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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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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蓓加的母亲不知在哪里受过一些教育,因此女儿说的法文不但准确,而且是巴黎口音,当时的人认为这是难得的才具。平克顿小姐向来顺着时下的风气行事,便雇用了她。她母亲早死,父亲觉得自己的酒癫症已经是第三次复发,不见得有救,写了一封又豪放又动人的遗书向平克顿小姐托孤。他死后两个地保在他尸首前面吵了一架,才算给他下了葬。①利蓓加到契息克的时候只有十七岁,在学校里半教半读。在前面已经说过,她的责任就是对学生们说法文,而她的权利呢,除了免缴一切费用之外,一年还有几个基尼收入,并且能够从学校里教书的先生那里学到一鳞半爪的知识。
  
  ①他的债主不止一个,所以两个地保代表两处的债权人来没收他的财产。
  她身量瘦小,脸色苍白,头发是淡黄色的。她惯常低眉垂目,抬起眼来看人的时候,眼睛显得很特别,不但大,而且动人。契息克的弗拉活丢牧师手下有一个副牧师,名叫克里斯泼,刚从牛津大学毕业,竟因此爱上了她。夏泼小姐的眼风穿过契息克教堂,从学校的包座直射到牧师的讲台上,一下子就把克里斯泼牧师结果了。这昏了头的小伙子曾经由他妈妈介绍给平克顿小姐,偶然也到她学校里去喝喝茶。他托那个独眼的卖苹果女人给他传递情书,被人发现,信里面的话简直等于向夏泼小姐求婚。克里斯泼太太得到消息,连忙从勃克里登赶来,立刻把她的宝贝儿子带走。平克顿小姐想到自己的鸽笼里藏了一只老魔,不由得心慌意乱,若不是有约在先,真想把她赶走。那女孩子竭力辩白,说她只在平克顿小姐监视之下和克里泼斯先生在茶会上见过两面,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她虽然这么说,平克顿小姐仍旧将信将疑。
  利蓓加·夏泼在学校里许多又高又大、跳跳蹦蹦的同学旁边,好像还没有长大成人。其实贫穷的生活已经使她养成阴沉沉的脾气,比同年的孩子懂事得多。她常常和逼债的人打交道,想法子打发他们回去。她有本领甜言蜜语的哄得那些做买卖的回心转意,再让她赊一顿饭吃。她爸爸见她机灵,十分得意,时常让她和自己一起坐着听他那些粗野的朋友聊天,可惜他们说的多半是姑娘们不该听的野话。她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孩子,从八岁起就是成年妇人了。唉!平克顿小姐为什么让这么凶恶的鸟儿住在她的笼子里呢?
  事情是这样的,每逢利蓓加的父亲带她到契息克去,她就装出天真烂漫的样子。她这出戏串得非常成功,老太太真心以为她是天下最驯良的小女孩儿。利蓓加给安排到平克顿女学校去的前一年,刚好十六岁,平克顿小姐正色送给她一个洋娃娃,还对她说了一篇正经话儿,——我得解释一句,这个洋娃娃原来是斯温德尔小姐的,她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的抱着它玩,就给充了公。到晚上宴会完毕(那天开演讲会,所有的先生都有请帖),父女两个一路打着哈哈走回家去。利蓓加擅于摹仿别人的谈吐举止,经过她一番讽刺形容,洋娃娃便成了平克顿小姐的化身,她自己看见了准会气死。蓓基常常和它谈天;这场表演,在纽门街、杰勒街和艺术家汇集的圈子里,没有人不爱看。年轻的画家们有时来找这位懒惰、潦倒、聪明、乐天的前辈,一块儿喝搀水的杜松子酒,每回总要问利蓓加平克顿小姐在家不在家。可怜的平克顿小姐!她真像劳伦斯①先生和威斯特②院长一样有名呢!有一回利蓓加得到莫大的宠幸,在契息克住过几天,回家的时候就把吉米玛也带来了。新的娃娃就叫吉米小姐。这忠厚的好人儿给她的糕饼和糖浆够三个孩子吃的,临走还送给她七先令。可是这女孩儿对吉米玛的感激压不住她喜欢嘲弄别人的本性。吉米小姐没有得到她的怜悯,和姐姐一样做了牺牲。
  
