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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跟半夏分在不同班里,但却认识了苜蓿。你知道苜蓿的——就是半夏画上的那个双辫女孩。她很漂亮对不对?她人也很好,温柔善良,脾气比我好了不知几倍。我们很快成了顶要好的朋友,那一阵子我们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决没想到后来竟会变成那样……我把苜蓿介绍给半夏。我们三个经常一块儿吃饭,逛街。可是你知道,三个人在一起,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其中的某个人会被冷落。起初我总顾着跟苜蓿说话,半夏毫不介意地看着我们,也不插嘴,只静静笑着。苜蓿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与我聊天时便不时要扯上半夏。而到后来,经常是半夏与苜蓿聊得起劲,我却无话可说。苜蓿像当初不愿冷落半夏一样努力不冷落我,可这反而让我觉得我成了电灯泡。
“到高三,我的地理成绩不好,常常会向班里的地理课代表请教问题。那是个很可爱的男生,与他在一起无拘无束,偶尔玩得尽兴,在旁人看来便有些过火。半夏因为这件事第一次跟我吵架。有两个礼拜我们谁也没理谁。后来是半夏先表示愿意握手言和的。我感动极了,什么都依他,答应他我再也不跟别的男生走得太近,从那以后我跟男生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甚至不敢笑,怕传到半夏耳朵里被他误解。我这样信任他,无论什么都听他的,可是他对我呢……就在我们闹别扭的那两周里,我一直都不停地向苜蓿诉苦,而半夏,他与苜蓿约会,上街,开生日派对,一起上KTV。这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我直接问苜蓿是不是有那样的事。苜蓿说,半夏其实也只是向她诉苦而已,还请她帮自己想办法让我与半夏和好。我相信了苜蓿。于是我们又恢复了以前那样三人同行的生活。
“三人同行,总会有一个人被踢出去的,我早该想到。我一直那么信任苜蓿,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那么信任半夏,把他当成我的哥哥。有一天下午,在教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告诉半夏和苜蓿我要回寝室一趟。离开教室后我想起我忘了拿点东西,一回教室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吗?——半夏和苜蓿在舔同一根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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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年华(7)
“后来我再也没有理苜蓿,她也很知趣地没来惹我。我提出要同半夏分手,半夏却一直不断地解释解释,他只会解释,每次都是这样,吵架,然后解释……我已经厌倦了。从高二开始我的成绩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高三,已经到无路可走的境地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对半夏那么凶的原因了吗?我只想赶走他而已,并不想伤害他。”
我与阿薰聊了很多。那是阿薰第一次向我敞开心扉,把心底所有秘密都袒露出来,也是我第一次发现阿薰并不是我初时所识的那个单纯得只剩吵闹玩笑的小孩子。她是女孩,一个有眼泪有悲伤的女孩,悲伤同漂亮一样多。
四
十佳歌手比赛后大家一直小心翼翼的,怕伤害草莓。谁知道草莓那丫头自我疗伤功能这么强(用甘草的话说,自恋是医好一切心灵疾病的良药),没几天居然又发起花痴病来。而且,这次她花痴的对象居然不是自己,而是——我们怎么都没有料到的——张天南。
“你们不觉得天南这个名字很好听吗?”草莓一提张天南,我们只好统统闭嘴,可惜没有“耳唇”,否则我们一定会连耳朵也闭上,最好不要试图反驳草莓的“张天南论”,否则她就会拿出不久前她攻击张天南的气势来对付你——我们都还没活够啊,现在去见马克思未免太早了。
“喂!怎么没人说话啊!天南,天南,这个名字多好听啊!”
甘草重重地叹了口气:“我说,如果你那么喜欢张天南的话,直接去找他,对他说‘我喜欢你’,犯不着对我们一天唠叨数百遍啊。”
“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草莓激烈地抗议,“他长得那么难看,我才不会喜欢他呢。倒是你自己,可别看上他!”
甘草冲草莓做了个鬼脸:“当心你自己吧!”
