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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向成功的绊脚石。有人说她抛弃男人就像扔面包一样,她把男人一个个利用完了之后就抛在脑后,这倒不是麦当娜毫无心肝,冷酷无情,而是她要继续迅速地往前冲刺,不得不这样做,她不能放慢速度,更不能停下来,照顾他人,不然她就会一块玩儿完。她必须始终寻找和她行进速度一致的人,只有这样,她才能最快地获得成功。
被麦当娜淘汰的经纪人芭博恩曾经说:“麦当娜是块海绵,她能把你吸干,一旦你无用了,她就把你一脚踢开,又去寻找新的猎物。”曾经为麦当娜录制唱片使她成名而后又被她甩掉的卡明斯说:“麦当娜伤透了我的心,被她一脚踢开,我感觉到非常愤怒,简直要垮掉了。”
麦当娜不仅在事业上我行我素,在个人生活上也是一意孤行。她精力旺盛,性欲过人,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知道谁能满足她,多少人能满足她。她兴奋起来,一晚上要有数位男人为她效力才能满足,而且她也爱女人,喜欢同性间做爱的新奇与刺激,也喜欢去寻找最强烈的刺激,无论这种刺激本身是多么骇人听闻,多么大逆不道。
麦当娜不仅私下与无数男人寻欢作乐,喜欢到拉丁人居住区找些英俊的小伙儿来满足她的欲望,她还喜欢光顾性俱乐部,她最喜欢的性俱乐部是“第九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有一古怪的特征,即男性会员入会须证明其生殖器够一定的长度,麦当娜曾到这个俱乐部来参加一种所谓的“特别聚会”。她带着三个赤裸着上身的拉丁小伙子来到俱乐部,据目击者鲍依德说:“麦当娜让那三个她称为‘男孩玩具’的小伙子全脱了裤子,然后亲自为他们测量阳物的长度,并把测量的结果逐一记录在一个黑色的小本子上。”接着,“麦当娜找了一根皮筋拴住那个阳物最长的小伙子,当然不是拴在脖子上,把他弄到了卧室里……”麦当娜不无调侃地说,看看那东西在男人内裤里挺来挺去,你就可以想象到男人是多么伟大。她的一位朋友说:“这不是玩笑,她很看重阳物的长度。不到平均数的男人麦当娜根本不感兴趣。”
咒骂麦当娜的真不少,正像喜欢她的青年人、喜欢她的歌舞的人也不少一样,人们骂她是罪孽深重的魔女,可她丝毫也不在乎,依旧随心所欲。或许这就是美国式的所谓自由。在她授意拍的片子《勇气还是真理》中,她专门强调指出她热爱美国这块土地的道理何在。
作家、艺术家喜欢顺应生命本性,满足自己的自然欲望,他们喜欢自然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更为真实,而不太喜欢所谓道德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有太多人工痕迹,太多自我强迫和压抑,太不真实,对他们来说,顺应本性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说作家、艺术家无道德感他们并不接受,不错,他们不接纳芸芸众生的道德观点和伦理原则,但他们有自己的道德,这种道德服务于他们的生命活动,顺应他们的本性,满足他们内心的欲求,响应他们内心的呼唤,这就是他们唯一奉行的道德。
然而,他们的这种道德实际上只是他们的生命活动准则。他们的所谓道德与芸芸众生所奉守的社会道德大相径庭,在芸芸众生看来是不道德的生活到了他们那里往往就成了他们所谓的道德生活;芸芸众生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他们则认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一切自然发生的事件都是人类生命世界的本相之维的具体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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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道德之下,欲望之上(7)
在芸芸众生看来,婚姻是爱情的最佳归宿。然而,将婚姻视为爱情的最佳归宿的作家、艺术家并不能算太多。在他们看来,婚姻只是爱情的一种归宿,而且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归宿,婚姻既可以是一个人感情生活的家园,但也可能是令人窒息而又难以摆脱的囚牢,至于什么形式才是爱情归宿的最佳形式,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在不断地探索之中。
