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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玩得愉快!”
自从那次在咖啡吧,我替张倩挡了那颗子弹之后,我们的感情就迅速升温了。我和她发生关系是在三天前。斯蒂文森给我做好换脸手术的那天。
在花园里。
斯蒂文森揭开了蒙在我脸上的医用纱布。“这真是一个杰作,不是么。”
“可这张脸不是我的。”我还记得在盖伊医院被“遗失”的、那张本属于我的脸。
“嘿,伙计。不要那么死盯着过去不放。”斯蒂文森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你可知道,你现在的这张脸,得来有多么的不易。太吻合了,排斥反应几乎是零。”
“恩,不管怎么说,我得感谢你。你不收任何费用就替我做了这个手术。”
“这可是我有生以来最自豪的一件事情。更何况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斯蒂文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啊,对了,还有你的女朋友。这几天,她可没少为你担心啊。”
“女朋友,你是说张倩,她……”我想说张倩不是我女朋友,尽管我对她很心动。但斯蒂文森打断了我的话。“我的朋友,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的年龄比你长几岁,按中国话来说,走的路、吃的盐要比你多。你就听我一个建议,不多就五个字,珍惜眼前人。她在湖边等你,而我呢,喝咖啡的时间到了。”
张倩立在湖边,凝视着我。掠过海椰子树叶的湖风暖暖地吹拂着我们。我拉近她,用双手捧起她的脸。我想告诉她我有多欣赏她所做的一切,她带着我马不停蹄地从圣路易医院赶到维莱特庄园,在我受伤,做手术的几天里衣不解带地照顾我,不管我是清醒还是昏迷状态,我都能感觉到她在我的身边,她就像一个亲人无微不止地照顾着我。我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我弯下腰给了她一个深情地吻。她的嘴唇温润,我担心她会拒绝,我的吻里含有探询,可她却比我深入,比我更情不自禁,我快透不过气来了。我的手也不老实,在她胸间游移。“那么,现在做什么呢?”
“现在,”张倩脸红着说,“我们上楼吧,在这儿不太好。”
我轻轻牵起她的手,把她又拉近了一些,能感觉到她的心怦怦地跳着。她娇小的身躯和我紧紧地贴在一起。她抬头看着我,目光里柔情万种。
我们迫不及待地往楼上走去。在楼道里,我闻到张倩头发上的清香,它是那样的清晰,充满了四周的空气,沁入我的心脾。同时一股无法阻挡的热流漫卷我全身上下,似乎身上所有的器官在那漫卷下,从沉睡中苏醒。在离门口还有几步之遥时,我疯狂地亲吻起她的脸颊,睫毛和嘴唇,一下接一下,密集又热烈。她起先被动地接受着,随后,她在呻吟声中,身体作出了强烈反应,她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四片嘴唇向磁铁一般吻在一起。
我们几乎是撞进门去,双双扑倒在卧室的一张床上,仍然如雨点般狂热亲吻对方的嘴唇,眼睛,耳朵和脖子。我们飞快地脱光衣服,目光贪婪地打量着对方的裸体,我们相互抚摸着。做爱的过程就像一首诗,我可以感觉到诗中天籁般美妙的内容。我握住她温润而精致的乳房,两度进入她的身体,感受她的一切,她发出一阵阵柔软、欢快的呻吟。楼下的斯蒂文森在放着波萨诺瓦,一种由爵士乐和桑巴舞曲混合而成的音乐。据他说这种音乐有很好的调情作用,这家伙真是什么都懂。日光从窗户中照射了进来,我们的身体不像是各自原来的身体,倒像是从哪里重新生长为一体似的。阳光落在她的眼睛里,她的眼睛将那些奇异的光线,分解成各种绚丽的光彩,我注视着这些光彩,直到自己的眼睛被绚丽的光彩所刺痛。我闭上眼睛,感觉到她的身体在下面强烈地颤动,她的指甲深嵌入我的肉里,那是她刻在我身上的爱的印迹。在她那一声接一声的呻吟中,我仿佛看见自己正化身为一只展翅的雄鹰,迎着清新的晨风,飞过一片辽阔无垠的大草原,直冲云霄,化作虚无。
这几天,我们一天中有三个时段用来做爱。清晨的8点到9点、午后的14点至15点,傍晚的21点到入睡。戴克女士和斯蒂文森都知道这些,他们很体谅的错开这些时刻来招呼我们。17日的上午,是我们做得最疯狂的一次。卧室里除了床还原地未动外,其他能动的物件都挪了位置。以至于戴克女士来查看房间时,以为是遭遇了强盗洗劫。但她更关心的还是我的头部,在那天的晚宴上她问:“吊灯都摔成那样,你的头没事吧?”