果真被甘草不幸言中。没过两天,张天南在草莓那里已经由“名字好听”升级成“脸长得蛮帅的”了。
“我今天在去餐厅的路上碰到天南耶。”草莓兴高采烈地说,那模样活像见到她的超女偶像了,“我觉得他今天很英俊啊。连走路都那么风度翩翩的!”
“是谁在不久前扯着嗓门说:‘张天南,帅哥?拉倒吧!不就个子高一点吗?不就是个小白脸吗?那也能叫帅?你也不看看他那张长满雀斑的脸!就算以青蛙的标准看……’”甘草把草莓损张天南的那段模仿得惟妙惟肖,把我们都逗笑了。
草莓脸也不红地打断甘草说:“人的思想是会深化发展的嘛。甘草亏你还是学文科的呢,哲学有没有学好?”
“是啊,”甘草笑嘻嘻地揶揄道,“过几天你的思想恐怕要‘深化发展’成:‘哇,天南哥哥连吃饭都吃得那么帅,我喜欢!’‘啊,你们有没看到天南哥哥跑步上厕所的样子啊,真是酷得无法形容哎……’”
我们都笑成一团。但我们万万没料到的却是——
“今天我又在路上邂逅了南南……”
我们统统晕倒。
甘草晕晕乎乎地说:“草莓啊,你那个思想发展得太快了吧。都变成‘奶奶’了啊……”
“是南南!”草莓高兴地纠正说。
“老天。你这么喜欢他,不让你们认识那可是我的过错了……”说着甘草拉起草莓的手就往八班走。
“去哪里?”
“去找你的南南啊!”
“他又不认识你,你怎么介绍我?”
“嘿嘿,记得不?上礼拜我还帮你去跟他吵了一架呢。我跟他就这样‘认识’了!走啊!”
“不……不,我不去,”草莓费力地挣脱甘草,“我只是随便说说玩儿的,你别当真!我没想真的去见他,何况他也不认识我。”草莓说着下意识地拢拢左额的刘海。
“哎呀!所有言情小说总是要有个开头的嘛。没有开头怎么发展下去呢?要不这样,草莓我帮你创造个机会,假装你们是偶然认识的,怎么样?走吧!”说着又扯住草莓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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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年华(8)
草莓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别这样!会被人笑死的……我,我长得那么……那么有个性,又肥、又矮、又难看,脸上还有一块……会把他吓坏的……我只想……就这样……不想去打扰他……”她说着很用力地从甘草怀里抽出手,转身飞快地跑开,一头扎进迎面走来的荞麦怀里——草莓以为那是我。
“月桂……”她居然在荞麦怀里哭了出来。
荞麦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草莓也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月桂怎么变这么高了?她微微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抱的竟然是跟我穿着相同颜色的上衣的荞麦。草莓大吃一惊,立刻从荞麦怀里跳出来,红着脸嘟囔一声“不好意思”,然后飞快地跑开。
荞麦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高高的个子,略有些瘦,看起来好像有些弱不禁风,但在大多数女生看来也算是帅哥了。我们为这件事取笑草莓好久。草莓做事总这样没头没脑的,三天两头要闹个笑话,所以大家都把她当小妹妹看待。荞麦对那件事毫不在意,倒是草莓自己紧张得跟什么似的,每次一看到荞麦就跟见了毛毛虫似的大叫一声逃走。
即使是这样草莓还是没能躲开荞麦。我前面说过,荞麦是数学课代表,而草莓的数学比我的体育还有过之而无及。有时候我和阿薰一起偷翻草莓的数学作业,简直可以把下巴笑得掉下来。二次项定理应用那一课里有这么一道题:“如果今天是星期日,那么两天以后的那一天是星期几?”草莓在题后写的是:“第一,那时候我早就挂了,管他星期几呢;第二,你不会自己去查日历吗?!”这样的作业,草莓当然也不好意思交了。
荞麦却不依。自从草莓一头扑进他怀里,他对这个“乖乖的文静的”(天晓得荞麦是怎么得出这结论的)女孩格外注意起来。每次草莓不交作业他都要催上三四次。草莓无奈,只好说“我做不来”。没想到荞麦撇一撇嘴:“哪题做不出来?我教你!”
