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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头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死后遗物有个军大衣。当我扫墓时,特意给力丁烧了纸,因为她对我二姐特别好。
第二次去,在林西买了两份纸,给力丁也买了一份。
可以说,我们这个家庭的幸福,所有人的幸福,都离不开我二姐。我们家原来很穷,父母都没正式工作,9口人住一间小破屋。 缺衣少穿,没炕席,用几张装水泥的牛皮纸当炕席,铺在炕上。三个人盖一床棉被,枕砖头。
二姐牺牲后,给了180元,给爸爸和我安排了正式工,街道二十多个老娘们儿给我家缝了好几床棉被。兵团的干部住在唐山,直接督促地方政府给我家落实各种优抚措施,说我们家是全唐山最困难的了。因此政府给我们解决了房子问题。最起码刮风下雨,不用担心漏了。我们全家感觉很不错。
原来穷,人们瞧不起我们。二姐牺牲,成了烈士,政府给我们家两个人安排了工作,经济情况改变,别人看我们的眼神立马儿就不一样了。这是二姐用生命换来的呀!我每年都要给二姐烧两次纸。
二姐本来完全可以不走。她走的时候说:我要不走,这个家永远翻不过身来。只有我走了,才有希望翻过来——当时的政策是老大下乡,老二上班,走一个能换一个上班的。
二姐是我们老陈家的光荣。你这本书出来后,我会买下来,让我闺女看。二姐用生命为全家赢来了尊严,换来了全家的翻身。
谁都可以骗,死人不能骗。真的,这些年,我一直给姐姐烧纸,没断过一回。真的,任何人都可以骗,但不能骗死人。每年10月1日,鬼穿衣烧一次。清明一次,一年两次。看电视,“感动中国”节目,有个人陪着金训华的墓几十年,我感动不了中国,我感动得了唐山。三十多年我一直给姐姐烧纸。
说实在的,北大荒咋死人也没死这么些人?这是事实,这是一个历史事件。
我记得很清楚,1971年7月20日,在车站上二姐对我说:“我走了,你就是家里头大的了,父母都上班,你多关照点。要爱护兄弟姐妹像爱护眼睛一样。”分手时,她送给我一杆钢笔说:“有啥事,有啥想不通的,给姐来信。”
火车开动时,全家都流泪了。
1973年我去烈士陵园,还写了一篇悼念姐姐的文章,留在了陈列室。
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
陈玉玲人小脾气大,送给别人后以哭闹为武器,硬是达到了目的,又回到了父母身边。为改变全家的穷苦生活,让弟弟留在唐山,她决心自己去兵团,大喊:“我不走,这个家翻不过身来!”
在兵团有点二百五,咋咋呼呼。夜晚黑灯瞎火,她曾在走廊里跟别人面对面相撞,疼得又喊又叫,受到过排长批评。
领导命令救火,她拔腿就跑,拿出了追小流氓的鲁劲儿!
