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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告诉高乃里于斯一些新的情况;他走近车门,趁军官一只脚踏上踏脚板,正在发命令的当儿,对高乃里于斯低声说:
“我见过有些犯人给送到他们自己的城里,在他们家门口正法,这样可以更好地警戒别人。这要看情况来决定了。”
高乃里于斯做了个感谢他的手势。
接着就对自己说:
“嗯!好极了,这一个年轻人只要有机会,从来不放过说句安慰人的话!好极了,朋友,我非常感谢你。别了。”
马车动了。
“啊!坏蛋!啊!强盗!”格里弗斯一边朝这个从他手掌下逃走了的被害者挥拳头,一边吼道,“他还没有把女儿还给我,就这样走了。”
“如果他们把我送到多德雷赫特,”高乃里于斯说,“我经过家门口的时候,就可以看看我那些可怜的花坛是不是都给槽踢完了。”
第30章 我们猜到等着高乃里于斯的是怎样的惩罚
我们开始猜到等着高乃里于斯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惩罚
马车走了一整天。它把多德雷赫特撇在左边,穿过鹿特丹,到了德耳夫特。到傍晚五点钟,至少走了将近九十公里。
高乃里于斯向既做他的看守又做他的旅伴的军官问了几个问题;不过,尽管他问得很慎重,还是得不到任何回答,因此心里很焦急。
高乃里于斯惋惜那个好心的卫兵不在身边,那个卫兵用不着请求,自己也会谈出来的。
换了那个卫兵,就一定会像头两次一样,主动地把他第三次的奇怪的遭遇,殷勤地向他叙述,并且做一番精确的解释。
他们在车子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高乃里于斯发觉已经过了来丁,左边是北海,右边是哈勒姆海①。
①哈勒姆海或名哈勒姆湖。荷兰古代的湖泊,在哈勒姆东南,一八四O年到一八四四年间抽干,化为良田,
三个钟头以后,他进了哈勒姆。
高乃里于斯一点也不知道哈勒姆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要让他蒙在鼓里,等以后随着事情的发展再让他逐渐明白。但是我们却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对待读者;因为读者有权利知道一切,甚至有权利比我们的故事的主人公先知道。
我们已经看到,萝莎和郁金香,就像一对姊妹,一对孤儿似的,被威廉·德·奥兰治亲王留在望·西斯当主席的家里。
萝莎和总督会面的那一天,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再得到总督的消息。
到了晚上,有一位军官来到望·西斯当家。他是亲王打发来请萝莎上市政厅去的。
在那儿,她给带到一间大会议厅里,她看见亲王正在写字。
他独自一个人,脚跟前有一条弗里斯大猎狗,狗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倒好像这头忠心耿耿的畜生也想试试做一件人人做不到的事一一猜出主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威廉继续写了一会儿;随后抬起头来,看见了萝莎站在门边。
“过来,小姐,”他说,没有放下笔。
萝莎朝桌子走近几步。
“王爷,”她停下来说。
“很好,”亲王说,“请坐。”
萝莎因为亲王望着她,只好服从了。可是,亲王刚低下头去看他那张纸,她又腼腆地往后退了几步。
亲王写完了信。
这其间,猎狗走到萝莎面前,打量她,和她表示亲热。
“啊!啊!”威廉对他的狗说,“一看就知道她是你的同乡;你认识她。”
随后,回过头来,用他那看透一切但又深不可测的眼光盯注萝莎。
“喂,我的孩子,”他说。
亲土刚满二十三岁,萝莎已经十八九岁;也许他还是称她“我的妹妹”来得恰当。
“我的孩子,”他说,口气异常威严,任何接近他的人听了都会胆寒,“现在只有我们两人,让我们谈谈吧。”
萝莎浑身直打哆嗦;然而亲王的脸上只有和蔼可亲的表情。
“王爷,”她结结巴巴地说。
“你父亲在洛维斯坦因?’
“是的,王爷。”
“你不爱他吗?”
“我不爱他,至少不像做女儿的应该的那样爱他,王爷。”
“一个人不爱父亲是不好的,我的孩子,不过,不在亲王跟前撒谎总是好的。”
萝莎垂下眼睑。
“你为什么不爱你的父亲?”
“我父亲很坏。”
“他怎么个坏法?”
