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老太太一听我在一优秀未婚男人的车上,将功力收了大半,说道:“这样啊,那赶紧回来吧,正好让佘言来咱家吃饭。”
我说:“知道了。”随挂了电话。
我伸了伸懒腰,对佘言说道:“我妈说,让你去我家吃饭。”
佘言比起林风来,那可矜持的多,除了被我逼迫没办法外,基本不在我家吃饭。保持了良好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为此害的我总是抛掉尊严去他家蹭饭。
我又转身对他说:“刚你们医院的那些护士真夸张,差点把我吃掉,下次去看病,真担心,万一我栽在她们手里,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他笑着说:“你还怕她们?他们在你眼里估计连碟菜都不算吧?”
我听后,特别的开心,因为我想来了一件久远的事件。
一件由一盒巧克力引发的血案。
☆、第八章(修)
我上初三那会,全民文化大爆发。日剧正疯狂的流行,高丽棒子剧还没入侵。所以女人都在刻意的表现自己的贤惠和委婉,全中国的少男为此享了几年福。那日剧中的女主,个个柔美动人,一副任人欺凌之态。后来自我总结,亚洲所有男人钟情的日本A V业,这些苦情的扶桑娘们真是做了巨大的贡献。
当时的林风正处于青春变态发育期,整个人拧巴的像根发条。打比方说吧,从前都是好好的跟佘言一样叫我然然,后来他偏偏叫我萧萧,让人难受的要死。
我是瞅着他就烦,他也看着我别扭,俩人总不见好。我也不知道哪里惹着他了,他是看见我就想同我掐架。我生物学的好,为了我青春期的健康成长,我只能像躲疯狗一样躲他。
而佘言身材发育良好,玉树临风,温文儒雅,瘦瘦高高,外加一副眼镜,就像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优雅迷人。他正读高二,由于我们初中和高中是合校,所以从十三岁到十八岁的大小姑娘,都对他浮想连篇,使劲的意淫。
当然也包括春心萌动的我。
十五年里,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么的瞩目,心里犹如整日揣着枚炸弹。鹅毛般的情书和巧克力像哈利波特的入学书一样穿梭在佘言家的上空,当然这有点夸张。
我近水楼台先得月,那年头托佘言的福,我吃了很多的情人节的巧克力,也偷看了不少少女的情书。就这么吃来混去,终于惹出了麻烦。
我串佘言家和林风家跟串我家没什么两样。
佘家阿姨有文化,在单位做文职,性格温柔和蔼。林家阿姨性格开朗,喜欢同人唠嗑,还经常隔着墙头喊我过去话,所以都对我没什么大意见,随着我乱来。
不知道为什么,住同院北部、上其它院校的女生刘欣,跨着这么多的墙头来跟我交上了朋友。由于我女性朋友较少,所以格外珍惜,因为总算证明了我没有林风说的那么的另类。
这个刘欣同我都是上初三,成绩比我的还要烂。说起我的成绩挺让人汗颜,总在中等晃悠,而她也在中等晃悠。但我在重点院校,而她在一般院校,所以综合起来讲,我还是比她高出一截来。
这个成绩差成了我和佘言接触的最大的理由,补习功课。反正他学习好,平常也不怎么正经的看教科书,都看乱七八糟的杂书,考试还都能名列前茅名。有次我看他居然在看周易,而我等这些少女则刚摆脱偶像金龟子,改读三毛,可想这差距?所以我那个心顿时如飘零在大海里的孤舟,寻到一个方向感强、功能齐全的大货轮,那个崇拜之心,摇摇欲上。
当然也有不如我的,有次发现一男生聚精会神的看一天线宝宝,被我嘲笑半天。他这档次跟我表哥的一岁半儿子一级别。
这刘欣偶尔来我家同我一起作业,遇见我不会的题就去问佘言。因为我不会的题,刘欣是绝对不会的。同这刘欣一来二往的熟了,我偶尔也带着她一同去问。直到有一次,我回家,还未到胡同口的时候,望见刘欣的倩影一晃而入,紧接着不一会就一晃而出,那身**的红裙子晃得我眼睛一晕。
我本想喊她来,没想她像撒欢的兔子一样飞奔而去,只留我一路的尾气。我进了家门,发现我家没关门啊?干嘛搞的跟家里没人一样。
过两天就是七夕,中国的情人节,我这正盘算着如何送给佘言不一样的礼物,心里百转千回的。而林风自来捣乱了好几回,虽然他现在终于摆脱了婴儿肥,稍微有点人样了,但那双黑不溜秋的球鞋实在碍眼。
总之,看他就不爽。
林风对我说:“有个地方的葡萄特别好吃,而且有非常漂亮的葡萄架,问我过两天有没有时间?想邀我一起去,这样就可以坐在葡萄架里吃葡萄。”我当时就顺口答应了。但后来一查日期,邀我去的那天正好是七夕节,我怎可能撇下佘言同这傻小子厮混,所以就寻了借口,推了他。此后,他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看见我的眼神都是冰的,也不理我,可小心眼了。当然我更不可能去理他,正好我乐的清闲。
那年的七夕节我成功的邀请上了佘言去了趟书店,为表示我也是未来知识文艺好青年,专往那古哲学书架去溜达。我看着那一大排至今也看不明白的书很是头晕。
佘言见我溜达的茫然便问:“你想选什么书?”
