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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好,如果和纽约那些艺术家的展览比起来,多伦多的简直就是garbage(垃圾)。虽说艺术有时候是表现一种颓废,但形式美的法则还是让人们崇尚精致和有想法的作品。”肖梅说。
“看来你对艺术很有见解。多伦多的历史短,生活又缺少竞争性,所以艺术也缺少表现的矛盾。以后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一流艺术家的作品。”Bill说。
肖梅没多想,她身边儿有很多这样的洋人朋友,要请她去这儿,要带她去那儿的,说说也就没有后文了。分手的时候,肖梅顺路送Bill回家。车子穿过一片浓密的树林,树林包围着一片墓地,墓地的周围是一片硕大的house和高档的condo,死人和活人一起分享一片绿荫。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肖梅怀疑地问:“到了?”
“对,到了,这就是我的家。你愿意进来再喝杯什么吗?”Bill一指树荫下草坪修剪得像绒毯一样的大house。
肖梅走过来向我比画着说:“我当时都没敢相信我的眼睛和耳朵,他一个人居然住那么大个房子,房后的花园大得可以打golf(高尔夫球),客厅开个几十人的party(派对)根本不在话下。你说他穿的那个样子来见我,我打算喝完咖啡就bye bye的主儿敢情是一个大地主,多悬呀,差点儿就错过了当地主婆的机会。”
电话响的时候,肖梅还在喋喋不休地讲她的浪漫经历。Bill来电话催我们去赴晚宴。
。。
Bill不付bill(1)
我看了一眼肖梅,虽然涂了妆彩,还是掩不住她眼角慢慢爬上的鱼尾纹……
肖梅足足涂抹了一个多小时才肯出门。她穿了一件中式的上衣,桔红色的锦缎绣满了细密的龙凤图案,掐腰的剪裁和滚边的立领让人联起电影《花样年华》中的张曼玉。肖梅脸上扑了红粉,和衣服相互映衬,恰到好处。“Bill在审美方面很有品位,我特意买了些中式衣服迎合他。我们经常要出席一些宴会,他很喜欢我穿一些精致的中式衣服。”
如今的肖梅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伦多式的中国女人了。她已经融入了多伦多的血脉中,从穿着到谈吐都流露着洋人充满自信的张力,举手投足间都显示着她东西方结合的优雅和魅力。
一路上,肖梅一边开车,一边继续她关于Bill的话题。从肖梅兴奋的表情不难看出,Bill是她恋爱计划中的最佳人选。肖梅对Bill的热情是策划出来的,就像她买名牌衣服一样,先看价签,再看款式。如果价钱在她的期待范围内,她就可以忽略一些样式和颜色上的遗憾。如果反过来,她先是充满热情地相中了款式,而发现价钱贵得吓人,那顿时就会有失落感。肖梅不喜欢把这种失落感留给自己,她喜欢在实际能达到的范围内策划出她能抓得到手的幸福。
肖梅还在絮絮叨叨,把我从沉思中拉回到她的讲述中。
“Bill虽然相貌平平,还是个大秃头,他说他五岁就没了头发。岁数也比我大了十几岁。可他一直是单身,没有婚史,四十几岁对于男人来说才是生活刚刚开始。Bill是律师,你们听听人家的名字——Bill(钞票的意思),跟Bill Gates(比尔?盖茨)同名,听着就有钱。”肖梅激动地说着。
“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爱情是可以疯狂的,但婚姻可是要理智的,一辈子的事呀,你可要想好了。”我觉得我妈说的话用在别人身上句句都是经典。
“我没时间理智了,我费了多大劲才找到一个上流社会的单身白种男人。”肖梅目光直直地说,她对我的“担心”很不满意。
我看了一眼肖梅,虽然涂了妆彩,还是掩不住她眼角慢慢爬上的鱼尾纹。女人老得真快!肖梅“横行”到三十岁,表面的贵族气也掩饰不了内心的害怕。肖梅是对的,一个在异国他乡的女人,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寻找真正的爱情。肖梅在国内的时候,追她的男孩少说有一个加强连。她不是嫌这个身高不够,就是嫌那个智商不够,要不就是学历又太平庸。爱情是奢侈品,异乡的女人玩不起这奢侈。Bill的出现已经是上天对肖梅的恩赐,又何必在意他的秃头和长相呢?
