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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我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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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歌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就是太好面子,处处都想高我一头,每次和她过招儿都不愉快。她总是把她在加拿大的生活粉饰得光彩夺目,说得好听,这是乐观;说得不好听呢,就是吹牛。每次给她打电话,她不是说正在哪里打高尔夫球呢,就是和洋人朋友在吃Red Lobster(一种比较贵的专门吃龙虾的餐馆)呢。直到有一天,我才亲眼揭穿了她的“美好生活”。
  那天我去Fairview Mall(购物中心)买东西,看见她围了个围裙,满头大汗地在一家叫“宝岛”的中式快餐店里给顾客盛糖醋里脊。
  晚上,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高歌,我今天在Fairview Mall好像看见你了……”话刚说了一半,她就抢了过去。
  “哎呀,是呀。你不知道,今儿我和朋友在Fairview Mall里Shopping(购物) 了一天,东西买了两大包,拎都拎不动了,饭也没吃好,凑合着买了份快餐。”高歌清了清嗓子,提高了声调接着说:“告诉你啊,Gap在打折呢,便宜得跟白捡一样,你要是没事就一起去逛逛吧。好了,不聊了,我现在正和朋友喝咖啡呢,有时间过来啊。”
  高歌把一大通有鼻子有眼儿的不知真假的话推到我面前。我无言了,失去了揭穿她谎言的兴致。她天生好面子,我还是做个善事,让她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的海外生活梦中吧。
  

三次offer(3)
两年后,高歌终于在加拿大扛不下去了。临走的时候她对我说:“但凡有任何可以留下的机会我都不会走的,我已经试过所有可能性了,还是留不下来。我是真喜欢加拿大呀!”
  这是我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高歌如此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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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Devil (洋鬼子)(1)
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很快地去了北京,又很快地回来了。
  “你遭到他老婆的痛打了吧?”肖梅幸灾乐祸地说。
  “遗憾的是,正好相反。他老婆像接待尊贵的客人一样接待了我。”Monique 神情怪怪地说。
  “那就是被臊回来的。” 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Monique去了北京,本来被她的“男朋友”安排住在一个公寓里。没两天,她“男朋友”的老婆就找上门来了,没打也没闹,诚恳地把Monique请回了家住。他老婆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谅解,默认了Monique和他丈夫的关系。看来,“洋二奶”要比“土二奶”的素质高,语言又不通,所以待遇也不一样。他老婆每天又是烧饭,又是洗衣地款待Monique,甚至连她换掉的小裤衩儿都帮她洗。她是想用中国妇女的忍让和善良来感动Monique,有点效仿当年慈禧卖国求荣的做法。家里还住着她“男朋友”的女儿,他女儿看她的眼神充满了仇恨,一副誓要痛打美帝国主义者的样子。不过,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很快,她就发现这个洋鬼子在英语学习上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让她在学校里特有面子。
  她“男朋友”很高兴老婆能这么大度,女儿也这么理解,一家人倒也因为这个“洋二奶”的到来而生活得“其乐融融”,呈现了这个家庭多年不见的“太平盛世”。现在Monique理解了为什么叫她“二奶”,人身上都是长着两个乳房,所以男人有了“大奶”,当然要有“二奶”才平衡,要是就一个奶,那就成了乳癌患者。
  两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男朋友”的老婆翻出些记载着他们青春岁月的旧照片给Monique看。照片有他们插队时在田间小路的合影,有举着红本本的光荣照,还有上了水彩的全家福。照片里的人都很瘦,很难和现在已经发福的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照片里,无论是景还是人都那么单纯,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这些带着时代风尘的东西在Monique的眼里,就好像看《大红灯笼高高挂》一样新鲜,却没有任何共鸣和感触。毕竟,她的年纪,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同这些照片相差太遥远。