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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次,我出工晚了,赶到地头,已经看不见人了。玉茭子长得又高又密,人们在里面锄田,地头散落着鞋。老乡们为了省鞋,夏天常常光脚锄田。我头一次好好地看了一眼那些鞋,都是一针一线做的“老农民鞋”,一双双不是前头开了口,就是后面穿了帮,要是在城里,早都该扔了。后来我看到凡高的一幅画,画的是一只破旧不堪的皮靴,让我想起我们地头的那些破布鞋。在村里几年,我学会了从一个人穿的鞋来判断他(她)的家境。
还有一个镜头发生在另外一个村子里。1971年的冬天,我到临近朔县的一个公社参加了几个月的“一打三反”,主要是清理经济账目,整顿村里领导班子。那时候知青们已经不爱干这种事了。我呢,别人爱干的时候我不干,到人们都不干的时候,我倒想干了。我觉得在上河西生活了几年却并不了解农村,这次是个机会。我去的村子不大,我们每家吃派饭,没过多久,村里人的名字我差不多都记住了,交了不少朋友,知道了很多事。我们的工作最后不了了之,“运动”式的做法差不多都是这样的结局。
有一次我在一个老乡家坑头坐着和女主人聊天,她有个3岁左右的小姑娘。那孩子隔一会儿就到窗边去一下,我们说话的工夫,她去了几次。我纳闷她在做什么,就扭头去看。原来窗台上放着一块水果糖,最廉价的那种,连糖纸都没有,大概是从村里代销点买的。她走过去,舔一舔那块糖,放回窗台,过一会儿再去舔一下。小小的年纪,就有这么大的自制力,知道这糖宝贵,不能一下子吃了,只能每次舔一舔。这个女孩轻轻舔糖的动作给我留下深深的印象。
这些贫穷的细节不断加深我负疚的感觉,让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帮助老乡,可是我什么都没做。离开村子回北京的时候,我就是怀着这种深深的歉疚。
“女儿,女人,老人”(1)
叶:刚去村里的时候,我常在脑子里跟自己讨论是不是要一辈子当农民,一天到晚为这个问题所困扰。一旦上山下乡,我们的城市户口就被注销了,大家都明白再回北京很难了,前途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当时官方的号召是要知青扎根落户,中国的政治情况也让人看不到有别的前景,一辈子当农民似乎是唯一的出路。像你一样,我也留心农村妇女的生活,在心里问自己能不能也那么活。
马:你都看到了些什么?
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地的婚姻。我们那儿管嫁姑娘叫“聘女儿”,男方要给女方家彩礼钱和衣物。我们刚去的时候彩礼钱是600块钱左右,5年以后,涨到1000到1200块钱左右,几乎增加了一倍。知青们都认为,这不是明显把人当商品卖吗?怎么解放这么多年了,还存在买卖婚姻?让我们奇怪的是,女孩子们一点儿也不认为她们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们说父母养她们这么大,要彩礼是应该的。平常她们没有像样的衣服,借着出嫁可以要上几身新衣服和一块手表,穿戴上在村里街上走一走。每逢我看到一个聘出去的“女儿”,身穿婆家送的新“条绒”(灯芯绒)上衣和“华达尼”裤子,有些不好意思又有点儿得意地在人前来来回回地走,心里总忍不住有些怜悯。有的女孩在村里有“相好”,但也不得不远嫁他村。遇到这种情况,这个女子心里绝不会真正欢喜,但也认命了。我在村里5年没听说过有抗婚的。我们女知青的年龄在18、19到20出头之间,村里跟我们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差不多都出嫁了。我们队有一个跟我不错的一个女孩儿,我去的那年她结的婚,两三年后,她两三个孩子都有了,拉一个抱一个,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原来挺秀气的女儿,现在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就跟你说的那个傈僳族女子一样。
我们那儿管没结婚的姑娘叫“女儿”,结了婚的叫“女人”,上了年纪的叫“老人”,女人一老就没有性别了。“女人”这个词和生育密切相关。
我们在村里那几年,生产没有上去,收入没有增加,但“聘女儿”要价却越来越高。我们知青在一起老纳闷老乡这钱是从哪儿来的?娶媳妇除了聘金,一般来讲还得盖新房子,那开销就更大了,很多人家就得拉债。我在村子的后几年,“换亲”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马:什么叫“换亲”?
