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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家事与情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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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涵的父亲。
  江冬秀(端秀)的父亲和哥哥江泽生(耘圃)都是“瘾君子”,不事生产,把好好一份家业消耗掉了,总算还保留着一座厅堂宽敞的通转楼,不过有些破败而无力维修了。冬秀的母亲吕贤音出身(旌德)庙首官宦世家,其祖父吕朝瑞是一科一甲探花。其父(也就是冬秀的外公)吕佩芬,进士出身,任翰林院编修,光绪末年,曾筹划安徽铁路有限公司,开筑了一段皖南铁路,化下了很多心血。她的外公本家吕凤岐、吕碧城父女文才名传一时,尤其是碧城女士一代巾帼,秋瑾好友,女权运动先驱,慈善家,为废屠动物,奔走国际论坛……传统的世家名门、杰出人物的熏陶,使自幼就缠了小脚的江冬秀在待人处世作风上倒是恢宏大度,不乏大家风范。
  因为5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缺乏学业监督,江冬秀仅在本村书塾读了二三年,识得的字大多数还给了老师。她的老师胡鉴祥,绩溪上庄人,胡适的族叔。冬秀童少年的不少时间,是在叔父世才家度过的,那里有她的三位堂姐妹作伴。江世才经商致富,新造的两幢通转楼连成一片,颇有规模。江冬秀比她的嫡堂弟江泽涵大12岁。江泽涵回忆当时情况说:“我出生时,我们还生活在以祖母为家长、近十口人的大家庭中;次年才分成两家分炊,但仍同住在原处十多年。故我从婴孩时代起,就得冬秀的照料和爱护。”
  胡适与江冬秀联姻事,纯粹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封建包办婚姻。故事还得从一次庙会讲起。当时,绩溪乡下盛行“喜会”(又名“火把会”),每逢闰年,为纪念南霁云、雷万春抗敌有功,必要举行“喜会”,游龙灯、玩花灯、放焰火、演徽戏……喜会举办地,四乡村民汇拢,家家户户亲友盈门,非常热闹。胡适十二三岁那年,适逢轮到七都(旺川)乡举办,胡适的外公冯振爽(金灶)家(新屋已在胡铁花资助下建成)顿时招来了不少人,其中有邻县江村的吕贤音(菊花),冯顺弟偕胡适也来了。江家与胡家本有表亲关系,两位姐妹自然一见如故了。“菊花嫂看见胡适这孩子聪明活泼,相貌端正,很想将其女江冬秀许之,并将此事告诉曹诚钧(胡适舅母的兄弟),由曹诚钧作伐……”同时,吕氏还托冬秀的塾师、胡适的族叔胡鉴祥去说媒。看来江家是很主动的,冬秀相貌平平,短腿。小脚,眼有翳子,但江家比起胡家来,经济上算是优裕了。
  

属虎村姑江冬秀  旌德江村世家女(2)
两个媒人来撮合,江家门第又比胡家高,冯氏是愿意接受这门亲事的,但担心冬秀这头老虎(属虎,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八日生)会克儿子这只兔子(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生),于是只好像她嫁铁花那样,请瞎子算命先生排“八字”。胡适的“八字”是:
  辛卯  庚子  丁丑  丁末
  胡适的这个“八字”显然是又硬又贵的(后来被收录在一本叫《人鉴》的算命书中,并且被算命先生用来做“八字”的广告)。算命先生神乎其神地把两个“八字”推算了一番,决断为女方命里带宜男,与男方生肖很合,不冲不克,且女方大一岁也无碍,云云尔尔。冯氏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不大放心,又将写有冬秀“八字”的红纸折叠好,与其他几家来说亲姑娘的“八字”一起放进一个竹筒里,虔诚地供在灶神面前,谁也不得去惊动它。过了一段时间,家中平安无事,也没有一点不祥之兆,于是冯氏在灶山燃烛焚香,拜了灶神爷,取下竹筒,使劲地摇了又摇,然后用筷子夹出一个(折好的)“八字”来。拆开,摊平,一看正是冬秀的。啊,这真是可谓天赐良缘!于是,“只有十四岁的胡适与十五岁的江冬秀的终身大事,就这样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的瞎凑合和灶神爷的保佑之下,定了下来”。是时,1904年1月。
