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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鹏专栏集:佛祖在一号线-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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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姿势做天才
  伊险峰——《第一财经周刊》执行主编
  2007年年底,筹备《第一财经周刊》的时候,我邀请海鹏加盟。有那么几天他似乎动了一点心思,我还跑了一趟他家去游说,当然最后依惯例,他还是拒绝了我的邀请,作为折中方案,他答应给我开一个专栏,两年多下来,大概有五十余篇,这本书中的大部分文章可能都来自于这个专栏。
  专栏名字开始叫“公司人”,写了大半年,有读者抗议,这专栏跟公司人有什么关系呢?于是改名叫“涂鸦”,取了个很正式的英文名字“critique”。涂鸦,是我的主意,在我看来,这个行为对权威和制度有一种天然的反叛味道,与主流保持着很好的距离,更关键的是它很快活,很自由。
  其实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关键是有海鹏在写。海鹏把自己写的这些文章定位为“我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他很谦逊地说:“重申常识这种事,做起来一百年也不够,可它没什么难度,未必专需要谁做。”但我是一个编辑,我知道找到一个睿智、幽默的专栏作家可能并不会太难,但是找到一个能如此尊重并且理解汉语,还能优雅运用的人基本上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请海鹏给《第一财经周刊》写专栏,可能是我在这本杂志做的最好的决定之一。这是一个小概率的幸运事件。
  就像有海鹏这个朋友,也应该算是我人生的一个幸运事件吧?我加入了豆瓣上的“李海鹏小组”,看到他那么受人喜爱,作为朋友,我免不了有的时候也要沾沾自喜一下。
  认识海鹏,是在1994年世界杯的时候。有报纸约我们写球评,那个时候他大三,我已经毕业。此前知道这个人,是个“写诗的”——在海鹏经常以L大名之的辽宁大学,诗人就是这么被称呼的。这很显然不是一个很受尊重的称呼,再加上他的瘦和白透着的那股神经质的劲头,他应该不那么招人待见,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
  熟悉起来是在1996年,我们成天混在一起看欧洲杯。忘了是哪个人看好动漫产业的未来,海鹏、我还有浪打郎(本名是张恩超,现在是“榕树下”网站的总裁)决定一起做个动漫的脚本,主人公叫小派,是一个不那么喜欢被管理的蜡笔小新一样的小男孩,最后他飞了起来——我们满脑子都是各种卡通的画面,一个自由的、犀利的、有着幽默感的孩子在天上飞。
  那个存在一台破电脑里的脚本再也找不到了。我想最后那个画面让我和海鹏都记忆深刻,应该是2001年吧,海鹏写《做天才》,这一次飞起来的是浪打郎,“只见在10月的天空下,一个名叫浪打郎同学的UFO长发飘飘,裤衩飘飘,在空气中游啊,游啊,高过了阳光刺破的云层,去到芳香幽深的所在,一个做天才者如此执著的飞行,世俗的上帝再也阻止不了了。小鸟贝阿特里齐啊,你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
  1998年的时候,我是他的编辑,基本上也是每周约一篇稿,那时候他已经展现了拖稿的天赋,我开始饱受他的折磨,经常逼到要做版的时候,他写一页传过来一页,用那么十几分钟的工夫写完,传完。
  2000年年底,我到北京,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海鹏、关军、浪打郎都到了北京。那两年可能是最好的一段时光了吧,每周踢一次球,吃饭扯淡,某一次他心血来潮还在朝阳公园蹦了一次极,一直到2002年的日韩世界杯……没有约稿折磨,除了有一次我约他写了一篇《长日孤独的城市——沈阳人的性格、文化、生活和希望》。
  好时光总会结束。那段时间先是浪打郎去了广州,然后关军也去了广州,我去了上海,海鹏一个人留在北京,他们仨都加盟了《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对海鹏的改变很大,怎么说呢,他喜欢谈些大问题了,他说他讨厌不公平和容易同情人的天性在这个阶段被激发出来。他转过身就变成了我们原来谁也想不到的“中国最好的记者”。几乎所有人认识的海鹏都是那个写着漂亮报道的人。
