出版商的广泛支持与参与。兰登书屋就是一个立场坚定的典型。对出版社来说,亚马逊是一张熟悉的面孔,在图书销售方面很有实力;而对谷歌的印象则是除了会在网络上卖卖广告之外,没什么真本事。在加盟谷歌之前曾经在兰登书屋做过高级副总裁的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同其他一些有出版经验的人一道,被谷歌聘请至其麾下,以帮助谷歌拓展出版业务。史密斯后来曾用“同出版商喋喋不休地交谈”来形容那时的情景。
谷歌在与出版商不断协商以获得新出版图书的数字化拷贝的同时,也在与以研究###为主导的图书馆进行对话,游说他们同意将馆内的部分藏书数字化,同意将出版商正在印刷装订的图书和绝版作品数字化,最终实现将出版过的每本书都拷贝下来的目的。谷歌的这一目标虽然值得称道,但是它的雄心勃勃使整个企业变得缺乏耐心,最终导致了重大的失误。谷歌没有能够将出版商项目与图书馆项目在具体运作上保持各自独立,没有能够与出版商进行耐心的周旋。相反地,它贸然决定单纯依靠图书馆藏书来推进项目,放弃对出版商的游说,不再试图说服他们同意提供图书的复制权。“登月”计划的时间表不可能去迁就经年累月的协商谈判。谷歌原本希望能用10年的时间完成历史###的“月球登陆”——谷歌图书检索(Google Book Search)计划,虽然这个想法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似乎遥远得令人无法接受。丹尼尔·克兰西(Daniel Clancy)后来曾说,谷歌的10年完全是当作IBM这样的公司50年的时间来用的。“当时的想法就是,如果这项计划需要10年才能完成,那么不是所有人都会愿意留在谷歌的。” txt小说上传分享
“登月”计划(7)
谷歌变得越来越急躁。2004年12月,随着谷歌同一系列名校和图书馆签订了扫描其馆藏图书协议的消息传出,谷歌出版(Google Print)急剧地发展扩大。这批签约的单位包括哈佛大学(Harward)图书馆、斯坦福大学(Stanford)图书馆、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图书馆、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伯德雷恩图书馆以及纽约公共图书馆(New York Public Library)。尽管谷歌在协议中没有明确说明,事实上大多数参与的图书馆并不像谷歌的律师那样对签约后的前景表现得十分有信心。他们很清楚,将全部书籍数字化仍旧会牵涉到版权问题,在未经版权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版权限制期内的图书会受到版权法的保护。结果就是:伯德雷恩图书馆同意提供1900年以前出版的作品;纽约公共图书馆则只提供那些不在版权限制期内的破损书籍;哈佛大学把扫描图书的数量限定在了4000册;斯坦福大学声称会让谷歌将“几十万,也许数以百万计的图书”数字化,但它显然回避了那些在版权限制期内的作品是否也包括在内的问题。只有密歇根大学图书馆宣布谷歌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扫描其图书馆内的所有藏书。密歇根大学图书馆的700万册藏书使谷歌在实现“登月”计划过程中有了暂时的安全区域。
作者和出版社都极力反对谷歌违反版权原则推出谷歌出版(Google Print)的行为,认为在版权限制期内的作品,只有得到出版社的批准才能够编入作品索引。谷歌为回应这种批评作出的声明使得谷歌出版(Google Print)陷入了更加不利的境地:2005年8月,谷歌不得不宣布暂停对尚在版权限制期内的书籍的扫描。直到11月,出版商提交了一份清单,声称上面所列的书籍都处在版权保护期内,他们不希望谷歌对这些图书进行拷贝。谷歌紧接着宣布,即将重新开始扫描那些并未明确版权最后期限的图书。
用枪抵着作者和出版商们的太阳穴并不是个能让他们冷静下来的好办法。西蒙和舒斯特出版集团(Simon&Schuster)的CEO杰克·罗曼诺斯(Jack Romanos)曾说:“谷歌身上散发着强烈的嚣张气焰。有时候,他们冒充理想主义者,大谈特谈他们在扩大世界的知识方面是怎样地孤军奋战;可是转过身来,他们又会告诉你,你所做的这一切根本行不通。”罗曼诺斯的公司以及其他的一些公司都曾经试图同谷歌进行谈判,希望能够通过分享利润的方式在图书索引项目上同谷歌进行合作,但是谷歌对他们的提议不予理睬。罗曼诺斯说,“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
由于同谷歌的对话无法取得进展,2005年9月,美国作家协会(the Authors Guild)以谷歌公司的谷歌图书馆计划(Google Print Library)存在“大规模的版权侵权”为由首次提交诉讼。诉讼中特别提到了密歇根大学将尚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作品都提供给谷歌进行扫描一事。同年10月,一些出版社联合提起了第二次诉讼,如麦格劳…希尔(McGraw…Hill)、培生教育(Pearson Education)、企鹅(Penguin)、西蒙和舒斯特(Simon&Schuster),以及约翰·威立(John Wiley&Sons)。原告强烈反对将处在版权保护期内的书籍整本进行拷贝,认为此种行为在没有获得版权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损害了版权持有人的著作权利益。
“登月”计划(8)
提起诉讼的出版商们在起诉书中指出,谷歌的出版商计划和图书馆计划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两者唯一的不同就是,前者是谷歌在寻求版权持有人的许可之前就已经将其付诸实施;后者呢,至少还是在取得了密歇根大学对持有的版权书籍的许可后才开始对图书进行复制的。谷歌在这两个计划实施方法上的自相矛盾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谷歌完全有能力在《版权法》的要求范围内完成它制定的计划,但是为了省去麻烦而选择了不去那样做。耐人寻味的是,每个参与诉讼的原告都是谷歌出版计划中的合作伙伴,而且这些出版社都愿意同谷歌继续该项计划的合作。
这些出版社在诉状中辩称,一直以来,他们的业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依靠辅助###收入获得的。所谓的辅助###收入就是通过允许他人出版作品摘录来获取许可费。他们同时指出,谷歌作为一家商业实体,为了“增加其网站上的用户流量,以达到从他的广告客户那里收取更高的费用”的目的,作为一家商业实体的谷歌竟然打算在网页上将扫描过的图书的摘录展示出来。这无疑是在抢出版社的饭碗。美国出版商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主席帕特里西娅·S。施罗德(Patricia S。 Schroeder)告诉《纽约》记者说,Google是一个伟大的搜索引擎,她本人非常喜欢。“但是必须要有人为这种搜索买单,”她接着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