  订婚后的一个月,胡适走出皖南大山,到上海求学去了。从此,他远离家乡,融入中国时代与文化,建立自己的体系,拥有无数师长、知友与学生,而自己的未婚妻一直到14年后,就是1917年12月30日结婚那时刻才第一次睹面。
  十四个春花秋月轮回,是何等漫长的岁月,而且中间还起了个坎。1907年5月,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像他老子当年那样,脚气病复发了(早一年冬已发了一次,在南市瑞馨泰茶叶店里养病),请假回家,养病两个多月。胡母冯氏乘机向儿子提起结婚事,16岁的胡适心不在焉地说句“承认早一二年”。冯氏与吕氏都理解成“过一二年”办喜事,于是到了第二年1908年秋,江家为冬秀置办嫁妆;冯氏在10年前造的新楼中(即现“胡适故居”)选定儿子、媳妇的新房,开始布置起来;两家连黄道吉日也选定了,还买了一批百子炮仗……冯氏去信上海,唤胡适回家完婚,结果被儿子“斩钉截铁的阻止了这件事”。胡适借大骂那个算命的“瞎畜生拣此日子”(办喜事),引出“儿既极狠此事”的心里话,巧妙地劝阻自己敬爱的母亲“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就这样,1908年双方父母策划完婚喜事,因为胡适萌芽式反对封建包办婚姻主张而搁置了起来。当然还有两重严酷的现实因素,也客观上终止了这次“完婚”之举,即胡适面临上海学业中断(中国公学###,转入中国新公学)无法回乡结婚;家庭经济濒临破产,二哥绍之在沪、汉中兴家业,不能因弟婚礼返乡而中断。冯氏是深明大义的,终于理解儿子了。
  1908年8月,胡适在他任编辑的《竞业旬报》上,以“铁儿”的笔名发表《婚姻篇》文章,说“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便把中国四万万的人,合成了许许多多的怨偶。”这无疑是他订婚现实的写照,但基于他对母亲的孝心和根深蒂固的程朱理学封建伦理观,胡适最终还是跳不出这场包办婚姻的窠臼,诚如他在那封给母亲的 长信中所言,“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在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郁成病,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果然,1910年胡适考取第二期“庚款”留学美国官费生,在大洋彼岸一呆就是7年,而且经历两次心心相印的精神恋爱(一度还心猿意马),度过危机,“只恨我十年作客,∕归来迟暮,∕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胡适终于按父母之名归来完婚。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1)
胡适到美国去读书了,江冬秀则每年不定时到上庄村去伴婆婆。这对冬秀来说,既是尽“儿媳”的义务(结婚后她与冯氏住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又有些屈驾,像是童养媳的。胡适晚年回忆这事时说:“绩溪是小地,家家户户都是自己操作的。我的太太是山的那边,有田地,家里有佣人,什么都不要自己动手。那时我在美国,还没结婚。我的未婚太太每年都要到绩溪来住几个月,像是童养媳。有一位姓曹的,乃是我家和江家的亲戚,这天他到绩溪来,住在我家里。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早,看见有人在天井里扫地。姓曹的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的未婚太太,觉得很奇怪,问她为什么要自己扫地。她经这位亲戚一问,掉下眼泪来了,说:‘这里全家大小都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事?’但请这位亲戚回去时切莫提起。后来江家知道了,买了一个丫环(按,叫梅香)给我的母亲,意思是要替未来的媳妇做事;但我母亲仍旧要她做事……”
  在美国的胡适与母亲一直保持着通信往来,知道冬秀的委屈后,心里颇过意不去,所以不断付书信越洋慰问他的未婚妻“冬秀贤姐”。1911年5月21日,他从母亲来信中得知冬秀正住在家里,所以写信给母亲的同时,“另以一书寄冬秀”。该信全文是——
  冬秀贤姊如见:
  此吾第一次寄姊书也。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
