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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摇摇头,克朗肖又接着往下说:
〃你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可惜竞不会喝酒。要知道,神志清醒反倒有碍于你我之间的交谈。不过我所说的好事和环事,〃菲利普明白他又接上了刚才的话头,〃完全是套用传统的说法,并没有赋予什么特定的涵义。对我来说,'恶'与'善'这两个字毫无意义。对任何行为,我既不称许道好,也不非难指责,而是一古脑儿兜受下来。〃
〃在这世界上,总还有一两个其他人吧,〃菲利普顶了他一句。
〃我只替自己说话。只有当我的活动受到别人限制时,我才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就他们来说,每个人的周围,也各有一个世界在不停转动着。各人就其自身来说,也都是宇宙的中心。我个人的能力大小,划定了我对世人的权限范围。只要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尽可以为所欲为。我们爱群居交际,所以才生活在社会之中,而社会是靠力,也就是靠武力(即警察)和舆论力量(即格朗迪太太)来维系的。于是你面前就出现了以社会为一方,而以个人为另一方的阵势:双方都是致力于自我保存的有机体。彼此进行着力的较量。我孑然一身,只得接受社会现实。不过也谈不上过分勉强,因为我作为一个弱者,纳了税,就可换得社会的保护,免受强者的欺凌。不过我是迫于无奈才屈服于它的法律的。我不承认法律的正义性:我不懂得何谓正义,只知什么是权力。譬如说,我生活在一个实施征兵制的国家里,我为取得警察的保护而纳了税,还在军队里服过兵役(这个军队使我的房屋田产免受侵犯),这样我就不再欠社会什么了。S接下来,我就凭借自己的老谋深算来同社会的力量巧妙周旋。社会为了B保全自身而制定了法律,如果我犯了法,社会就会把我投入监狱,甚至将我处死。它有力量这么做,所以也就拥有了这份权利。假如我犯了法,我甘愿接受国家的报复,但是我决不会把这看作是对我的惩罚,也不会觉得自己真的犯了什么罪。社会用名誉、财富以及同胞们的褒奖作钓饵,想诱使我为它效劳,可同胞们的褒奖,我不希罕,名誉,我也不放在眼里。我虽无万贯家财,日子还不照样混得挺好。〃,
〃如果人人都像你这么想,社会岂不立即分崩离析了!〃
〃别人和我有何相干?我只关心我自己。反正人类中的大多数都是为了捞名获利才干事的,而他们干的事总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我带来方便,我乐得坐享其成呢。〃
〃我觉得你这么看问题,未免太自私了吧。〃
〃难道你以为世人做事竟有不出于利己动机的?〃
〃是的。〃
〃我看不可能有。等你年事稍长,就会发现,要使世界成为一个尚可容忍的生活场所,首先得承认人类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
〃要果真是这样,〃菲利普嚷道,〃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呢?去掉了天职,去掉了善与美,我们又何必到这世界上来呢?〃
〃灿烂的东方给我们提供答案来了,〃克朗肖微笑着说。
克朗肖抬手朝店堂口一指:店门开了,随着一股飕飕冷风,进来了两个流动小贩。他们是地中海东岸一带的阿拉伯人,各人膀子上都挽着一卷毛毯,是来兜售廉价地毯的。时值星期六晚上,咖啡馆里座无虚席,只见这两个小贩在一张张餐桌间穿行而过。店堂里烟雾腾腾,空气很浑浊,还夹着酒客身上散发出的臭气。他们的来到,似乎给店堂里平添了一股神秘气氛。他俩身上倒是欧洲人的打扮,又旧又薄的大衣,绒毛全磨光了,可各人头上却戴着顶土耳其无檐毡帽。面孔冻得发青。一个是中年人,蓄着黑胡子;另一个是年约十八岁的小伙子,满脸大麻子,还瞎了一只眼。他们打克朗肖和菲利普身边走过。