  到了2008年年底,他离开《南方周末》去了《GQ》,海鹏的前同事林楚方很沉痛地跟我说,这是新闻业的一个很大的损失。但我说,我看过海鹏在沈阳编过的杂志,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杂志之一——他是写报道的天才,换个神秘的姿势一样可以做天才。
  直到几个月之后有一天晚上,他打电话说吃饭,在一个火锅店里,他说他又辞职了,打算写小说了。他做什么我都觉得是合情合理的,但这个可能是他最该做的事,并且是他最爱做的那个天才。
  写这个序,于我是件伤感的事。把这些结集之后,海鹏说再不要写专栏了——《第一财经周刊》上面也不再会有这么漂亮的涂鸦文字了。但再想,这些都是过眼云烟——大部分东西都会消逝掉的,但海鹏的这些文字会留下来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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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人不要随便死在走廊上
文化规制似乎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政府、警局管不着的事儿它都管,早上你按它吃早饭,中午你按它见客户,晚上你按它入睡。没它会怎么样?没它就没你。在现代知识阶层的趣味中就有这么一个规制——你不能说自己热爱生活。要是有谁见天儿兴高采烈,差不多就等于自己在脸上贴了一行隐形字:我是一个猪。这规制如此严厉,因此你到处都能听到有人嘀咕自己多么聪明以致不够快乐。我怀疑“不快乐”往往只是伪证,“聪明”才是言者的要点。早几年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曾经流行过一阵子,就连一首歌里都唱着“我要超越这平凡的生活”。遇到类似的状况我就想,你们怎么就这么缺德,偏偏往我们真厌世这堆儿里混呢?
  我常常会觉得,人生诸般破事,其实早由天定。这倒不是说支持宿命论,“天”只是喻体,指的是不能自决之力。小时候您劲劲儿地戴着三道杠儿,长大了会不喜欢生活?太阳底下就没这事儿。小时候您眉头深锁,成年了却变成笑面佛?概率也不大。可是,是什么让我们打小就有那么一副面孔呢?基因家庭教育环境,因素多到不可穷尽,但有一样:自己决定不了。
  在《太阳照常升起》里,有个可怜的家伙叫科恩,无能软弱又多愁善感,坐在咖啡馆里对杰克·巴恩斯说:“日复一日,我却从来没有生活过。”在《伊凡·伊里奇》里,伊凡·伊里奇度过了富裕又空虚的一生,马上要死掉了,心中突然狐疑:“也许自己未能像应该的那样活过。”这些话都蛮朴素,不夸张,符合人们省思生活的常态。伊里奇死到临头,作如是观,不能叫厌世,只能叫活了一辈子却觉得没什么大意思。我猜想,它的前身很可能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慨叹之一。早在旧石器时代,某位祖宗饱餐了一顿猛犸下水刺身,一时又没有女祖宗可供调戏,没准儿就坐在河边惆怅地想:如此日复一日地跟长毛象打架,也没什么意思呀!
  对于伊凡·伊里奇的生活,作者托尔斯泰评价说,它是“最简单、最平常的,又是最可怕的”。这是典型的宗教信仰者的观点。后世的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对此故作不以为然,他说,既得利益者的生活,“就我所知,最简单、最平常,按美国标准却最了不起”。他的意思是,伊里奇式的成功和富有在普通美国人来看是难得的好事儿,如果有谁认为在成功富有之外还得感受灵魂的质地,那就叫有毛病。菲利普·罗斯本人也是有毛病的人,其实他嘲讽的是美国,支持的是托尔斯泰。
  那么“聪明以致不够快乐”,或者说某人是如此有个性以致无法热爱生活,它应该是什么呢?愚见以为,除了扮酷之外,这个人还得真有点儿睥睨世俗的怪癖才行。扮酷只需要在秋风中望向地平线的一抹眼神,睥睨世俗可是要花掉真金白银的——世俗比您牛多了,做好少赚几笔的心理建设先吧。
  打从上小学起,我就发现那些活得特有劲的同学写作文都跟我们不一样,我只会写一些骈词俪句,比如“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又到了小鸟妈妈给小鸟喂奶的季节”,他们却会特别严肃地质问老师:“我们该如何度过这一生呢?”老师偏偏特吃这一套,说他们有思想云云。对我来说这简直是无事生非,我如何度过一生,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不是归我妈说了算吗?