他“男朋友”的老婆也不管Monique听不懂中文,一个劲儿地抖落着那相片所记载的陈年往事,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好不容易才回了北京,他总是骑车驮着我……一个胡同一个胡同地逛……”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住了些日子,越住越觉得一个外国人生活在北京有太多的“不公平”,这“不公平”不是因为中国人对她不好,而是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外星人一样供着而不舒服。她“男朋友”做生意,每天都有很多应酬,她自然是陪客。她“男朋友”常常因为有个洋女朋友在场而流露出自豪,所到之处都充满了羡慕的眼光。一天他们一同参加一个和商务有关的宴会,对方也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临走的时候,那小伙子问Monique:“哎,你替他们开一场会收费多少?要是高,我下回去你那里。”
  没两天,Monique又被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拉去充当一个国际研讨会的“外国专家”。她的任务就是坐台,充个门面。开完了会,Monique被邀请去阿凡提吃饭,台下吃饭的几乎都是老外,零星地穿插着个把中国客人,台上的节目干脆就用英文报幕,一拨一拨地把老外哄上台耍着玩。在多伦多的中餐馆吃饭,感觉就像在北京;在北京的餐馆吃饭,感觉却像在多伦多,看到的洋人的面孔比多伦多还多。
  Monique的“男朋友”喝了些酒,Monique坚决不坐他酒后驾驶的汽车,两个人干脆打车回家。出租汽车司机瞟了一眼Monique,开玩笑地说:“我说哥们儿,待会儿她付钱吧?咱兜一圈儿宰她一笔吧?”她“男朋友”急了,大叫:“她是我老婆!”那司机顿时惊讶地说:“哎哟呵!哥们儿,牛掰呀!真给咱中国爷们儿争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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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Devil (洋鬼子)(2)
无论家里家外,Monique感觉真的就是一个老外,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她“男朋友”的老婆当面不说什么,可厨房里传来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刺耳声总在提醒她:一个愤怒女人的存在。她“男朋友”是个成功的商人,她只要是撇了一眼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地买给她,但有一点,他只字不提他和Monique未来的事, 既不想离婚,也不想再结婚,一副满足当下乔家大老爷生活的样子。
  Monique是个不喜欢关心未来的人,但她很不高兴她“男朋友”对于未来的态度。女人天生是敌人,老这么生活下去怎么成。 她在北京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假期后回到了多伦多,回到了原来的公司,继续她自由的生活,继续她不停地换男朋友的生活。
   。。

办公室生存学(1)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出版公司请来了一个临时工做排版工作。从E…mail的通知看是一个中国人Flora Chen。一般香港人的陈都拼做 “Chan”,所以一定是从大陆来的。
  第一眼见Flora(花儿) Chen,可没觉得她像一朵花。她长得极其普通,年龄虽然只比我大两岁,皮肤看上去却因为没有保养好而显得疲惫和松弛。这些年在外企结识了好几个叫Flora的女孩子, 从而也总结出一个经验, 凡是叫Flora的大多不漂亮,凡是叫Angel的,脾气一定不像angel(天使)。
  周一的例会上,每个人走到小黑板前汇报上个星期的工作。Flora上去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注意着她的穿着。好端端的一身紫红色套装,裙子下面露出的丝袜里裹着一条肉色紧身棉毛裤。她的鞋也很怪,鞋头被撑得鼓鼓的,鞋跟儿变了型,歪在一边,活像动画片里米老鼠米妮穿的高跟儿鞋。Flora的头发是油质的, 却坚持留披肩发,头发一绺一绺地搭在肩上,让人联想到中国超市里的八爪鱼。
  我根本没有注意Flora在上面讲些什么,一直担心她裙子下的棉毛裤会掉下来。她下去的时候,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毯上——Flora一只鞋的鞋跟儿掉了个垫儿。那垫儿是灰黑色的,在米色的地毯上特别显眼。大家都看到了,却都装作没看见,有人隐隐想笑。经理走过来,一脚踩住了高跟鞋垫儿,大家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了经理身上。经理总结完了例会,一弯腰拾起了鞋垫儿装进了口袋。
  Flora干活倍儿麻利,经理交代她一周做完的活儿她三天就干完了。她讲话:这点儿活儿,不要说用我的左手,左脚就够了。剩下的日子她就没事了,打电话给老公问孩子怎么样了;打电话和朋友聊家常。Flora的嗓门特大,我总要提醒她小点声,她一努嘴,不高兴地说:“我一直在说悄悄话!”