〃伟哉,真主!先知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代言人,〃克朗肖声情并茂地说。
中年人走在前面,脸上挂着谄媚的微笑,那模样就像只习惯于挨揍的杂种狗。只见他朝门口匕斜了一眼,鬼鬼祟祟而又手脚麻利地亮出一张春宫画。
〃你是亚历山大的商人马萨埃德·迪恩?要不,你是从遥远的巴格达捎来这些货色的?哟,我的大叔,瞧那边的独眼龙,我看那小伙子真有点像谢赫拉查德给她主了讲的三国王故事里的一个国王呢,是吗?〃
商贩尽管一句也没听懂克朗肖的话,却笑得越发巴结,他像变魔术似地拿出一只檀香木盒。
〃不,还是给我们看看东方织机的名贵织品吧,〃克朗肖说。我想借此说明个道理,给我的故事添加几分趣味。〃
〃东方人展开一幅红黄相间的台布,上面的图案粗俗丑陋,滑稽可笑。
〃三十五个法郎,〃他说。
〃哟,大叔,这块料子既不是出自撒马尔罕的织匠之手,也不是布哈拉染坊上的色。〃
〃二十五个法郎,〃商贩堆着一脸谄媚的微笑。
〃谁知道是哪个鬼地方的货色,说不定还是我老家怕明翰的产品呢。〃
〃十五个法郎,〃蓄着黑胡子的贩子摇尾乞怜道。
〃快给我走吧,我的老弟,〃克朗肖说,〃但愿野驴子到你姥姥的坟上撒泡尿才好呢!〃
东方人敛起脸上的笑容,夹着他的货物不动声色地朝另一张餐桌走去。
〃你去过克鲁尼博物馆吗?在那儿你可以看到色调典雅的波斯地毯,其图案之绚丽多彩,真令人惊羡不止,从中你可以窥见到讳莫如深的东方秘密,感受到东方的声色之美,看到哈菲兹的玫瑰和莪默的酒杯。其实,到时候你看到的还远不止这些。刚才你不是问人生的真谛何在?去瞧瞧那些波斯地毯吧,说不定哪天你自己会找到答案的。
〃你是在故弄玄虚呢,〃菲利普说。
〃我是喝醉了,〃克朗肖回答说。
第四十六章
菲利普发觉在巴黎过日子,开销并不像当初听人说的那样省,他随身带来的那几个钱,不到二月份就已花掉一大半。他秉性高傲,当然不肯启齿向他的监护人求助,而且他也不愿意让路易莎伯母得知他目前的捉襟见肘的窘境,因为他相信,伯母一旦知道了,定会刮尽私囊给他寄钱来,而他心里明白,伯母力不从心,她〃私房〃里实在也挤不出几个子儿。好在再熬上三个月,等满了法定的成年年龄,那笔小小的财产就可归自己支配了。他变卖了几件父亲留下的零星饰物,以应付眼前这段青黄不接的日子。
差不多也就在这时候,劳森向菲利普提议,是不是合伙把一间空关着的小画室租下来。画室坐落在拉斯佩尔大街的一条岔路上,租金甚为低廉,还附有一个可作卧室用的小房间。既然每天上午菲利普都要去学校上课,到时候劳森就可以独个儿享用画室,不愁有人打扰。劳森曾一连换过好几所学校,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单枪匹马干的好。他建议雇个模特儿,一周来个三四天。起初,菲利普担心开支太大,拿不定主意,后来他们一块儿算了笔细帐(他俩都巴不得能有间自己的画室,所以就实打实地估算起来),发现租间画室的费用似乎也不见得比住旅馆高出多少。虽说房租开支略微多了些,还要付给看门人清洁费,但是petit dejeuner由自己动手做,这样可以省出钱来。假如是在一两年以前,菲利普说什么也不肯同别人合住一个房间,因为他对自己的残疾过于敏感。不过,现在这种病态心理已渐趋淡薄:在巴黎,他的残疾似乎算不了一回事;尽管他自己一刻也没忘记过,但他不再感到别人老在注意他的跛足了。
他俩终于搬了进去,又添置了两张小床、只洗脸盆架和几把椅子,生平第一回感受到一种占有之喜。乔迁后的头天晚上,在这间可以称为〃家〃的屋子里,他们躺在床上,兴奋得合个上眼,唧唧呱呱一直谈到凌晨三时。第二天,他们自己生火煮咖啡,然后穿着睡衣细饮慢啜,倒真别有一番风味。直到十一点光景,菲利普才匆匆赶至阿米特拉诺画室。他今天的兴致特别好,一见到范妮·普赖斯就朝她点头打招呼。
〃日子过得可好?〃他快活地随口问了一声。
〃管你什么事?〃她反诘了一句。
菲利普忍不住呵呵笑了。
〃这可把我给问住了,何必呢?我不过是想显得有点礼貌罢了。〃
〃谁希罕你的礼貌。〃
〃要是同我也吵翻了,您觉得划得来吗?〃菲利普口气温和地说。〃说实在的,乐意同您说句把话的人并不多呀。〃