完事后,我们靠着枕头坐了起来,累得都没力气动了。累不是来自彼此的身体,而是来自以前的种种压力和紧张。我有些心绪不宁,张倩的头斜倚在我的肩头,她的心绪一样不平静。我和她换了一种姿势,在她揽我入怀前,我吻了一下她的乳房。我贴着她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声,脆弱、温柔,却又带有一种执着。疲惫和倦意伴着温暖、舒适地感觉悄然将我袭倒。迷迷糊糊中,她用手指轻拂过我的眼睛,嘴唇在我的唇上轻轻点了一下。“睡吧,”她柔声地道,“我的乖小孩。” 。 想看书来
第十三章 步入迷局
巴黎的雨就像是下在心里一样,把我给惊醒了。卧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只剩我一个人的卧室显得格外空旷。张倩不在卧室里。
她的衣服、她的行李都不在,窗外也看不到她的那辆莲花Elise。就好像她从没有来过这里。难道说我是在做梦吗。我一个人从盖伊医院去了华盛顿街,从华盛顿街去了圣路易医院,又从圣路易医院,住到这个庄园里。不,我当然不是一个人来到这里的。且不说我胸口还未痊愈的枪伤,就凭我的感觉。我能感觉到她在这个房间里所留下的心情。她留下了快乐,也留下了悲伤。枕头上有她的头发,还有她的泪痕。在我睡去的时候,她去了哪里了呢。我穿起衣服站在窗前思考。风把雨丝捎进窗口,可捎去了我对她的思念……
我走出卧室,下楼时碰到了斯蒂文森。他告诉我,张倩是上午10时离开的。让他感到惊奇的是她离开时的穿着。“嘿,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衣服。实在是眼花得不行。我对中国服饰还是有所研究的。她穿的是一件孔雀蓝的旗袍,外面披了件白色的披肩,美得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生如夏花!”我脱口而出。是的,她穿的应该就是这件旗袍。“这件旗袍的面料为全真丝,面料上的花朵都是用一种叫做‘兰花俏’的工艺处理上去的,感觉上就像水墨画。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名字,‘生如夏花’。泰戈尔《飞鸟集》里是这样写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正是因为夏花具有绚丽繁荣的生命,它们在阳光最饱满的季节绽放,如奔驰、跳跃、飞翔着的生命的精灵,以此来诠释生命的辉煌灿烂。当组织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的女联络员,就会不顾生命危险,穿着这件衣服,走街串巷,来提醒我们的同志。”我的脑海里闪过这样一番话。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些?我又想起从盖伊医院出来后,我在车上对她身上“装备”所做的解释。还有我衬衣袖口里的铁丝,裤子上装备的两根“蜘蛛绳”,其中一根已用在了盖伊医院。这一切和我的身份有什么关系呢?她的身份又是什么呢?我拨打她的手机。她的手机一直关机。
傍晚,雨停了,可张倩还是没回来。在饭桌上,我遇见了戴克女士。戴克女士除了对我房间的杂乱表示不满外,还关切地问了一下我的头。接着,她郑重其事地递给我一包东西。“下午在凯旋门,碰到你的女友,她让我把这个转交给你。”
凯旋门?她在那里。我要去找她,我一定要见到她。“你们谁有车,借我一下,我要去找她。”我别的什么都不想,别的什么都不在乎。只要能见到她。在我心里,现在没有什么比她更重要了。我涌起一种孤独的感觉。
“她现在肯定不在那里了,我看她像是要离开巴黎的样子。劝你不要去找她。她说了,你看了她留下来的东西,你会明白的。”
我来到卧室,打开了张倩留给我的那包东西。被纸包得很好的盒子。撕去包装纸,打开盒盖,映入眼帘的是一封信,一张CD。还有一串项链,就是在我们初会时,她戴的那串。
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读起信来。
“我非常爱你。这是我最想告诉你的。也许你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突然离开。看着你在我身边沉睡的时候,我感到了安慰和幸福。也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非常难过,我想我最好还是离开,把你一个人留在那个安静的庄园里,希望你就在那里,不理世事的生活下去。
如果你爱我的话,此刻应该也能体会到我曾经体会到的痛苦,体会到我那时的孤独。如果,我像你未婚妻一样长眠的话,你会一直爱我,一直怀念我吗?