法国作家福楼拜、龚古尔兄弟和莫泊桑等对于婚姻丝毫没有兴趣。
乔治·桑认为,婚姻本身并不足以保证人们能够相爱,更不可能保证人永远相爱,没有爱情的婚姻还不如没有婚姻好。
西姆农反对用婚姻来把人们捆绑起来,他尤其不能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西姆农说:“我厌恶我认为是不人道的婚姻。这种极端残忍的事物是为了把人们牢牢地固定在一种轨道上而发明出来的伦理道德的一部分。”
伊莎朵拉·邓肯则更是对婚姻采取激烈的否定态度,像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一样,她根本就不赞成婚姻这种形式。在她看来,婚姻这种形式对于作家、艺术家尤为不适合,艺术家要结婚简直是愚蠢之极。
人不能保证爱情永恒不变,婚姻这种形式在人的爱情消逝之时就成为一种令人痛苦的束缚,要摆脱这种束缚,他们将付出惨重代价。不管作家、艺术家在婚姻上有多少种不同的看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爱情是维护人之间亲密关系的基础,形式本身并不重要。
乔治·桑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好比终身服苦役。”她认为,如果没有爱情,没有一种强烈的炽热感情,肉体的结合是犯罪和亵渎,哪怕是夫妻也没有两样,女人像男人一样有权利摆脱没有爱情的婚姻。她强调指出,错误和罪行不在于变换情人以找到自己真正爱的人,而在于委身于自己所不爱的人,即使他是自己的丈夫。正是在这种观点的作用下,当她与丈夫间的爱情消逝后,她毫无顾忌地追求男人,一个又一个。说到贞操,乔治·桑与其母亲的观点如出一辙:“那玩意儿一钱不值。”她甚至认为,通奸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行为,这种事没有什么了不起,只要双方真诚相爱。这就是她不断地追求男人,与于勒·桑多、梅里美、缪塞、帕洛热、迪迪埃、米歇尔、肖邦等私通而毫无羞耻之感的原因。
一位同时代的人评价乔治·桑说:
我在乔治·桑身边,看出她是位大作家,又是桀骜不驯的孩子,也是意志薄弱到不检点的女人,她的思想和感情善变,生活不合逻辑,一直被偶然的事情所左右,很少受理智的约束。
乔治·桑一生都为其激情所左右,一生都在疯狂地追求爱情,拼命地追求男人,而且她总是力图把自己因真正相爱而导致的通奸行为合理化。
如果说乔治·桑的行为业已触怒了芸芸众生,破坏了社会道德感,那么拜伦和西姆农的乱伦之恋恐怕更是令大众感到震惊。
乔治·戈登·拜伦是19世纪最著名的浪漫主义作家之一,他的影响遍及全世界,他的著名诗篇不仅影响了几代人,而且至今依然为人传诵。拜伦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一生征服过无数女人的心,也撕碎过无数女人的心,但引起人对他最大非议的不是他与女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不是他的风流和残酷,而是他与自己同父异母的姊姊奥古斯塔的乱伦之恋。
在所有与女人之间的交往中,拜伦发现他最爱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姊姊奥古斯塔。他深深地沉浸于这种爱情之中,不能自拔。奥古斯塔也炽烈地爱着他,他们深切的爱情结出一颗苦涩的果实:他们的女儿梅朵拉。浮勒莱爵士和传记作家梅因及毛洛斯都证实,梅朵拉是他们之间乱伦之恋的产物。
拜伦是最具反叛精神的作家之一,他反叛社会,反抗统治者,敢于与全世界的人为敌,但他仍不可避免地在道德上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敢公开他与奥古斯塔的关系,而只敢给奥古斯塔写“我不敢说,我不能追踪,我不能低声唤出你的名字”这样的诗。在谈到他们的女儿时,他也不免摆脱不了一种罪恶感,他在内心深处并未能将乱伦之爱合理化,他仍然认为乱伦是一种罪恶。但女儿毕竟是女儿:“她不是一只人猿,如果是,一定是我的错,无论如何我必定会改过自新。”
四 道德之下,欲望之上(8)
如果说拜伦对于乱伦之恋还有一种罪恶感,还不能像他抗拒社会和世人,像他追求和驱使崇拜他的女人那样心安理得,那么乔治·西姆农则与他大不一样,西姆农一贯有自己的独到生命见解和不为他人言语所动的生活方式,他认为乱伦之恋这种亲密关系与罪恶无关。西姆农很爱自己的女儿,自然按一般人的标准是爱过了头,甚至是太过头,西姆农像爱一个女人的血肉之躯那样去爱他的女儿,她既是他的女儿,也是他的女人。