她兑现了诺言。果然用她年轻的生命,换来了全家的彻底翻身。
父亲和弟弟都安排了正式工作,母亲看病费用全部报了销,房子问题也给解决,全家生活大变样。过去家里穷,屋里光秃秃,炕上连片破席也没有,只铺着几张水泥袋,没人把他们当回事儿。现在生活好了,街坊邻居见了他们客客气气,尊尊敬敬。
弟弟含着眼泪说:“这个家每个人的幸福,都离不开二姐。这个家每个人的好日子都是二姐用自己的命换来。每当我们吃喝玩乐,尽情享受生活之余,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每当我们过节团圆聚会的时候,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
李玉香 唐山姑娘李玉香
李玉香(1951—1972)
1951年生于唐山市赵各庄煤矿,汉族,原籍河北滦县,赵各庄矿第一小学毕业,唐山市向阳中学高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1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21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李玉香的弟弟李洪祥:
我们家一共6个孩子,3男3女,李玉香是老大。她身高中等偏下,1米58左右,不算瘦,比较内向,不是很活泼。
现在父母均已去世。
姐姐作为老大,吃苦在先,有东西总先让弟弟吃。姐姐和我在一个学校,一个班。有一年3月20日唐山下大雪,给我们学生冻坏了,冷得直哭。我姐姐总想法子让我吃饱一点,穿暖和一点。
她学习挺好,在班里是干部,中队长。
当时的政策是两个孩子,有一个下乡的,可以有一个分配工作。兵团来招兵的说兵团好,连队干部都是现役军人,过集体生活,不用自己做饭,全都机械化作业,飞机喷洒农药。当时我们家庭困难,就父亲一个人在井下工作,拿四十几块钱,身体还有病,养活着全家人。
为了让我能留在唐山,姐姐主动报名去了兵团。父母不同意,她自己偷着把户口本拿了。我因此没有去,10月份就给分到了赵各庄矿,下井工作。
姐姐走时是我送的,当时难受极了,非常依依不舍。走后她给家里来过信,但不很多。因为父母不愿意让她去,她也不好意思说那里多艰苦。曾托战友来找过我,让我帮助找旧钢丝绳,说连里要用。结果钢丝绳还没找着,她就死了。
母亲非常难过,过了很多年,还忘不了她。有一次,我母亲烧火做饭时,灶膛里飞出一个火星掉在手背上,她马上就想到了姐姐,自言自语说:“我手背上落个火星子都这么疼,女儿活活给烧死了,该多疼呀!”
1974年,她死后第三年,我们哥儿仨个去过西乌旗扫墓一次。
为了我不下乡,她积极报名,让我留在唐山分配工作。可以说,她为了我,才选择了这条路,通向了自己的死亡。
兵团一撤就完了,我们也没人管了。我很想向有关部门反映,组织我们去扫扫墓。
唐山姑娘李玉香
从相片上看,这丫头单纯朴实,聪明灵秀,温和柔善。不由得深深叹息。小小年纪就到了另外的世界,那不是她这样的女孩该去的地方。
这位唐山姑娘满怀希望,远离故乡,来到宝日格斯台草原。正是花季少女,青春年华,灿若朝霞,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种种幻想。
为机务排找钢丝绳,她四处打听,托亲告友帮忙。总想为连队干点实事,给咱们唐山人脸上添点光彩。
春风呼啸,浓烟蔽日,一场大火扑将来。青春凋落,少女命丧,徒剩空魂陪荒草。无言以对啊!万古惆怅!西乌珠穆沁草原东南的一片青山绿地,永远飘荡着她的年轻魂灵,玉一样的沉默,香一样的芳馨。
纪念碑上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仅仅是活着的人的善良心愿。事实上,这些年轻人的躯体早已朽掉。生前他们的名字就不为外人所知,死后更是默默无闻。连几十年前的邻居、同学、同事、战友们也渐渐模糊了对他们的记忆。
李玉香在烈士陵园里一躺就36年,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她坦坦然然地任人遗忘,任人疏远,任人冷落——我们大多数芸芸众生,亿亿万万的生命均要如此。人走茶凉,无论多么叱咤风云、出类拔萃的重要人物,百年过后都将被岁月的灰尘渐渐掩埋,淡出社会的视野,为大多数人忘却。
所以几百年后,我们这些当年的兵团战士们都将统统销声匿迹。不管当了多大的官儿,出了多大的名儿,都不再为世人所知。但几百年后,这座宝日格斯台烈士陵园犹在,它将比我们任何人的生命都更长久。那时候交通便利,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前来观瞻,也可以很容易地发现,第二排东数第7个墓碑下埋葬着这位唐山姑娘——李玉香。