到后来,不用荞麦威逼利诱地催作业,草莓居然会主动去问他数学问题了。草莓的数学突飞猛进,在最近的一次考试中竟然超过我和阿薰,与荞麦相差无几。那天荞麦有些腼腆地走过来:“考得不错啊,我请你吃饭怎么样?”草莓涨红了脸不答。荞麦把目光移开,装作不经意地说:“是这样。我和几个初中同学聚会,他们都有女朋友,说非要带一个女孩子不可……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草莓旁边的甘草催促她说:“快答应呀!你不去我去啦!”可是草莓仍然一言不发,忽地低下头,轻声说:“我……我不去。”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脸上……不去就是不去。”草莓下意识地拢拢左额刘海,她紧张的时候总会有这个动作。
“哦,这样啊。那么……好吧,就这样。”荞麦转身走开,脸上掩饰不住的失望。
甘草埋怨草莓不懂得把握机会,愤愤地说她“没有脑筋”,说着说着,忽地发现草莓已经把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上次也是这样。甘草怂恿草莓去见张天南,说着笑着,草莓忽然就这样沉默下来,一言不发,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甘草拍拍草莓的背:“你,你别这样。我不说了好不好?究竟是怎么了吗?”
忽然明白,草莓以前故意表现得那么自恋,实则是为了掩饰自卑啊。我想起了阿薰。总是这样,漂亮的女孩不再相信爱情,不漂亮的女孩从来不相信爱情;漂亮女孩知道幸福近在眼前却看不见,不漂亮的女孩看见了幸福却不敢接近。
究竟什么时候,我们可以不冷落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心?
荞麦邀请草莓未果后的第二天,草莓在她的书桌里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没有签名也没有留言,只有封面上的红字在熠熠闪光——《红字》。
五
半夏再也没来找阿薰,但他经常在阿薰不在时来找我,向我了解阿薰最近怎么样。
“那晚哭得很伤心,跟我聊天到深夜,但第二天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再也没对我说别的什么。她说她要努力忘记,但我总觉得,她仿佛已经把那些事埋在心里了。对了,阿薰告诉我苜蓿的事了。半夏,你还和苜蓿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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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年华(9)
半夏苦笑了一下:“只是路上碰见会打招呼而已。”
“你还喜欢她吗?嗯,假若可以重来一次,你会选哪个呢?两个选项——A。阿薰,还是B。苜蓿?”
半夏良久不语。
“你对苜蓿怎样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对阿薰真的很好。”
“那又怎样呢。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她,想补偿她。你知道,如果不是我,她就不会挨父母的骂,也不需要回高二重读了。她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如今处在这种境况,她已经是惊弓之鸟了,总怕有人笑话她,对她指指点点。”
“没有人笑话她,也没有人对她指指点点!”
“所以我才说她是惊弓之鸟啊。”
而对于阿薰,她心里在想什么,我一点也看不出来。她似乎下决心要把过往永远地埋葬。
看到阿薰在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守望,都是被我们一遍遍引用和默念太多的两个名词。20世纪60年代美国“垮掉的一代”的故事在中国八十后的群体中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共鸣,难怪有人把我们与冷战时期的美国青少年相提并论。不约而同的,所有少年都开始企盼自己的一片麦田。
可是我却不能说我喜欢这本书。我只记得读完它后心里一阵空虚和失落——那是一种比流泪更难受的感觉。我并不怕催人泪下的悲剧,悲剧只要哭过就好了;我怕的是那种读了以后明明很想哭却始终哭不出来的书,比如《挪威的森林》,比如《挪威的森林》里村上春树所推崇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再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
提到《挪威的森林》,我又想起了甲壳虫乐队。不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还因为有件事无法释怀。甲壳虫的歌迷们永远不会忘怀约翰?列侬——乐队的灵魂人物。1980年12月8日,一个疯狂的歌迷,马克?大卫?查普曼以五颗子弹结束了这个摇滚巨子的生命。令我难以容忍的是查普曼杀害列侬的动机——他把自己视为《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考尔菲德的化身,他开始模仿考尔菲德,把万众偶像列侬称做骗子。据说,杀死列侬,查普曼一言不发,往地上一坐,看起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还记得……《麦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