  ①劳伦斯(Thomas Lawrence,1769—1830),英国肖像画家。
  ②威斯特(Benjamin West,1738—1820),美国肖像画家,在1792年继有名的乔希亚·雷诺(Joshua Reynolds)为皇家艺术学院的院长。
  她遭难之后,被带到林荫道去,算是有了家。学校里谨严的校规把她闷得半死。在这儿,祈祷、吃饭、上课、散步,都有一定的时候,不能错了规矩,这日子叫她怎么过得惯?她留恋从前在苏霍画室里自由自在的穷日子,说不尽的愁闷。所有的人——连她自己在内——都以为她想念父亲,所以那么悲伤。她住在阁楼上一间小屋里,女佣人们常常听见她晚上一面哭一面走来走去。其实她哭泣的原因不是悲哀,倒是气恨。她本来没有多少虚情假意,如今和别人不合群,所以只能想法子掩饰。她从小不和女人来往。她的父亲虽然是个无赖,却有才华。利蓓加觉得他的谈吐比起现在女人堆里听到的说长道短,不知有趣多少。女校长最爱空架子和虚面子;她妹妹脾气好得痴呆混沌;年纪大些的学生喜欢说些无聊的闲话,讲讲人家的阴私;女教师们又全是一丝不苟的老古板。这一切都同样叫她气闷。她的主要责任是管小学生。按理说,听着小孩儿咭咭呱呱,倒也可以消愁解闷。无奈她天生缺少母性,和孩子们混了两年,临走没有一个人舍不得她。只有对于温柔好心的爱米丽亚·赛特笠,她还有点儿好感。不喜欢爱米丽亚的人究竟是不多的。
  利蓓加看见她周围的小姐们那么福气,享受种种权利,说不出的眼红。她批评一个学生说:“那女孩子好骄傲!不过因为她祖父是伯爵罢了!”“瞧她们对那半黑种势利讨好的样儿!还不是为着她有成千累万的财产吗?就算她有钱,我总比她聪明可爱一千倍。伯爵的孙女儿出身虽好,也不见得比我有教养。可是这儿一个人都不睬我。我跟着爸爸的时候,那些男的只要能够一黄昏陪着我,情愿丢了最热闹的宴会和跳舞会都不去呢!”她打定主意要把自己从牢笼里解放出来,便着手行动,开始为自己的前途通盘计算起来。
  她利用学校给她的便利发奋求学。音乐语文两科她本来精通,因此很快的得到了当时上流小姐必须具备的知识。她不断的练琴;有一天,别的学生都出去了,单留她一个人在学校里。有人听见她弹琴,那技巧非常高明。智慧女神因此得了个聪明的主意。她叫夏泼小姐教低班学生弹琴,借此可以省掉一个音乐教员。
  女孩子一口拒绝。这是她第一次反抗,把威风凛凛的女校长吓了一跳。利蓓加不客气的回答道:“我的责任是给小孩儿说法文,不是教她们音乐给你省钱的。给我钱,我就教。”
  智慧女神只能让步,当然从那天起就嫌了她。她说:“三十五年来,从来没有人敢在我自己的学校里违抗我的命令,”(她这话说得并不过分)——“我这真是在胸口养了一条毒蛇。”
  夏泼小姐答道:“毒蛇!真是胡说八道!”老太太大出意外,几乎晕过去。夏泼小姐接下去说道:“我有用,你才收留我。咱们两个之间谈不到感恩不感恩的话。我恨这地方,我愿意走。我在这儿,只做我份内的事,其余什么都不干。”
  老太太问她明白不明白对她说话的不是别人,是平克顿小姐。这话毫无效力,利蓓加冲着她的脸笑起来。她笑得又恶毒又尖酸,女校长听了差点儿抽筋。女孩子说道:“给我点儿钱,打发我走吧。要不,在贵族人家给我找个位置当家庭教师也行,这两条路随你挑。只要你肯出力,这点儿事一定办得到。”从此以后她们每拌一次嘴,她就回到老题目,说道:
  “给我找个事情。反正咱们你恨我我嫌你。我愿意走。”
  贤明的平克顿小姐的鼻子是罗马式的;她头上缠着包头布,身材又高又大,很像个大兵。大家把她当公主娘娘似的奉承,没人敢违拗她。可是她远不如那小学徒意志坚强,精力充沛,每次交锋的时候不但打她不赢,而且吓她不倒。有一回她在大庭广众之前责备利蓓加,不料利蓓加也有对付的法子。前面已经说过,她用法文回答,从此拆了那老婆子的台。平克顿小姐觉得利蓓加是叛逆,是混蛋,是毒蛇,是捣乱份子;她要在学校里保持权威,非把利蓓加清除出去不可。那时候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需要家庭教师,她竟然举荐了夏泼小姐。虽说是毒蛇,又是捣蛋鬼,也顾不得了。她说:“夏泼小姐多才多艺,造诣是极高的。虽然她对我本人礼貌稍有欠缺,不过她的品行在其他方面无可指摘。若论智力才能,她确能为本校的教育制度增光。”