叶:“换亲”就是如果一家有兄妹两个,就找别的村另外一家也是兄妹俩的,把妹妹嫁过去给那家儿子当媳妇,哥哥娶那家的姑娘。这样双方都不用出聘金,没有“资金的流动”,婚嫁的大宗开销就省了,这是穷人的办法。我们知青院子有一个常来串门的小伙子,我们叫他“老懂”。老懂对外面的事情特别感兴趣,老到我们那儿去看报纸,听半导体,和男生聊天。他对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所以男生给了他个外号叫“老懂”。老懂非常聪明,人也长得端正。他家没钱,只有换亲,先把他妹妹嫁给外村一家人的儿子,他再娶那家的姑娘。他娶的媳妇从各方面看都和他不般配,老懂一天到晚不在家待着,娶了媳妇也不着家,老泡在我们那儿。他在村里有个相好,是个“好人材”——我们那里管长得漂亮的女子叫好人材。漂亮的女儿要价就高,老懂没钱娶她,她嫁给别人了,我们都知道老懂心里不痛快。
“文革”中广西的业余演出队为社员表演。(新华社稿)换亲容易出现悲剧,男女双方都没有幸福,但往往女性受害更深。如果妹妹跟哥哥的年龄差不多、对方家庭各方面情况都般配还好,这样18岁的妹妹先嫁给年龄相当的男人,再给20岁的哥哥娶嫂子。可是常有的情况是哥哥都二十四五岁了还没结婚,所以妹妹一到十五六岁就给嫁出去了,老懂家就是这种情况。老懂的妹妹小小年纪,一个人嫁到个陌生的地方,她的婚姻是为她哥哥服务的,比起老懂,她更惨。
这些都是现在的想法,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用城里人的眼光看,觉得当地的风俗就是这样,是农村的问题、农民的问题,结婚要聘金是因为贫困,没想到这样做还反映了妇女从属的地位,看待这个问题还可以有一个女性的视角。你看到那个云南姑娘的变化那么震动,你是把自己当做和她一样的女人了,我缺乏你那样深的同为女性的认同。像你一样,我的结论也是不能像村里的女人那样生活,连想象一下过那样的生活都能让我浑身发冷。其实除了贫穷,女人从属于男人的低下地位也是我不能认同村里女人生活的重要原因。毕竟我们受过“男女平等”思想的教育,再回到男权社会是不可能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女儿,女人,老人”(2)
有意思的是,老乡好像不把我们女知青当做有性别的人。有时当着我们的面,他们就议论女知青怎么就不像女人,“形体”(这不是老乡的原话,是我的较为含蓄的“翻译”)不像,举止言谈不像,穿着打扮也不像。老乡们在地里干活时经常讲些男女之间的事,照他们的说法,晚上那么长时间不干这个干什么,还常说些很“荤”的笑话。他们从来不避我。最初听到这些话我觉得特别扭,后来明白我在不在场他们都这么讲,也就充耳不闻了。这些笑话给枯燥的田间劳动带来乐趣,它的听众主要是十五六岁的小后生,你甚至可以说是对他们进行的“性教育”。相比之下,我这样在清教主义影响下长大的人在性的问题上要无知多了。
我和男社员们一起干活从来都觉得很安全。我们刚去的头一两年,有个别老乡打听过女知青有没有要在当地结婚的,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不会要彩礼钱,结果被男生严词驳回了。事后男生告诉我们有这么回事,说起来俨然是我们的保护者。我心里觉得好笑,并没有请你们代表我们。后来老乡就不打女知青的主意了,可能他们明白我们早晚得走,留不住。
村里人在性的问题上没有城里人那么多禁忌,有时会听说谁“偷人”了,谁和谁“相好”了。男女青年在一起打打闹闹,拉拉扯扯,有的女孩子在男人怀里乱滚,别人在旁边看着哈哈笑,大家都很开心。我想老乡们在男女关系上就是这样随便,慢慢也就见怪不怪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叙说。我们在的那几年,我们村有一对男女双双被枪毙,我亲眼目睹行刑的全过程。女方是个30几岁的女人,有丈夫、孩子。男方是个大后生,20大几了,还没结婚。两个人“相好”了,女方撺掇男方给她丈夫食物里下砒霜,不久她丈夫中毒身亡。我们到村里时,他们两人已被逮捕。当时正兴“群众专政”,有一天老乡们被召集起来开会,让大家议论该怎么判刑。压倒性的意见是给女方判死刑,放男方一马。据说女方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和不少男人睡过觉,有个很难听的外号。而男方是个“好受苦人”,因为穷,娶不起媳妇,是女方勾引他,教唆他犯罪。发表意见的都是男人,不知村里的女人们怎么看待这个案件。
