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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八十年代-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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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可以预设的未来生活中,参军、做民办代课老师和学手艺做匠人是我可以选择的道路。我们这代人是在崇拜军装的年代长大的,大学第一学期我带去的春秋衫便是一件绿军装。我首先想选择的是参军,戴着大红花在鞭炮声锣鼓声中从村前大桥走出去,沿着那条向南的道路,越过田野,往公社再往县城。这条路径是我的许多长辈走过的,他们还时常穿着褪色的旧军装在田地干活,部队生活成为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也成为他们在乡村生活的政治资本。在我熟悉的那些退伍军人中,多数人在退伍回乡后再也没有走出过县城,军营是他们到达的最遥远的地方。我自然羡慕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的战友,那些在部队提拔了的老乡。几位做了排长、连长和副团长的老乡,以另外一种姿态回乡探亲,他们的老婆不再是我熟悉的农村姑娘。这对一个乡村的孩子有太大的诱惑力。读初中时,邻居的一个亲戚从部队回来过春节,他穿着海蓝色的呢军装,披着一件呢大衣,英俊威武,给我强烈的心理震撼。
  但是,参军的念头很快波动。恢复高考的小道消息在一九七六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在大桥上乘凉时听别人说起了,而且这个消息来自他上海的亲戚。也是在这个夏天的晚上,在县城化肥厂工作的一个老乡回到村上,他坐在巷子里,拉起二胡来,曲子是久违的《洪湖赤卫队》中的一段。这些杂乱、零星的信息,预示着往后几年时局的变化。当高考终于有点突然恢复以后,我已经回乡务农了。“读书务农,无上光荣”这是初中升高中时的作文题目,做这道题上了高中,高中毕业了,这道题不在纸面,而在田间。匆忙的高考,失败了。我因此成为一个负面的例子,上高中成绩好不一定能考上大学,考试也有考运。贫寒的家境不容许我像别人那样专门在家复习,尽管父母有这样的意愿,但还是去做了学校的民办代课教师。除了教初中语文,还教一个班级的数学。很少有人愿意上副课,我又兼了生理卫生课的教学。那天讲到生殖、生育常识时,我的脸色泛红,说:“同学们自修这一部分内容吧。” 。。

返回与逃离(5)
八十年代到了,我在乡村的小道上往返学校与村庄之间。代课不会固定在一个学校,这学期在这所学校,下学期就可能到另一所学校,完全视学校缺编的情况。在村上的学校代完课后,我到了邻村吴堡大队学校代课,教语文、体育和化学,从一个春天到另外一个春天。这个村子虽然和我们村是田靠田,但生活更困难。那是一片低洼地,姓吴的人家很多,但不知道为何叫“堡”,这个词在我们那一带几乎很少用到。课余时间我难得在村子里走动,它的灰暗和破旧对我刺激很深。
  一九七九年秋季开学后,收缴学费和书本费成了一件难事。在规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女生,成绩非常好的班干,没有交费。我把她叫到办公室,她哭了,什么也不说。我了解她姐妹特别多,母亲身体不太好,但学校没有减免的意思,只能催她了。隔了两天,下午第一节课,铃声响起时,她提了一篮子鸡蛋,放在讲坛上,说:“先生,我先交一篮子鸡蛋。”这个村上的学生和老师对教书的不称“老师”,而是喊“先生”。我不知所措,让她回到座位,小心翼翼地把篮子放到地上。下课后,我把这篮子鸡蛋送到厨房,我们几位老师买下了。