“我想嫁Bill,还不知道他想不想娶我呢。以前都是别人追我,主动权在我,现在一切取决于他的决定,我只能等。我很紧张哟,真的很紧张。”肖梅深情地说。
“我不明白。你现在有白领的工作,有带游泳池的condo住着,你还愁什么?不像我们,心都是悬着的,不定哪天混不下去了就得打包回国。”我说。
“有工作又怎么样。加拿大的工作难找,找到了就是养老院,养老院可不是保险箱,不定哪天就被lay off(炒鱿鱼)了。什么都不比找个可靠的有本事的男人更重要。”
“你这是杞人忧天!”向东从后面冒出一句。
“得了吧,你们男人理解不了女人对婚姻的期盼。婚姻是我在这里改变命运的唯一契机。最近Bill接了一个案子,是关于一对白人夫妇收养的一个中国弃婴的纠纷。他很有可能要去一趟中国,想让我陪他去。我已经暗示他了,我们中国人很保守,我爸妈不会高兴看见我和一个男人名不正言不顺地回去,除非结了婚,有个名分还差不多。”
“你真有办法,我真佩服你。面包会有的,你的幸福就在前方!”我望着肖梅说。
车停在了餐馆前,Bill果然就在正前方等着肖梅。肖梅来不及熄火就跳下车迎上去和Bill拥抱亲吻,表情十分夸张。
Bill不付bill(2)
Bill提议去一家环境好的中餐馆吃晚餐。肖梅就定了湖边Queen’s Quay Terminal的“明珠”。我们在一张靠窗户的桌子前坐下,安大略湖水在夕阳下闪着蓝光,时而有一二艘白帆的小船从湖上划过。
Bill点完菜就起身离开了。肖梅马上对我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在他面前多夸夸我啊,夸张些没关系。”
Bill在前台和老板嘀咕了一阵后就回来了。他搂着肖梅,像搂着一只宠爱的波斯猫,时不时地就亲一下,呵护得柔情备至,一口一个“My dear(亲爱的)”,“My baby(我的宝贝)”。Bill感慨地说:“She is the most beautiful girl I ever saw。(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I’m so lucky!(我真是太幸运了)!”
“是的,我可以证明。你的女朋友是非常漂亮的中国女人,不亚于电影明星。”其实想说的是:只可惜你女朋友不小心晚生了一百多年,要不就是皇上的妃子了,又偏偏早生了十几年,让章子怡抢了风头。只可惜我英文水平不够,这么风趣调侃的赞扬我用英文说不好。肖梅抿嘴一笑,已经对我适时送上的赞扬表示感谢了。
“Oh, Ginger is so sweet(宁宁真是太可爱了)。”Bill对肖梅说。“我想肖梅已经告诉你们了,我接了一个和中国有关的案子。那个被收养的小男孩五岁了,他的亲生父母通过中国政府和民间机构找到了他,他们说当年他是因为拐卖后被遗弃才变成弃婴的。现在他们想要回这个孩子。肖梅在这个案子中帮了我很多忙,帮我翻译了男孩亲生父母写的信,帮我理解中国文化中对男孩儿的重视。”Bill说。
“这个案子很难办,Bill代表的是白人夫妇,他们当年的收养手续有漏洞,但完全可以从法律上弥补。可从人情上讲,那男孩毕竟证实了不是孤儿,他理应回到父母身边。”肖梅好像是Bill的专业助手。
“但那个男孩是在加拿大长大的,说一口英文,他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加拿大家庭。他的加拿大养父母都很善良,他们并不想占有这个孩子,只是他们很担心男孩回到中国的农村会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才聘我打这个官司,留住这个孩子。”Bill说。
“听说你要去中国处理这个案子。”向东问。
“是,我要去男孩的家乡看一看。我希望肖梅能去。”Bill 抱了抱肖梅。
“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我才不想去呢。”肖梅不屑一顾地说。Bill又吻了肖梅的脸颊,一副恩爱的样子。
“我办这个案子的时候,材料里有很多男孩家乡的照片,真是很美的地方,难怪May和你都生得这么美。”Bill举起酒杯冲我示意了一下,眼睛眨了眨。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洋人就是喜欢夸人,瞧你没出息的样子。”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吃完了饭,Bill一招手,服务生送来了幸运鱼饼。
“喂,怎么就一个鱼饼,给谁吃呀?”肖梅奇怪地问。
Bill神秘地笑了笑,示意肖梅去拿鱼饼。