  这么一写,女校长在良心上也没什么过不去了。她们两个人中间的契约从此取消,小徒弟便恢复了自由。这里三言两语描写完毕的斗争,拖延了好几个月呢。赛特笠小姐今年十七岁,准备停学回家。她和夏泼小姐感情很好(智慧女神曾经说过:“这是爱米丽亚唯一使校长失望的一点”),邀请夏泼小姐先到她家里去住一星期,然后再出去当教师。
  两个姑娘从此开始做人。爱米丽亚觉得这世界五光十色,又新鲜,又有趣,又美丽。利蓓加呢,却是有过些经验的了。老实告诉你吧,根据卖苹果的露出来的口风,好像她和克里斯泼中间还有好些外面不知道的纠葛。那老婆子说第一封信不是克里斯泼写的,他的那封不过是回信。听见这话的人,又把这口供传给别人听。可是这件事的底细谁也不知道。这样说吧:就算利蓓加不是开始做人,至少她是重新做人。
  她们一程程行到开恩新恩关卡的时候,爱米丽亚虽然没有忘记老朋友,已经擦干了眼泪。一个守卫军官看见她,说道:“喝!好个女孩子!”她听了这话非常高兴,绯红了脸。马车到达勒塞尔广场之前,她说了不少话,谈到进宫觐见的情形和年轻姑娘觐见时的服装,譬如说,裙子里是不是得撑个箍,头上要不要戴洒过粉的假头发。她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进宫,不过市长开的跳舞会她是一定会有请帖的。到了自己门口,她扶着三菩下了马车,跳跳蹦蹦的往里面跑。她的样子多快活,相貌多漂亮!偌大一个伦敦城里多少个小姑娘,谁也比不过她。在这一点上,三菩和车夫的意见完全一样。她的爹妈,还有家里所有的佣人,心里也这么想。佣人们站在厅上,笑眯眯的躬着身子行礼,欢迎小姐回家。
  不用说,她带着利蓓加参观家里每一间屋子,又打开抽屉把一样样东西翻出来给她瞧。她的书、钢琴、衣服、项链、别针、花边,还有各种小玩意儿,没有漏掉一样。她拿出一只璁玉戒指,一只水晶戒指,一件短条子花纹的漂亮纱衣服,逼着利蓓加收下来。她说这件衣服她穿不下了,利蓓加穿上一定合适。她私下决定求她妈妈允许,再送她一条白色细羊毛披肩。她哥哥乔瑟夫·赛特笠不是刚从印度给她带了两条回来吗?正好留一条给利蓓加。
  利蓓加看了乔瑟夫·赛特笠给妹妹买来的两块华丽的细羊毛披肩,说道:“有个哥哥真好啊!”这话说的入情入理。她自己爹娘早死,又没有亲友,真是孤苦伶仃。软心肠的爱米丽亚听了这话立刻觉得她可怜。
  爱米丽亚说道:“你并不孤苦伶仃。利蓓加,我永远做你的朋友,把你当作自己的姊妹。真的!”
  “唉,像你这样父母双全才好呢!他们又慈爱,又有钱,又疼你,你要什么就有什么。他们对你那份儿知疼着热就比什么都宝贵。可怜我爸爸一样东西也买不起,我统共只有两件衣服。而且你又有哥哥,亲爱的哥哥!你一定非常爱他。”
  爱米丽亚听了笑起来。
  “怎么?你不爱他?你不是说你爱所有的人吗?”
  “我当然爱他——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乔瑟夫好像并不在乎我爱他不爱他。他离开家里十年,回家的时候伸出两个手指头,算跟我拉手。他人也好,心也好,可是从来不睬我。我想他爱他的烟斗比——”爱米丽亚说到这里顿了一顿,觉得不该说自己哥哥的坏话。她加了一句道:“我小的时候他很疼我。他离家的时候我才五岁。”
  利蓓加说:“他很有钱吧?听说在印度做大事的人都是财主。”
  “我想他收入不少。”
  “你的嫂子大概很漂亮,为人一定也好,是不是?”
  爱米丽亚又笑起来,说道:“唷,乔瑟夫还没结婚呢。”
  这件事她大概早已跟利蓓加说过,可是这位小姐记不起来,赌神罚誓的说她一向以为爱米丽亚有好几个侄儿侄女,现在听得说赛特笠先生还没有结婚,心里老大失望。她说她最爱小孩儿。
  爱米丽亚发现自己的朋友忽然变了个热心肠儿,有些奇怪,便道:“我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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