  在冬天还没有到来时,我基本上每天返回家中住宿,第二天清早再赶去学校,所谓早出晚归。这年的秋天和冬天,我吃了太多的野兔,并且开始有点习惯吃羊肉。我们那儿养羊的人家特别少,我很不习惯羊身上的味道。收棉花的季节,田野和天空一样空旷,打猎的蹲在干涸的水沟里张望,等待野兔野鸡出没。通常是在傍晚放学时,那个打猎的中年人提着野兔来到学校教师办公室。这种情况下,我便留下吃晚饭。这是我最早适应的AA制,留下吃饭的老师平摊这只野兔的钱,账记在那儿,发工资时扣除。有些老师从不留下吃这顿有红烧野兔的饭。起初我也有点犹豫,但同一个办公室的几位语文老师说,你怎么能回去吃饭?我便留下,后来就成为吃野兔的当然人选。当时代课,一个月的收入是八元,如果是民办老师则在十二元左右,而公办老师是二十九元半。一校三制,即使民办教师的工作量超过公办老师,待遇也是如此。可在当时,八元,十二元的月收入在乡村算是比较高的了。这可能就是打猎的人总是把野兔送到学校办公室的原因。乡下还有一个说法,做老师的嘴馋,不是干部,没有人请,又成天讲话,嘴巴里没有滋味。有了几次旁观别人杀野兔的经验,我也学会了杀野兔。先用小刀削开野兔嘴巴的皮,再用一根钉子把野兔的嘴巴钉在树上或者墙上,然后两只手的拇指食指分别捏住野兔嘴巴的皮往下拉,开始缓慢,等过了野兔脖子这个位置,一使劲,一块完整的野兔皮就脱落下来。这个时候,除了老师,学校已经没有学生。冬天的残阳并不如血,深褐色的野兔挂在树上,鲜血顺着躯体往下滴答。我有了一次亲自动手的经验,再也不敢做第二次。在深冬到来,当我看到打猎的人又提着一只野兔跑到办公室时,我借故回家了。我走出村口时,回头望望我背后的村庄。在这所学校代课结束后,还有其他代课机会,但我放弃了。在父母的坚持下,我准备集中精力复习迎考。为了生活,父母亲廉价卖掉了几根准备造房子用的屋梁,买主就是我代课的吴堡村上的一户人家。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返回与逃离(6)
我要告别这个村子,这所学校。这个学校的树上,曾经挂着一只野兔,我剥下了它的皮。还有一篮子鸡蛋,不是在讲坛上,而是压在我的胸口。
  在那些苦闷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秋冬之间在棉花地里乱窜的野兔。我自己在地里拾棉花时,也曾经惊动过野兔。我觉得自己就像慌张的野兔,不知往哪里逃生。
  我的心思在乱窜,尽管还在村中,但我的心思已经遥远。当今天在说着许多思念故乡的话题时,我知道自己其实不是在留恋故乡,而是在重新寻找我所希望的东西。这个“东西”因我的情绪而变化。思念是真实的,但也只是在思念之中。夸大了这样的思念,其实是虚伪的。我已经无法说清楚那个村庄是什么。在重新返回我生活的历史时,我只清楚地知道,我想离开它。
  我向往南方。南方,实在是一个对我有诱惑的地方,因为我经验当中的幸福生活常常是与模糊的南方连在一起的。长江以南的南方太遥远和辽阔了,我的心思在江南一带。
  所谓江南,我的见识抵达之处,只有浙江的杭州和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即便是这样几座城市,我多少年积累的印象也十分肤浅。对苏州的了解,除了园林丝绸这些常识外,就是“北兵营”,村上的不少人当兵都是在那个兵营生活、战斗的。后来我上了大学,特地从阊门走到那个叫“北兵营”的地方。这个兵营在苏州的城北,不远的西北处就是郊外,姑苏城外寒山寺。我的一个表伯父在大军过江的时候随部队到了苏州,这是我在苏州唯一的亲戚,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只是听他的母亲,我的大姑奶奶说起。等我后来到了苏州去见这位伯伯时,才知道他在苏州的吴县,要坐很久的公共汽车才能到他工作的单位,一家轧花厂。我是坐了公共汽车去的,这个厂当时效益还不错。我见到了伯父,他也很快识别出我,说我哪里哪里像我的爷爷。等到我大学毕业时,这位伯伯离休了。等我工作几年后再见到他时,他开始为儿子的工作发愁。一样的江南,但生活的秩序已经发生变化,我在一九八一年冬天踏进伯伯的家门时,根本没有想到他的孩子在几年之后会像我以前一样为自己的生计发愁。苏州的昆山,也是我对江南有印象的地方。我经常听老人说,村上有不少人,在解放前常常到昆山帮人干活,用船在河里罱泥。大一年级时去昆山,当时的印象是这地方不比我们县城好到哪儿。至于常州,它的“东方红”手扶拖拉机是我在七十年代见过的唯一现代化的农业机械。我的一个中学同学一家是从无锡下放到我们公社的,无锡的泥人、油面筋什么的是她常常惦念的东西。这位个子不高、胖胖的女生是我们班唯一讲普通话的同学。