任凤彩 “五类分子”的女儿任凤彩
任凤彩(1954—1972)
1954年生于唐山东矿区,汉族,原籍河北省大名县。开滦赵各庄第一小学毕业,唐山市向阳红中学初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8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任凤彩的姐姐任凤琴:
她身高中等,不胖不瘦。爱干净,特老实,就是倔,毕业证没下来,就去了兵团,个性强。现在父母均不在世。父亲是矿上的工人。
“*”中,村干部硬说我父母是富农,把他们揪回了农村监督改造。原来爷爷曾当过村干部,得罪了人。等恨他的人当上干部,就整我们。“*”开始后,村干部说不能让他们在外面享清福!这样父母就被村里揪了回去,成了五类分子。
任凤彩的性格内向,不算活泼,比较沉默。父母赶回老家后,街道主任征求她的意见,愿意跟父母,还是跟姐姐?她说跟姐姐。
父母的事对她刺激很大,整天闷闷不乐。在我家住也不爱帮我看小孩。她跟李玉香特别好,两个人是一班的,形影不离,李玉香要不去兵团,她也不会走。
我比妹妹大13岁,我丈夫是三级工,养活4口人,再加妹妹共5口,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住的也很差,全家挤一间小屋,为妹妹另外盖间小屋,又黑又小。所以她非常愿意去兵团。
我不想让她去。可她决心大,根本拦不住。走后来过一封信,说犯了气管炎。我给她回信,让她回来治病,她没回信,再后来就烧死了。
她牺牲后,母亲有点神经了,把眼睛都哭坏。母亲难受得把妹妹的相片
撕成碎片,说要忘掉她,可后来又从地上拿起来,一片片给粘上。直到大地震后,母亲的心里才算平衡了。我们全家14口一个没死,全都没有事。别人有的一家子都死光了。我妈这才踏实了,不再哭。
所以对别人家来说,大地震是个悲惨的事,非常伤心。可我家经过大地震,母亲心里却变舒坦了。因为家家都摊上死人,就咱家没摊上。女儿被烧死这件事也就摆平了。
处理后事是大哥去的,那时父母还没有回来。
咱家成烈属后,我就总找矿上,要求落实政策,把父母从农村接回来。但河北大名县的村干部特顽固,死活不放人。矿上派人跟他们谈判也不放。把烈士证和抚恤金全都扣下了。后来矿上的人拿出中央文件,他们这才开手续。父母亲这才回来,摘了五类分子的帽子。
烈士证地震后找不到了。
“五类分子”的女儿任凤彩
有时候,一个人往往通过自己的死,来向世人表明,他是应该活下去的。
她去了,
不顾亲人的苦苦相劝,
拒绝所有的好意留挽,
到了那茫茫无际的远方。
她去了,
怀着争一口气的志向,
倔强地上路,
瘦小身躯头也不回。
她去了,
悄然无息,
沉浸在立功的梦想,
用死把出身的耻辱洗刷。
她去了,
没有悔,没有怨,
与青草泥土融化为一体,
返回到生命原来的所在。
苏小存 委屈你了,苏小存(1)
苏小存(1955—1972)
1955年生,汉族,河北唐山人,唐山三十一中初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7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苏小存的哥哥苏晓峰:
我们家就3个男孩。老大已经去世,我是老二,苏小存是老三。我1944年生,比小存大11岁。我哥比我大9岁。中间也曾有儿女,但都死了。
他出生在唐山市古冶区林西矿南工房5条29 号。小学是林西第二小学,初中在唐山三十一中,属于初中毕业吧。个头差不多有1米74左右。
父亲患有高血压,吃劳保。家里生活很困难。大哥在东北海拉尔工作。父亲每月只拿30多块钱工资,养活4口人。母亲没有工作。
父亲很喜欢苏小存,是他的宝贝疙瘩。那时候他将近50岁了,得了个儿子,自然心疼。弟弟外号面包,父亲把他养的胖乎乎的。家里粮食不够吃,我和我妈都吃不饱,却一定要让弟弟吃饱。父亲治病买药,开销不小,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哥哥在海拉尔也挣得不多。几个月才给家寄10块钱,后来结了婚就再没寄过钱。
当时家里就两三床被,我和弟弟用一条被子。母亲贤惠,不管父亲怎么病,拖累着全家,还精心照料父亲,尽量让他活好些。别人逢年过节能买点肉,我们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整块的肉,顶多买点碎肉末末。
我比较淘气,从小就不老实。弟弟跟我不一样,非常老实。他特别仁义,对外人好,对父母也好。记得有段时间,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