  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吾于十四岁时曾见令堂一次,且同居数日,彼时似甚康健。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来吾家时,可取聪侄所读之书温习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吾在此极平安,但颇思归耳。草此奉闻,即祝无恙。
  胡适手书   四月二十二日
  (即阳历1911年5月21日)
  这是胡适留美的第二年,在绮色佳康乃尔大学农学院写给江冬秀的第一封信。以后;。
  他还好几次“冬(端)秀贤姊如见”地给他的未婚妻写信,写得文质彬彬,温存体贴,而且循循善诱地要求她“读书”与“放足”。说“今世妇女能多读书识字,有许多利益,不可不图也”;“识字不在多,在能知字义;读书不在多,在能知书中之意而已”。“知贤姊已肯将两脚放天,闻之甚喜!望逐渐放大,不可再裹小。缠足乃是吾国最惨酷不仁之风俗”;“当速放(足),勿畏人言。胡适之妇,不当畏旁人之言也”;“骨节包惯,本不易复天足原形,可时时行走,以舒血脉,骨节亦可渐次复原了”。江冬秀忠诚地按夫君的要求去做了(畸形小脚已定型,难恢复“天足”)。时间一年一年地遛过去,老姑娘怎能不焦急?于是胡适又来开导:“每念去国日久,归娶之约一再延误,何以对卿。然适今年恰满廿三岁(以足年计),卿大于适一岁。再过两年,卿廿六岁,而适廿五岁,于婚嫁之期,未为晚也。西方男女嫁娶都迟,男子三十、 四十始婚者甚多,以彼例比,则吾二人尚为早婚耳!”(胡适致江冬秀信,1914年12月13日)
  1914年6月6日,他的同学任叔永给他拍摄了一张“室中读书图”照片,“极惬余意”。于是胡适将此照寄了一张给母亲,又去添印了6张,分别给国内亲友——也寄了一张给江冬秀,并题写绝句一首:
  万里远行役,轩车屡后期。传神入图画,凭尔寄相思。
  以室中读书图寄冬秀  适三年(1914年)5月
  胡适同时也收到家中寄来的照片,见冬秀站在他母亲身侧,触景生情,赋五言长歌“出门何所望”190字,其中写到未婚妻冬秀的,则是“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持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完全桃花源式的耕读生活。这位绩溪才子想象太乌托邦了。但实际上,几乎同时,他“第一次访女生宿舍”(1914年6月8日)渐渐地坠入与韦莲司的精神之爱情网;接着他与湖南才女留学生莎菲惺惺惜惺惺,又一次沉溺于精神爱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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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2)
消息离奇地传到深山小村上庄,说什么胡适与洋女子结婚,生了小孩……这一下冯氏如何向江家亲家母和未婚儿媳交代?赶紧去信询问。胡适此时正处转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又忙于与任叔永、梅光迪讨论“文学与革命”命题的时候,还是沉下心来,十分认真地给母亲写了封长信,回答的态度十分明朗:“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之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故有时竟以所交之女友姓名事实告知吾母。”坦荡君子胡适还进一步申明,“儿主张一夫一妻制,谓为文明通制。生平最恶多妻之制,今岂容躬身自蹈之?”(1915年10月3日)后来事实证明,胡适一生是这样做的,即使有越轨,也能自知之明地悬崖勒马,一心一意地与江冬秀做夫妻。他在美国毕业前夕,将毕业照直接寄给了江冬秀,以表心迹。
  胡适前后的同一时代的闻人、文人,道德文章上,谁能与胡适比肩?此者,诚如梁实秋所说:“五四以来,社会上有很多知名人士视糟糠如蔽履,而胡适先生没有走上这条路。”
  胡适留学生涯一结束,1917年6月渡洋返国,7月尚未到北京大学应聘,就首先回乡拜见慈母,接着专程去江村看望冬秀,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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