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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现场的关员来说,眼泪是不能相信的。一位女关员在一女“水客”身上查获绑藏手机38 部,按照规定,把手机扣下,准备作进一步处理。女“水客”鼻子抽搐,泪水一串串从眼里涌了出来,凄惨地说,自己老家在农村,父母年迈多病,丈夫去世,她和刚出生的女儿相依为命,生计艰难,今天第一次带货,如果把货扣了,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女儿也得挨饿,求海关高抬贵手。女“水客”说着说着就瘫在了地上。在旁边检查完其他旅客的一位老关员走过来,看了一眼女“水客”,说:“多少天前就在这儿,不是第一次。”这位女关员后来才知道,“水客”看到新面孔,特别是女关员,往往采用这种“苦肉计”,把平时早已编造好的悲惨故事表演出来,试图博得关员的同情,让关员对其从轻处理。有一部分“水客”擅长编故事和演戏,每个关员都能遇到几个泪流满面的妇女,都能听到几段凄哀曲折的人生故事。
“水客”们不但善于讲悲情故事,更善于伪装,以达到走私目的。
以特制背心为身份标志交接私货。
为隐瞒身份,带货人在香港上货时穿上特制背心,境内收货人凭背心颜色收货。“水客”成员间互不相识,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以便逃避海关打击。
利用口岸清洁工运送私货入境。
走私团伙从香港携带货物到口岸后,将货物放在入境处厕所或清洁工休息室,然后离开。清洁女工或有关人员利用在口岸工作的便利,将私货偷带入境,转交给境内走私分子。
利用调包手法走私。
两人或多人配合,采取调包手法,将手提电脑换成手提电脑机壳,被海关查获后,四处打电话投诉,诬陷海关调包,扰乱海关正常监管工作。
假扮情侣。男女“水客”绑藏手机或其他物品后,扮作热恋中的情人,过关时搂搂抱抱,试图分散海关检查关员的视线。
派出人员监视海关工作。
“水客”团伙派出监视人员(俗称“天文台”),在海关现场附近徘徊,观察海关人力安排情况,根据现场关员的外貌特征,为他们取上“大鼻”、“白脸婆”等绰号,用电话通知香港“水客”成员在适当时机过关。
粘板里有“猫腻”。
将粘板中间掏空、挖槽,放上手机,上下用胶水粘合起来,一般人难以发现。
“水客”的走私工具也五花八门,水果纸箱、菜篮子、汽车发动机、工具箱、学生书包,甚至垃圾桶。在“中英街”,最有代表性的走私工具是自行车,一辆普通的自行车,可以藏匿手机、移动硬盘等小物件的地方就有七八处,如改装的车筐夹层、车座底、轮胎、自行车链盒、三脚架钢管等部位。
“水客”应付海关的伎俩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蛮横挑衅———这类“水客”故意不携带任何东西,在通道上走来走去,用语言和表情挑衅关员,一旦被检查,使用污言秽语对关员谩骂、叫嚣。
胡搅蛮缠———有些“水客”的走私行为一旦被关员查获,便胡乱__编造各种理由,纠缠关员,大声吵嚷,企图通过扰乱关员的正常工作和现场的秩序,迫使关员放行。
阿谀奉承———有些“水客”被关员查获后,马上显出一副阿谀谄媚的姿态,跟在关员身后,弯腰赔笑,嘴里说着不着边际的“好话”,极尽奉承之能事。
诬陷投诉———有些“水客”被关员识破后,倒打一耙,诬陷关员打人,恶意投诉,甚至报警,接着撒泼打滚,哭天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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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也疯狂
大多数情况下,口岸进出境秩序井然,大多数旅客也能配合海关检查,但却有少量旅客(即“水客”) 在海关检查时会发飙,扰乱通关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以下是2007 年9 月,罗湖口岸旅客发飙全记录:
3 日,一位40 多岁的香港女旅客,从罗湖口岸入境时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关员正准备对其进行检查时,她突然拔腿向大楼出口跑去,企图冲关。在大楼保安人员的协助下,值班关员在出口处将她截住。拦截过程中,保安员手臂被她抓伤、咬伤多处。经人身检查,在她腹部查获用特制腰封绑藏的旧手机64 个、小腿处查获用胶纸绑藏的旧手机配件18 个。据调查,这名女旅客有多次走私同类物品入境被海关查处的记录。