他与女儿之间因强烈感情产生的亲密感使他感到由衷的喜悦,而他与女儿的异乎寻常的亲密关系又使他感到一种独特的生命的欢乐。这种恋情的亲密感是西姆农与其他任何女人的爱也不能取代,不能相比拟的。
父女之爱本身就有一种亲密的基础,西姆农与女儿的乱伦恋情是在父女亲情上又发展了的一种社会不容的男女之爱,这种感觉对他来说极为美妙,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把父女恋情与罪恶联在一起,他的女儿虽沉浸于这种无限亲密和美妙的恋情,但她又无法摆脱文化上的禁忌而自认犯了滔天大罪。她无法克服内心强烈的冲突和矛盾,无法承受罪孽感的重压,于25岁时自杀身亡。女儿的死使西姆农非常难过,他为失去女儿而痛心,但他并不认为他有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卢普·沃雷丝是好莱坞艳星,曾因扮演《高楚人》的主人公而一举成名,成为好莱坞娱乐圈里一位风光了16年的风云人物。她不仅在电影事业上颇有影响,更以银幕内外的各种艳闻韵事而远近知名。
卢普·沃雷丝是位生命力旺盛、感情充沛的女人。她性格狂放,敢作敢为,淫荡成性。为了增强性感,为了寻欢作乐方便,她常常不穿任何内衣,只在赤裸的胴体上披件衣服。在晚会上,她更是如此,因为这是表现性感的大好时机,所以她只在身上套上一件随便什么衣服,里面一丝不挂。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为了追求违禁刺激给她带来的享受,她常常仿佛很随意地将衣服撩到头顶上,裸露出她光溜溜的臀部。她从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她。
她的个人生活也同样引人注目。她纵欲无度,尤其嗜好肉体的欢乐,她的艳事总是充满激情而又疯狂,最后往往是以大吵大闹而结束。
马里奥·兰扎是被誉为金嗓子的美国歌唱家。他因演唱《伟大的卡鲁索》、《因为你属于我》、《新奥尔良的祝酒歌》而一举走红,成为红遍歌坛的新秀,陆续灌制了大量的唱片,其中《爱我所爱》、《今年的良宵》等最为著名,销路也极好,平均每张销售量达100万张以上。事业上的巨大成功给他带来了名誉、地位和财富,一切如意,应有尽有。
成功使他成为众星捧月式的人物,使他身价百倍,他身上的恶习也渐渐膨胀起来。他变得极端自我中心,喜怒无常,经常无端寻事,耍性子,发脾气,演出不负责任,随意乱来。演出效果好,他就兴奋地控制不住自己,到处寻求发泄,海吃海喝,暴饮暴食,酗酒,吸毒,玩女人,找刺激,尝试各种变态反常的娱乐。兰扎在好莱坞走红时间一共不到十年,他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对食物、酒精、毒品和女人的享乐上,从不节制,也不知道什么是节制。反复无常地沉溺于感官的享乐,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他本人最终也毁在这方面。
在作家、艺术家中间,由于使用的艺术手段不一样,不同类型的艺术家之间在生活方式上似乎也有差别。比起作家、艺术家来,表演艺术家在行为上往往更放纵,也更官能化,因为他们的艺术表现手段比用文字、造型来表达情感的作家、艺术家更直接地诉诸于感官,接受的感官刺激也更多,更容易频繁地激惹起感官上的兴奋感,更容易放纵自我,沉溺于感官的刺激和享乐。
爵士乐歌手和摇滚乐歌星的生活往往都是极端放纵的生活,他们的艺术表演对于他们自身就是一种强刺激,而当他们不在舞台上表演时,他们便要在生活中找寻有着同样刺激强度的感觉,他们不喜欢表演高潮体验过后出现的平淡,所以他们总是要找有强度的刺激来维持那种感觉。无论这种刺激是否道德,对于身体是否有损害。他们的生活往往极端反常,他们的生命始终处在一种高强度的刺激状态,生命之弓被拉到极限,甚至被拉断,因而他们往往寿命短暂而且遭遇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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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道德之下,欲望之上(9)
新奥尔良爵士乐大师之一巴第·鲍顿演奏技艺高超,有“小喇叭之王”的美称,但他一直生活放荡,长期与女人一起寻欢作乐,酗酒无度,后来精神失常。有次列队演奏时他完全失控,胡言乱语,用小号突然猛砸乐队同伴和观众,被送进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