“我父亲虐待犯人。”
“虐待所有的犯人吗?”
“所有的犯人。”
“可是,你不怪他特别虐待某一个犯人吗?”
“我父亲特别虐待望·拜尔勒先生,他……”
“他是你的情人。”
萝莎往后退了一步。
“我爱他,王爷,”她骄傲地回答。
”爱了很久了吗?”亲王问。
“从我看见他的那一天起。”
“你以前看见过他?”
“就是议长约翰和他的哥哥高乃依惨遭不幸的第二天。”
亲王闭上嘴唇,皱紧眉头,垂下眼皮,把眼睛盖住了一会儿。
沉默了片刻,他继续问:
“可是,你爱一个注定了生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的人,有什么好处呢?”
“殿下,如果他生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我得到的好处就是帮助他生活,帮助他死。”
“你愿意接受做一个犯人的妻子的命运么?”
“如果做望·拜尔勒先生的妻子,我将是世界上最骄傲最幸福的人了;不过……”
“不过什么?”
“我不敢说,王爷。”
“你的口气里好像还抱着希望;你希望什么?”
她抬起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看威廉,她那双清澈伶俐的眼睛,一直透入对方阴暗的心田,寻找那已经像死一般沉睡着的仁慈。
“啊!我明白了。”
萝莎微笑着合起双手。
“你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亲王说。
“是的,王爷。”
“哼!”
亲王封好刚写完的信,叫了一位军官进来。
“望·德刚,”他说,“把这个公文送到洛维斯坦因去;你宣读一下我给省长的命令;凡是与你有关的,你立刻执行。”
军官鞠了个躬,接着就听见大房子的那条有回声的圆顶拱道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我的孩子,”亲王继续说,“星期日是郁金香节。星期日就是后天。你用这五百弗罗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我愿意那一天也是你的大节日。”
“殿下希望我穿什么样的衣服?”萝莎低声说。
“穿弗里斯新娘的服装,”威廉说,“那对你一定很合适。”
第31章 哈勒姆
三天以前,我们已经同萝莎一起到过哈勒姆,现在我们又跟着犯人来了。哈勒姆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它有权利夸耀它是荷兰林木最茂盛的城市。
别的城市所引以为傲的是它们的军火库和船坞,店铺和商场,哈勒姆在七省联邦各个城市面前炫耀的却是:美丽的葱郁的榆树,细长的白杨,尤其是绿树成荫的散步场。橡树、锻树和栗树的枝叶在散步场的上空形成了长长的拱形顶。哈勒姆看见了它的邻居来丁和它的皇后阿姆斯特丹,一个走上科学城市的道路,一个走上商业城市的道路,于是自己决定变成一个农业城市,或者不如说,变成一个园艺城市。事实上,群山环抱,空气新鲜,阳光充足,它给了种植花草的人种种有利的条件,那是别的不是有海风,就是有平原的烈日的城市所不能提供的。
因此,我们曾经看见,所有热爱土地和土地的产物,生性好静的人,都定居在哈勒姆,正如我们曾经看见,所有热爱旅行和经商的、生性好动的人都居住在鹿特丹或者阿姆斯特丹,所有的政治家和沽名钓誉的人都定居在海牙一样。
我们已经说过,来丁是学者们的集居之地。
哈勒姆却对像音乐、绘画、果园、散步场、树林和公园这些宁静的事物发生了兴趣。
哈勒姆爱花爱得疯狂了,尤其是爱郁金香。
哈勒姆为了郁金香,提出过一笔笔奖金,因而我们能自然而然地谈到这座城市为了大黑郁金香,在一六七三年五月十五日所颁发的那笔奖金时的盛况。没有杂色,完美无缺的大黑郁金香要为它的培植者赢得十万弗罗林。
哈勒姆在一个一切为了战争和叛乱的时代,揭示了它的特色,公开了它对一般的花,特别是对郁金香的爱好;哈勒姆怀着莫大的快乐,看见它的理想的愿望开了花;怀着莫大的荣幸,看见理想的郁金香开了花。哈勒姆,这座到处都是树木和阳光、到处都是树荫和光亮的美丽城市,想要把这个授奖典礼变成一个节日,一个永远活在人们记忆里的节日。