肖梅掰开鱼饼:“Oh my God!”肖梅大叫起来,好像里面藏着个炸弹。 她的惊讶声让所有就餐的客人都回过了头。
鱼饼里是一只闪闪发亮的钻戒。
Bill拿起那只戒指,慢慢地起身,又慢慢地拖着他的大肚子蹲下。他拉起肖梅的手说:“亲爱的,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爱上了你。你的笑声是那样迷人,我的生命在遇到你之前是一片黑暗,你是天使来到了人间。亲爱的,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肖梅一秒钟迟疑都没有地一把抢过钻戒套在了手上。“Of course(当然),我愿意,我都等了一万年了!”餐馆里响起客人们的掌声。
安大略湖边的晚餐在完美中结束,收入不错的律师Bill并没有表示要给我和向东付帐,甚至他和他刚刚订婚的未婚妻之间也是AA的。
回到家,肖梅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又跑出去和Bill单独庆祝一番。我在电梯里没好气地对向东说:“什么有钱人呀, 看他们求婚,还得我们自己掏钱吃饭,早知道我们就不去了,一共没两个菜,我都不敢吃 。”
Bill不付bill(3)
“洋人都这样,说是一起吃饭,其实就是各付各的,挺好,不欠人情。你看肖梅,结婚前还都自己付自己的呢。”向东安慰我说。
这顿饭后,我对Bill印像大打折扣,这个叫Bill的人居然不付bill。刚才还在为肖梅的订婚而高兴的我突然莫名地生出了妒忌。
“我看肖梅对异国婚姻的经验都来于美国的浪漫电影。电影总是在两个主人公狂吻过后结束,预示着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呢,过日子,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不过电影不演罢了。浪漫的阶段能维持多久?过不了多久,肖梅就会发现优秀的Bill也和你一样,早上在被窝里放屁打嗝儿。Bill呢,一觉睡醒也会发现他的东方美人不过是个肿眼泡的黄脸婆。Bill就会大叫:Oh my dear! 你怎么这么黄呀!难怪你是黄种人呢。”
“然后呢?”向东笑着问。
“然后,他们就开始真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女孩子的妒忌!你不是后悔和我结婚太早,你没机会了吧。” 向东说。
“你还爱我吗?”
“爱!反正咱俩都黄。”
还是向东了解我,我是有些妒忌肖梅。当看到和自己起点一样的人突然过得比自己好的时候,这感觉就会自然发生。凭什么她就一下子找份好工作,凭什么她一找就找了个洋人。我们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现在差距越变越大,想起来就气不顺。
白色的婚纱(1)
她前后左右地打量了一番,终于发现了什么:“宁宁,我明白了,这礼服原来就是一个面口袋。”
肖梅就要结婚了。
肖梅没有按照加拿大人的规矩,在订婚一年后举行婚礼。她早就等不及了。虽说是她自己买的condo,可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加上利息和地税,只能相当于稍微便宜点租了个房子。一年,一年得无端浪费多少房钱啊,能买多少好看的衣服,吃多少好吃的冰激凌。另外,她怕好事生变,到手的人回头跑了。
有个坏消息一直让肖梅寝食难安,听说加拿大人结婚是女方出钱。肖梅打电话和我诉苦,我就劝她,老天是公平的,嫁个有钱的白人老公哪里那么容易,总得出些本儿吧,只要投资效益不错就行了,哪里能所有的便宜都让你肖梅一个人占了?
肖梅还是运气好,Bill在这件事上倒是很开明,婚礼在教堂举行,然后大家小吃一顿,这些他都出了。但是,新娘的礼服,伴娘的礼服和岳母、岳父大人来加的费用都要由肖梅自行解决。
肖梅对她婚礼筹备的热情不亚于当年她申请移民,她认定出国混的人除了本事和运气之外,改变命运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婚姻。而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女人,她有这个优势。
“宁宁,我刚打听到了一个结婚礼服的outlet(打折店)店,离你学校不远,这个周五早上有一年一度的大减价。”肖梅打电话来烦我。
“不行,我周五还要去工作室做作业,忙着呢,你不能周六去呀?”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