  我已经决定改考文科,可选择的学校和专业不多。尽管我自己盘算时想到苏州去,但是苏州只有江苏师范学院有我想读的中文系,中文系也只有一个专业叫“汉语言文学教育”。所以,在后来填报志愿时,我在第五也即最后一个志愿填报了江苏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我想,以自己的成绩是不会录取到这个学校的,况且又是最后一个志愿。我有过代课教师的经历,我已经失去了做中学教师的兴趣。因此,只是为了凑数,迫不得已填了这所大学。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师范专业大学生免除学费,当时我的家境贫困,即使读师范也得借钱。前面四个志愿,我填报了南京和北京的大学。最终,竟然被我认为无论如何也不会录取到我的江苏师范学院录取了。这是一九八一年的暑假,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我为自己的失败声泪俱下。在进入这所大学之前,我在心里已经和它构成了紧张关系。我以极不愉快的心情去和这所大学谋面,直到现在,我还认为我一生中的最大遗憾之一,就是被这所大学录取。这样的情绪或许狭隘,然而我始终无法抹平,与其说这是对现实的不满,毋宁说因为理想的失落。没有一个人会记恨自己的母校,我也是这样,我始终对哺育自己的老师怀有感恩的心,但当母校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种种具体的环境、人和事时,我的内心依然无法放松自己和这个校园的紧张关系。爱自己的母校,并不意味着不能表达对她的不满。其实,我想到的不是自己如何,而是由这所学校感觉到一种大学理想的失落。事实上,中国的大学并无根本的差异,但是大学校与小学校之间还是有境界之分的。我在写作这本书时,正在为自己的一个论文集补写后记,我如是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返回与逃离(7)
当年报考大学时,我填报的第一志愿是南京大学中文系,最终被第五志愿江苏师范学院中文系录取,为此抱怨、遗憾多年。在求学、治学的路上,南京大学中文系的诸多师友都曾给我思想和学术的滋养,让我常在浑浊之中呼吸到他们清新的气息。我对一些事物的坚守和抵抗与此相关。因此,这本集子同样表达了我对南大诸多师友的敬意。
  南方的想象在我收到了那份录取通知之后破灭了,我所理想的专业道路也随之幻灭。我到镇粮管所去迁移粮油关系时,遇到了高中同学的哥哥,他说:“你考上了师范?也好,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了。”想必这句话是安慰我的,因为在当时,城市与农村户口的差别还在天壤之间。但这句话却深深地刺痛了我,原本就重压我的身份歧视,在我的户口可以转到城市而因此改变我的身份时,我并不能祛除身上的烙印。
  另外一个更大的困境仍然在我往江南动身时就缠绕我,以当时的政策,读完大学的师范专业,差不多还要回到我原先的地区。我只是一只风筝,它或许被放飞得很高很高,但那根长长的线随时可以把它收回。我仍然在麦田之上,在乡野的天空。
  向往南方的想象中,上海令我战战兢兢,所以在后来填报志愿时,我没有填上海的高校。
  在我青少年时期,所有生活的奢侈品都来自上海,当我从庄前那条小路往县城时,我带的生活用品,还是以上海产的居多。
  牙膏。我读初中时开始每天用牙膏刷牙,偶尔用的牙膏是上海的“白玉牙膏”,这个牌子的牙膏远比“中华牙膏”在我们那儿流行。在供销社是买不到这种牙膏的,它太紧缺和昂贵了,必须找到熟悉的朋友才能买到。在出嫁的嫁妆中,如果有两支白玉牙膏,所有的人都会羡慕和侧目,如同看妇人的两颗金牙。白玉牙膏的壳子即使卖废品,也比别的牙膏壳贵些。牙膏壳、破布和各种鞋底是少年时用来换麦芽糖的三宝。如果有白玉牙膏壳,我会单独挑出来对卖糖的老人说:“这是白玉牙膏呢。”老人便会再多切一块麦芽糖给我。
  自行车。村上的第一辆自行车是外公几个村干部在五十年代末合伙买的,等我在一九七四年学会骑自行车时,第一辆自行车早已散架,不知残骸在哪儿。外公说,县人民政府给村上颁奖了,一只挂钟。外公几个人去领奖了,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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