8 日21 时,一名50 多岁的香港男旅客经罗湖口岸入境,经检查,关员在其行李内查获手机10 部、手机底板25 块。关员怀疑他身上仍藏有走私物品,对其实施人身检查,但他抗拒海关执法,对关员破口大骂,并将一名关员的右脸抓出一条7 厘米长的血印。经值班科长批评教育,他承认错误,并向关员道歉。经人身检查,在其身上查获手机机芯72 块。14 日17 时,香港籍旅客黄某(女) 和叶某(男) 持回乡证从罗湖口岸入境,两人在通过边检入境卡口后,擅自强行打开海关工作人员通道,用手推车拉着货物快速通过,试图逃避海关监管,被当班关员及时发现,并对其进行截查,在两人拉载货物的小车内,发现仿真手枪28 支、仿真长枪10 支、监视仪2 台及摄像机组件1 部。
30 日14 时30 分,香港旅客林某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关员在其行李内查获手提电脑一台。查询“罗湖海关旅客通关管理系统”发现,林某有携带手提电脑入境登记未核销的记录,同时,还有违规携带液晶显示屏2 个和*光碟1 张入境被查获的记录。关员拟对其携带的手提电脑作退运处理,林某情绪激动,跳上海关检查台,开始大吵大闹,引来大批旅客围观,严重扰乱了现场秩序。关员上前劝他下来,他却推撞、拉扯劝说的关员,两名关员手背被抓伤,一名关员脚踝扭伤。他还多次打110 电话,歪曲事实,声称遭关员殴打。110 派出警察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海关关员属正常执法。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林某故意躺倒在地上,扰乱现场秩序。为避免旅客围观造成现场堵塞,关员将他强行带离检查现场。经过关员再三解释海关法规后,林某情绪有所平复,承认错误,并写了检讨书。
“冲关”是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采取逃逸或暴力方法,脱离海关监管区的行为,是“水客”被海关截查后,采取的一种典型行为。
由于海关现场监管空间不大,通道狭小,“水客”容易实现强行“冲关”,“冲关”后,海关往往缺乏有效手段进行处理。
“水客”被查获后,几乎都会极力讨好关员,以期关员高抬贵手。如果这一招不行,就来硬的,对关员进行围攻、谩骂,或者采取暗中报复、___________跟踪,甚至威胁关员亲属等卑劣手段,企图让关员畏惧和退缩。比如,“水客”会说,“你小孩在什么地方啊,让他小心点啊”,“你要小心啊,我知道你家住哪里”,“我没钱吃饭,你要替我想办法”……甚至有关员在家中打开窗户时,赫然发现自家楼下站着一名“水客”,仰着脸冲楼上冷笑。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现场关员受“水客”辱骂和威胁都在千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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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水客”一直在行动(1)
风险信息与情报工作是破获大要案、端掉走私团伙的关键,深圳海关在“旅客通关管理系统”的平台基础上,整合资源,丰富风险信息的搜集渠道,加强对现场查缉的提前预警。
与口岸联检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争取口岸派出所等单位支持,与香港海关建立互访制度,保持双方联络员24 小时联络,加强领导间的会晤、交流,根据不同时期的打私重点,开展联合行动。
将旅检渠道的打击重点确定为捣毁“水客”走私团伙,通过跟踪调查、风险分析,掌握“水客”团伙惯常交货点及走私时段,建立“水客”档案和小汽车“黑名单”,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把查获“水客”走私方式、“水客”团伙内部的基本情况、“水客”的照片、收货窝点等信息存储在网上,形成一张致力于打击“水客”走私团伙的法网。现场关员发现“水客”携带走私物品入境时,先放行,然后通知缉私分局派员出击,查出“水客”交货点,捣毁“水客”走私窝点。
以下是针对“中英街”“水客”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2004 年9 月1 日,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抽调数十名警力与沙头角海关一同开展“雷霆行动”。行动第一天,查获人身捆绑走私案件6 宗,抓获涉案“水客”6 人,查获硬盘8 块,液晶显示器6 台,数码摄像机6 部,胶卷102 盒,手机耳线120 条。