后来法院的判决下来,两个人都是死刑,公审大会在离我们8里地的公社所在地召开。那天大队停工,全体社员都得去公社开会。公审的都是刑事犯,有六七个人,我看到了我们村那对男女,他们的罪名是“因奸杀人”。那个小伙子人高马大,一表人才。他的嘴被勒上了绳子,不能发声,他用眼睛在人群中搜寻熟人,神情很镇定。那个女人看起来很普通,没给我特别的印象。法官宣读完判决,大会立即结束。各村来的人很多,一时非常混乱。我正要往上河西方向走,突然看见押着犯人的卡车在我面前一块空场停了下来,犯人们被推下车,几声枪响,他们在离我仅几米之外的地方倒地身亡,全部过程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我一口气还没喘上来,就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场面:一些人拥将上来,将死人的脑浆收集起来,包好带走。这群人里我看见了我们七队一个社员。
在此之前我连死人都没见过,如今我在毫无精神准备的情况下看到了似乎在蒙昧蛮荒的时代才会发生的事情。此后的若干天,我几乎天天夜里做噩梦,血腥恐怖的场面挥之不去。
后来我听老乡说,用新鲜的人脑浆治疗毒疮是当地人相信的偏方,这个说法让我想起鲁迅小说里的“人血馒头”。咱们中国人,不分南北,都有很“邪”的、用“现代”观点看十分野蛮残酷的治病办法。我们队那个社员长年累月长疮,让他不堪困扰,有时他会用很脏的布把长疮的部位包起来,让人看着就很难受。村里有两个半脱产的“赤脚医生”,他们会简单的针灸,备有一些常用的西药,还种着一块中草药地,但他们显然治不了那个社员的顽症。野蛮的办法不但和愚昧有关,也和无助有关。
公审大会过了很久,老乡们还在惋惜那个被枪毙的大后生,念叨他是个多么好的“受苦人”。
“七尺灰”
叶:除了贫穷,我还感受到了干群矛盾,有时相当尖锐。我们村只要大小是个干部,就不用下地干活了。不下地是最大的好处,此外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的好处,比如分东西的时候分得多一些,好一些。在我们那么穷的地方,多一点儿少一点儿就很不一样。哪怕一些为人不错的干部都这样做,好像这是当干部理所应得的。老乡们心里不满,常发些牢骚,但也无可奈何。
我们7队的干群关系格外不好,社员们背地里管我们的队长叫“七尺灰”。“灰”在当地是“坏”的意思,这个人个子很高,“七尺灰”的意思是“高个子的坏蛋”。他很少下地干活,平时所谓上工就是拿把镰刀,到地里各处转悠,看看哪块地该锄了,过两天让社员去锄。他转一转就回村了,不知在哪个炕头坐着抽烟聊天去了,这样就挣了一天工分,还是最高分,老乡管这种工叫“遛弯工”。
1972年,北大荒军垦战士在沼泽地修筑公路。(新华社稿)“七尺灰”偶尔下一次地,我们就要“受死”。
马:受死?
叶:我们那儿管干活叫“受苦”,“受死”就是让你拼命地干活。平常“七尺灰”不来的时候,是副队长领着干活。我们走到当天要干活的那块地,有时离村里好几里路远,副队长说“抽袋烟吧”,大伙就在地头坐下来,这一坐半天不起来,抽烟聊天磨时间。抽了几袋烟以后,副队长慢悠悠地站起来,大伙儿这才开始干活,中间还休息一下,等到快晌午就收工了。这样一种劳动态度,让我很早就明白社员们没有积极性。成年劳力还好一些,十六七岁的小后生们尤其不好好干。他们锄田的时候,地头锄锄,中间划拉划拉,就到了另一头,在地上坐着等大伙过来。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