〃那是我自个儿的事,对不?〃
〃当然罗。〃
菲利普开始作画,心里暗暗纳闷:范妮·普赖斯干吗存心要惹人讨厌呢。他得出结论:这女人没有一点讨人喜欢的地方。这儿,大伙儿对她没好感。要说还有谁对她客客气气的话,那无非是顾忌她那片毒舌头,怕她在人前背后吐出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来。但是那天菲利普心里着实高兴,连普赖斯小姐也不想多所得罪,惹她反感。平时,他只须耍点手腕就能使她回嗔作喜,这会儿他又想重演一下故技。
〃嘿,我真希望你能过来看看我的画。我画得糟透了。〃
〃谢谢你的抬举,可我没这许多闲工夫,我有更值得的事情要做。〃
菲利普瞪大眼,吃惊地望着普赖斯小姐,他自以为已摸透了她的脾气,只要开口向她求教,她准会欣然应允的。只见她压低嗓门,气急败环地往下说:
〃现在劳森走了,所以你又来迁就我了。多谢你的抬举。还是另请高明吧!我可不愿拾别人的破烂。〃
劳森天生具有当教师的禀赋,每逢他有点什么心得体会,总是热切地传授给别人。正因为他乐于教人,所以教起来也颇得法。菲利普不知不觉地养成了习惯,一进画室就挨着劳森坐下;他万万没想到,范妮·普赖斯竟会打翻醋罐子,竟会因为看到他向别人求教而憋了一肚子火。
〃当初,你在这儿人生地不熟,所以很乐意找我来着,〃她悻悻地说。〃可你一交上新朋友,立即把我给甩了,就像甩掉只旧手套那样。一她把这个早被用滥了的比喻,不无得意地又重复了一遍……〃就像甩掉只。旧于套那样。好吧,反正我也不在乎,可你休想叫我再当第二次傻瓜!〃
她的这番话倒也未必没有道理,菲利普由于被触到了痛处而恼羞成怒,脑子里一想到什么,立时脱口而出:
〃去你的吧!我向你讨教,不过是为了投你所好罢了。〃〃
她喘了一口粗气,突然朝菲利普投来满含痛楚的一瞥。接着,两行泪水沿着腮帮子滚落下来。她看上去既邋遢又古怪。这种神态,菲利普从未见到过,也不知算是怎么一回事,只顾忙自己的画去了。他心里很不自在,深感内疚。然而,他说什么也不肯跑到她跟前去,向她赔个不是,问一声自己有没有伤了她的心,因为怕反被她乘机奚落一番。打这以后,她有两三个星期没对他讲过一句话。起先,菲利普见她对自己不理不睬,心里很有点惴惴不安,可事情过后,他似乎反倒为自己摆脱了这样一个难于对付的女友,大有如释重负之感。以往,她总露出一副菲利普非她莫属的神气,菲利普真有点消受不了。这个女人确实不寻常。每天早晨八点就来到画室,模特儿刚摆好姿势,她便立即动手作画。画起来还真有一股韧劲,对谁也不吭一声,即使遇到无力克服的障碍,也依然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埋头问于,直到钟敲十二点才离开画室。说到她画的画,那真是不可救药。大多数年轻人来画室学上几个月之后,总多少有所长进,好歹能画几笔,可她时至今日,还远远赶不上他们。她每天一成不变地穿着那身难看的棕色衣裙,裙边上还留着上一个雨天沾上的泥巴,菲利普初次同她见面。时就看到的破烂处,至今也没拾掇好。
然而有一天,她红着脸走到菲利普跟前,问菲利普待会儿她能否同他说几句话。
〃当然可以,随你说多少句都行,〃菲利普含笑说。〃十二点我留下来等你。
课结束后,菲利普朝她走去。
〃陪我走一程好吗?〃她说,窘得不敢正眼看菲利普。
〃乐意奉陪。〃
他俩默默无言地走了两三分钟。
〃你还记得那天你对我说什么来着?〃她冷不防这么问。
〃哎,我说呀,咱们可别吵嘴,〃菲利普说,〃实在犯不着哟。〃
她痛苦而急促地猛抽一口气。
〃我不想同你吵嘴。你是我在巴黎独一无二的朋友。我原以为你对我颇有几分好感。我觉得我俩之间似乎有点缘分。是你把我吸引住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是你的跛足吸引了我。〃
菲利普哥地红了脸,本能地想装出正常人走路的姿势来。他讨厌别人提及他的残疾。他明白范妮·普赖斯这番话的含义,无非是说:她其貌不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