  Flora工作有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发烧度还带病坚持在岗位。经理催了她好几遍让她回家,她还是不回,非要坚持把工作干完。 经理就找了我去:“她生病还来工作,传染给其他人怎么办?大家就都不能工作了。”我解释说:“她这样的在中国就是model worker(劳模)了。”经理非常不解地说:“带病工作,效率差不说。万一出了事,公司还得赔好大一笔钱,家里和社会都要损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鼓励呢?”我没有解释,这只是文化和教育的背景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说不上谁对谁错。
  Flora做得一手好饭,每天中午厨房里都飘着她的“饭香”。 她做饭喜欢放蒜,那味道吃起来香,闻起来就难过了。有人在微波炉上贴了条子:Do not put garlic in the microwave, Thanks!(请不要在这台微波炉上热有蒜的食品,谢谢!)Flora 不吃蒜了,又开始吃猪蹄儿和鸡爪,吓得洋人同事大有一种看见“人吃人”的感觉。
  一个月后的一天,经理把Flora叫进了办公室。 她回来后,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地哭了。我拖了她到洗手间,问她怎么了。 她说她感到了强烈的窘迫和自卑。
  “为什么?”我问。
  “老板说,同事反映我吃东西有味道,害得他们过敏。还说我好像整天没事做。他交代的事我都干完了,他又没有给我新的事。最让我受不了的,他问我为什么总是穿一套衣服,难道我每天晚上不回家吗?”
  Flora是从一个小地方的国营单位来的, 连大城市都没去过就来了加拿大, 她的穿着在那小地方已经很新潮了,来了这里才发现自己如此不优雅。
  “宁宁,你是大城市来的,又在外企干过,你教教我。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她的目光中闪着祈求。
  我这几年在外企的确总结出了一套办公室生存经验。“你别急,我帮你。”
  “首先,你的办公桌太整洁,你要把它弄乱,越乱越显得你忙。 你看我的办公桌,文件堆得直往下流,这说明我忙,日理万机。其次,经理交代的事情,说一个星期完,你磨蹭着也要磨到最后一天,然后告诉他你worked very hard to reach his deadline(工作得特别努力才按点儿完成了任务)。就算你一天什么都没干,你也不能说‘不忙’。记住了,‘忙’和‘累’要时常挂在嘴边儿。”
  

办公室生存学(2)
加拿大人的工作节奏很慢,大家都慢,余下的时间就常常发呆,为了证明自己每月没有白领公司的钱,我总是强打起精神假装忙碌的样子,一天的事情劈成两天干,好让每天都能有点主题,偶尔闲得打个电话,私人电话也说得好像在谈公事。
  “至于衣服嘛,你就要多准备几套,每天换一套,这是他们的习惯。中午呢,你若是吃了有味道的东西,记着一定去刷牙,养成文明人的好习惯。还有呢,准备一双质地好的高跟鞋在办公室,来了就换好。”我继续说。
  立竿见影。第二天Flora就穿了新的风衣来。整整一个星期,她穿了五件同一款式但不同颜色的风衣来。我说:“不对,让你每天换衣服,是指里面的套装,谁让你天天换外衣了。这是春天,这要是冬天,你还不得买五件羽绒服才换得过来?”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Flora果然变得优雅了许多。套装里不再穿棉毛裤了,头发盘了起来,中午只吃一些简单而无味的饭菜。 她的桌子开始零乱了,也老是一副忙在电脑上的样子, 走过经理办公室时脚步匆匆,好像有很急的事等着她去处理。下班的时候,等着经理走了她才动身。经理一问她:“How are you doing today?(你今天好吗?)”她就说:“Busy,crazy busy!(忙,忙疯了!)”经理对Flora的表现非常满意, 三个月后她就转成正式员工了。
  “宁宁,我得好好谢谢你。没有你,哪里有现在的我。” Flora高兴地说。
  “客气!我也要不断提高。你看今天我就栽了。”我说。
  “怎么了?”
  “我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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