  那时我最常看的杂志是《新少年》,它每期的尾页上都连载漫画《丁丁和宁宁》,丁丁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弟弟,宁宁则是其深明大义的兄长,每个故事的开头儿都是丁丁干了什么上房揭瓦的事儿,结尾则一律是宁宁像个班长似的叨逼叨。每次看了这组漫画,我都意志消沉地想:怎么我们二年一班的每个同学都像宁宁呢?就我跟张一蛋像丁丁。我整天像丢了魂儿似的,张一蛋则智力有问题,每天带一只水煮蛋上学,吃完了找不着了就大哭一场:“我的蛋呢?”
  如此悲惨的记忆一直跟随着我,直到长大成人,彼时我已经喜欢上了一款叫《主题医院》的电子游戏。玩家在这游戏里经营医院,要面临好多麻烦事,比如护士跟医生*啊、护工没事儿就打台球啊、女病人们大便时的呐喊声太大啊等等。疫病流行时医院里总是不断死人,于是我最爱的桥段就来了——整个医院里反复回荡着播音员的清脆女声:“请病人不要随便死在走廊上!”敢情这个还有呼吁的。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理想就是做这个女播音员,把多严肃的事儿都变成扯淡。
  假如可以回到过去,我这个女播音员就会先去学校,张一蛋一开始哭,我就塞给他一只水煮蛋:“喏,你的蛋。”然后我会跟小时候的自己聊聊:“去跟他们玩吧,其实他们只是有点儿笨。”最后我会告诉他,活着本来可以是快乐的,如果不再赋予生活本不具备的意义,拿死亡之类的事情开玩笑,也不太把“如何度过一生”当回事,只不过我们很难做到这些而已。如果不像别人那么乌泱乌泱地在走廊上跑来跑去的话,活着本可以是简明、安静和值得尝试的。
   。。

人性的因素
普利策摄影奖获得者凯文·卡特在1994年利用汽车尾气自杀身亡,他的遗言说:“对不起,生命中的悲伤远远超过了欢乐。”当时离他凭借那张著名的秃鹫等待女童死去的照片获奖不过3个月。有那么一段时间我非常喜欢卡特,找到了不少他拍摄的照片——当然都没有获奖的那张好。卡特两颊消瘦,风尘仆仆,非常穷,酷似60年代的流浪青年,看上去就像个不只是记者的记者。荣格说,同一个时代中会有心理学意义上的不同时代的人,比如现代社会中也会有古代迦太基人类型的人,等等。同理可以说凯文…卡特不算当代记者,要归入很早以前理想主义的那一拨儿,心里装着悲天悯人、自我折磨的魔影。现代记者们则大多戴着半框眼镜两眼迸射贼光,喜欢轻松的工作方式,跟别的行业的人没什么区别,对于痛苦所知不多。
  凯文·卡特的事例促使我琢磨,一个心事重重的家伙到底适合不适合加入经世致用的行当,更明确地说,这类人适合不适合现代社会?时代有其强大的法则,如果我们不够能满足而快乐地与它*就很可能什么都不是,莫奈式的朴素艺术家因此绝迹了,安迪·沃荷和他的名言“赚钱的商业是最棒的艺术”因此崛起了——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可是一切就只是如此而已?
  戈尔·。维达写过一篇名为《热爱飞翔》的文章,讲的是他亲身经历的美国航空业发轫年代的往事。在结尾处,戈尔·维达说:“今天科技的发展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们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土星的光环渐渐消失,还能推测银河系的边缘还有哪些未知的星球,这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啊!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人性的因素,我们更不可能拥有生活在相信飞行将创造大同世界那一奇特年代里的人们的崇高希望了。我们未能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
  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比那一代美国人失去的更多。我们失去了改变哪怕只是身边的小小世界的愿望。我们总是可以看到令人沮丧的先例。梁启超是第一流的人才,比我辈强出千万倍,但对这个国家没起什么作用。胡适也是第一流的人才,可是他写了那么多文章,也没什么用处。你只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尽管每个造出了灿烂文明的世界,比如近代的欧洲,进步的核心动力总是来自于一帮书生们。那么问题在哪儿呢?我们常说,问题不在我们能解决的范畴之内。
  于是我们偃旗息鼓,承认世界是不可改变的,落力赚钱即可,甚至连自己所在公司或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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