我们其实早就见过面的。还记得这串项链吗,那天你在车上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但能感觉到它的不寻常’。哦,可怜人,你真的记不起来了。这可是你给你未婚妻的定情信物啊,你可以忘记任何事情,这个你可不该忘。还记得你把项链挂到她脖子上时,站在她身旁的那女孩吗。那就是我。唉,你肯定更没印象了。但我要告诉你的是,我是她妹妹,按道理,我该叫你声姐夫,可我不想这样叫你。
我写到这儿,有一种害怕。真的,我担心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好后悔上次在车上和你谈‘紫霞’和‘至尊宝’,唉,说了你也不懂。
我看到做那事时留在你身上的指甲印。难为情死了,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那天,你把项链挂上我姐姐的脖子上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可我又恨你。恨你虽然爱我姐姐,却又不相信她。她自从认识你以后,就一直想摆脱他们的控制,但你却不信任她。你用项链做诱饵,想看她是不是会把它交给他们。可她并没有。这项链我替她还给你,我恨你,但我不怪你。
还记得咖啡吧里,那男人交给我的东西吗,这东西我本该带回英国,可我把它留给你了,是一张CD,希望它能对你有用。我觉得奇怪的是,尽管你忘记了很多事情,可你对你们的装备还是那么的熟悉。可能这就是你身上肩负着的使命吧。你现在只是沉睡在梦里,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从梦里醒来的。到那时,你可千万别把我给忘了啊。
我不在你身边,你可要更好地照顾自己啊。再见了,我的爱人!”
我从盒里拿起那串项链,项链上似乎还留有“她”的余温。“她”是谁?是信里提到的,我的未婚妻吗?我摸了摸坠子,上面似乎刻着字,放到灯光下一看,是两个小字“丹柯”,字迹已有点磨损。好熟悉的名字。是未婚妻的名字?是我刻在上面的?可我为什么一点记忆都没。信上所说的,有些都是我不知道的。我到底是谁?在这之前究竟发生了多少事?如果真是梦,何时才能从梦中醒来呢?我的脑中充满了太多的疑问,充满了太多的为什么。梦!我好象有了线索。对了,就是它,梦!我在昏睡时所看见的、那像小说的四段梦,突然就在这时清晰地从脑海里跳了出来。我赶紧拿起纸和笔,将它们记录了下来。
等我将这些都记录下来后,已是第二天上午的6时30分。没有平时的长途电话,戴克太太应该睡得很香。我伸了个懒腰,脖子有点酸。
斯蒂文森敲开了我的房门。他哈欠连天,眼睛里布满血丝。“你昨晚一夜没睡,我也是。我看着你房间的灯光,一直在考虑,考虑该不该告诉你一些事情。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情。”
斯蒂文森看到桌上我写的那一叠资料,笑道:“原来你一整晚都在写东西。恩,我猜猜,是情书吧。真厉害,我可没这种灵感。”
“你刚才说,你要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是的。”斯蒂文森关上门,小声道,“我觉得我必须告诉你,要不然我不配做你的朋友。”我被他感动了,尽管他还没有说什么。在我的感觉里,友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东西,是花千金也买不到的东西。
“是的。我这人没几个朋友。在你之前,就一个朋友,是个法国佬。我出过一次严重的医疗事故,是他帮了我,让我免去牢狱之灾。这法国佬应该也是你的朋友,是他牵的线,让我给你做的手术。但我现在要说的是,你是我45年来,最好的朋友。你是最理解我的人。我说什么,你都不会反对,你总是那么耐心地听着,而且不会在听了一半的时候睡着,更难得的是,我说些什么,你都能记得。”斯蒂文森将我的手攥得紧紧的,生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