尤其是因为荷兰是个节日之乡,它更有权利这么办,遇到寻欢作乐的场合,哪怕就是再懒的懒汉,也不能比七省联邦的善良公民中的那些懒汉,更热衷于叫喊、唱歌和跳舞。你最好还是看看特尼埃斯父子①的画。
①特尼埃斯父子:老特尼埃斯(1582-1649)和他的儿子小特尼埃斯(1610-1691)都是佛兰德斯画家。他的画以佛兰德斯的民间生活为场景。
当然,在所有的人中间,懒汉是最热衷于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的人,不过不是在工作上,而是在玩乐上。
哈勒姆因此就三倍地欢乐,因为它有三件值得庆祝的大事:黑郁金香已经发现了,其次是威廉·德·奥兰治以一个地道的荷兰公民的身份,参加典礼。最后,在像一六七二年那样经历一次损失惨重的战争以后,让法国人看看,巴达维亚共和国②的地面依然很结实,还可以让人们在上面由舰队的炮声伴奏着跳舞,这对整个国家来说,也是一种光荣。
②巴达维亚共和国:荷兰的另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出自居住在尼德兰地区的巴达维人,在一七九五年至一八O六年间荷兰曾经正式用过这个名称作为国名。
哈勒姆园艺协会为一棵郁金香付出十万弗罗林,证明了它名不虚传。这城市也不甘冷落,批准了同样数目的一笔钱,交给本城的几个要人,作为庆祝这个全国性的授奖典礼的费用。
于是,在举行庆祝典礼的那个星期日,老百姓是那么热情,市民是那么兴奋,就连那些像法国人一样,嘴角上挂着阴险的微笑,随时随地爱嘲笑的人,也不由得赞美诚实的荷兰人的性格。他们舍得花钱造一艘兵舰来打击敌人,也就是说,来维持国家的荣誉,同样也舍得花钱奖励发现一朵新的花,来炫耀一天,来供太太小姐、学者和好奇的人们玩赏。
要人和园艺协会的委员中,为首的就是望·西斯当先生。他穿上了最华贵的服装。
这位值得尊敬的人物,尽了一切努力,利用服装的朴素庄严的风雅外表,来模仿他心爱的花,我们得赶紧赞美他一句:他模仿得非常成功。
黑玉般的黑料子,紫色的丝绒,深紫色的缎子,再加白得耀眼的亚麻布,这就是主席的大礼服。他走在委员会的前面,手里拿着一大束花,就像一百二十一年以后,罗伯斯比尔①先生在庆祝“最高存在”②的那一个节日里手上拿的一样。不过,善良的主席胸膛里有的,却不是那位法国议员胸膛里的充满仇恨和大志的心,而是一颗和他手里拿的任何一朵最纯洁的花一样纯洁的心。
①罗伯斯比尔(1758-1791):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杰出革命家,雅各宾派首领。
②“最高存在”:一七九四年六月九日罗伯斯比尔率领同事,举行庆祝“最高存在”的大典。“最高存在”有“上帝”的意思。
委员会像草地一样彩色缤纷,像春天一样芳香。走在委员会后面的是本城的学界、政界、军界、贵族和农界。
虽然七省联邦的先生们都是共和主义者,但是在游行队伍中也还是没有老百姓的地位。老百姓只能站立在两边看。
不过,这是最好的位置,既可以看……也可以有所收获。
这就是老百姓的位置。他们带着乐天知命的神情,等候凯旋的队伍经过,就可以知道应该说什么,有时候甚至还可以知道应该做什么。
然而,这一次既不是庞培①的凯旋,也不是恺撤的凯旋。这一次庆祝的既不是米特拉达梯的失败,也不是高卢的征服②。游行的行列像一群走在地面上的羊群一样善良,像一群在空中飞过的鸟儿一样无害。
①庞培(前100-前48):古罗马统帅。曾和恺撒争夺政权。
②指公元前六十六年庞培打败本都国王米特拉达梯,以及公元前五十八年至前五十一年恺撤征服高卢。
哈勒姆除了种植花草的人以外,没有别的征服者。哈勒姆祟拜花,所以把园艺家也神化了。
在这个平静芬芳的行列中央,可以看到黑郁金香放在一个铺了镶金穗的白丝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