9 月5 日16 时,“雷霆行动”小组乘坐民用车,来到沙头角桥东街伏击待命。不多时,两辆形迹可疑的面包车从“中英街”驶出,缉私车辆立即跟了上去。两辆车在明斯克航母附近的路段兜圈子,走走停停。缉私警察判断车上“有料”,便在海景路进行拦截检查,一辆面包车司机弃车逃跑,另一辆面包车上的两男一女被扣留。经检查发现,车上有MD 光碟、电子手表、纽扣电池、摄像机、手机耳机、化妆品等货物。
9 月6 日17 时,行动小组在海涛路附近,发现一辆面包车可疑,遂跟踪至深盐路口,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车上载有无合法证明的进口月饼、饮料和咖啡等食品,当场扣留3 名涉案人员。18 时,在海景路发现一名骑脚踏车男子,带一可疑塑料袋,经检查发现,袋内装有无合法证明的进口化妆品一批。19 时,行动组在桥东街附近巡查,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跟踪至盘山公路沙头角入口处拦截检查,查获走私进口摄像机22 部,车上3 名涉案人员被当场扣留。据涉案嫌疑人交代,这批货物是从海涛路一店铺收货并被装车,准备邮递至上海销售牟利。行动组人员迅速对那家店铺进行搜查,查获无合法证明的进口数码摄像机、摄像机电池、胶卷、MP3、CD 机等货物一批。
9 月8 日18 时,行动组分别在沙头角桥东街和公园路开展查缉行动,在桥东街4 号102 房,端掉一个走私窝点,查获涉嫌走私洗发水125 套、进口相纸2 卷。在公园路附近一住宅内,端掉另一走私窝点,查获涉嫌走私的化妆品一批。
“雷霆行动”后不久,大鹏缉私分局接着又开展了“旋风1 号行动”,再次开展打击“中英街”“水客”走私活动,端掉走私窝点17个,抓获涉嫌走私人员12 人,留置审查2 人,扣留车辆1 辆,查获涉嫌走私赃款人民币3 万余元、港币2 万余元及私人存折、银行借记卡若干张、进口手机说明书和包装盒4 余吨,此外,还有化妆品、奶粉、工业用菲林、月饼、饮料、药物、手机充电器等货物。。 最好的txt下载网
打击“水客”一直在行动(2)
行动期间,沙头角海关与盐田区出租屋租赁所联系,调取“中英街”附近可疑出租屋的情况,合理排查,排查掌握20 多个走私窝点,查获电子产品、小电器、冷冻品、日用食品等货物一批。
各口岸海关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打击“水客”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效果。
2006 年9 月10 日上午,陈某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在其行李包内有摩托罗拉手机E77 手机24 部,三星牌P233 手机100 部,未向海关申报。经进一步检查,又从身上查获摩托罗拉V3i 手机20 部,三星牌BST4149BC 电池100 块。同日上午,刘某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其行李包内有三星牌全新带电池P858 手机100 部,身上捆绑摩托罗拉L7 全新带电池手机120 部,未向海关申报。林某持港澳居民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在其行李包内有摩托罗拉L7 全新带电池手机130 部,身上捆绑摩托罗拉全新带电池手机50 部及摩托罗拉V3i 全新带电池手机80 部,未向海关申报。
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查获3 宗“水客”涉嫌走私案件,查获走私手机700 多部,价值人民币118 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万元。
皇岗海关缉私分局接到现场报案后,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收集3 人共同犯罪的证据,初步认定3 人属共同走私犯罪,遂将3 名“水客”走私案件进行并案处理。经调查,2006 年9 月10 日6 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林某接到李某(男,香港人) 雇请其做“水客”的电话后,当即同意。陈、林二人随即来到香港上水火车站,与一名30 岁的男子接上头,在上水某大厦的一间房子里,往陈、林二人身上捆绑手机。同一时间,刘某经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