我想了一下,简述道:“有历史的,有思想的,有文化的,有故事的。”
他想了想,将我拉到中国古文学那栏,从那个最高栏上给我取下一本《诗经》,对我说:“把它读懂了,你就有文化了。”
我看着书名,摸了摸头叹道:“我觉得人活在世上,挺好的,干嘛要出家做和尚呢?你说是吧?而我正值豆蔻年华,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向往,所以这本书你认为适合我吗?”
他被我的一番自解搞的哭笑不得。对我说:“这可不是佛经,回去自己好好看看吧。”我只得乖乖的拿着这本书。
他自己去那个西方文学书架上选了本原文的书,我一路跟着过去,也翻了翻,除了书名上有个of单词认识,其他的感觉挺像佛经。
到结账的时候,我抢着要付钱,佘言也拧不过我,只好随我了。我一掏布袋,发现里面除了一张五毛的纸币,其他的全是我考试时打的各类小抄。
我生平难得的红了脸。
当时真希望站我旁边的是林风,是他的话我起码不用那么丢脸,因为他丢脸的时候比我要多多了。有次林风请我去饭馆吃面,吃完后,他也是抢着付钱,后来发现钱包丢了,结果由我来付账。被我念叨了他两个周,以后再要请我去什么地方,定先掏掏他的兜里到底有没有钱。此次如果是林风,正好可以将面钱要回来,说不准还赚一笔,一碗面才五块钱,而这本书要十五元,整整捞回来两倍的纯利润。
我踌躇、绝望的的朝佘言望了一眼。
最后佘言不光帮我买了书,还顺带请我吃了顿麦当劳。
总之,我幸福的同佘言待了一天。
我心里一直想送佘言一份情人节礼物,早就看中一漂亮的名牌钢笔,瞧了瞧价钱,三百块钱,我的反映直接就是天价。为此我烦恼了好几天,囊中过于羞涩,只能再想其他的办法了。
佘言从情人节的前两天就开始往家带巧克力了,所以我是天天过去翻来翻去。这些女孩真是很奇怪,送个情书和巧克力都跟哑谜般,全不留名,要想知道谁送的,得要猜,或者去对笔迹。
当时有封信是这么写的:
不要问我是谁?我是永远走在你身后的一名女孩。
不要问我是谁?我是永远关心你的一名女孩。
不要问我是谁?我是那个愿意与你一起飞翔的女孩。
你是大树,我愿意变做你身下的小草。
你是小船,我愿意做你栖息的港湾。
你是小鸟,我愿意做给你停站的大树。
。。。。。。
是多么感人的情书,就是没名。真是难为佘言,还需众里寻她千百度!我也不禁想象,这是多么静雅的一女生。
当晚,我顺走了这封信和一盒特漂亮的巧克力。
并打算过两日拿给刘欣看,保准乐坏她。
自从我自己的那个送礼计划落败,我心情甚低落。同班一男哥们,给了我非常珍贵的意见,而且非常不错。他建议我亲手做一件东西,雅而不俗,而且又能表达自己的心意,这样肯定能打动佘言。
我独自思考很久,一拍脑门,觉得这主意很好,因为真的很省钱。
我打算送俩个自制的书签给他。
他买给我的诗经,我读了个大概,有几个妖娆的词理解的非常不错,所以我就把它们抄在了被我包装好的白色纸壳上。
其中一篇为《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另外一个写了首歌词,内容同样是妖妖娆娆的。
诗挺美,字特丑,但贵在整洁。因我害怕写歪,标着尺子写的。
现在想想,当年这一拍脑门子定下来的礼物是多么的浪漫。
为了不让林风看见笑话,我也没敢署名,想想佘言认识我的字,以他的聪明伶俐,肯定能猜透。我便将这两个书签偷偷的夹在他正翻看的书里。
但也真怪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聪明。那两个书签不知道是他丢了还是随手扔了,总之从来没见他用过,我心里着实失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刘欣也好久没有过来找我,所以我只好去找她,她还有几个好友在。
我带了从佘言那顺的巧克力给她们吃,顺道把那封傻不拉唧的情书念给她们听。其余的那几个伙伴吃的不亦乐乎,听情书也是听的津津有味。只是进门时还挺高兴的刘欣却不见了人影。我们这帮人自玩了会,便散了场子。
☆、第九章(修)
可没过两天,我就遇见流氓了,我自知一向尊师敬道,并无出格之事,这是为了那般?
那几个小孩也不特别大,估计不是初三就是高一,一顺色全男生。虽我一向大条,但还真没同人打过架。一对一的我不怕,可这总共有三个小杂毛,我怎么都打不过,只有溜之大吉了。
我腿脚还算利索,从小时候林风每次都要拼劲追我可以看出来。所以我此次非常痛快的逃过一劫。我想只要我跑的快,肯定没事。
但事与愿违,人家二进宫,在一月高风黑的夜晚又把我堵住了。
死也要做个明白鬼,我就问他们:“我跟你远无怨,近无愁的,为什么要揍我?”
只见一哥们对我说:“谁让你得罪了咱妹子呢?”
我赶紧问:“你妹子是谁啊?”
他一挑眉说道:“你不必知道。”
我吓的大叫:“你们敢动我试试,我叔叔是公安局的,把你们全抓起来,全拉出去枪毙。”还没吆喝完,便被冲进来一人给震惊了。
此人进来后便开始动手打人,这三人愣了下,犹豫着要不要还手,但最后不得不还手。
我很少见在现实中打架的场面,所见过的基本只有电视和电影上。这地方挺黑,瞧的不是特别清楚,后进来之人身形虽然不高大,但是却很灵巧,四个人立刻扭打在了一起。不一会,那三个人居然被这一个人给干倒了。
他见这些人一时起不来,便拉了我的手开始狂奔,我这才发现原来是林风。
我俩迈开大步不停歇一路跑回来了我家。
他把我拽到我房间,拉开灯。我一看他的嘴角出有轻微的出血,虽然我讨厌此人,但无论如何也是英雄救‘美’。所以赶紧找来紫药水要给他涂,被他一把扔在一边,说道:“这东西能擦吗?多难看啊!”
我满脸疑惑回他:“你小时候不是经常擦的吗?怎么现在整的跟大姑娘一样挑剔?”接着摁着他的脸就要霸王硬涂。被他一把推倒到床上,气的我很想骂他。
他满目怒色的坐在我书桌上说道:“你挺牛啊?连某某学校的小混混也敢惹啊?”经他一提醒,我开始重新重视这件事情。
我与他探讨道:“我也不知道啊?最近可乖了,既没去掐人家院子里种的花,也没有在别人家的墙头上乱画。”
他非常没有礼貌的蹂躏了一下我的短发说:“你定是不小心惹了什么人,你的神经这么粗,自己肯定忘了。”
看着他一脸的无奈,我只得说:“我以后注意就是了,小事一桩,我瞧今天的架势,他们也只是吓唬吓唬我罢了,哪能真的就敢动手了。”
他叹了一口气,对我说道:“想我林风一生打架无数,为了女生却还是第一回,我把这第一次都献给了你,你怎么报答我啊?”说完他戏谑的眼神朝我眨了眨。
顷刻间,我只觉得自己的胃翻江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